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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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引言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一类具有麻醉和精神作用的物质,它们不仅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还可能引发社会安全问题。

为了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列管办法,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管控。

本文将重点介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相关信息。

列管办法概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是一种法律和行政措施,用于限制和监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和储存等活动。

列管办法的实施可以规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市场秩序,减少其滥用和非法交易,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列管范围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般会明确列管的具体物质范围。

列管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物质: 1. 吸食类毒品:如海洛因、可卡因、冰毒等; 2. 合成类药物:如摇头丸、迷幻药等; 3. 极易滥用的药物:如止痛药、催眠药等。

列管措施为了有效实施列管办法,各国都会采取一系列列管措施。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列管措施: - 生产许可: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必须获得相关的许可,未经许可生产的物质将被视为非法生产。

- 销售管制: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销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销售渠道将接受严格的监管。

- 使用限制: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将收到限制,只有具备特定条件和资格的人才能使用。

- 储存监控: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进行监控,确保其安全性和合规性。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行为,各国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常见的处罚措施包括: -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相关个人或单位进行罚款。

- 刑事责任:对于涉及非法生产、销售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拘留: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

结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是保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第三条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第四条国家严格管制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和麻醉药品的生产、供应、进出口,非医疗、教学、科研需要一律不得使用麻醉药品。

第二章麻醉药品的种植和生产第五条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单位,必须经卫生部会同农牧渔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查批准,并抄报公安部。

麻醉药品的生产单位,必须经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查批准。

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麻醉药品的生产活动。

第六条麻醉药品原植物的年度种植计划由卫生部会同农牧渔业部审查批准,麻醉药品的年度生产计划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查批准并联合下达执行,种植和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对成品、半成品、罂粟壳及种子等,种植或生产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严加保管,严禁自行销售和使用。

第七条麻醉药品的生产,要加强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八条麻醉药品新品种的研究试制,必须由研制单位编制计划,报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后,方可进行。

研究试制完毕后按有关新药审批的办法办理,并要严格试制品的保管与使用手续,防止流失。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供应第九条麻醉药品的供应必须根据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

全国麻醉药品的供应计划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指定的部门提出,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查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条麻醉药品经营单位的设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医药管理部门提出,报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核批准。

经营单位只能按规定限量供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使用单位,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供应。

第十一条药用罂粟壳的供应业务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经营单位办理,其他单位一律不准经营。

下列属于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有

下列属于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有

属于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有哪些题目:下列属于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有()①合成大麻素类物质;①色胺类物质;①卡西酮类物质;①芬太尼类物质。

A.①①B.①①C.①①正确答案:C知识拓展: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88种并对芬太尼类物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施行整类列管关于18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怎么算出来的请参见如下算式:“ 1+13+116+4+4+32+18 ”1 是氯胺酮,2001年管制。

13 存在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之中,2010年以来,我国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四甲基甲卡西酮等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先后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116 是指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4 是2017年3月1日起,卡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管制。

4 是2017年7月1日起,U-47700等四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增补目录。

32 是2018年9月1日起被列管的4-氯乙卡西酮等物质。

18 是将在2021年7月1日后管制的氟胺酮等18种物质。

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三、哌啶环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羟基、卤素、卤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在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一直备受关注。

这些药品一旦被滥用或交易,将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十分重视,不断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探讨我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期能更深入地了解这一现象。

一、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管理1.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定义和范围在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是指未经批准生产和供应的麻醉药品,包括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

这些药品通常用于医疗用途,但一旦被滥用,将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实施严格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其非法交易和滥用。

2.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管理措施我国针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制造和交易、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

其中,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对各类药品市场的监管和检查,以确保非药用类麻醉药品无法非法流入市场;打击非法制造和交易则是针对非法生产和交易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包括查缉、抓获违法分子等;宣传教育则是通过各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认识,防止滥用和交易。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管理,我认为应该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加强对非法制造和交易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还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认识和了解,确保人们不会因为缺乏知识而滥用这些药品。

二、精神药品管理1. 精神药品的广度和深度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药品,包括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等。

这些药品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来说至关重要,但一旦被滥用或错误使用,也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

我国对精神药品的管理也十分严格。

2. 精神药品的管理措施我国对精神药品的管理主要包括加强对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管控、规范临床使用、加强对患者的监测等方面。

