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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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雄溪源高市段“河长制”工作
实施方案(一河一策)
(2017-2020年)
1 现状调查
1.1河道现状调查
雄溪源高市段河道位于浙江省青田县,流经高市乡雄溪村。河道全长1.5km。主导产业为农业,主要是水稻、蔬菜等。
1.2污染源调查
(1)涉河工矿企业概况。沿河岸两旁无涉河工矿企业。
(2)农林牧渔业概况。河道两岸周边共有耕地100余亩,林地约120余亩。两岸周边100米范围内无渔业养殖,也无畜禽养殖场。
2 问题分析
2.1水环境情况总体良好
水质总体良好,单偶有生活零星生活垃圾,为周边居民随意乱扔造成。
2.2水资源保护工作需进一步深入
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仍需加强。
2.3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河道巡查力度仍不够,执法能力有待增强,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3 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巩固当前水质,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体,水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流畅”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长效清淤机制,全面清除河道污泥和存量淤泥;严厉打击侵占水域、乱弃渣土等违法行为,加大涉水违建拆除力度,实现河道管理范围内基本无违建,基本建成河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4 主要任务
4.1水污染防治
4.1.1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河道两岸地表100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一是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二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河道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三是在发生突发性污染物如病死动物入河或发生病疫、重大水污染事件等,及时上报农业畜牧水产、卫生防疫和环保等主管部门;四是受山洪、暴雨影响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枯枝败叶、障碍物等,确保河道整洁。
4.1.2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一是以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切实提高农田的相关环保要求,减少农业种植面源污染;二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
田化肥氮磷流失;三是推广商品有机肥,逐年降低化肥使用量。四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五是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4.2水环境治理
4.2.1“清三河”巩固措施
巩固“清三河”成效,加强对已整治好河道的监管,每隔1个月开展复查和评估;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整治,按月制定工作计划,以街道为主体,做到无盲区、全覆盖。
4.3加强监督
充分发挥河长制在水域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管理网络,全力构建水利执法管理社会化防控体系;进一步整合乡村干部、派出所等人员力量,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非法设置排污口、设障、捕捞、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到2020年,基本实现无违法建筑物。
5 保障措施
5.1强化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政委刘光献任县级河长,高市乡人武部长陈剑锋任乡级河长,村支部书记陈淑民为村级河长,负责本辖区内河长相关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5.2强化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河长办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日巡查、周汇报、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日巡查”即每个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每天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台账记录;“周汇报”即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上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河长办;“月督查”即河长办每月到现场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5.3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各村联动,各村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乡河长办牵头“河长制”及“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内河综合改造工程建设和内河日常管理。
5.4强化宣传推动。全乡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推动“河长制”工作实施,注意及时报道各村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6.附件
雄溪源“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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