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保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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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暂行)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0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1号)以及《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本综合测评细则适用于公路学院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以研究所为单位按专业方向,分类测评。

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美成绩×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本人进行自评总结、计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核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德育测评分则德育成绩=50+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一、德育基本分德育基本分为50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严格按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保研必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常识汇总

保研必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常识汇总
北京市
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首都医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师范大学
贵州省
贵州大学贵阳医学院
云南省
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藏大学
陕西省
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西安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甘肃省
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
青海省
青海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湖南省
湘潭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
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
重庆市
重庆大学四川外语学院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
四川省
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学院西华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学院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体育学院
宁夏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2007年教育部新增20所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
武汉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长春理工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北大学、昆明医学院、河南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保研奖励加分细则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做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鼓励学院积极创新选拔办法,避免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五条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校内、校际交流。

第二章推荐第六条学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又分为内推(推荐到本校)和外推(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

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学院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七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年或四年)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优异,名列前茅,且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体育、艺术类通过学校大学基础英语(1-4))。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长安大学保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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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激励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和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提高。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攻读硕士学位。

推免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而直接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部、学工部、校团委、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设在教务处培养科。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

各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

第三章推荐原则第五条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在对考试、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要充分利用推免生选拔方式,发现一些能力突出的创新人才。

长安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长安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种表彰奖励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前一学年综合测评表彰不在加分之列。
第二十条 同一作品或参赛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比)赛中获奖,获奖时间在同一学年内,不累计加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获奖时间在不同学年内,第二次加分值按两次获奖得分的差额处理。参加外校竞(比)赛并获奖,参照校内相应等级比赛获奖加分标准执行。
(二)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四)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和他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注重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卫生。
第八条 德育加分细则
第十二条 本科生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是:学习成绩=【∑(课程成绩×学分数)/∑课程学分】×100%
第十三条 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是:
一年级:学习成绩=【∑(公共课程成绩×学分数)/∑公共课程学分】×100%
二年级:学习成绩=【∑(专业课程成绩×学分数)/∑专业课程学分】×80%
三年级:学习成绩按75分计。
3、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荣誉称号者,加20分;获省级青年突击手及其标兵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5分、20分;
4、获军训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加4分;
5,获院级红旗团支部班级的成员加0.2分,主要负责人加0.5分。(获校级,省级在此基础上递加0.5分)
(二)学生服务与管理
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
2、校报、广播台主要负责人,加3—6分;校报记者、广播台播音员、通讯小组组长,加1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扬者,加1分。

