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主要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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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主要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1 总则
1.1.1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主要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游客的旅游安全。
1.1.2 维护保养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景区内所有水、电、基础设施的完好,保障景区内用水、用电及相关设施的正常使用。
1.1.3 景区主要设施实行全年365天维护和维修、保养制度。
1.2 主要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分工
1.1.1 景区主要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维修,谁保养的责任承包制。
1.1.2 景区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场务管理部门上报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1.1.3 景区场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主要设备、设施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1.1.4 实行维修申报填单制度,明确维修地点,维修项目,
完成时限,维修负责人,验收人,具体要求等。
1.1.5 实行24小时维修保障制度,一般中、小故障,在接单后24小时之内完成维修保障,大故障在48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例外。
1.1.6 发扬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维修工人应随叫随到,维修工作要快速、及时、安全、有效。
1.1.7 为了保证安全,维修时一般应两人以上进行操作,电工在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3 游乐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管理
1.3.1 景区负责人应妥善安排当日值班的木工、瓦工、电工、灯光及音响等工作人员或作业人员进行景区主要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
1.3.2 突发性故障的处理
1.3.1.1 本班组的值班人员发现属于班组业务范围内的故障,由班组安排处理,并填写值班记录。
1.3.1.2 其他部门或班组发现的故障,应及时填写《维修单》
并向场务管理部门报告。
1.3.1.3 场务管理部门值班人员在值班记录上记录报修单位、报修地点、报修内容及承修单位后填写《派修单》送维修单位,《派修单》应写明维修单位、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
1.3.1.4 维修单位接到《派修单》后,班组长应派承修人员赴现场检查故障。本班组能够维修的故障,应及时维修并填写维修用料等内容,班组长对故障检查和处理结果负责并签字确认。
维修作业完成后,由报修部门签字验收。
1.3.1.5 维修班组无法处理的故障,由该班组报场务管理部门另行安排人员维修。
1.3.3 定期维护保养
1.3.3.1 景区主要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按景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3.3.2 班组维护保养人员按有关设施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业。
1.3.3.3 维护保养作业结束后,由维修人员填写维护保养报
表,报场务管理部门。
1.3.3.4 班组长(或委托人)对班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验收,并在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审阅有关报表并签名。
1.3.3.5 部门负责人对班组承担的年度维护保养工作进行验收,并在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名确认。
1.3.3.6 对于检查验收中不合格的项目,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应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返工处理。
1.3.3.7 对返工或纠正后的不合格项目,应在重新维护保养后另行检查验收。
1.3.4 景区设施更新、添置由有关班组或部门提出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批,景区分管负责人批准,场务管理部门安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