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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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的相关制度,旨在确保医疗保险病历和处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二:审核流程1. 病历审核1.1 医保病历基本信息核实医保病历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号码等核实患者基本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1.2 病情对应检查项目审核病历中患者的病情和医生开具的检查项目是否一致,确保检查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3 病情对应治疗方案审核病历中患者的病情和医生开具的治疗方案是否一致,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1 药品审核审核处方中所开具的药品种类、剂量、使用频次等,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2 用药禁忌审核审核处方中患者存在的用药禁忌情况,确保患者不会因用药而产生不良反应。

2.3 重复用药审核审核处方中患者是否存在重复用药的情况,确保可能产生的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风险。

三:审核标准和指标1. 审核标准1.1 病历审核标准根据医学常规和临床标准,审核医保病历的基本信息、病情和治疗方案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1.2 处方审核标准根据药学常规和临床标准,审核处方中药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及患者的用药禁忌和重复用药情况。

2.1 医保病历审核指标包括医保病历基本信息核实的准确率和一致性、病情对应检查项目的一致性以及病情对应治疗方案的一致性等。

2.2 处方审核指标包括药品审核的准确率和合理性、用药禁忌审核的准确率和重复用药审核的准确率等。

四:审核责任与要求1. 审核责任所有涉及医疗保险病历和处方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药剂师、护士等,都应具有审核病历和处方的责任,确保医疗保险服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审核要求2.1 审核时限病历审核和处方审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2.2 审核文档记录审核过程中的每一步骤都应有详细的文档记录,包括审核人员、审核时间、审核结果等,以备查档和追责之需。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范本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范本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适用于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第三条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人员职责,规范审核工作流程,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审核人员及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工作。

第六条医保病历处方审核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二)对医疗机构提交的医保病历处方信息进行审核;(三)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四)对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医保病历处方审核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审核内容第七条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内容包括:(一)病历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二)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三)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五)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八条医保病历处方审核人员应当根据审核内容,对医疗机构提交的医保病历处方信息进行逐项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审核流程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保病历处方审核流程,确保审核工作的高效、规范进行。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医保病历处方信息提交给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

五、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有违反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1.审核目的1.1 确保医疗保险病历和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2 防止滥用医疗保险资源,防治医疗欺诈行为。

1.3 保证医疗保险经费的合理使用。

2.审核范围2.1 所有提交给医疗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病历和处方均需要进行审核。

2.2 审核范围涵盖医疗服务项目、药品、检查、检验等。

3.审核流程3.1 医疗机构提交医疗保险病历和处方。

3.2 医疗保险机构接收并进行初步审核。

3.3 初步审核合格的病历和处方进行详细审核。

3.4 审核结果通知医疗机构。

3.5 医疗机构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

3.6 随机抽查审核以确保审核质量。

4.审核要求4.1 医疗保险病历的要求:4.1.1 病历必须包含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必要内容。

4.1.2 病历中医生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并符合医疗常规。

4.2 处方的要求:4.2.1 处方必须包含医生姓名、患者姓名、药品项目、用药剂量等信息。

4.2.2 处方中的药品必须符合医保目录规定,且用药剂量合理。

5.审核标准5.1 医疗保险病历审核标准:5.1.1 病历中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5.1.2 病历中的诊断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5.1.3 病历中的医生记录是否与诊断一致。

5.2 处方审核标准:5.2.1 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中。

5.2.2 处方中的药品剂量和用法是否合理。

5.2.3 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存在相互作用和重复用药现象。

6.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6.1 医保目录清单。

6.2 审核结果通知单样本。

6.3 审核异常处理流程。

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医保目录: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检查项目和治疗服务项目的清单。

7.2 医疗欺诈:指在医疗保险过程中,以虚构病情、伪造诊断、滥用医疗资源等方式欺骗医疗保险机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7.3 初步审核:对提交的医疗保险病历和处方进行初步的查看和判断。

7.4 详细审核:对初步审核合格的病历和处方进行更为细致的审核,确保诊断和处方的合理性。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保险病历和处方审核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并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2. 审核机构2.1 医疗保险病历审核机构2.1.1 负责对医疗保险病历进行审核,包括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方面的评估。

2.1.2 审核机构应由具备相应医学背景和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

2.2 处方审核机构2.2.1 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名称、用量、适应症等方面的评估。

2.2.2 处方审核机构应由具备药学背景和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

3. 病历审核流程3.1 病历提交3.1.1 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就诊后及时将病历提交给保险公司。

3.1.2 病历应包括诊断记录、检查报告、医嘱等相关文档。

3.2 病历审核3.2.1 审核机构应对提交的病历进行审核,确认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2 对于存在问题的病历,审核机构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要求补充或修改。

