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专业医师议抗菌药物管理2017
执业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执业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在医疗行业中,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已成为严重的问题,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发展以及患者治疗效果的降低。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我国制定了《执业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遵守相关规定并合理应用。
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性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其使用不当会影响患者疗效,并可能产生一系列不良反应。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减少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发展,同时也可以降低医疗费用和患者的不良反应风险。
2. 执业医师在临床应用中需遵循的管理办法根据《执业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业医师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严格按照临床诊断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选择和使用;•遵循用药原则,包括抗菌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剂量和疗程等;•定期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调整用药方案;•注意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和间隔,避免产生药物浓度过高导致抗菌药物的滥用;•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密切关注患者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未按照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的后果如果执业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以下严重后果:•增加细菌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性,导致治疗效果降低;•增加患者治疗费用,延长住院时间;•增加患者不良反应的风险,如过敏反应、药物中毒等。
4. 结语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是保障患者治疗效果和促进公共卫生的重要举措。
执业医师作为抗菌药物的开具者和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办法,以确保抗菌药物的有效使用和患者健康安全。
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能够引起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重视,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用药水平,为患者的健康和疗效提供保障。
2017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与分级管理ppt

3、污染手术: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溢出 或开放创伤易引起污染。则须预防用药。
外科预防用药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术后切口感染:一般为金黄色葡萄球菌。 手术部位:如结肠、直肠、尿路,一般为大肠埃希 菌)感染 给药方法:清洁手术应在术前0.5-2小时给药或麻 醉前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 (>1500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 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 总的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 小时。手术时间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 药一次即可。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 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3-4天。即 (72-96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妥善 处理。
但是,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伤寒、 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感染、结核 病等需要较长疗程治疗,以防止疾病的 复发。
首先必须确定引起感染的致病菌,一 旦确定致病菌,选用可能覆盖致病菌 的敏感的广谱抗生素。同时,取相应 分泌物作药敏试验,再根据培养结果 改用窄谱抗生素。
1、无指征的预防用药; 2、无指征的治疗用药; 3、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 选择错误; 4、给药途经、给药次数及疗 程不合理等。
一、给药间隔时间: 取决于药 物的半衰期、以及杀菌作用是 否有浓度依赖性。除药效学外, 给药间隔还要考虑药物的副作 用与血药浓度的关系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如青霉素 类和第一、二、三代头孢菌素类 等。建议缩短给药间隔,尽量保 持足够的血药浓度,超过MIC (抗生素最低抑菌浓度)。 以达 到杀菌的目的。
头孢吡肟注射剂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庆大霉素缓释控释剂 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全文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4号2012-05-10 15:52:0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大、中、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017年整理】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28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30号)要求,我部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焦雅辉联系电话:************、68792097传真:************电子邮箱:*****************附件: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附件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农业部《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卫医政发〔2011〕号)和《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精选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二级以上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会下设立抗菌药物 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加强购用管理,建立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抗菌药物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统一采购;
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
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 ; 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 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对头霉素类、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抗菌 药物、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进行了限定。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加强购用管理,建立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
,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 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
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 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 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 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_办法_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由于临床上抗菌药物种类繁多,不仅使抗菌类药物滥用问题越来越突出,且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和耐药性都走火增加。
超级细菌的出现更是为因抗生素滥用而无药可用的境地敲响了警钟。
那么读者们对于抗菌药物管理了解多吗?今天就跟着小编的脚步来探讨一下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xx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各临床科室: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药械科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药械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性疾病科、感染办、检验科等职能部门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组(名单见附表)。
(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3)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5)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6)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抗菌药物由药械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械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仿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3、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 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 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最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最新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病症的重要药物之一,然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能会引发抗药性问题。
2017年,卫生部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不当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保护公众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7年最新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使用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根据患者情况合理选用。
2.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抗菌药物。
3.加强监测和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提高管理水平。
三、抗菌药物使用范围根据临床需要,医师可以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但应该根据患者的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药物选择。
四、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优先考虑使用敏感细菌对抗菌药物。
2.合理选择抗菌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
3.避免不合理使用广谱抗生素。
4.对于特殊感染病情,需依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及专家意见指导用药。
五、抗菌药物管理1.加强抗菌药物申报审批,建立使用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反馈。
2.对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监测,发现滥用和不当使用情况及时制止。
3.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结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7版的出台,为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减少抗药性问题的发生,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保护公众健康。
医务人员和患者应该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抗菌药物是一类特殊的药物,其在医疗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效果逐渐减弱,甚至出现耐药菌株的出现。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原则1.1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性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护公众健康的关键。
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不仅会导致药物耐药性的增加,还可能引发药物不良反应和过敏反应。
因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必不可少的。
1.2 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医疗机构和医生应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
这些指南是基于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的结果,可以指导医生在不同的临床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以及确定剂量和疗程。
1.3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的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标准化的治疗方案、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制度、加强医生的培训和教育等。
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医生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减少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的发生。
二、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2.1 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抗菌药物适用于细菌感染引起的疾病,如肺炎、尿路感染、伤口感染等。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医生需要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副作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2 抗菌药物的禁忌症抗菌药物有一定的禁忌症,如对药物过敏、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和儿童等。
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患者的禁忌症,以免引发不良反应。
2.3 抗菌药物的替代治疗方法在某些情况下,抗菌药物可能不是唯一的治疗选择。
对于一些轻微的感染,可以考虑使用其他治疗方法,如局部抗菌药物、物理疗法等。
这样可以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降低耐药性的风险。
三、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3.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抗菌药物患者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按照医嘱的要求使用,包括药物的剂量、疗程和使用频率等。
不得擅自增减药量或中断治疗,以免影响疗效和增加耐药性的风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2017.11)

