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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保障教育质量,提
高资源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管理。
第二章公用经费的范围和来源
第三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设施维护、教育教学装备更新、
文化体育设施更新、学生福利等方面;来源包括拨款、社会捐助、
学生个人缴费等。
具体范围和来源另行规定。
第三章公用经费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用经费管理规定、拨款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章公用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第五条学校在使用公用经费时,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特殊情况需调整使用计划的,应当经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条公用经费的报销须符合相关财务规定,报销凭证齐全,
合法合规。
财务部门将审查报销申请。
第五章公用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进行监督
和检查,包括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
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协
调解决。
第六章法律法规及注释
第八条本办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详见附件。
第七章附件
本文档涉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教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教育体制和教育
管理的基本法律。
2、预算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规定国家综合预算制度、管理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法律。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
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
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
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新版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新版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06〕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位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四条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10%安排,用于教师年度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体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第五条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
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条班级公用经费:小学按每生每年6元,初中每生每年10元进行安排。
班级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各班级学生开展与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
第七条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细化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年初要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分"目”节科目)。
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一)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刚、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三)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四)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五)其他学校公务活动所需要列支的支出。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一、概述学校作为公立机构,公用经费是学校日常运转的重要支出,如何合理、规范地管理公用经费对于学校财务管理的稳定和可持续性有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制定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
二、公用经费支出的范围1.学校每年的公用经费支出总额应当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2.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水、电、气、暖等日常生活基础支出;–课程教学、实验室设备等教学用品支出;–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等场所维护和租赁支出;–学术交流、研究基金等学术活动支出;–员工培训、旅游、福利及养老金等管理费用支出。
3.公用经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购买固定资产项目;–学校基本工资和福利支出项目。
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流程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流程应当规范和透明,以保障公共财产的合理运用。
具体实施流程如下:1.经费核定:学校财务部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预算,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并报告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经费申请:各部门、学院、行政单位在得知当年的公用经费预算时,向财务部门递交经费申请单,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并汇总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3.经费审批:校长办公会对各部门、学院、行政单位的经费申请进行审批,确保其合理、规范地运用公用经费。
4.经费使用:各部门、学院、行政单位在经过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根据预算即可使用公用经费。
5.经费监督:学校财务部门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公用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经费支出记录和报告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用经费支出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具体实施如下:1.全面记录: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对公用经费的使用记录进行全面、实时、详细的记录,包括经费的用途、时间、金额等信息。
2.经费报告: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在学年或财年结束后,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经费预算与实际使用情况、资金回收和挪用情况等。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合理分配资金;(三)公开透明:经费支出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效益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来源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二)上级部门专项拨款;(三)学校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一)教学业务与管理;(二)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三)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邮电;(四)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五)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六)学校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三章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公用经费支出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
第七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一)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提出调整意见;(三)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年度公用经费预算。
第八条公用经费支出审批:(一)各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经费支出申请;(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部门对支出申请进行审核;(三)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经费支出。
第九条公用经费支出执行:(一)各部门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合理使用经费;(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部门对经费支出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监督:(一)学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用经费支出进行定期审计;(二)学校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用经费使用规范。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管理、
师生生活等方面的经费,包括设备采购、维护与修缮、校务支出、教师培训、学生补助等。
第三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用,确保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科学使用。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优先保障教学质量的原则,确保经
费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权限和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预算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
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的花费应合理经过计划安排,遵循“量力而行,
节约为本”的原则,杜绝浪费和虚报。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符
合法规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建立档案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正。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对使用效果进
行评估,为经费使用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要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参与,形成参与共治的局面,共同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对学校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应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1、办公费2、印刷费3、咨询费4、手续费5、水费6、电费7、邮电费8、物业管理费9、交通费10、差旅费11、出国费12、维修(护)费13、租赁费14、会议费15、培训费16、招待费17、专用材料费18、劳务费19、工会经费20、福利费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____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____%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____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缮支出、了偿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扶植、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
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3.各学校应按照各级财政、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第八条各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公用经费支出结构,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严格控制管理性开支。
应强化支出管理,严格规范各种支出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控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为了合理、规范、透明地管理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各类公用经费的管理、支出等事项。
三、公用经费的分类学校的公用经费分为以下几种:1.办公自动化: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传呼、网络等等。
2.实验设备:包括各类实验器材、重要仪器设备的维修、更新以及相关配件和耗材等等。
3.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图书、报刊杂志、电子图书和数据库、视听资料等等。
4.交通设施:包括校车、班车、摩托车、自行车、步行街、人行天桥等等。
5.绿化环保:包括绿色植物、绿化带、公共花坛、环保设施等等。
6.安防设备:包括监控设备、安保人员等等。
四、公用经费的使用标准1.办公自动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只允许采购合法、正规的产品,不得购买未经授权、无保修、无正规发票的产品。
未经过批准,不得将办公自动化设备携带离开学校。
2.实验设备:按照学科建设需要和教学、科研需求进行采购和更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3.图书资料:按照学科建设需要和教学、科研需求进行采购和更新。
4.交通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车、班车等安全运行,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
5.绿化环保: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注重环保和生态建设。
6.安防设备:按照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合理布设,使用人员必须有相关证件和资格。
五、公用经费的审批程序1.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提前编制预算和申报计划,经过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和财务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公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预算、计划和管理要求,不得超支和挪用。