2013保研名额

2013保研名额

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北京市北京大学14801200中国人民大学690520清华大学15151135北京交通大学630429北京工业大学22015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25505北京理工大学655460北京科技大学634433北方工业大学4021北京化工大学466268北京工商大学11574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博生名额方案北京邮电大学615419中国农业大学705525北京林业大学510380北京协和医学院1010首都医科大学8055北京中医药大学13182首都师范大学16499北京外国语大学11580北京语言大学7545中国传媒大学163113中央财经大学21913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78109首都经济贸易大学10571外交学院252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国际关系学院1512北京体育大学142106中央音乐学院3622中国音乐学院157中央美术学院209中央戏剧学院105北京电影学院2012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中央民族大学334226中国政法大学275183华北电力大学460305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51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2015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7319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405285天津市南开大学795595天津大学790555天津科技大学175104天津工业大学16097天津医科大学13584天津中医药大学2514天津师范大学190111天津外国语大学4523天津财经大学13078天津体育学院157河北省河北大学380229河北工程大学13078河北工业大学441254河北联合大学9051河北农业大学180109河北医科大学8552河北师范大学14585燕山大学300176山西省山西大学509282太原科技大学4021中北大学240142太原理工大学432289山西农业大学5533山西医科大学12071山西师范大学6537山西财经大学4022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大学322221内蒙古工业大学175104内蒙古农业大学200126内蒙古师范大学11568辽宁省辽宁大学437288大连理工大学840590沈阳工业大学16597东北大学810565辽宁科技大学855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75104大连交通大学6038大连海事大学389246大连工业大学4021沈阳建筑大学4021沈阳农业大学12071中国医科大学9052大连医科大学7545辽宁中医药大学3024沈阳药科大学12372辽宁师范大学13583沈阳师范大学4526大连外国语学院4526东北财经大学180114吉林省吉林大学17081265延边大学369253长春理工大学14386东北电力大学6038吉林农业大学8051长春中医药大学157黑龙江省黑龙江大学282170哈尔滨工业大学1421918哈尔滨理工大学195116哈尔滨工程大学660470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东北石油大学16097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7040东北农业大学375252东北林业大学564354哈尔滨医科大学11166黑龙江中医药大学4529哈尔滨师范大学9052哈尔滨商业大学8552上海市复旦大学860710同济大学980685上海交通大学1075750华东理工大学720505上海理工大学185122上海海事大学10059东华大学303193上海海洋大学9567上海中医药大学5741上海师范大学148103上海外国语大学9565上海财经大学150105上海对外贸易学院4021华东政法大学10064上海体育学院3019上海音乐学院157上海大学390290江苏省南京大学885665苏州大学483320东南大学72554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650455南京理工大学645450江苏科技大学13583中国矿业大学1020740南京工业大学179103南京邮电大学16097河海大学750525江南大学540364南京林业大学187112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江苏大学1731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30103南通大学180114南京农业大学640460南京医科大学12580徐州医学院2514南京中医药大学7846中国药科大学356304南京师范大学449300江苏师范大学6038南京艺术学院4024扬州大学235147浙江省浙江大学13751030浙江工业大学437273浙江理工大学5533温州医学院3019浙江中医药大学5533浙江师范大学12576浙江工商大学6038中国美术学院6543宁波大学7547安徽省安徽大学65040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50455合肥工业大学837488安徽工业大学7545安徽理工大学16097安徽农业大学205123安徽医科大学8552安徽中医学院4024安徽师范大学195116安徽财经大学13583福建省厦门大学960720华侨大学16097福州大学389257福建农林大学210143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福建医科大学9052福建中医药大学8552福建师范大学260150江西省南昌大学1119750华东交通大学7545南昌航空大学7040江西理工大学8849江西农业大学180109江西师范大学225135江西财经大学13078山东省山东大学16501190中国海洋大学558355山东科技大学280168中国石油大学(华东)760560青岛科技大学11565济南大学8552青岛理工大学7545山东农业大学295175山东中医药大学8552山东师范大学220130曲阜师范大学16597山东艺术学院5533青岛大学250159河南省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3583郑州大学1340806河南理工大学11562河南科技大学12076河南农业大学14283河南大学794479河南师范大学205123湖北省武汉大学16001173华中科技大学17901340武汉科技大学16597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长江大学13078中国地质大学(武汉)745545武汉理工大学1167693华中农业大学660391湖北中医药大学4021湖北大学1388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08276武汉体育学院3019中南民族大学10058三峡大学210133湖南省湘潭大学556335湖南大学860645中南大学1285965长沙理工大学9054湖南农业大学11566中南林业科技大学10062湖南中医药大学2514湖南师范大学644405南华大学8552广东省中山大学14201065暨南大学260195汕头大学3621华南理工大学1030720华南农业大学310215广州医学院2514广州中医药大学9755华南师范大学380265深圳大学10064广州大学7545广东工业大学1659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7046南方医科大学10564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大学397278桂林理工大学4526广西医科大学5533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广西师范大学14987广西艺术学院3013海南省海南大学425293重庆市重庆大学1195835重庆邮电大学13583重庆交通大学8050重庆医科大学13583四川外语学院7040西南政法大学12076四川省四川大学17801335西南交通大学1185830电子科技大学755530西南石油大学16699成都理工大学227133西南科技大学250149西华大学13068四川农业大学508320成都中医药大学10865四川师范大学330199西华师范大学210128西南财经大学397263成都体育学院7045西南民族大学15095贵州省贵州大学410305贵阳医学院7040遵义医学院2514贵州师范大学8050云南省云南大学345244昆明理工大学220130云南农业大学5032昆明医学院4526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云南师范大学13078云南民族大学4026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9570陕西省西北大学424282西安交通大学950710西北工业大学755527西安理工大学22313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935647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2372西安科技大学15090西安石油大学5533陕西科技大学13583西安工程大学14585长安大学57537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820620西安外国语大学12071西北政法大学5533西安美术学院3016甘肃省兰州大学870650兰州理工大学11561兰州交通大学16597甘肃农业大学15090甘肃中医学院157西北师范大学351201西北民族大学9051青海省青海大学135100青海师范大学4021青海民族大学3019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大学235175宁夏医科大学2514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大学347248新疆农业大学11566石河子大学314218新疆医科大学4526新疆师范大学5533免试攻读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7802803381707383802792011406537922034519528120119241198412721963941802851302574496572353010250120869869034000503953614080110508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1811081659227515501111369143822141203872003612350710637651011079022052082061510522291870390710330600124254227019098260143022049028018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19910107107404725914938425006836724503307102222114301901904903803006051052019019066822443228116057022029080112689503079353190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0630302271233192100450160380334621504452954883253282150630411741100280160455930954501903601108261100432220288163354180341195338195052555280076063394225328176075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07302706634518004501103227452270149022016088670345246164022011022049022022028364246296195439349030063082033016079052468240063231132067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038033011067536903003003907109005277446028420301124202000500330300120033090068022091052725534053044059431315082762427871450068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05240920062447435226901905224813201104207730222141921562732003604903801136523903369235517665015468310095011042239115036030068024041250119019022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062017264132626360052030052030044100144562335539822506709401010622881880430131082237134025055275105030011030220101090018019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052014632525414253324039522809348528805106002205206033620246520004902201448822005406806008181150039903501901115860011学术型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名额2239904919696019022。

