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的通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增“银行端查询缴税”服务功能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增“银行端查询缴税”服务功能的通知【标 签】厦门市,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颁布单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发文日期】2014-01-23【实施时间】2014-01-23【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纳税服务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不同纳税人申报和缴交税款,厦门地税建设了“多元化电子缴税系统”,包括“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TIPS缴税)”、“POS机缴税”、“缴税一卡通”等,构筑全方位、立体式和个性化的税款解缴体系,在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了安全、灵活、便捷的税款缴交方式。
纳税人通过网站就可以办理税费申报、发送银行缴纳税款,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等,方便又轻松。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税款入库效率,我局自2014年起新增“银行端查询缴税”服务。
该服务是将现行的纸质缴款书缴税模式,改为网站或上门申报后到商业银行查询缴纳税款的缴税模式。
一、功能介绍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纳税人通过网站、柜台申报或者在征管系统已有应征信息的情况下,持网站或柜台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见附图)到商业银行进行查询并划缴税款。
二、业务流程1、纳税人到办税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而是生成电子税票并用A4纸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给纳税人。
纳税人通过网站自行申报的,自行生成电子税票并用A4纸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一张A4纸可打印两份缴税凭证。
2、纳税人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签章后,持该凭证到商业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备注:(1)是否需要签章及加盖何种章以银行规定为准;(2)可承办受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银行名单详见第三点。
3、承办银行按照《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提供的信息,通过银行系统查询税务机关电子税票信息,核对无误后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反馈给税务机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4.28•【字号】京国税函[2011]111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11]111号)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办理的规范性要求以及凭证规范式样,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我局网上申报及IC卡申报系统自2011年5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CTAIS系统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式样,待补丁下发后,再正式启用新版。
请各局做好相关业务布置和技术准备工作,加强与各联网商业银行网点的横向协调和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二、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取得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1)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打印;(2)纳税人在市局网站自行下载或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缴税凭证后手工填写;(3)由税务机关通过CTAIS或IC 卡申报系统为纳税人打印。
三、新版凭证格式启用后,我局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规格不变,具体为以下两种:(1)A4规格(210×295mm),用于CTAIS或网上申报系统直接打印,以及纳税人从市局网站下载表样后手工填写;(2)市局统一印制的机打规格(230×150mm),主要用于IC卡前台套打,也可用于纳税人手工填写。
业务联系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李音婷,电话:88376877;收入规划核算处,来琳,电话:8837193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日期】•【字号】浙地税发[2006]6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银行业监督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65号)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不发宁波)、各县(市)支行,国家金库浙江省内各代理支库: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款入库效率的重要举措,更是税务、金融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税系统的电子缴税改革进程,完善地税收入缴库管理工作,现就我省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实施税库银联网扣税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电子缴税的目标模式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省各地对税库银联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普遍开展了税库、税银、税库银联网等税款缴库方式的改革,主要有税务与人民银行、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联网、税务与当地所有银行联网及税务与定点银行联网等方式,既提高了税款缴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又减轻了税务、国库等部门的劳动强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组织收入电子缴库业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与国库横向联网业务需求书>的通知》(银发[2005]2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3号),结合我省电子缴税改革的进程,省地税局将对我省现阶段的地税收入缴库方式作进一步的完善,明确我省地税系统电子缴税的目标模式是:各市、县地税机关通过省-市-县广域网及省地税局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联网专线,实现地税机关和国库网络的互联,并通过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利用金融城域网、电子清算系统、支付系统等进行信息集中交换,办理税款扣缴业务,简称“浙江地税一户通”。
税务局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税务局
2019年9月16日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全新推广上线的涉税(费)业务综合办理平台。整合、优化、升级了原国 地税相关涉税费业务系统。
访问方式: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湖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链接进入, 网址为:https:///
银行的交易单上盖章是可以进行验证的。
支付令(国库集中支付凭证):
银行缴款回单:
支付令收款人: 户名:待报解预算收入 账号:170404000004278001 开户行:国家金库郧西支库
在电子税务局缴款页面输入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打印【银行转账(机关事业单 位职业年金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纳职业年金,并凭此通知单和银行给的有效缴 款凭证,回税务大厅进行销号。
注意事项:由于CA设备仅支持IE浏览器,因此使用金税盘、税控盘及原 国地税CA设备登录及签名时需要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使用账号密 码登录的用户,可以使用360、猎豹、谷歌等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先选择好认定属期,再点击【查询申报记录】按钮查询出已申报的记录,然后勾选 其中要缴款的记录点击【缴款】。
库支付令,才能去开户行缴纳机关养老保险(去银行柜台时两个凭证缺一不可),普通企业只需打印银行
端查询凭证即可办理缴款业务。银行办结后,会给缴费人一张电子缴款凭证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单位财务人员务必带上财务印章。(纳税人国库支付令收款人为国家金库郧西支库)
请通知纳税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该项业务,因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开户都留有印章模板,缴费完毕后
行政事业单位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机关养老保险及年金具体缴费程序?
