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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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概述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而制定的。

麻醉药品属于特殊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毒性,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给患者和医护人员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至关重要。

二、管理责任1.医疗机构应当明确麻醉药品使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制度。

2.麻醉科或疼痛科是麻醉药品的主要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管理岗位。

该岗位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资质管理1.麻醉科或疼痛科的主管部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资质的认定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资质和能力。

2.麻醉科或疼痛科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四、采购和库存管理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麻醉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规定麻醉药品的入库、出库和库存盘点等流程,保证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五、使用过程管理1.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2.麻醉药品使用前,应当进行充分的患者评估和手术风险评估,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麻醉计划。

3.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严禁超剂量或滥用。

4.麻醉过程中应当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密切观察,及时调整麻醉深度和麻醉方法,确保患者的安全。

六、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的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对于严重的不良事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七、继续教育和质量评估1.麻醉科或疼痛科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定期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麻醉科或疼痛科的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第1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使用,有效地控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发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采取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方案,合理调配库存。

除发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举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采取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记下,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该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该使用保险柜,严防走失。

专库和专柜应该采取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天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该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认真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否决发药。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否决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别管理药品。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药物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三、麻醉药品管理机构1.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负责医院麻醉药品的采购、仓储、发放和使用等工作。

2.麻醉药品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管理岗位,负责麻醉药品的入库登记、出库发放、货位管理等工作。

3.麻醉药品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麻醉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麻醉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安全。

四、麻醉药品采购2.麻醉药品采购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应具备麻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资质。

3.采购人员应制定采购计划,明确药品种类、数量和时间等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麻醉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五、麻醉药品仓储和保管1.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仓库,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2.麻醉药品仓库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设施,如温湿度监控系统、防火设施等。

3.麻醉药品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相应的货位管理。

4.麻醉药品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防止药品的受潮、变质、丢失等情况发生。

5.麻醉药品仓库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查,确保仓库的洁净和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六、麻醉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麻醉药品的发放应由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并按照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

2.麻醉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并按照麻醉操作规程进行。

3.麻醉药品的使用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并进行签名确认。

4.麻醉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报告麻醉药品管理机构,协调解决问题。

七、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1.麻醉药品过期、变质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时,应进行及时报废处理。

2.报废的麻醉药品应加以标识,并通知麻醉药品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一、药库管理制度:1、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4、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5、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____年。

6、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7、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8、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门诊、病区药房管理制度:1、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周转柜内的麻、精药品药由专人负责每日清点结算。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23页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 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需要报损时, 由药库填写报损单, 报药剂科主任审核, 经麻醉 、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批, 方 可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单送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立案。
第12页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置保险柜,实施双 人双锁保管。药库门、窗有防盗设施, 药房调配窗口、住院 部各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该配置必要防盗设 施。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步骤都应该指定专员 负责, 明确责任。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13页
三、药房、手术室和住院部各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应保持合理库存基数, 实施双人、双锁保管, 建立交接班 制度, 交接班有统计。 四、药房、手术室和住院部各科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含发药日期、患者姓 名、用药数量。专册保留应该不少于3年。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15页
三、对出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逐笔统计,内容包 含: 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 号、使用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16页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应对药房、手术室和住院部各 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固定基数做出要求, 在药剂科 立案。当固定基数需改变时应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同 意。 二、药房应该固定发药窗口, 有显著标识, 并由专员负责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 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 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 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 存3年,精神药品处 方至少保存2年。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 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 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 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 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第四十四条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 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 理的原则放行。 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 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证明。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放行。
卫生部于2005年11月14日(卫医发〔2005〕436号)印 发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通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 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 由医疗机构保管。
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 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一、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在医疗领域,麻醉药品是一种具有特殊效果的药物,具有一定的麻醉、止痛和镇静作用。

然而,由于麻醉药品的特殊性,一旦被不法分子滥用,就会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制定完善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范围和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麻醉药品的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等各个环节。

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以及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的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要求1. 麻醉药品的采购和存储:(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专用仓库,对麻醉药品进行单独管理,并明确责任人。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供合格的麻醉药品,并确保麻醉药品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麻醉药品的销售和使用:(1)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麻醉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处方用药原则,不得向无处方的个人售卖麻醉药品。

(2)医疗机构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符合麻醉药品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进行使用,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

3. 监管和检查:(1)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监管和检查,对麻醉药品的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控。

(2)对于发现麻醉药品滥用、超量使用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责任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以及所有使用麻醉药品的个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并严格执行。

五、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社会需求。

同时,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麻醉药品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大力推行下,相信我们能够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有效防范麻醉药品的滥用,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麻醉科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1.科室麻醉药品仅供术中患者使用。

