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事件、媒介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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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缺失的“传媒假事件”

2014-06-17 纪忠慧传播学考研必读

一、“传媒假事件”与“假事件”

“传媒假事件”概念由陈力丹等提出并界定,是指“由传媒公开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的事件或公共关系活动”,其首要特征是“消息来源和报道者重合”。①1961年,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在《形象:美国假事件指南》中首次提出了“假事件”(pseudoevent)的概念——“它不是自发的,而是由于某些人的计划、设置或者促成才出现的。它是为了满足报道和录制的要求而事先设计好的。因此,它的出现是为了便利宣传工具而安排的。”②“传媒假事件”与“假事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都是为了媒体的报道而策划出来的,但前者主要是由媒体策划的,而后者则是由传媒业以外的其他社会主体策划完成的。“假事件”在中国又被称为“宣传性现象”,③有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则掩盖或扭曲事实的真相。事实一旦发生,就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有的是假象事实而已。有些事件虽然也是为媒体报道而事先策划的,但没有扭曲事实的真相,可以借用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中的“媒介事件”来指称。无论“传媒假事件”还是“假事件”,都混淆了真与假的界限,又称“半真实”、“暧昧的真实”。对这类事件或现象越是“忠实”报道,离事实真相就越远,记者和公众都要提高警惕。

“用茶水代替尿液送检”之所以被称为“传媒假事件”,是因为这一“事实”仅仅是为了媒体报道而人为设计的“预制”事件,在摄像机镜头的监视下,一切看上去那么具有戏剧性,结论也似乎不言而喻,但却扭曲了事实的真相。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真正的患者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谎称病状或偷偷置换送检样本,因此,正常医疗活动以“无罪推定”为原则,不仅医生要相信患者自述为真,而且相关医学检测仪器也针对特定样本而设计,不具备辨别非特定样本的功能。这样,记者原本要质疑和揭露的男科医疗问题,反而被“传媒假事件”转移了视线,没有达到原初设定的节目宗旨。

二、“传媒假事件”的诚意缺失

“传媒假事件”与“假事件”都是为了媒体的报道而量身定做,常常使事件的表象与真相之间产生错位,误导公众的认知和判断,因此,许多情况下可以不加区别地使用这两个概念。改革开放前,“传媒假事件”主要是出于宣传的需要,为的是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实行市场化以后,随着利益机制在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利益动机开始在“传媒假事件”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万事利为先”已经成为制造各种“假事件”的主要动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传媒业的事业属性与企业化运营管理模式得以确立,这时,新闻传媒业的内部资源配置不得不考虑市场效益,电视收视率、报纸发行量和网络点击率等市场化指标受到重视。这是传媒业改变过去的宣传语态,贴近生活、贴近受众的重要一步,现在传媒业内部讨论最多的恰恰也是可视性、可读性。不过,正如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新闻传媒业对市场化指标的重视早已不止于贴近受众,而是更多地指向了自身利益的考量。在每一个市场指标都意味着广告收入的逻辑面前,新闻样式与内容的选择不再像从

前那样单纯,媒体人也难以精心养大气,越来越缺乏诚意。

由于诚意的缺失,“传媒假事件”恰如没有灵魂的黄色新闻,实际是一种哗众取宠和投机,用“饮鸩止渴”来形容并不为过。美国黄色新闻大王赫斯特策划的“传媒假事件”不胜枚举。美西战争前,赫斯特派画家雷明顿前去古巴采访——“你提供图片,我提供战争。”一句话揭示了“传媒假事件”的深层密码:“事实”可以人为策划、量身定做,只要能给传媒机构带来销量和受众,天下就没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事实”。很显然,“传媒假事件”和“假新闻”不同,前者确实在真实的生活空间里存在过,具有更大的迷惑性,但它是按照事先策划的“脚本”而搬演的“预制”事件,带有“表演”的成分,绝非一般事实。“传媒假事件”虽然也是事实,但它只是搬演了事先策划的脚本,误导人的感知,使人的认识和实践产生偏差,必然属于“假象事实”,不可能成为一般事实中的真相事实。这表明,“传媒假事件”虽然可以迷惑人于一时,甚至还可以收到意料之外的奇效,但由于缺乏诚意,没有灵魂,自然行之不远,随时都有被揭穿的风险。

三、“传媒假事件”的文化逻辑

“传媒假事件”混淆了现实与真实的界线,使得生活世界里原本不言自明的逻辑关系发生了改变。法国思想家鲍德里亚把电子媒介时代的现实描述为一种由符码所构造的“超现实”或“超真实”,意即媒介与现实的关系由原来的前者向后者适应,改变为后者向前者适应;不是媒介如何嵌入生活,而是生活如何通过媒介成为可能并得以实现。很显然,“传媒假事件”只不过是媒介与现实关系发生颠倒的一个缩影,体现的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文化逻辑——“媒介信息构成了我们所相信的所谓‘真实’的体验,但实际上,它与万事万物的自然秩序相距甚远。”⑦

在电子媒介覆盖全球之前,媒介与现实的相互依存与适应关系,更多地呈现为一种进步与秩序的和谐状态,并没有引发人们的担忧。然而,“电视的诞生,使人们对新闻的态度有了改变,对速度的要求高于对精确度的要求,表象变得比实情更重要。”⑧不仅如此,以画面效果取胜的电视传播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媒介偏向——“思考无法在电视上得到很好表现,这一点电视编导很久以前就发现了。在思考过程中,观众没有东西可看。”⑨一个鲜明的例证是,在政治竞选被视为西方民主符号的同时,相关报道却像电视“真人秀”一样,越来越充斥着各种“引人入胜”的细枝末节,而舍弃了严肃的政策和政治话题。

“传媒假事件”与“真人秀”的风行,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面相,表征的都是物与像之间的距离逐渐模糊的文化逻辑。不过,这一文化逻辑的形成固然与电子媒介的传播偏向有关,但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却不能视而不见。以广播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媒体,都经历了由娱乐媒介向信息媒介的转变,一度成为新闻存在形式的定义者。然而,随着消费文化的蔓延,不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新闻娱乐化的趋势,传媒业在承载和建构消费文化的同时,自身也开始受到消费文化的支配。这使得“过去曾被重视的新闻观念被扔进市场的熔炉,重铸出来的是经媒体精心策划的、有可能畅销的新闻商品。”⑩在无深度、流行性、模式化和易于复制等文化趣味横扫一切的消费文化氛围中,新闻价值观念发生了蜕变——公共领域、权力与政治等严肃话题不再神圣,新闻、民主和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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