3.3 病历审核结果通知3.3.1 审核机构应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医疗机构和患者。

3.3.2 通知内容应包括审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

4. 处方审核流程4.1 处方提交4.1.1 医疗机构应在开具处方后及时将处方提交给保险公司。

4.1.2 处方应包括药品名称、用量、适应症等相关信息。

4.2 处方审核4.2.1 审核机构应对提交的处方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理性和适应性。

4.2.2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审核机构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要求调整或修改。

4.3 处方审核结果通知4.3.1 审核机构应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医疗机构和患者。

4.3.2 通知内容应包括审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

5. 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 病历审核表格- 处方审核表格6. 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和保障。

6.2 病历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过程的文件,用于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记录的参考。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保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一、药房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杏有重复给约现象:
6、是杏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況。

二、药房人员经处方市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宣时,应当告知处
方医师,请其确定或告重新开具处方药房人员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三、药房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桥。

四、药房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专用章。

五、药房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1、目的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提高医疗保险病历处方的质量和准确性,确保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3、术语定义3.1 医疗保险病历:患者就医期间医疗机构记录的相关医疗信息的文件。

3.2 处方:医疗机构开具的药物、治疗等详细指示。

4、病历处方编写要求4.1 病历书写规范:医生应按规定格式书写患者相关信息,并确保病程记录真实准确。

4.2 处方开具规范:医生应在处方上明确写明患者诊断、药物、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并加盖医院公章。

5、病历处方审核程序5.1 病历处方初审:由医疗机构内部专职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病历与处方的一致性和合规性。

5.2 处方审核委员会审查: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审核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对疑难病历和处方进行终审。

5.3 电子审核系统辅助:医疗机构可建立电子审核系统,对病历和处方进行自动化辅助审核。

6、病历处方审核标准6.1 临床必要性:医生开具处方应基于患者的临床情况和诊断结果,确保药物和治疗的必要性。

6.2 符合医保政策规定:处方应符合医保政策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6.3 合理用药: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选择药物,并控制用药的剂量和疗程。

7、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附件1:医保病历处方审核流程图附件2:电子审核系统用户操作手册8、法律名词及注释8.1 医疗机构: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提供诊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服务为主要职能的机构。

8.2 医保政策:指国家针对医疗保险所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

西安医保处方管理规定(3篇)

西安医保处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医疗保险处方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西安市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处方管理。

第三条医疗保险处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合理;(二)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四)加强基金监管。

第二章医疗保险处方开具第四条医疗保险处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

第五条医师开具医疗保险处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就诊日期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二)疾病诊断明确,符合临床诊疗规范;(三)用药品种、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符合临床用药规范;(四)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五)病历记载与处方相符。

第六条医师开具医疗保险处方时,应当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告知以下内容:(一)病情、诊断结果;(二)用药目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三)治疗费用、报销比例等。

第七条医师开具医疗保险处方,应当使用国家统一格式的处方纸,并按照规定项目填写。

第三章医疗保险处方审核第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处方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标准和流程。

第九条医疗保险处方审核内容包括:(一)处方开具医师的资格、执业范围;(二)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诊断、用药合理性;(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使用是否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四)处方金额、报销比例等。

第十条医疗保险处方审核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并形成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医疗保险处方审核结果分为以下几种:(一)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并告知理由;(三)有疑问的,退回医师重新开具。

第四章医疗保险处方管理第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处方管理制度,包括:(一)处方开具、审核、调剂、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二)处方开具医师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三)处方用药适宜性审查制度;(四)处方信息化管理制度。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五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五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一、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操作规程1、参保人员来我院就医,接诊医务人员应对病人身份进行核实。

对已过期或已挂失证件,门诊窗口应给予及时扣留,并及时交院医保办进行处理。

2、定诊医师对参保人员就医应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1)门诊治疗的应使用医保卡和专用处方,按规定用药、治疗和结算。

2)需要住院的患者应开具入院证明。

有病人或家属持证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ic卡交予住院处暂时保管。

3)如病因复杂或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做出诊断和用药,需转诊或转院的,应由定诊医师申请,到院医保办填写《转诊审批表》,交医疗保险中心审批。

二、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操作规程1、参保人员来我院住院时,应持ic卡和定诊医师开具的入院证明,经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入院时病人需先缴付一部分押金,出院时统一结算。

2、定诊医师要严格掌握入院条件,坚持“因病收治”、“合理治疗”的原则,不得“小病大治”、“病愈休养”。

3、住院病人入院前,在门诊或其他医院已作过的检查,住院后除必需检查的项目外,不得再做重复检查。

三、定诊医师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用药。

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开方,并将诊断结果、所用药品及所做的各项检查全部记录在病历上。