1、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然后在缴款环节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交养老 保险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通知单”。 2、在财政支付系统开具支付令(国库集中支付凭证)。 3、带上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年金缴费通知单、支付令去银行柜台划款缴纳养老保险和年金。 4、带着年金缴费通知单和银行给的有效缴款凭证去大厅进行职业年金销号。 5、销号后在大厅或者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凭证。
关于增加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税款入库效率,自2011年5月28日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将在全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增加“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该业务是将现行的大厅申报、自行缴纳税款的业务模式,改为大厅申报、商业银行查询缴纳税款的业务模式。
一、业务流程:
4.承办银行为纳税人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见附件2),作为纳税人完税凭证和财务记账凭证。
5、《通知单》背面提供缴税须知,提示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
目前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以后还将陆续增加更多的商业银行。纳税人只要在上述银行开立账户,或以现金方式缴税,均可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未在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银行开立账户: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款国库(银行)名称:
小写(合计)金额:缴款书交易流水号:
大写(合计)金额:税票号码:
税(费)种名称所属时期实缴金额
第次打印打印时间:
第二联作付款回单(无银行收讫章无效)复核记账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税人员在征管系统录入申报表,生成电子税票及《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简称《缴税凭证》见附件1),税务机关不再为纳税人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
2.纳税人在《缴税凭证》上签章后,持《缴税凭证》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税款催缴通知函
税款催缴通知函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国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现就您尚未缴纳的税款事宜,向您发出此催缴通知。
一、税款金额及期限根据税务部门记录,您尚有以下未缴纳的税款:1. 应纳税款金额:人民币【请填写具体金额】元;2. 应缴纳税款所属期:【请填写所属期】;3. 税款缴纳期限: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
二、缴纳方式为方便您缴纳税款,以下提供多种缴纳方式供您选择:1. 银行转账:您可前往任意一家具备代收税款的银行,通过转账方式缴纳;2. 互联网支付: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手机APP,使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在线缴纳;3. 现金缴纳:您可前往当地税务机关或办税服务厅,通过现金方式缴纳;4. 划账代扣:如您已签订税银协议,税款将在约定日期自动从您的账户扣除。
三、注意事项1. 请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完成税款缴纳,以免产生滞纳金及罚款,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2. 缴纳税款时,请务必确认金额及账户信息,确保税款缴纳无误;3. 如您在缴纳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
四、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将被纳入失信纳税人名单,影响信用等级;2. 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充分理解您在经营、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但请您务必重视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积极响应国家税收政策,共同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采取行动,确保税款按时缴纳。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税务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此致敬礼!【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通知发出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
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国税发[2011]69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1.06.30
【实施日期】2011.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6月30日国税发〔2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缴效率,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基础上,各地应积极实施推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是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通过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布设POS机实现纳税人缴税的方式。
根据POS机布设机构
的不同,分为商业银行布设POS机实现刷卡缴税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布设POS机实现刷卡缴税两种模式。
(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的业务流程为:
1.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产生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即应征凭证序号)提供给纳税人。
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POS机上刷银行卡,选择缴税。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简介-1
(三)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意义
● 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 能力,方便纳税人缴税;
● 有利于发挥税务和银行电子网络 功能,简化业务操作;
● 有利于提高税款入库速度,提高 财政资金运用效率。
(四)银行端查询缴税主要特征
● 为(未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纳 税人提供多样性的纳税申报方式。 除现行的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以外, 还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网上功能进行 网上纳税申报。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简介
一、前言
● 2009年上半年,为贯彻《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 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库 [ 2007] 49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地方税务局使用国库信息处理系 统实现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 国税函 [ 2007] 724 号),落实 该项推广工作的总体部署,武汉市财政、 国税、地税、国库及商业银行等部门共 同努力、协同工作,自该2009年7月6日 通过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成功处 理第一笔实时电子扣税笔资金划缴入库 开始,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于2010年6月 1日,将已签订电子扣税三方协议的纳税 人由地方横联系统全部移植到TIPS。
●缴款成功后,商业银行向纳税人开 具“付款凭证”。
谢谢各位! 不妥之处,请予指教。
再 见