麻醉处方由具有毒麻药处方权的医生开具。

2.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人登记,专人领取,专用处方。

3.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品残余量登记本、毒麻药品日消耗登记本、毒麻药品领取登记本、毒麻药品批号登记本。

4.毒麻药品管理实施固定基数、留取空安瓿、核对批号等办法。

5.麻醉科医生领取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器并留取安瓿。

每日由专人登记、核对、造册。

6.麻醉医生领取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使用后开据处方,并收回使用的空安瓿和未使用的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药,专人核对登记。

7.每周有专人统计空安瓿数量,核对处方使用登记本后去药剂科领取毒麻药品,双人核对。

麻醉药物使用与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使用与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使用与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麻醉药物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得到安全有效的麻醉,并保障医院内部麻醉药物的严格监管与合理使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使用和管理麻醉药物的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等部门。

3. 麻醉药物采购与储存3.1 采购程序医院麻醉药物的采购由麻醉科负责,采购程序如下:1.麻醉科依据临床需求提出药物采购计划。

2.采购科依据麻醉科的采购计划进行询价比较,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麻醉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药物的采购。

4.采购科对所采购的药物进行验收,并与麻醉科签订药物交接单。

3.2 药物储存1.麻醉药物应存放在特地的麻醉药品储存室,禁止将药物存放在非专用地方。

2.麻醉药物的储存室应保持乾净干燥,温度适合,且离火源远。

药品应依照规定温度储存。

3.麻醉药物的储存室应设有特地的管理人员,并实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药物的安全。

4. 麻醉药物使用4.1 使用前准备1.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麻醉科医生应核实药物的名称、剂量、有效期等信息,并确保药物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3.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前,应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告知患者可能显现的麻醉相关风险,并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4.2 使用技术要求1.麻醉科医生应依照规范操作程序,正确使用麻醉药物,并保证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麻醉药物的给药途径和剂量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手术需求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3.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动,并及时调整剂量和药物使用方案。

4.3 记录与存档1.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时,应书写麻醉记录,包含麻醉用药和剂量、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监测结果。

2.麻醉药物使用完毕后,麻醉科医生应将相关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当保管。

5. 麻醉药物管理5.1 指定责任人1.医院应设立麻醉药物管理委员会,明确麻醉药物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麻醉药品管理与使用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与使用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与使用制度1. 前言为了保证医院麻醉药品管理与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涉及麻醉药品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3. 麻醉药品管理机构3.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和监督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成员包含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护士长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代表。

3.2 麻醉药品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麻醉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

4. 麻醉药品采购4.1 麻醉药品采购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应严格依照医院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4.2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亮和合法性。

4.3 麻醉药品采购应依据医疗技术发展和患者需求的变动进行科学规划,避开库存过多或不足的情况发生。

5. 麻醉药品存储与保管5.1 麻醉药品存储室应特地设立,具备防潮、防尘、防火和防盗的基本要求。

5.2 麻醉药品存储室内的药品应依照药品分类和有效期进行整理,确保方便取用和有效管理。

5.3 麻醉药品存储室门禁应掌控严格,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可以进入。

5.4 麻醉药品应严格依照规定的温度要求储存,避开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药物造成损害。

6. 麻醉药品使用6.1 麻醉药品使用应严格依照医疗程序操作,包含麻醉操作、药品配制和药品注射等环节。

6.2 麻醉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证书,保证操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6.3 麻醉药品的配制应由特地的药师或麻醉科医师进行,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依照药品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

6.4 麻醉药品的注射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麻醉操作要求,严格依照医嘱执行。

6.5 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麻醉效果和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麻醉药品库存管理7.1 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麻醉药品库存,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增补。

7.2 麻醉药品库存应单独存放,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期药品。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____制定。

(二)按照____文件,国发[____]1____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____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____月____日____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____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____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麻醉药品是医疗机构中不可缺少的一类药品,其在手术和疼痛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规范的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规定医疗机构中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要求,从而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二、麻醉药品的分类和管理麻醉药品按照管制程度可分为甲、乙、丙类,医疗机构应根据麻醉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需求进行合理分类和管理。

