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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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基知识点总结大全2022

山东公基知识点总结大全2022

公基易错知识点汇编1、三个代表最终落脚点和根本归宿是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2、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3、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主要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应合法。

4、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法定继承。

5、债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特定的。

6、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是:是否承认矛盾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7、政府机构与立法机构的关系是从属关系。

8、公文的目的和要求一般取决于行文对象及行文内容。

9、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0、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11、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不可以超过5000元。

<=5000。

12、经营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13、市场经济的三大支柱是: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

1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这五项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15、人工智能的出现表明了意识活动与其他物质运动形式的同一性。

16、销售新活商品低于其成本的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17、大中型企业采取公司制。

18、与简单之债对应的是选择之债。

19、晋升正科、正处,在分别任副科、副处理2年以上(至少3年)。

20、行政职能的横向广度:职务范围。

21、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中劳动者占主体地位。

22、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23、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特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24、法这所以具有预测功能是因为法有规范性的特点。

25、实现社会主义的关键是:发展生产力,坚持改革开放。

26、一元化领导是指完整制。

27、唯物主义一元论与唯心主义一元论的对立:对世界本质的不同回答。

28、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重要的优势企业,最宜于实行国家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

29、下列句子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30、加快行文传递,用多级行文。

《财产属于谁》参考课件2

《财产属于谁》参考课件2

4、农忙时张强将拖拉机出租
收益权:指公民 在其经营、使用 的财产上取得经 济利益的权利
5、张强将拖拉机卖掉
处分权:指公 民在法律允许 的范围内处理 其财产的权利
买过来
占 有 权
(基础)
自己居 住
使用权
房子
处 分 权
收益权
出租


(1)、我买了一台电脑。 (2)、我把电脑放在书房里。 (3)、我用电脑做课件、上网。 (4)、我把电脑租给某电脑打字房。 (5)、我把电脑卖给别人。
当财产所有权归属争议或受到侵犯 时,我们应怎么办?
1、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2、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 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3、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 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乙在甲出国后,擅自将甲的 DVD机以650元的价格卖给丙。
•甲从国外回来后,得知自 己的DVD机被乙卖给丙, 便要求丙返还原物。丙不 给,理由是该机是自己花 钱买来的,对其拥有所有 权。为此,甲丙两人争执 不下。 你认为DVD 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
甲丙二人通过什么途径确认和维护自己的财 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 占有权 使用权
收益权
处分权
二、法律保护合法的所有权
第13条:公民的合法 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 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
请阅读47页和48 页两则材料,分析:
我国制定、运用什么法律,采用 什么方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 所有权?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 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 遍的做法。 停止侵害 人 排除妨碍 具体 请求 民 返还财产 方式 法 恢复原状 院 赔偿损失

法定物权的概念

法定物权的概念

法定物权的概念法定物权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对特定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一种权利制度。

在民事法律中,物权是指人对物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是以物为客体的权利。

法定物权是指在法律上规定的、对物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

首先,法定物权的内容包括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几种基本权利。

其中,占有权是指对物品的占有和支配权;使用权是指对物品使用和处置的权利;收益权是指从物品中获取收益的权利,例如收取利息、租金等;处分权是指对物品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行为的权利。

这些权利构成了法定物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法定物权的核心特征。

其次,法定物权的设立是依法进行的,即法律规定了特定的方式和条件来确立和行使法定物权。

法定物权的设立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也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进行,例如不动产权的登记,在法定的时限内行使法定物权等。

只有依法设立的法定物权才能被法律保护和承认,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再次,法定物权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侵犯法定物权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

法定物权是由国家法律所确立和规范的,因此国家法律对于保护法定物权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效力。

当他人侵犯了法定物权,法律会给予受害人一定的救济措施,如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恢复原状、给予赔偿等。

进一步地,法定物权是具有对抗性的,即法定物权的行使对他人享有权利和权益有排除和限制的效力。

法定物权的行使可以排除和限制他人对同一物品的权利。

例如,当一人享有某一物品的所有权时,他可以对于其他人的使用、占有等行为进行限制和排除。

这种排除和限制的效力是法定物权的一种重要特征,体现了法定物权的相对性和对抗性。

最后,法定物权是具有继承性的,即法定物权可以被继承和转让。

在法定物权的行使中,当权利人离世时,他的法定物权可以依法被其继承人继承,并在法律上产生继承效力。

同时,法定物权也可以被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进行转让,因此具有转让性。

这种继承性和转让性是法定物权的一种重要属性,体现了法定物权的灵活性和动态性。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遇到物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内容在传统理论上称为所有权的“权能”。