其中,生产和销售许可管控主要是确保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非法生产和销售;规范临床使用则是对医务人员在使用精神药品时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防止滥用和误用;对患者的监测则是确保患者在使用精神药品时得到及时的监测和诊断,防止出现意外。

禁毒法学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云南师范大学

禁毒法学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云南师范大学

禁毒法学智慧树知到课后章节答案2023年下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第一章测试1.()是有关国家禁毒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禁毒法学 B:禁毒法理论 C:禁毒法 D:禁毒政策答案:禁毒法2.()是指以禁毒法以及与禁毒相关的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科学。

A:禁毒法学 B:禁毒法实践 C:禁毒法理论 D:禁毒法答案:禁毒法学3.禁毒法学的研究对象有()。

A:禁毒理论 B:禁毒法律 C:禁毒法律规范 D:禁毒实践答案:禁毒理论;禁毒法律规范;禁毒实践4.禁毒法的特征()。

A:形式多样 B:具有层级性 C:特殊的强制性 D:特殊的调整对象答案:形式多样;具有层级性;特殊的强制性;特殊的调整对象5.禁毒法的渊源有()。

A:国际禁毒公约 B:禁毒部门规章 C:地方性禁毒规章 D:禁毒法律 E:禁毒行政法规答案:国际禁毒公约;禁毒部门规章;地方性禁毒规章;禁毒法律;禁毒行政法规第二章测试1.《查禁鸦片章程》是由()皇帝颁布。

A:康熙 B:乾隆 C:雍正 D:道光答案:道光2.“虎门销烟”是在()年。

A:1842 B:1840 C:1850 D:1839答案:1839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A:1954.10 B:1950.2 C:1949.10 D:1956.10答案:1950.24.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

A:关于禁毒的意见 B:关于禁毒的建议 C:关于禁毒的提议 D:关于禁毒的决定答案:关于禁毒的决定5.1979年刑法规定了()个毒品犯罪罪名。

A:2 B:4 C:1 D:3答案:1第三章测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立法背景有()。

A:履行国际禁毒义务的需要 B:应对禁毒形势的需要 C:应对禁毒法律的需要 D:完善禁毒法律体系的需要答案:履行国际禁毒义务的需要;应对禁毒形势的需要;完善禁毒法律体系的需要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立法指导原则有()。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进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

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

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目录已有列管品种外,新增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由本办法附表列示。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调整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发现医药用途,调整列入药品目录的,不再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第四条对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

因科研、实验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检测中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以及药品生产过程中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间体的管理,按照有尖规定执行。

各级公安机尖和有尖部门依法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

第五条各地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毒办)应当组织公安机矢和有矢部门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国家禁毒办。

国家禁毒办经汇总、分析后,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对国家禁毒办发布预警的未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各地禁毒办应当进行重点监测。

第六条国家禁毒办认为需要对特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列管的,应当交由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和列管论证。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海矢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医学、药学、法学、司法鉴定、化工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第六条 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生产、经 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能够依法参加行业协 会。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第二章 种植、试验研究和生产
• 第七条 国家根据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旳医疗、 国家贮备和企业生产所需原料旳需要拟定需求总 量,对麻醉药物药用原植物旳种植、麻醉药物和 精神药物旳生产实施总量控制。
第五章 储 存
• 第四十六条 麻醉药物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 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以及国家设置旳麻醉药物 储存单位,应该设置储存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旳专库。 该专库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专用防盗门,实施双人双锁管理; (二)具有相应旳防火设施; (三)具有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该与公安 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第四十七条 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旳使用单位应该设 置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库应该 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该使用保险柜。专库 和专柜应该实施双人双锁管理。
(二)有保证明验所需麻醉药物和精神药 物安全旳措施和管理制度;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 有关禁毒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旳行为。
• 第十一条 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旳试验研究单位 申请有关药物同意证明文件,应该根据药物管理 法旳要求办理;需要转让研究成果旳,应该经国 务院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需要使用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旳原则品、对 照品旳,应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向国务院药物监督 管理部门同意旳单位购置。
•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 旳,应该经所在地设区旳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同意, 取得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下列称印鉴 卡)。医疗机构应该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 区域内旳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

药事管理与法规分类模拟题145

药事管理与法规分类模拟题145

药事管理与法规分类模拟题145最佳选择题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A.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B.申请定点资格前,在2年(江南博哥)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C.经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向本省内销售麻醉药品D.向教学科研单位提供科学研究使用的麻醉药品原料药正确答案:B[解析] 考查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审批事项。