●为纳税人提供真正的多渠道的缴税。纳 税人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纸质缴款书, 而是以在税务机关征管系统中完成纳税申 报并取得纳税申报流水号后,凭《银行端 查询缴税凭证》到商业银行柜台(或凭号 到网上银行)确认纳税申报信息无误后即 可完成税款缴税。
●纳税人缴款成功后,由开户银行负 责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 联)并加盖银行转讫印章后向纳税人 提供,作为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凭证。 ●纳税人取得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方 式灵活,即可以机打也可以手工填写 。
关于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
高“银税互动”服务效率。
共享范围,防范过度授信风险。
二、严禁第三方乱收费,规范“银方合作机构不得借“银税互动”名义以任何形式向申请
各地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要充分发挥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
贷款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买卖、提供或公开“银 度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扩大“银税互
分析,适时推广成熟适用的信贷产品设计理念和运行模式,提升 部门反馈“银税互动”贷款信息,便于掌握“银税互动”开展情
“银税互动”工作质效。各地银行要积极推进通过网上银行等渠道, 况。税务部门要按照税收信息对外提供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归档
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 和备案工作。探索将企业授权银行查询其涉税信息的记录纳入信息
一、深挖合作潜能,充分发挥“银税互动”的普惠效能
对泄露涉税信息的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 一 ) 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 ( 以
( 二 )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各地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要及
下简称“银行”) 逐步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 时响应企业对“银税互动”的意见和投诉,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
再扩大与银行总行数据直连试点范围。税务部门不再与第三方签订 业秘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银行不得与税务部门信息化服务供应
新的“银税互动”合作协议 ( 单纯为税务部门提供平台开发和技术 商开展基于企业发票数据的相关业务合作;银行在融资服务中需要
运维服务的协议除外 ),已经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要尽 使用企业发票数据的,应依法合规获取,并严格保护企业上下游信
税互动”中的涉税信息。银行请第三方合作机构协助处理“银税 动”知晓面。银保监部门要将“银税互动”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小微
银行支行电子缴税的宣传报告
ⅩⅩ银行支行电子缴税的宣传报告根据ⅩⅩ银行四川省分行开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ⅩⅩ年代理国库业务工作要点》有关要求。
ⅩⅩ银行ⅩⅩ支行的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迅速贯彻落实,并开展了以“电子缴税利国利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对此次活动的具体实施如下:(一)积极组织开展贯穿全行的“电子缴税利国利民”主题教育活动,掀起新的高潮。
1、什么是电子缴税?它是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业务的行为。
2、横向联网系统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银行金融机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业务处理系统。
3、子缴税与传统税票缴税有什么区别?主要区别有申报方式多样化,缴纳方式便捷化,缴款凭证电子化,纳税环节减少化,纳税成本降低化!(二)积极宣传电子缴税的优势,让全市缴税人民进一步了解电子缴税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方便!电子缴税有三大优势:1、方便——24小时足不出户完成缴纳。
2、安全——专网联接,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和资金的安全。
3、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主动向广大市民朋友们介绍电子缴税的种类,让他们深入的了解电子缴税对于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
现在我行电子缴税的种类分为两种:一是扣款交易模式。
即纳税人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指定扣款帐户,纳税金额就直接从扣款帐户划转的交易过程。
包括实时扣款或批量扣款两种业务类型。
批量扣款适合双定户,实时扣款则适合其他纳税人。
二是主动缴款交易模式(银行端查询缴税)。
即纳税人通过网络、税务柜台等申报形成纳税信息后,在商业银行端通过网银、银行柜台、POS机查询申报信息,并主动从银行账户缴款的过程。
与扣款交易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纳税人不需要与商业银行签定税款扣缴协议。
(四)在营业部大厅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并安排大堂经理、非现金柜员在现场指导缴税人员学习扣款交易基本操作流程和缴款基本业务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信息门户网站试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13]6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信息门户网站试运行的通知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信息门户网站试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13]6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提升面向银行的信息服务水平,规范和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交互渠道,进一步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了面向银行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信息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银行门户)。
银行门户整合了外汇局现有的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应用服务平台中面向银行的信息发XXX交互功能,由应急信息发布、信息浏览、信息交互和网上办事等模块组成。
为检验和完善银行门户的功能,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启动相关试运行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运行内容银行门户的试运行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9月30日。
银行可通过访问银行门户查询应急处理信息、浏览外汇新闻动态、查阅外汇政策法规、下载外汇数据和资料、办理外汇业务、与外汇局进行信息交互(收发邮件)。
银行门户集成了应用服务平台的已有用户,银行在应用服务平台的注册用户均可直接登录银行门户办理应用服务平台已有业务,并与外汇局进行信息交互,外汇局在应用服务平台的注册用户均可直接登录信息交互模块,与银行进行信息交互。
二、访问设置银行和外汇局通过以下渠道访问银行门户:用户类型网络连接方式访问地址银行用户外部机构接入网lP地址访问:http://100 1.95.15域名访问http://banksvc.safe外汇局用户内部业务网http://100 1.63.24/相关访问设置和用户操作的详细说明,详见应用服务平台(银行访问地址:http://asone safe:9101/asone,外汇局访问地址http://100.1.48.51:9101/asone/。
关于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的通告
关于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为优化办税流程,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减少税收征纳成本,提高税款入库效率,自2012年6月1日起,在武汉地区推行银行端查询缴税。
为保证此项业务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银行端查询缴税的定义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关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适用范围该查询缴税适用于未与税务、银行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所有纳税人(包括使用纸质税收缴款书的缴款人)。