虽然大陆法国家在所有权概念上对所有权权能的规定各有不同,但在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所有权具有四项基本权能:1.占有。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个物的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

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除了前引俄罗斯民法明确规定了占有权之外,外围民法在所有权的概念中虽然并不明确规定占有,但其所有权的内容包括这一权利是不言自明的。

2.使用。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刖,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如使用机器生产产品,在士地上种植农作物。

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

外国民法对于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规定。

如前引日本、意大利、俄罗斯和我国台湾的规定。

德国、瑞士虽然只有“处分”一词,但“随意处分”或者“自巾处分”也当然包括使用。

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以授权他人使用,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3收益。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川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

对于收益权,外国民法也有规定,如前引日本和我国台湾,有的国家只规定了使用权,没有明确规定收益权,这是因为其规定的使用权包括了收益权。

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

收益也包括孳息。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4.处分。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

外国民法对所有权概念的规定都包括“处分”一词。

同时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不包括使用,没有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也包括了使用。

2023 实用法律基础 作业练习3

2023 实用法律基础 作业练习3

实用法律基础作业练习31.经营者在店堂陈列的格式合同一律无效。

()判断题(2 分) 2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 B2.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 ) 判断题(2 分) 2分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 B3. 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需经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判断题(2 分) 2分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 A4.基层人民法院需要对其上级法院负责。

()判断题(2 分) 2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 B5.知识产权客体具有无形性。

()判断题(2 分) 2分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 B6.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以不履行()。

判断题(2 分) 2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 B7.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人的价值的尊重()。

判断题(2 分) 2分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 B8.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判断题(2 分) 2分A.错误B.正确正确答案: B9. 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可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判断题(2 分) 2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 B10.民事主体具有下列特征:()多选题(2 分) 2分A.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B.必须具有民法规定规定的主体资格C.具有广泛性D.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正确答案: A B C D11.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

多选题(2 分) 2分A.行政许可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B.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C.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允许的活动D.行政许可是抽象行政行为E.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正确答案: B E12.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包括()。

多选题(2 分) 2分A.主体条件B.职权职责条件C.形式条件D.程序条件E.内容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13.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

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将自行车以200元卖给同事丙,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所有权是指什么一、所有权是指什么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如甲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居住,乙对该房子的占有即为非所有人占有。

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又可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对甲的房子占有即为合法占有,如果租赁期届满乙还占有该房子即为非法占有。

在非法占有中,又可以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如甲将乙的一幅字画赠送给丙,而丙并不知道字画不是甲的,此时丙的占有即为善意占有。

明知没有法律依据还要占有他人财产,如将拾得物据为己有即为恶意占有。

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目的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善意占有中,占有人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权,而恶意占有则不但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还应返还原物和由原物所获得的利益给原所有人,原所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恶意占有人。

二是使用,即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或从中获取经济上利益。

使用权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权须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进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收益权之所以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是因为人们拥有某物都希望通过该物获取新的经济利益。

所有权自身也须要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处分,即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在一般情况下,处分权只能由所有权人亲自行使。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非所有人也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构成了所有权完整的四项权能,所有人往往是通过四项权能与自己的分离回复来满足自己生产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财产的用途。

二、按揭买车车的所有权是谁当你贷款购车的时候,你与银行形成抵押关系,就是说你的代码证在银行进行抵押,汽车的所有权还是你的。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

物权法下的权利与义务的界定与保护探讨

物权法下的权利与义务的界定与保护探讨

物权法下的权利与义务的界定与保护探讨在现代社会中,物权法是构建和保护人们财产权的重要法律体系之一。

物权法为个人和组织确立了对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

本文将探讨物权法下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并讨论如何保护这些权利。

一、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在物权法中,权利是指人们对于特定物件所享有的支配、使用和收益的能力。

具体而言,权利包括对物件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这些权利赋予人们对物质财富的支配和利用能力,体现了人们对自己财产的自由支配权。

然而,权利往往伴随着相应的义务。

义务是指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个人或组织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比如,作为房屋所有人,个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也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以确保其安全和功能正常。