2014各类保研推免名额分配及211_985高校_中科院各院所

2014各类保研推免名额分配及211_985高校_中科院各院所

推免生名额
139 1680 588 300 760 123 91 80 316 91 235 177 55 268 144 1370 123 128 152 824 219 1630 1790 180 139 745 1197 690 43 245 148 431 32 107 211 586 860 1315 96 123 110 27 644 91 1420 260 39
学术型推免名额
127 1278 262 96 42 57
8
学术型留校名额
831 236
专业学位推免名额
66 443 116 57 22 29 8
190
112
948
711
503
130
79
470
353
190
97
63
45
30
276
248
123
384
346
210
74
45
32
16
58
38
58
33
710
462
150
220
155
140
6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55
535
401
220
北京理工大学
655
460
345
195
北京科技大学
664
463
301
201
北方工业大学
43
24
19
北京化工大学
496
298
268
198

北京工商大学
115
74

41
北京邮电大学
633
437
284

长安大学新生攻略

长安大学新生攻略

长安大学选课指南一、关于通识选修课的说明1.通识选修课包含:综合英语类、自然科学类、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心理教育类。

除综合英语类外,其余课程均可在1-8学期选修(限2016级、2017级和2018级)。

2.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最少选修14学分,其中10学分为限选学分,包括:综合英语类最低选修3学分(限第四学期选修);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类最低选修2学分;“心理教育类”最低选修1学分;自然科学类中的“计算机基础类”最低选修2学分(不需要选);人文与社会科学类中的“公共艺术类”不少于2学分(限2016级、2017级和2018级)。

3.除以上限选要求外,学生可在不重复选课的前提下,任意选择不少于4学分的课程(全校)。

4.选修每类分别需要修够一定的学分。

建议选课先抢鉴赏类,网课也可以。

因为鉴赏类比较难抢。

如果有感兴趣的课但又怕拿不了高分,可以选择旁听。

几个比较特别的选修课:名侦探柯南与化学、中外旅游、世界杯鉴赏、中华养生学、茶文化~二、保研1.关于保研:首先,想要保研,不能只满足于及格,绩点基本刷到4以上,也就是平均分过90,各种大创,挑战杯,数学竞赛,建模比赛等可以参加就参加,然后就是可以提前看看你专业的老师,学院官网可以找到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选择你感兴趣的老师,并提前联系。

看他有没有什么项目缺人的,理论不懂,你可以帮忙查查文献,顺便自学一下,毕竟学校里讲得都很浅。

基本小目标:四六级通过,四级通过即可,六级进行刷分,尽力500+,计算机证书可以拿一两个(大一学计算机基础,考office,学其他语言课程,考个相应其他语言的),普通话证书可以拿一个(基本交30块就可以考个二乙,虽然用处不大,考教师资格证用,但是三十块拿一个不错)2.基本成绩要求:参考学生手册然后询问学长大约能有多少人保研外校(保外基本985)高数分数一定要高,成绩往前五考就对了,越高越好,努力拿国奖(能拿基本保外)。

2023年保研夏令营推荐信

2023年保研夏令营推荐信

2023年保研夏令营推荐信2023年保研夏令营推荐信1夏令营组委会:您好!我是大学汽车工程学院的副教授,本人很高兴推荐我院级)的同学参加贵校的暑期夏令营,希望该生后期能成功攻读贵校研究生。