首先,区域性批发企业是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属于定点批发企业的开办条件,正确;选项C,区域性批发企业向本省内销售不需要经过审批,错误。

选项D,根据第22条“供医疗、科学研究、教学使用的小包装的上述药品可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按前面学习的内容可以推断是全国性批发企业。

但是“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小包装原料药销售给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也就意味着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经营小包装原料药,而选项D中没有“小包装”这个限定,因此D错误。

2. 医疗机构申请《印鉴卡》应当符合的条件是A.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B.具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能力的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C.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D.具有兼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正确答案:C[解析] 考查申请《印鉴卡》的条件。

此题选项的设计,启示我们要对法规中基本概念的外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选项A,重点考查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使用机构是“医疗机构”,这个概念比“医院”外延要广,包括了基层医疗机构。

选项B,则是考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只能授予执业医师,不可授予执业助理医师,但是对职称没有提出具体要求。

选项D 则主要考查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专职人员。

3. 关于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的措施,正确的是A.采购的毒性中药材,包装材料上无须标上毒药标志B.生产含有毒性药材的中成药时,须在本单位药品检验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C.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药品,凭本单位介绍信,在指定的供应部门购买D.擅自收购毒性药品,可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警告正确答案:B[解析] 考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各种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3.12.07•【文号】国务院令第645号•【施行日期】2013.12.07•【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出口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发生滥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该药品和该物质列入目录或者将该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四条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回复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回复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回复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是重要的,因为这些物质对社会和个体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举措来管理和控制这些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本文将一步步回答有关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问题。

第一步:了解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义和分类。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指的是那些不属于合法的医药用途的麻醉药品,如海洛因、可卡因等。

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药物,如安定、氯硝西泮等。

第二步:了解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法规。

中国政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些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这些法规要求企业必须获得相关许可证,并遵循特定的生产和销售标准。

同时,个人使用这些物质也需要经过医生的处方和监督。

第三步:了解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措施。

除了法律法规之外,中国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来控制这些物质的滥用和非法交易。

例如,建立了专门的部门负责监管和打击非法生产和贩卖活动;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和监管;加大了对进口和出口的检查力度;加强了对医生处方行为的监督等。

第四步:了解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问题的防范措施。

中国政府不仅注重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也重视对滥用问题的防范。

政府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意识和认识,预防和减少滥用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开展了相关的科研工作,提高对这类物质的认识和了解,为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步:了解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效果和挑战。

中国政府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减少了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滥用和非法交易。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如非法生产和贩卖活动的隐蔽性、滥用行为的变种和创新等。

因此,政府需要继续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提高社会和个体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的有

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的有

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的有
1、我国整类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品和精神药品的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芬太尼类物质。

2、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共有121种,我国生产和使用的有21种,每一种又有不同的剂量剂型和商品名。

麻醉药物分为全身麻醉药物和局部麻醉药物。

全身麻醉药物主要分为镇静药、镇痛药、肌松药。

镇静药物主要包括丙泊酚、依托咪酯、右旋美托咪啶等。

镇痛药物主要包括芬太尼、舒芬太尼、阿芬太尼和瑞芬太尼,还有平常使用的吗啡及杜冷丁。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于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危害,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包括大麻、可卡因、海洛因等各类毒品,它们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理状态产生强烈的影响,容易导致成瘾和精神障碍。

为了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麻醉药品管理。

首先,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禁止和打击。

其次,建立了毒品预防教育体系,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认识和警惕。

第三,加强对非法生产和销售毒品的打击力度,打击黑产链,缴获非药用类麻醉药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精神药品是一类治疗精神障碍和心理疾病的药物,其管理也十分重要。

精神药品使用不当或滥用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精神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国家对精神药品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一方面,精神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和医生对精神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规范,确保医疗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除了加强精神药品的管理外,我国还注重精神卫生服务的建设。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精神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了公共精神卫生设施的建设水平,增加了专业人员的配备。

同时,大力推动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精神健康的关注和重视。

然而,当前我国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社会上存在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行为,尤其是一些地区和群体之间非法贩毒的情况较为严重。

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贩毒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机构的协作,形成合力。