在物权法下,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平衡。

物权法为权利的行使提供了合法的依据和保障,并对义务的履行给予了相应的监督和追究。

权利与义务的界定是法律对权力的分配和约束,是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二、保护权利与义务的探讨1. 法律保护权利物权法在保护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物权法确立了权利的基本原则,如物权的权益性、绝对性和独占性等,为个人和组织确立了对财产的权利。

其次,物权法规定了权利的设立、转让和限制等程序和条件,为保护权利提供了法律手段。

最后,物权法建立了对侵权行为的追究机制,包括侵权责任的确定和权利恢复的途径等。

2. 维护义务的履行物权法对义务的履行也给予了一定的保护。

首先,物权法规定了特定义务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了个人和组织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承担的义务。

其次,物权法规定了义务的履行期限和方式,确保义务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地履行。

最后,物权法设立了对违约行为的追究机制,包括违约责任的确定和义务强制执行的途径等。

三、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与调整在现实生活中,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常常面临着平衡和调整的挑战。

一方面,权利的行使可能对他人利益产生负面影响,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限制和调整。

财产所有权习题及答案

财产所有权习题及答案

财产所有权一、填空题1、所有权是(物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不同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不同表现形式。

不同社会所有权的性质,是由不同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所有权)的性质所决定的。

2、所有权的四个权能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占有权)是基础,(处分权)是核心。

3、占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的(控制权),包括实际控制和法律控制。

4、占有包括 ( 合法占有 ) 、(非法占有)、 ( 善意占有 ) 和恶意占有。

5、收益权包括(天然孳息)和 ( 法定孳息 ) 。

6、处分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包括(消费)和转让。

7.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8、原始取得包括(生产)、(孳息)、(没收)、(遗失物)和(添附)9、财产所有权的消灭的原因(转让所有权)、(抛弃所有权)(所有权主体消灭)、(所有物本事消灭)和国家采取强制措施。

10、继受取得包括 ( 转让财产 ) 和( 继承和接受遗赠) 和其他原因。

11、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主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和(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

12、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其中权利主体的所有人具体包括(国家)、(集体)和(私人),而义务主体泛指(一切非所有人)。

13、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这种两个或多个单位或个人,共同对一件财产使用权的想象称为(共有财产权),共有财产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类。

14、财产所有权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这种物质必须能够被人们所利用,并且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15、按份共有有一下权利:(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共有人有权处分权份额)(共有人出售份额是,其他共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和(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是不受时间的限制)16、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所有权相关内容汇总整理

所有权相关内容汇总整理

所有权相关内容汇总整理目录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的分类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消灭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

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所有权的分类1、国家所有权2、集体所有权3、私人所有权(私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所有权的权能1、包括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

2、处分权能被认为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所有权的取得(一)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按照是否以他人所有权为前提,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

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其方式主要是法律行为。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变更“登记”)(2)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如继承、建造(如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没收等行政行为。

(三)动产所有权的取得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交付”)(2)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1)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2)法院判决、强制执行(3)公用征收、没收、罚款(4)收取孳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孳息所有权一般由原物所有权人取得;但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的应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5)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010年)(6)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政治经济学知识点

政治经济学知识点
8、有效竞争:就是既有利于维护竞争又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作用的竞争格局。
9、过度竞争:由于进入企业过多,已经使得许多企业甚是全行业处于低利润,甚至是负利润的状态,但是生产要素和企业仍无法从这个行业中退出,使全行业的低利润甚至是负利润状态长期的持续下去的市场结构。
10、银行资本:是银行资本所有者为经营银行获得利润所投入的自由资本和通过各种途径集中到银行的资本货币。
4、简述资本的一般特点和主要形态
(1)特点:资本的增殖性
资本的运动性
资本的返还型
资本的风险性
(2)形态:货币资本形态
一、名词解释
1、产权:在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们在生产资料上形成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处分、转让、收益等关系。受到成文或非成文的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在法权方面就分别
表现为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分权、转让权和收益权。
2、资本积累:在扩大再生产需要增加投入的情况下,把利益转化为资本,使资本规模得以扩大的过程。
经济制度: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生产地位的总和,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有制和产品的分配方式,属于本质关系层次。
经济体制:是指一定社会经济运行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属于经济运行关系层次,其变化具有相对独立性,不一定改变经济制度的属性。
答: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经济系数是衡量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指标。在洛伦兹曲线中,它是指绝对平等线和实际洛伦兹曲线围成的面积与三角形面积的比例。经济系数在0和1之间变动。
越接近于1,表示社会财富分配不平等。越接近于0,表示社会财富平等。
4.相对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的关系
区别:(1)含义不同:超额剩余价值是指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使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差额。相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工作日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应延长剩余