四、定诊医师必须根据病情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人情方、转抄方、过期或超前日期处方,不得以分解处方等手段降低处方值。

严禁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及做重复检查。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参保人员用药首选甲类药品,如病情需要使用乙类或《目录》范围外的药品时,定诊医师应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医生本人承担。

六、参保人员自费比例不得超过____%。

否则,超出部分由定诊医师自己承担。

七、对参保人员的治疗,应坚持先一般检查,后特殊检查治疗的原则。

如确需做相应的特殊检查,治疗急、危、重患者,可先进行检查治疗,在检查后两日内到院医保办补办批准手续;确需做特殊检查治疗的一般病人,应由定诊医师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特殊检查(治)审批表》,经医保办审核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治疗。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职责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

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

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

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外配处方必须是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

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____日有效。

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处方当日有效。

四、患者处方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应当与社会保障卡上的一致。

五、处方药的用药和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处方书写规范,明确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处方上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要相符合性、不得有重复用药现象。

处方上不得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每张处方(西药)限____至____个品种,中成药限____至____个品种。

每张处方(中药)是相互配伍作用用药,不得有单味中药品种。

六、门诊西药、中成药处方限____日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处方限____日用量。

七、医保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单。

八、处方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名(盖章)后,处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调配、登记,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营业员)应在处方上签名(盖章)。

九、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做好处方药销售处方收集和保管,并做好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

十、凡发现外配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字迹不清、涂改,以及有违规用药、应予退回,拒绝销售。

处方按规定保存____年,以备核查。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1、裕河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

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裕河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基本医疗保险病历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病历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病历管理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病历管理制度:医保病案管理制度医保病案管理制度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查房制度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

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入、出院管理制度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

病历书写和处方制度

病历书写和处方制度

病历书写和处方制度病历书写和处方制度在医疗行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就诊过程、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的重要文书,而处方则是医生开具药物治疗的指导单据。

良好的病历书写和处方制度不仅有助于医务人员提供准确、规范的医疗服务,也能有效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一、病历书写的重要性病历是医疗过程中记录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和效果的重要文书,对医生的诊疗决策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良好的病历书写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史、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数据、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等内容,并且要求书写清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二、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2. 主诉与现病史:患者的主要症状表现和疾病发生过程;3. 既往史与个人史:患者既往的疾病史和个人生活史;4. 体格检查结果:医生对患者进行的各项体格检查数据;5. 辅助检查数据: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6. 诊断意见:医生对患者病情的判断和诊断结果;7. 治疗方案:医生制定的治疗计划和用药建议。

三、处方制度的重要性处方是医生开具药物治疗的指导单据,对于患者正确用药和获得有效治疗至关重要。

良好的处方制度要求医生开具处方时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伦理道德,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等问题。

四、处方开具的规范要求1. 药品名称与剂量:开具药品名称和用量应准确清晰;2. 用药途径:注明药物的使用途径和频次;3. 用药时间:明确药物的使用时长和间隔;4. 医师签名:医师在处方上签名确认,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5. 药师审核: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在医疗过程中,病历书写和处方制度的规范执行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书写病历和开具处方,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患者在接受治疗时也要主动了解自己的病历和处方内容,避免因误解或不当使用药物而带来不必要的健康风险。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的相关流程和标准,旨在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减少滥用和浪费。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机构。

2·审核范围2·1 医疗保险病历审核的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特殊病人的病历等。

2·2 医疗保险处方审核的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处方、治疗项目处方等。

3·审核流程3·1 病历/处方提交:医疗机构需将病历和处方以电子或纸质形式提交给审核机构。

3·2 审核录入:审核机构将收到的病历和处方进行录入,并进行初步审核。

3·3 初审:审核机构对病历和处方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对病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确认,对处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估。

3·4 复审:初审通过的病历和处方需进行复审,以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5 审核结果通知:审核机构将审核结果通知给医疗机构,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等结果。

4·审核标准4·1 对于病历的审核,需确保病历记录真实完整,诊断与病情符合,医疗行为合规合法。

4·2 对于处方的审核,需确保药品和治疗项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遵循医疗保险规定,提供合理高效的治疗方案。

5·审核要求5·1 审核机构应设立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审核队伍,确保审核工作的专业化和准确性。

5·2 审核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审核工作的电子化管理和信息共享。

5·3 审核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培训和外部交流,提高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6·保密与监督6·1 审核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保护审核情报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6·2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审核机构的监管,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医保处方管理规定

医保处方管理规定

医保处方管理规定新修订的《处方管理办法》今起施行根据上级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社会保障(市民)卡不符合时应拒绝刷卡结算。

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他人医保卡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等类病人不得享受医保政策待遇;。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应按规定给予刷卡结算。