我担任了该同学本科阶段的《工程热力学》课程的教学,该生在相应课程考核中获得满意的成绩:。

该生思想端正为人谦虚,大一以优异的成绩转来我们专业,学业上孜孜不倦,踏实学习,连续两年为专业第一。

在我指导的实验课程中,该生积极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其他同学共同学习时,表现出很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而且善于虚心向其他同学学习。

该生对专业方面有浓厚的兴趣,主动了解和学习专业核心课程,为以后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综上所述,我认为身上存在着许多令人嘉许的能力,也有很多值得挖掘的潜力。

我希望她能在贵校的夏令营活动中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在后续学习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坚定!推荐人签名:年月日2023年保研夏令营推荐信2尊敬的领导:我讲授过__x同学的本科课程:刑法学总论。

在与她的课内、课外互动中,对其印象极为深刻。

__x同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诚实,待人热情,乐于助人,思想积极向上。

她在学习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有一丝不苟的精神,基础知识很扎实,专业课也很不错,成绩一直在专业里名列前茅,多次获得学校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这为她今后从事专业学习和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她遇到学习上的问题时能够独立思考,这可从她平时提交的作业和课下多次交流之中体现出来。

她思维活跃,思考问题全面客观,针对我提出的案例分析题,能清楚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很能深入到问题的本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

为了其进一步提升自身学术功底,在此建议其多阅读专业书籍,并涉猎相关学科知识。

此外,她作为____大学法律诊所成员,平时从事公益法律援助,大学期间积累了一定的实务经验,能灵活地将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相结合,具备了熟练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这对于本科生来说难能可贵。

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 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 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分别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长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至25人组成,任期3年。

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至3人。

委员从教授、副教授中遴选,其中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成员应占半数以上。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提出初选人员名单,校务会议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学位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若干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由7至15人组成,任期3年。

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分委员会的组成由各学院提出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一、审查通过申请学位的人员名单,做出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

二、做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三、审批博士、硕士导师和审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设立和申报。

四、审批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

五、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六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一、审查通过申请学位的人员名单,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二、做出不授予学位的决定,以及可否重作论文,再答辩一次的决定。

三、提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建议。

四、审查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

五、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六、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主席可提议召开学位会议处理学位审核和授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在审核学位及做出有关决议时采取不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打算和培育目标2020年我校打算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730名(包括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15名),其中在交通运输工程、土木与建筑工程、公共治理等13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190名。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时应符合如下条件:①高职高专毕业后深造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相关骨干课程(高职高专期间深造的课程不算,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布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②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需选择长安大学(在我校参加入学考试),而且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③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骨干课程;④一样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高职高专学习相近或相关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自考本科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能表明是进修的本科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长安大学《学生手册》考试题库

长安大学《学生手册》考试题库

长安大学2019年新生教育工程之——《学生手册》考试(题库)学生工作部(处)2019年11月一、必答题1.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退学处理()答案:ABCDA.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所得学分少于应得学分在17.5学分(包括17.5分)以上的:( )B.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超过六年(五年制本科为七年)C.休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的:D.办理停学或保留学籍超过一年未复学者2.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学士学位:( )答案:ABCDEA.在校期间有25学分是通过补考或重修后获得的B.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C.英语水平未达到学校要求的D.退学试读后恢复学籍的E.结业后换发毕业证书的3.下列哪些考试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行开除学籍处分:( )答案:BCDA.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B.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C.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考试成绩。

D.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______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5.请简要写出学生在哪些情形下,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答案:(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最新长安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最新长安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小组)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2、国家、省(部)级文艺、体育竞赛加分细则:文艺、体育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3、个人发明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具体如下:(只记第一作者)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分值可以累加。

4、参加社会工作:每届指任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任职者须提供任命文件或聘书、荣誉证书。

如果一个人有多项任职经历,只计算单项任职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5.其它荣誉加分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高中语文必修五理解性默写题精选《归去来兮辞》1、(2015山东)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描写归乡途中轻舟快水的两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达了作者弃官归乡的畅快心情。

2、(2015重庆)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描写拄着拐杖出去走走,随时随地休息的一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1四川)陶渊明《归去来兮辞》里写自己回乡后喜话家常、以琴书为伴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归去来兮辞》中体现诗人急于归家的热切细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新】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新】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 (长大研〔2013〕192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定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学术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实际情况,评定、发放奖学金。

第三条 评定范围长安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MPA 、MBA 、留学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除外)。

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奖学金标准按《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第二章 奖学金评定条件第五条 评定条件的构成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学术成就条件组成,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学术成就条件的排名次序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第六条 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3.身心健康。