三、推行银行端查询缴税对纳税人的益处1.银行端查询缴税是继实时扣税、批量扣税之后又一种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纳税申报方式,具有扣款时间灵活、操作简便的特点,能够满足广大纳税人对电子缴税多样化的需求;2.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不需与税务、银行签订委托缴款协议,只要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即可选择已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开户银行全市任何一个对外营业网点,进行税款、滞纳金、工本费等款项的电子划缴(使用现金缴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全市任何一家银行对外营业网点缴款),增强了纳税人缴纳税款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使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灵活选择缴税的时间,便于纳税人集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采取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不再需要在税务机关和银行之间往返奔波、排队等候,将极大地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真正实现了方便纳税人缴税,提高了缴税的效率。
四、银行端查询缴税具体业务方式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包括: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网上银行查询缴税等三种具体业务方式。
五、业务办理流程(一)刷卡缴税(按现行方式不变)(二)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方式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窗口完成申报。
2.申报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提供给纳税人。
3.纳税人需办理转账手续的,在凭证上手工填写“付款人名称”和“付款人账号”,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税库银横向联网的通告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通告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陆续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之间共同建立的电子缴税系统,该系统通过电子信息的传递办理税收收入缴库的业务,是一种全新收入结算、划缴模式。
实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是国家税收征缴机制的重大改革。
将极大地方便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事项,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效率,减轻办税服务厅人员工作量;减少税款滞留,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从而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实施范围凡我市国税系统进行登记管理的纳税人,均纳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推广应用范围。
三、实施时间河北省国税局确定我局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试点单位,2008年12月份开始,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首先在路北区国税局、滦县国税局上线运行。
2009年1月份开始,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在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全市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都可以实现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
四、纳税人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实时或批量缴纳税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纳税人要在我市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缴纳税款的帐户;其次,纳税人要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第三,纳税人进行实时扣税或批量扣税以前要确保帐户内有足够余额缴纳税款。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为代开发票缴纳税款、缴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或者已经签订三方扣税协议的纳税人无法通过实时扣税、批量扣税方式正常缴纳税款时,可以在办税服务厅通过银联卡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工本费)。
以银联卡缴税方式缴纳税款,纳税人无须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但要开立银联卡账户。
五、委托缴税协议纳税人要实现实时或批量扣税,需要事先与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又称三方扣税协议)。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银税通手机缴税系统的通告-榕地税通告[2012]2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银税通手机缴税系统的通告
正文:
----------------------------------------------------------------------------------------------------------------------------------------------------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银税通手机缴税系统的通告
(榕地税通告〔2012〕2号)
为便捷地方税费报缴,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我局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相关通信运营商联合研发了银税通手机缴税系统。
该系统将银税通自助缴税操作终端拓展到换上智能卡并开通手机支付业务的所有手机,适用福州地税管征的“双定”征收纳税缴费人和城镇灵活就业社保缴费人报缴地方税费。
银税通手机缴税系统即日启用,福州相关纳税缴费人均可选用这一电子缴税方式报缴地方税费(操作流程可向地税机关了解或到我局门户网站查阅)。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结束——。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广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广工作的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广工作的通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9月份,按照市局《关于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试点工作的通知》(乌地税函〔2010〕357号)工作要求,各区、县局对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截止10月31日,共有2869户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在10月份成功进行了纳税申报,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近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广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0〕469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结合文件要求,现就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各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做好充分应对准备。
推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对组织税款及时入库,实时掌握收入进度,最大程度减少欠税的发生,提高税收计会部门工作的效率有着积极作用。
各局要高度重视,确定推广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是由税务局、国库、企业开户银行共同协调完成的,几乎涉及所有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在试点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如:有的银行网点不清楚如何办理此项业务,或者在签订“三方协议”过程中使纳税人来回跑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各局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加强对干部的培训,让纳税人在我局办理的部分准确无误。