其次,精神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保障。

一些不合格的精神药品还存在于市场中,对人们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公安管制药品增补了哪些非药用有害药品

公安管制药品增补了哪些非药用有害药品

公安管制药品增补了哪些⾮药⽤有害药品我国在对医药管理⽅⾯是很严格的,管理法是禁⽌⽣产和销售⾮法药品的。

⾮法⿇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类药品很多都会对⼈精神、⾏为有异常影响,可能被犯罪分⼦利⽤,进⾏违法犯罪,危害社会安全。

从源头遏制⾮法药品的⽣产和堵截流通渠道⼗分重要。

接下来店铺⼩编向⼤家介绍公安管制药品增补的⾮药⽤有害药品。

⼀、公安管制药品增补了哪些⾮药⽤有害药品1N-(2-甲氧基苄基)-2-(2,5-⼆甲氧基-4-溴苯基)⼄胺1026511-90-92C-B-NBOMe22,5-⼆甲氧基-4-氯苯⼄胺88441-14-92C-C3N-(2-甲氧基苄基)-2-(2,5-⼆甲氧基-4-氯苯基)⼄胺1227608-02-72C-C-NBOMe42,5-⼆甲氧基-4-甲基苯⼄胺24333-19-52C-D5N-(2-甲氧基苄基)-2-(2,5-⼆甲氧基-4-甲基苯基)⼄胺1354632-02-22C-D-NBOMe62,5-⼆甲氧基-4-⼄基苯⼄胺71539-34-92C-E7N-(2-甲氧基苄基)-2-(2,5-⼆甲氧基-4-碘苯基)⼄胺919797-19-62C-I-NBOMe92,5-⼆甲氧基-4-⼄硫基苯⼄胺207740-24-72C-T-2102,5-⼆甲氧基-4-异丙基硫基苯⼄胺207740-25-82C-T-4112,5-⼆甲氧基-4-丙硫基苯⼄胺207740-26-92C-T-7122-氟苯丙胺1716-60-52-FA132-氟甲基苯丙胺1017176-48-52-FMA141-(2-苯并呋喃基)-N-甲基-2-丙胺806596-15-62-MAPB153-氟苯丙胺1626-71-73-FA163-氟甲基苯丙胺1182818-14-94-CA184-氟苯丙胺459-02-94-FA194-氟甲基苯丙胺351-03-14-FMA201-[5-(2,3-⼆氢苯并呋喃基)]-2-丙胺152624-03-8 5-APDB211-(5-苯并呋喃基)-N-甲基-2-丙胺1354631-77-8 5-MAPB226-溴-3,4-亚甲⼆氧基甲基苯丙胺6-Br-MDMA236-氯-3,4-亚甲⼆氧基甲基苯丙胺319920-71-36-Cl-MDMA241-(2,5-⼆甲氧基-4-氯苯基)-2-丙胺123431-31-2DOC251-(2-噻吩基)-N-甲基-2-丙胺801156-47-8MPA2627N-(1-氨甲酰基-2-甲基丙基)-1-(5-氟戊基)吲唑-3-甲酰胺1800101-60-35F-AB-PINACA28N-(1-氨甲酰基-2,2-⼆甲基丙基)-1-(5-氟戊基)吲哚-3-甲酰胺1801338-27-15F-ADBICA29N-(1-甲氧基羰基-2-甲基丙基)-1-(5-氟戊基)吲唑-3-甲酰胺1715016-74-25F-AMB30N-(1-⾦刚烷基)-1-(5-氟戊基)吲唑-3-甲酰胺1400742-13-35F-APINACA311-(5-氟戊基)吲哚-3-甲酸-8-喹啉酯1400742-41-75F-PB-22321-(5-氟戊基)-3-(2,2,3,3-四甲基环丙甲酰基)吲哚1364933-54-9 5F-UR-144331-[2-(N-吗啉基)⼄基]-3-(2,2,3,3-四甲基环丙甲酰基)吲哚895155-26-7A-796,260341-(4-四氢吡喃基甲基)-3-(2,2,3,3-四甲基环丙甲酰基)吲哚895155-57-4A-834,73535AB-CHMINACA36N-(1-氨甲酰基-2-甲基丙基)-1-(4-氟苄基)吲唑-3-甲酰胺1629062-56-1AB-FUBINACA37N-(1-氨甲酰基-2-甲基丙基)-1-戊基吲唑-3-甲酰胺1445583-20-9AB-PINACA38N-(1-氨甲酰基-2,2-⼆甲基丙基)-1-戊基吲哚-3-甲酰胺1445583-48-1ADBICA39N-(1-氨甲酰基-2,2-⼆甲基丙基)-1-戊基吲唑-3-甲酰胺1633766-73-0 