第七条 学术成就条件 1.博士研究生(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12340.20.40.20.2M M M M M =+++ (1)其中,M1:是指上一学年课程总平均分数;M2:是指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着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见附表1)之和;M3: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见附表1)之和; M4:是指上一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得分(见附件1)之和。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123400.60.20.2M M M M M =+++ (2)其中,M1、M2、M3、M4所指内容与(1)式相同。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暂行)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0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1号)以及《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本综合测评细则适用于公路学院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以研究所为单位按专业方向,分类测评。

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美成绩×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本人进行自评总结、计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核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德育测评分则德育成绩=50+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一、德育基本分德育基本分为50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严格按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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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推荐程序
第十七条由学生自愿申请,院、部根据推荐条件,依据学校制定综合排名办法,按专业学科进行综合排名。

学校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突出创新性人才的选拔,对文艺、体育及社会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第十八条综合排名办法:文化课成绩+附加分
文化课成绩:前3年(五年制前4年)∑(课程成绩分×学分)/∑课程学分
附加分:附加分为下列5项内容之和,总分值最多不能超过5分。

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
获奖情况加分分值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5分/次
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3分/次
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2分/次
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3分/次
省(部)级学科竞赛二等奖2分/次
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1分/次
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
5分/次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
3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
竞赛二等奖(银奖)
2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
竞赛三等奖(铜奖)
3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
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
2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
赛二等奖(银奖)
1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
赛三等奖(铜奖)
其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一等奖3分/次
其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二等奖2分/次
其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三等奖1分/次
其它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2分/次
其它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二等奖1分/次
其它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三等奖0.5分/次
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小组)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2、国家、省(部)级文艺、体育竞赛加分细则:
获奖情况加分分值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一等奖2分/次
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二等奖 1.5分/次
国家级文艺、体育竞赛三等奖1分/次
省级文艺、体育竞赛一等奖0.75分/次
省级文艺、体育竞赛二等奖0.5分/次
省级文艺、体育竞赛三等奖0.25分/次
文艺、体育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3、个人发明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具体如下:(只记第一作者)
刊物级别加分分值
个人发明专利5分/项
核心期刊以上级别0.75分/篇
公开发行刊物0.5分/篇
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分值可以累加。

4、参加社会工作:
干部层次加分分值校学生会主席,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2分
校学生会副主席、副秘书长,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副
0.5分
秘书长,院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学生兼职副部长(副主任)
院分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各部部长,学生社团联合会各
0.35分
部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校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副部长,院学
0.25分
生会各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院分团委(团总支)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系(年级)
团总支书记,校学生会干事,学生社团联合会干事,院学
0.1分
生会各部副部长,各学生社团会长、理事长,校广播台台
长、校报学生主编、副主编
每届指任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任职者须提供任命文件或聘书、荣誉证书。

如果一个人有多项任职经历,只计算单项任职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5.其它荣誉加分
荣誉类型加分分值
1分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党员,全国优秀
团干、优秀团员,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

0.5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党员,省级优秀
团干、优秀团员,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

0.25分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团干标
兵、优秀团员标兵
0.1分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党员,校级优秀
团干、优秀团员,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

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第十九条在全国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者(特等奖、一等奖),由学院推荐可直接报教务处审核,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全国重大赛事指由教育部高教司主办的各种竞赛。

第二十条对于学生干部推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2+3免试研究生),在专业文化课成绩排名前25%的前提下,采取综合排名、双向选择、公开竞聘、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最终人选。

(2+3)免试研究生的数量由人事处根据学生工
作的实际需要下达指标。

第二十一条各院、部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院、部推荐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按学校公布的指标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院、部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院、部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如无异议,由院、部报学校教务处培养科。

未经院、部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第二十二条学校教务处培养科和研究生招生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推免生初选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三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在全校张榜公示,公示期1周。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教务处培养科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无异议则以学校文件形式正式公布初选结果。

第二十四条初选名单确定后,由接收学院组织复试(往校外推荐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复试),复试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按照陕西省招生办的要求填写有关上报表格并向拟推免生发放《推免生登记表》,材料收齐后到省招办办理录检手续。

第六章后期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院、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初步录取学生最后1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他们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二十六条初步录取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1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2.最后1学年有1门必修课成绩不及格或有重修的;
3.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优良成绩者;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5.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培养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长安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长大教字[2000]157号)和《长安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特长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试行办法》(长大教字[2002]277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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