关于TIPS联网下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的说明(2)
关于银行端查询缴税的说明
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是基于TIPS系统下的一种缴税方式,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现金缴款
纳税人到税务前台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纳税人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各商业银行用现金缴款(任意一家连入TIPS的商业行)---各商业银行根据《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向国库转款,并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给纳税人---国库收到税款后进行入库处理---纳税人如需要正式完税凭证,到税务局前台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2、POS缴款
纳税人到税务前台通过银行端查询缴税POS机缴款,划款成功后税务前台打印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POS 机收单行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收单行向国库转款---国库收到税款后进行入库处理。
3、纳税人到开户行缴款
纳税人到税务前台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纳税人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其开户银行缴款(开户行必须连入TIPS)---开户银行根据《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从纳税人账户向国库转款,并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给纳税人---国库收到税款后进行入库处理---纳税人如需要正式完税凭证,到税务局前台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推广应用POS机收纳税款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推广应用POS机收纳税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日期】2009.09.30•【字号】上海银发〔2010〕69号•【施行日期】200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推广应用POS机收纳税款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10〕69号各代理支库:为切实解决“纳税人现金缴税难、银行服务窗口排队难”问题,经我分行与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共同研究决定,自今年起,本市税务部门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逐步在办税服务厅部署使用POS机收纳税款。
为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推广应用POS机收纳税款工作,规范国库经收业务流程,加快税款资金入库速度,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进一步明确应用银行卡缴税交易手续费的计付标准与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推动、主动配合同级税务部门开展POS机收纳税款业务应用POS机收纳税款,是本市税务、国库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民生、服务社会,解决纳税人现金缴税难问题的重要手段。
各代理支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配合同级税务部门做好办税服务厅开展POS机收纳税款的各项准备及实际应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新业务启动后相关登记簿的登记管理以及银行卡收费方式下对应各联缴款书专用收讫印章的印鉴预留管理等工作。
各代理支库应及时了解掌握同级税务部门开展POS机收纳税款工作的具体意见,并将本辖办税服务厅实施POS机收纳税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分行(国库处)。
二、办税服务厅应用POS机收纳税款的基本流程(一)纳税人现场申报成功,取得一式五联缴款书后,直接到办税服务厅POS 机专柜办理税款缴纳手续。
(二)专柜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接到纳税人提交的纸质缴款书及标识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后,根据每份缴款书合计金额,在纳税人确认POS机显示金额后,完成逐份缴款书刷卡扣税操作;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对各联次缴款书加盖含收款日期戳记的“XX税务银行卡收款专用”印章(印章由各税务分局按市税务局规定的样章要求印刻)后,将缴款书回单联与纳税人签字确认过的第二联签购单返回纳税人,其余各联缴款书及第一联签购单由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留执保管。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大地税函[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大地税函〔2013〕85号)市地税各基层局,国库各级支库,各中资商业银行,东亚银行: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提高税款征缴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3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税横向联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财库〔2013〕48号)有关规定,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决定于2013年10月起,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定委托缴款三方(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人开户银行)协议的纳税人,以及虽然签订了委托缴款三方协议,但由于特殊原因,纳税人在未采用实时缴税方式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纳税人凭《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详见附件1)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详见附件2)缴纳税款。
《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替代了原有的《税收收入缴款书》,实现了税收缴库由传统模式向电子化模式的转变。
二、业务流程纳税人到地税机关(或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后生成电子税票,地税机关为纳税人(或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纳税人通过转账方式缴税的,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填写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开户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纳税人特殊情况下选择通过现金方式缴税的,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和现金,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任一商业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2011年1月30日银发〔2011〕3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到商业银行柜台通过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办理缴税业务的,可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式样见附件),或在税务部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手工填写,然后到商业银行柜办理。
商业银行柜员依据纳税人提供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发起相关查询请求报文。
纳税人通过销售点终端(POS)机刷卡、网上银行等自助支付方式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系统直接依据纳税人输入或系统读入的符合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要求的信息发起相关查询请求报文。