3.对超支、挪用、不合理使用公用经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公用经费的监督和检查1.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单位整改。
2.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1. 目的本规范办法旨在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确保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2. 定义- 中小学公用经费:指用于中小学日常运营和管理的经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设备、校园维护和修缮、文化活动等支出。
- 资金管理部门:指负责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的相关部门。
- 学校财务部门:指中小学内部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
- 校务会:指中小学的决策机构,由学校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3. 支出程序3.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预算。
3.2 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预算。
3.3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制定具体的支出计划,并报资金管理部门备案。
3.4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支出计划进行经费支付。
3.5 资金管理部门对学校财务部门的经费支付进行监督和审核。
4. 支出范围4.1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教学设备的购买、更新和维修;- 校园环境的建设、维护和卫生管理;- 学生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支出。
4.2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应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5. 支出审批5.1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每次支出需经过学校校务会的审议和批准。
5.2 支出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需要资金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6. 支出记录6.1 学校财务部门应当保存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记录,包括支出金额、支出项目、支出时间等信息。
6.2 学校应向资金管理部门按要求定期报告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情况。
7. 违规处理7.1 对于违反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公用经费、超支、虚假报账等行为。
8. 其他事项8.1 本规范办法的解释权归资金管理部门所有。
8.2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
以上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规范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陀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1/ 9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
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第三条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
第四条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
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
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和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资金;国家对城市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学校的补助奖励资金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十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体检、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而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专项设备购置等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木性项目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总体要求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支岀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XX)79号)规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要纳入区财政部门预算,实行预算管理,由区级财政在预算内全额安排,且不得低于省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并做到逐年增长。
第七条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分配)年度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应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不同条件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办学条件薄弱、规模较小学校及教学点的公用经费标准。
第八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由区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小学经费预算足额及时下拨。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支付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对中小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市)、区,公用经费资金直接支付到区级财政部门确定的直接核算学校经费的有关账户。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农村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以下简称“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二)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三)效率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透明性原则: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经费的分配与使用第四条公用经费的分配应根据农村中小学的实际需求、学生人数、办学条件等因素,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合理确定。
第五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资料、实验材料、图书购置等;(二)日常运行费: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维修费等;(三)教师培训费:用于教师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四)学生资助:包括贫困学生资助、奖学金发放等;(五)其他经批准的相关支出。
第六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以下方面:(一)工资福利支出;(二)基本建设投资;(三)偿还债务;(四)违反国家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七条农村中小学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用经费的收支范围、标准和程序。
第八条学校应设立专用账户,对公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暂行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管理,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维持、改善和运营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
第四条公用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
第二章公用经费的筹措第五条学校公用经费的筹措主要来源包括:1、经费拨款;2、社会捐助;3、学生费用收入;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公用经费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合理、有效、节约,并确保其用于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九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接受监督。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细则,并向师生家长公示。
第十一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公开和公示。
第四章公用经费的监督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经费的监督主要由以下单位和部门进行:1、教育行政部门;2、审计部门;3、社会监督机构;4、学校内部监督机构。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办学校:由直接创办和管理的学校,其经费主要由负责拨款。
2、民办学校:由社会机构或个人创办和管理的学校,其经费主要依赖学生费用收入和社会捐助。
3、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分类管理:按照经费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见附件一。
附件一: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细则第七章结束语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办学校2、民办学校3、专款专用4、分类管理。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固镇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格规公用经费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财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使用围及分配原则第一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具体开支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校园环境整治、校园文化建设、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为便于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二级会计核算科目定为以下两大类23款:一类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共20款,分别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一类是:基本建设支出共3款分别是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含图书的购置);各学校应按《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二条公用经费分配,主要依据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以保证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同时分类别制订公用经费分项开支定额标准,保障学校教学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经费预算编制管理第三条公用经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规透明的原则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潍坊锦绣学校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准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不准以教师培训为由进行公款旅游、休闲、疗养等方面的开支;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2.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
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7.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
1万元以上支出报区教育局审批,要进行立项、招标、审计;1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财务管理小组审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长审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行政校长审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请报告,由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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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xx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主要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
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条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分配。
第四条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
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
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五条学校在年末要根据学校规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实际需求对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支出做好预算计划。
按月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第五条公用经费使用与标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教育局下达的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执行。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学校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
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要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
第七条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