2.1 甲类麻醉药品管理甲类麻醉药品属于高度管制药品,医疗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采购、储存和使用: - 甲类麻醉药品的采购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保留采购许可证明文件;- 甲类麻醉药品的储存需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如保险柜或保险箱,并进行定期的库存盘点; - 甲类麻醉药品使用需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证书的麻醉师操作,并记录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2.2 乙类麻醉药品管理乙类麻醉药品属于中度管制药品,医疗机构对其采购、储存和使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 乙类麻醉药品的采购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保留采购合同和订货单等相关文件; - 乙类麻醉药品的储存要求密封保存,并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 乙类麻醉药品的使用需经由麻醉师或具备相关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并记录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2.3 丙类麻醉药品管理丙类麻醉药品属于一般管理药品,医疗机构对其管理的要求如下: - 丙类麻醉药品的采购需按照医药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如有进货许可证明文件须加以保留; - 丙类麻醉药品的储存应考虑其特性,避免与其他药品混合,避免高温、潮湿环境;- 丙类麻醉药品的使用要求遵循药品使用规程,记录使用情况和剩余量。

三、麻醉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医疗机构在进行麻醉药品采购和储存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3.1 采购管理•麻醉药品的采购需由专门的采购部门或人员负责,采购前需进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采购麻醉药品需按照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采购流程、文件记录等;•采购单据和发票等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保存。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从事麻醉药品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管理,并配备专柜、专锁、专账、专册。

3. 麻醉药品的储存环境应满足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购进、验收、入库、出库、销毁等环节,必须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盘点。

5. 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应定期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麻醉药品使用1.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室主任审核批准。

2. 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3. 使用麻醉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执行,并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签字。

5. 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保存三年备查。

6. 麻醉药品的用量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麻醉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医院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文档一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在使用麻醉药品时遵循合规的程序和要求,以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麻醉药品的相关人员。

3. 使用和管理要求3.1 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并获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知情同意。

3.2 麻醉药品的开药、配药和使用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和资格的医务人员完成。

3.3 使用麻醉药品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4 麻醉药品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记录,包括药品的进货、存储、分发和报废等信息。

4. 应急措施4.1 发生麻醉药品误用、滥用、泄露或丢失的情况时,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4.2 麻醉药品泄露或丢失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案,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5. 评估与监督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培训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意识和素质。

文档二1. 引言本制度为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旨在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2. 使用和管理原则2.1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医疗行为规范和伦理要求,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2 麻醉药品的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药品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3. 使用和管理流程3.1 麻醉药品的使用需由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计划,并在手术前进行详细的术前评估和准备工作。

3.2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必须明确药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并加盖医务人员的签章。

3.3 麻醉药品的存储应设定专门的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4. 监督与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文档三1. 引言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是医疗机构重要的工作之一,本制度为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场所,使用和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至关重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不仅能够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还能够有效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种类及使用范围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服务范围和需要,确定麻醉药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麻醉科室负责管理和监督麻醉药品的购进、使用和分发。

严禁未经麻醉科室相关人员授权擅自使用麻醉药品。

2. 麻醉药品存储和保管麻醉药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的药品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保存。

药品柜应定期清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记录一致。

对于过期或者损坏的药品应当及时处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3.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医院应当建立麻醉药品使用记录,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对于重要麻醉手术,应当由多名医务人员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和手术信息,确保手术过程中麻醉药品的正确使用。

4. 麻醉药品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医院应当对麻醉药品使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麻醉药品误用、过量使用等情况下的处理措施,以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沟通渠道。

三、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 精神药品种类及使用范围医院应当确定精神药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制定具体的使用标准和审批程序。

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生开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

2. 精神药品存储和保管精神药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的药品柜中,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药品柜的使用和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起到监督和检查的作用。

3. 精神药品使用和监测医院应当建立精神药品使用记录,记录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和监测。

对于需要长期使用精神药品的患者,应进行定期复查和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药物剂量。

4. 精神药品不良反应和应急处理医院应当建立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因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系强力成瘾镇痛药,为保证临床用药及社会治安特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如
下:
一、使用范围:
一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时需在病历和医嘱上记载;注射用药每张处方只限一次量,临床用药不可每天连续用三次,凭空安瓿取药;口服用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量;
二门诊癌症晚期患者使用麻醉药品镇痛需凭户口簿及市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书、病理报告单或影像检查报告单,按户口所在地办理镇痛专用药品供应卡,并交押金100元;
三凭户口簿,空安瓿,供应卡办理,缺一不可;
四如因病情需要18日后仍需使用麻醉药品者,经门诊医生及经办人查看核实病情,办理换卡手续;
五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死亡后,其家属不准冒购麻醉药品,并于15日内凭死亡证明或户口簿办理退卡手续,同时领回押金;逾期不再返回押金;。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医疗安全,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在进行手术、检查、治疗等操作时需要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科室。

三、管理要求1.麻醉药品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有合法的麻醉药品采购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从合法渠道采购麻醉药品。