ADB-PINACA401-[(N-甲基-2-哌啶基)甲基]-3-(1-萘甲酰基)吲哚137642-54-7AM-1220411-[(N-甲基-2-哌啶基)甲基]-3-(1-⾦刚烷基甲酰基)吲哚335160-66-2 AM-1248421-[(N-甲基-2-哌啶基)甲基]-3-(2-碘苯甲酰基)吲哚444912-75-8AM-223343N-(1-⾦刚烷基)-1-戊基吲哚-3-甲酰胺1345973-50-3APICA44N-(1-⾦刚烷基)-1-戊基吲唑-3-甲酰胺451-(1-萘甲酰基)-4-戊氧基萘432047-72-8 CB-1346N-(1-甲基-1-苯基⼄基)-1-(4-四氢吡喃基甲基)吲唑-3-甲酰胺1400742-50-8CUMYL-THPINACA471-(5-氟戊基)-3-(4-⼄基-1-萘甲酰基)吲哚1364933-60-7EAM-2201481-(4-氟苄基)-3-(1-萘甲酰基)吲哚FUB-JWH-018491-(4-氟苄基)吲哚-3-甲酸-8-喹啉酯1800098-36-5FUB-PB-22502-甲基-1-戊基-3-(1-萘甲酰基)吲哚155471-10-6JWH-007512-甲基-1-丙基-3-(1-萘甲酰基)吲哚155471-08-2JWH-015521-⼰基-3-(1-萘甲酰基)吲哚209414-08-4JWH-019531-戊基-3-(4-甲氧基-1-萘甲酰基)吲哚210179-46-7551-戊基-3-(2-氯苯⼄酰基)吲哚864445-54-5JWH-203561-戊基-3-(4-⼄基-1-萘甲酰基)吲哚824959-81-1JWH-210571-戊基-2-(2-甲基苯基)-4-(1-萘甲酰基)吡咯914458-22-3JWH-370581-(5-氟戊基)-3-(4-甲基-1-萘甲酰基)吲哚1354631-24-5MAM-220159N-(1-甲氧基羰基-2,2-⼆甲基丙基)-1-(环⼰基甲基)吲哚-3-甲酰胺1715016-78-6MDMB-CHMICA60N-(1-甲氧基羰基-2,2-⼆甲基丙基)-1-(4-氟苄基)吲唑-3-甲酰胺1715016-77-5MDMB-FUBINACA611-戊基吲哚-3-甲酸-8-喹啉酯1400742-17-7PB-2262N-(1-氨甲酰基-2-苯基⼄基)-1-(5-氟戊基)吲唑-3-甲酰胺64N-(1-⾦刚烷基)-1-(5-氟戊基)吲哚-3-甲酰胺1354631-26-7STS-135651-戊基-3-(2,2,3,3-四甲基环丙甲酰基)吲哚1199943-44-6UR-144662-氟甲卡西酮1186137-35-82-FMC672-甲基甲卡西酮1246911-71-62-MMC683,4-⼆甲基甲卡西酮1082110-00-63,4-DMMC693-氯甲卡西酮1049677-59-93-CMC703-甲氧基甲卡西酮882302-56-93-MeOMC713-甲基甲卡西酮724-溴甲卡西酮486459-03-44-BMC734-氯甲卡西酮1225843-86-64-CMC744-氟甲卡西酮447-40-54-FMC751-(4-氟苯基)-2-(N-吡咯烷基)-1-戊酮850352-62-4 4-F-α-PVP761-(4-甲基苯基)-2-甲氨基-1-丁酮1337016-51-9 4-MeBP771-(4-甲氧基苯基)-2-(N-吡咯烷基)-1-戊酮14979-97-64-MeO-α-PVP781-苯基-2-甲氨基-1-丁酮 408332-79-6 Buphedrone 792-甲氨基-1-[3,4-(亚甲⼆氧基)苯基]-1-丁酮802575-11-7Butylone802-⼆甲氨基-1-[3,4-(亚甲⼆氧基)苯基]-1-丙酮765231-58-1Dimethylone81Ethcathinone823,4-亚甲⼆氧基⼄卡西酮1112937-64-0Ethylone831-[3,4-(亚甲⼆氧基)苯基]-2-(N-吡咯烷基)-1-丁酮784985-33-7 MDPBP841-[3,4-(亚甲⼆氧基)苯基]-2-(N-吡咯烷基)-1-丙酮783241-66-7MDPPP854-甲氧基甲卡西酮530-54-1Methedrone861-苯基-2-⼄氨基-1-丁酮1354631-28-9 NEB871-苯基-2-甲氨基-1-戊酮879722-57-3 Pentedrone881-苯基-2-(N-吡咯烷基)-1-丁酮13415-82-2α-PBP891-苯基-2-(N-吡咯烷基)-1-⼰酮13415-86-6α-PHP901-苯基-2-(N-吡咯烷基)-1-庚酮13415-83-31-苯基-2-(N-吡咯烷基)-1-戊酮14530-33-7α-PVP921-(2-噻吩基)-2-(N-吡咯烷基)-1-戊酮1400742-66-6 