对当时无法确定外伤性质的,不得使用社会保障(市民)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否则,由此产生的医保拒付医疗费用,全额由相关科室负责。

二、履行告知义务。

在病人住院时应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社会保障(市民)卡交给住院注册室。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市关于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参保人员就医应选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

严格遵守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的用药、诊疗规定,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告知病人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医疗保险有限制性规定的药品、康复治疗项目需要审批的,须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经过医院或上报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治疗,否则,一律按自费处理,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具处方,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合理用药。

1、严格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对参保人员就医用药选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

中西药处方量按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掌握,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组合使用药品算一种,如输液、雾吸等)。

门诊每次处方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XXX医保管理工作制度是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

首先,对于参保人员就诊时,必须认真核对其身份,避免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的违规行为。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等类病人,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待遇,医生们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其次,医院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对于住院病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医疗卡和相关证件交。

第三,医院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

对于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必须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第四,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

医生们必须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最后,对于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2、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特别是意外伤病人必须如实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3、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药品备药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4、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禁止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

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避免医保拒付款。

5、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

6、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全套删除该段落,因为它只有一句话,且内容不完整。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一、医保结算1、门诊医保结算1)医保结算前,门诊医生应当认真核对医保卡或者医保证,并按规定填写门诊病历、处方。

2)门诊医生应当根据医保目录规定,规范处方用药,严格控制药品、检查、检验等医疗费用的开支,防止浪费和滥用。

3)门诊医生应当根据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开具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确保费用真实、合理、合法。

4)门诊医生应当认真审核病历和处方,严格控制虚假、重复、超范围的医疗费用,防止医保基金的浪费和滥用。

5)门诊医生应当按照医保结算规定,及时、准确地填写医保结算单,确保结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医保报销1)医保报销前,医保经办机构应当认真审核病历、处方和医保结算单,确保费用真实、合理、合法。

2)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医保基金支付标准,及时、准确地进行医保报销,确保报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合理控制医保基金的支出。

三、严格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使用超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对于提供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情况,必须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签署《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

否则,责任人将自行承担患者的自费费用,并可能引起患者的投诉。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得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用完后才能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将进行超量处理。

同时,必须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巩固治疗并带好药物,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的使用。

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使用这些药品必须经过医院业务院长的审批同意。

否则,相关费用将由当事者承担。

六、病历记录必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登记和住院病历,对于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记录中必须如实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处方用药审核管理制度

处方用药审核管理制度

处方用药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的处方用药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处方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提升医疗质量,保护患者生命和健康,特订立此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临床科室的处方用药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处方用药:指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开具的药物治疗处方。

2.处方用药审核: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用药进行审查和评估,包含药物的合理性、剂量的准确性、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的风险评估等。

第二章处方用药审核流程第四条处方的开具和填写1.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当与患者充分沟通,了解病情和需求,准确填写病历和处方单;2.处方单应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品名称、剂量、用药途径、频次、疗程等内容;3.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使用规范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处方的提交和接收1.患者将处方单提交给药房;2.药房工作人员应检查处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并登记到电子处方系统;3.检查合格的处方将被接收,不合格处方将被退回。

第六条处方的审核1.审核员应具备相应的药物知识和执业资格;2.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3.审核员应依据临床指南、医学文献和医院的制度要求进行审核。

第七条处方的审核结果1.审核合格的处方可连续进行后续操作;2.审核不合格的处方应及时通知开具处方的医生,并提出修改建议;3.审核员对审核结果负责,并在电子处方系统中标注审核看法。

第八条处方的执行和监督1.药房应依照审核结果配药;2.医生应依照审核结果引导患者用药;3.监测药师应定期抽查处方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处方用药审核标准第九条处方用药的合理性1.药物的使用应符合临床指南、药理学原理和医院的规定;2.药物的剂量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进行个体化调整;3.药物的疗程应依据病情进行合理布置。

第十条处方用药的安全性1.药物的相互作用应进行评估,避开不安全的药物组合;2.药物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应进行风险评估,避开患者的不良反应。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5篇)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5篇)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____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____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____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十一、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按照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十二、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十三、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四、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

十五、各归档病历不得因各种原因进行修改。

十六、对于未按照诊疗规范、未严格执行医保相关规定而要求修改的病历,一律不能修改。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医保病案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和疾病管理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医疗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效率,防止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保障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疾病分类管理:根据国家统一的疾病分类标准,对医保病案进行分类管理,以便统计和分析疾病发生情况,并制定对应的管理措施。

2. 诊疗规范管理:对医院的诊疗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包括规范的医疗操作流程、临床路径管理、合理用药等,以提高医疗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范本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1、裕河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

购进业务由质管员____、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裕河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

积极____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裕河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

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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