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宣传培训,确保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顺利开展。
三、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接口规范做好接口软件开发,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税务机关开展此项业务,不得无故拒绝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缴税业务的通知-税总发[2014]7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缴税业务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缴税业务的通知(税总发〔2014〕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69号)的要求,各地应积极协调配合,在办税服务厅推广安全规范的银行卡缴税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规范的银行卡缴税业务是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通过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布设符合国家及行业金融领域相关标准的POS机具(含PSAM芯片),采用税务身份认证手段,在POS机具与税收征管系统间传递电子数据,为纳税人提供通用、安全、便捷和实时的电子缴税方式。
二、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业务实现过程中,要积极推广安全规范的银行卡缴税业务。
未与税务专网连接的POS机具,可继续保留手工操作方式开展业务。
已与税务专网连接,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POS机具,要抓紧进行改造。
三、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有关业务流程、通用电子缴税客户端软件POS机通讯接口规范(见附件)、国家及行业金融领域相关标准,做好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的接口开发工作,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安全规范的银行卡缴税业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应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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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优化办税流程,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减少税收征纳成本,提高税款入库效率,自2012年6月1日起,在武汉地区推行银行端查询缴税。
为保证此项业务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银行端查询缴税的定义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
库关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适用范围
该查询缴税适用于未与税务、银行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所有纳税人(包括使用纸质税收缴款书的缴款人)。
三、推行银行端查询缴税对纳税人的益处
1.银行端查询缴税是继实时扣税、批量扣税之后又一种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纳税申报方式,具有扣款时间灵活、操作简便的特点,能够满足广大纳税人对电子缴税多样化的需求;
2.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不需与税务、银行签订委托缴款协议,只要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即可选择已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开户银行全市任何一个对外营业网点,进行税款、滞纳金、工本费等款项的电子划缴(使用现金缴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全市任何一家银行对外营业网点缴款),增强了纳税人缴纳税款的自主性和
灵活性,使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灵活选择缴税的时间,便于纳税人集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采取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不再需要在税务机关和银行之间往返奔波、排队等候,将极大地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真正实现了方便纳税人缴税,提高了缴税的效率。
四、银行端查询缴税具体业务方式
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包括: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网上银行查询缴税等三种具体业务方式。
五、业务办理流程
(一)刷卡缴税(按现行方式不变)
(二)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方式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窗口完成申报。
2.申报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提供给纳税人。
3.纳税人需办理转账手续的,在凭证上手工填写“付款人名称”和“付款人账号”,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4.纳税人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开户银行任何一个对外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缴税,银行以此作为转账凭证;纳税人使用现金缴税,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任何一家银行对外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5.缴税成功后,承办银行负责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纳税人,作为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凭证。
(三)网上银行查询缴税方式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窗口完成申报。
2.申报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提供给纳税人。
3.纳税人到银行网点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已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不需要重复办理开通手续)。
4.纳税人登录商业银行网站进入网上银行查询缴税页面,选择缴税并输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征收机关代码。
5.纳税人核对确认缴税金额后,输入网上支付密码办理缴税。
6.企业纳税人网上银行缴税成功后,开户银行负责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联)》,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纳税人,作为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凭证;个人纳税人网上银行查询缴税成功后,发卡行于扣税成功后短信通知持卡人到开户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联)》。
六、已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
武汉地区首批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柜台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东亚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其中,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网址:/hb)、交通银行(网址:
或),招商银行(网址:
);同时开通企业和个人网上银行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网址:/icbc/)。
其他银行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纳税人在上述银行开立账户,或以现金方式缴税,均可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在未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银行开立账户的,暂维持原申报缴款方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向您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直接拨打咨询热线:12366。
武汉市国税局
武汉市地税局
武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