(2)麻醉药品要专人专库专用,存放在麻醉处方药品专用的柜子内,柜子应当加锁,并在柜子上粘贴“国家麻醉药品(特管)”标识。

(3)麻醉药品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当有药品管理相关的培训,确保麻醉药品的使用安全。

(4)每使用一次麻醉药品,应当及时记录使用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并保存记录备查。

(5)未经授权,禁止使用其他麻醉药品代替原有药品,禁止挥霍浪费。

2.精神药品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有合法的精神药品采购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从合法渠道采购精神药品。

(2)精神药品要专人专库专用,存放在精神药品专用的柜子内,柜子应当加锁,并粘贴“国家精神药品(特管)”标识。

(3)存放精神药品的柜子应当放置在安全的位置,防止相关药品被非法窃取。

(4)精神药品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当有药品管理相关的培训,确保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

(5)每使用一次精神药品,应当及时记录使用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并保存记录备查。

(6)未经授权,禁止使用其他精神药品代替原有药品,禁止挥霍浪费。

四、使用要求1.麻醉药品使用(1)前期评估。

在使用麻醉药品前,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过敏史等,合理选择麻醉药品。

(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麻醉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绝不能越俎代庖。

(3)药品提供。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当由专业的医护人员完成,严禁患者或家属直接操作。

(4)药品浪费。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当适量,杜绝浪费现象。

2.精神药品使用(1)前期评估。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旳,应当经所在地设区旳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同意,获得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如下称印鉴卡)。

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旳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

二、医疗机构获得印鉴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有专职旳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人员;(二)有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旳执业医师;(三)有保证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安全储存旳设施和管理制度。

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旳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使用知识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旳,授予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旳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旳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状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旳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物监督管理部门。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旳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

四、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旳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物或者第一类精神药物旳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

在医疗机构就诊旳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醉药物或者第一类精神药物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

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旳执业医师认为规定合理旳,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药物或者第一类精神药物。

五、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单张处方旳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旳规定。

对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处方旳调配人、查对人应当仔细查对,签订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旳,处方旳调配人、查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采购制度1. 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规定向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

2. 医疗机构应当将购进麻醉药品的情况及时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 医疗机构必须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书写纸书写处方。

二、麻醉药品保管制度1. 麻醉药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并由专人保管。

保险柜的钥匙必须由两人分别保管,并经常检查保险柜的使用情况。

2. 麻醉药品的购进、验收、入库、发药、调配、使用、补充、登记等环节,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3. 麻醉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储存,并定期检查储存情况。

4. 麻醉药品的处方必须按照规定期限保存,过期处方必须及时销毁。

三、麻醉药品处方制度1.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医疗需要,严格控制麻醉药品处方的开具和使用。

2. 麻醉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处方资格的医生开具,并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书写纸书写。

3. 医生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开具处方。

4.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处方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麻醉药品调配制度1. 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麻醉药品时,必须凭医生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进行调配。

2. 药剂人员应当对麻醉药品处方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对处方内容严格保密。

3. 调配麻醉药品时,药剂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调配,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4. 调配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药剂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并处理。

五、麻醉药品使用制度1.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需要,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2. 使用麻醉药品时,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使用药品。

3. 使用麻醉药品时,医生应当做好病人的病情监测和记录工作,并及时向患者家属告知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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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系强力成瘾镇痛药,为保证临床用药及社会治安特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使用范围:
(一)诊断明确的各种急性剧痛。

(二)心梗引起的疼痛。

(三)手术引起的疼痛。

(四)癌症晚期引起的疼痛。

二、管理办法:
(一)麻醉药品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立专用帐册,逐日登记,统计消耗,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二)开具麻醉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并在左下角注明诊断。

药品数量用中文大写数字写,字迹清晰,药名不得缩写、简写。

(三)开具麻醉药品人员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药剂人员应严格审查处方,调剂与检查核对人共同签字(盖章)。

(五)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麻醉处方,否则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向上级报告。

三、使用制度
(一)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时需在病历和医嘱上记载。

注射用药每张处方只限一次量,临床用药不可每天连续用三次,凭空安瓿取药。

口服用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量。

(二)门诊癌症晚期患者使用麻醉药品镇痛需凭户口簿及市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书、病理报告单或影像检查报告单,按户口所在地办理《镇痛专用药品供应卡》,并交押金100元。

(三)凭户口簿,空安瓿,供应卡办理,缺一不可。

(四)如因病情需要18日后仍需使用麻醉药品者,经门诊医生及经办人查看核实病情,办理换卡手续。

(五)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死亡后,其家属不准冒购麻醉药品,并于15日内凭死亡证明或户口簿办理退卡手续,同时领回押金。

逾期不再返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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