α-PVT932-(3-甲氧基苯基)-2-⼄氨基环⼰酮1239943-76-0 MXE94⼄基去甲氯胺酮1354634-10-8 NENK95N,N-⼆烯丙基-5-甲氧基⾊胺928822-98-45-MeO-DALT96N,N-⼆异丙基-5-甲氧基⾊胺4021-34-55-MeO-DiPT97N,N-⼆甲基-5-甲氧基⾊胺1019-45-05-MeO-DMT98N-甲基-N-异丙基-5-甲氧基⾊胺96096-55-85-MeO-MiPT99α-甲基⾊胺299-26-3AMT1001,4-⼆苄基哌嗪DBZP1011-(3-氯苯基)哌嗪6640-24-0mCPP1021-(3-三氟甲基苯基)哌嗪15532-75-9TFMPP1032-氨基茚满2975-41-92-AI1045,6-亚甲⼆氧基-2-氨基茚满132741-81-2MDAI1052-⼆苯甲基哌啶519-74-42-DPMP1063,4-⼆氯哌甲酯1400742-68-83,4-CTMP107⼄酰芬太尼3258-84-2Acetylfentanyl1083,4-⼆氯-N-[(1-⼆甲氨基环⼰基)甲基]苯甲酰胺55154-30-8 AH-7921109丁酰芬太尼Butyrylfentanyl110哌⼄酯57413-43-1Ethylphenidate1111-[1-(2-甲氧基苯基)-2-苯基⼄基]哌啶127529-46-8Methoxphenidine112芬纳西泮51753-57-2Phenazepam113β-羟基硫代芬太尼1474-34-6β-Hydroxythiofentanyl1144-氟丁酰芬太尼244195-31-14-Fluorobutyrfentanyl115异丁酰芬太尼119618-70-1Isobutyrfentanyl116奥芬太尼101343-69-5 Ocfentanyl⼆、《⾮药⽤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为加强对⾮药⽤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法⽣产、经营、运输、使⽤和进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禁毒法》和《⿇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我国列管的
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禁毒网
【期刊名称】《上海化工》
【年(卷),期】2018(43)10
【摘要】最近,国家禁毒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通报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并于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总页数】1页(P50)
【作者】禁毒网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J], 无;;;
2.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数已达134种 [J], 肖扬
3.国家禁毒办通报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我国成为全球首个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国家 [J],
4.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J],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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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简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那些主要用于药物治疗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外的药品。