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些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在我国,所有权的形式主要有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这是我国现阶段财产所有权的三种基本形式。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1、原始取得方式,生产、先占、添附、善意取得。

2、继受取得,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互易等;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例如继承遗产,接受他人遗赠等。

二、所有权的特点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

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

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

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

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

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

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所有权基本内容的规定,即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条文理解】《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条保留了这一规定。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是所有人对所有物的永久和充分的物权,所有人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实现的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当然,这四项权能并非要求所有人同时拥有,比如设定用益物权时就是所有人让渡了对标的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

占有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标的物为事实上管领的权能,它是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实支配的前提和基础。

与仅作为事实状态的占有不同,在当事人基于占有权能而占有标的物时,不仅受到占有制度的保护,而且还受到占有背后之本权的保护。

使用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依标的物的性质或用途,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活需要的权能。

收益权能,是指所有权人收取标的物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权能。

例如,收取果树结出的果实,收取租金、利息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收益权能作为财产权利的内容,非所有权人独享,这也是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之一。

处分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标的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标的物权属变化或者物理形态变化的权能。

应该说,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具体而言,处分权能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指对物进行物理上处理的权能,如销毁某物品、加工某物品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所有权人使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移转、消灭等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某物品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权还具有消极权能。

这是指在所有权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危险时,权利人有排除他人干涉,以恢复对标的物的圆满支配状态的权能。

由于此项权能须在受他人不法之干扰、妨害或侵夺时,始能表现,否则仅隐而不彰,故称为消极权能。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公民和法人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权益。

它规定了人们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下面将从物权法律制度的定义、主要内容和特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权法律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法规对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益进行保护和规范的一套制度。

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等固定的财产,动产则是指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如机械、家具等。

物权法律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个人和法人的财产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物权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制度、物权的取得与终止、共有与共有制度以及物权的保护等。

其中,登记制度是物权法律制度的核心机制之一,通过登记确权,有效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物权的取得与终止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物权的产生与消灭的条件和方式。

共有与共有制度则规定了物权共有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和行为规范。

物权的保护则包括对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赔偿等。

最后,物权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是一种权力和义务的双重规范,既保护了权利人的权益,也规定了权利人的义务。

其次,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与合同法、民法等其他法律制度相互独立但又相互补充。

再次,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公共法制度,它以公益为基础,旨在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

最后,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永久性的法律制度,
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受时间的限制。

综上所述,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保护和规范不动产和动产权益的法律制度,它确保了个人和法人的财产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考点:物权的主要种类、土地相关物权及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考点:物权的主要种类、土地相关物权及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登记机构应当向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4)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
注:流转时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

(5)续期: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

(四)地役权
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

2、采书面形式订立。

3、地役权的产生不需要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4、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5、地役权与其他用益物权一并转让。

(五)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登记生效(例外:国家所有权可不登记)。

2、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六)动产物权和设立和转让
1、动产自交付生效。

2、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王利明《民法》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物权-所有权)

王利明《民法》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物权-所有权)

第十四章所有权14.1 复习笔记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1.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所有权的特征(1)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

(2)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

(3)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

(4)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

(5)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6)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

二、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项权能。

1.占有和占有权(1)占有和占有权的概念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人因占有可能取得占有权甚至所有权,即使不能形成权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获得保护,故占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2)占有权的分类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①有权占有,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

②无权占有,指无本权的占有。

其通常可以分为两类: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a.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从事的无权占有。

b.恶意占有,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从事的无权占有。

③区别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意义a.如果占有人在购买由他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其占有该财产也是善意的,便可以依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

但恶意占有人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对财产的所有权。

b.在不当得利的返还上,善意占有人和恶意占有人都应当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权利人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2.使用权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

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占有财产,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的权利。

3.收益权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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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 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

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 房客来行使。

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

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

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

有时房主也将部分收益权通过法律形式转让给非房屋所有权人。

例如,房客可利用租来的房屋改为从事一些收益性经营活动,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给房主,一部分留给自己。

处分权,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

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

有时房屋处分权也与所有权分离。

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转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此时就可行使房屋的处分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

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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