它们具有强烈的成瘾性和药理作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我国的相关管理措施。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管理: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管理由国家精神药品管理局负责。

该局负责制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管制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协调相关工作。

首先,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实施严格的管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被列为管制药品,只有持有麻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才能合法从事该类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任何个人和单位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购买、持有或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我国建立了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销售和使用记录系统。

通过建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销售和使用记录系统,能够实现对药品流向和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测和追踪,从而加强对非法经营和滥用药品行为的打击。

此外,我国积极开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国家精神药品管理局通过媒体、互联网和社区等渠道,开展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公众的药品安全和健康意识。

精神药品的管理:精神药品的管理也是我国药品管理的重要方面。

精神药品的管理主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该局负责制定精神药品的管理政策和法规,并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的工作。

我国对精神药品的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精神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同时,要求在药品包装上明确标注药品的名称、成分、用法、用量、生产商、批准文号等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和购买。

其次,对精神药品的销售要求实行凭处方购买制度。

精神药品属于特殊药物,必须经过医生的诊断和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0.31•【文号】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施行日期】2005.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将本办法通知到行政区域内有关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单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并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批准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定点生产手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生产计划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的安全管理、销售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定点生产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通过公平竞争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

第四条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应当按照品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药品生产企业申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定点生产申请表》(附件1),并报送有关资料(附件2)。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的,应当在20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申请人。

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最近,国家禁毒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邓明通报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并于9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邓明介绍了我国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情况。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工作,早在2001年,就将氯胺酮列入管制。

2010年以来先后将四甲基甲卡西酮等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制。

2015年又一次性列管了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2017年再次将卡芬太尼、U-47700等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制。

此次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制目录后,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

其中,芬太尼类物质我国已列管25种,超过联合国已列管的21种。

通过强化管控措施,我国在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和出口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许多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理作用比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更加强烈,本次列管的四氢呋喃芬太尼和4-氟异丁酰芬太尼两种芬太尼类物质的药效也是海洛因的数倍。

邓明表示,我国政府对新精神活性物质不断强化执法打击,务实开展国际合作。

国家禁毒办及时掌握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制贩趋势,定期发布国内新精神活性物质监测情况及预警信息。

积极协调邮政部门督促寄递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积极协调海关部门加大对流向境外重点国家货物的查缉力度。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01•【文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关于防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制毒物品违法犯罪的通告为切实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毒物品的管控,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0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明知某种非列管物质将被用于非法制造非药用类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而仍然为其生产、销售、运输或进出口的,按照制造毒品犯罪共犯论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21条、第22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四、根据《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之规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除《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中列明的品种外,还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类、旋光异构体及其盐类。

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5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严禁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个人合理自用的药品类复方制剂和高锰酸钾除外。

六、根据《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47条之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严禁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个人合理自用的药品类复方制剂和高锰酸钾除外。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地西泮注射液 • 地西泮片 • 曲马多片 • 咪达唑仑注射液 • 咪达唑仑注射液 • 阿普唑仑片 • 盐酸纳布啡注射液 • 右佐匹克隆片 • 注射用盐酸曲马多
10mg/支 2.5mg/片 50mg/片 2mg/支 10mg/支 0.4mg/片 20mg/支 3mg/片 0.1g/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五专”管理--专库(柜)加锁
•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 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者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以及麻醉科设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 调配窗口和各病区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 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 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剂和使用
•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 人每次可开具吗啡注射剂3日常用量,原则上仅限于有 医师出诊的医疗机构开具,由出诊医师负责带回空安瓿 交药房;如医院没有医生出诊,应该凭当地的乡镇卫生 院的医生或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执照的村医注射,凭当 地医生或护士的注射单和空安瓿再次购药;其中注射单 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注射药品 名称、规格、剂量、批号,注射日期,注射者签名。其 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控缓释制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2005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
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
定》第二次修订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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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进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

第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

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品种目录已有列管品种外,新增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由本办法附表列示。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调整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发现医药用途,调整列入药品目录的,不再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第四条对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

因科研、实验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检测中需要使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以及药品生产过程中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间体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

第五条各地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毒办)应当组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国家禁毒办。

国家禁毒办经汇总、分析后,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对国家禁毒办发布预警的未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各地禁毒办应当进行重点监测。

第六条国家禁毒办认为需要对特定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列管的,应当交由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和列管论证。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海关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医学、药学、法学、司法鉴定、化工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专家委员会应当对拟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下列风险评估和列管论证,并提出是否予以列管的建议:
(一)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
(二)对人身心健康的危害性;
(三)非法制造、贩运或者走私活动情况;
(四)滥用或者扩散情况;
(五)造成国内、国际危害或者其他社会危害情况。

专家委员会启动对拟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风险评估和列管论证工作后,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

第八条对专家委员会评估后提出列管建议的,国家禁毒办应当建议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列管。

第九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国家禁毒办列管建议后6个月内,完成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列管工作。

对于情况紧急、不及时列管不利于遏制危害发展蔓延的,风险评估和列管工作应当加快进程。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表:
附表: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注:上述品种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类、旋光异构体及其盐类(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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