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B 组链球菌咽炎和扁桃 体炎、侵袭性真菌病、结核病等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2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给药途径
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 射给药:
①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如吞咽困难者) ; ②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呕吐、严重腹泻、吸收功能障碍等) ③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 ④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如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 膜炎等); ⑤感染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患者等);
原则上不需预防用药的手术
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股沟疝修补术、关节镜检查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术、颅
骨肿物切除术、经血管途径的介入诊断手术
体表肿物切除术、鞘膜积液切除术、睾丸固定术、赘生指切除术、肌性斜颈治疗术、
淋巴管瘤切除术
子宫及附件良性肿物切除术、输卵管切除术、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附件切除术、
卵巢畸胎瘤剥除术、卵巢囊肿剥除术、子宫肌瘤剥除术(除外截石位手术和经阴道 手术)
腮腺良性肿物切除术、鳃裂囊肿摘除术、颈部神经鞘瘤摘除术、面颈部脂肪瘤切除
术(未涉及口、鼻腔及唾液腺)、颈动脉体瘤摘除术、下颌下腺良性肿物切除术等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3、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首选:一二代头孢(注:头霉素非二代头孢)
(一)非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的通知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10号)精神,结合《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总体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当前,细菌耐药已成为全球公共健康领域的重大挑战。
在2016年召开的G20杭州峰会上,细菌耐药问题被列入主要议题,并写入最后公报;在第71届联合国大会上,世界各国对细菌耐药问题进行了讨论,成为联合国大会有史以来讨论的第四个卫生议题。
细菌耐药问题已经从卫生领域扩大到政治、经济领域。
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从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1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切实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要求,注重管理规范。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要求得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把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督导检查纳入日常工作中,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明确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见附件1),于收到本通知后2周内完成。
(三)切实强化督导,落实管理到位,确保合理使用。
各医疗机构要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情况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强院内督导评价,确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分析本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推动本单位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规定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安全、规范、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要进行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应用床评估表,反馈意见。
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三不良反应发生率频繁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经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四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措施。
五?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
六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
七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
共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理论知识。
八?利用信息化手段,HISS系统及合理用药软件,不断地促进和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为规范抗菌药物的遴选采购和临床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医院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4号2012-05-10 15:52:0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大、中、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的通知》(附件2-4)(鲁卫医字〔2017〕26号)

医疗机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
XXX医院(自行修改)
科室名称:统计期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科主任签字:
抗菌药物名称
用药病人信息
用药信息
商品名
通用名
姓名
病历号
用药主要
诊断
药物用法
感染性疾病科是否会诊
使用前是否微生物送检
是否紧急情况下使用
处方
医师
处方
时间
审方
药师
美平
美罗
培南
名称
剂型
规格
零售
价格(元)
生产
企业
分级
备注
非限制使用级(共××种)
限制使用级(共××种)
特殊使用级(共××种)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1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1
无
粉针剂
2g/支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2
罗氏芬
粉针剂
1g/支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2
3
3
4
4
5
5
6
6
7
张某
123456
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500mg/q12h
是
是
否
李某
20170103
王某
附件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职务
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手机
附件4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备案表
医疗机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一、规范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适用于本院全体医师。
二、处方权限的授予(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不同级别的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级别处方权。
(三)医务科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四)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五)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医院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科室。
三、信息科在医院的信息系统中,按照医师各自的授权情况,设置抗菌药物分级的处方权限控制。
四、监督管理(一)医务科、药剂科每月一次抽查医师处方、医嘱权限管理的执行情况,并对超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医师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O (二)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限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2.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4.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5.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最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的管理

抗菌药物的管理第十二条我院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本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目前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处方权限:临床住院医师。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处方权限:主治或主治以上职称医师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严格遵循《正宁县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详见附录)。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第十三条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口服剂型先于注射剂型”的用药原则,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
第十四条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总体控制指标为: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同时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任务责任状》相关指标的考核。
第十五条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每月组织医务,质控,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少于50份的,以实际查到数量为准),重点抽查“五个排队”名次靠前的科室和重症患者处方,以及I类切口手术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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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集中采购总量
年份
2009
招采总额 (亿元)
216.4
抗菌药总额 (亿元)
38.4
抗菌药比重 (%)
17.8
2010
244.4
40.8
16.7
2011
266.0
36.6
13.8
2012
305.7
37.2
12.2
2013
350.2
38.8
11.1
2014
339.5
37.5
11.0
林海,上海市医学情报所,待发表资料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消耗量(万DDDs) 171.1 184.4 210.2 236.0 299.6 350.7
占总体构成比(%)
2.0
2.6
3.3
4.0
4.7
5.4
使用强度 (100·DDDs/人天)
1.72
1.83
1.85
2.04
2.36
2.61
✓氟康唑200mg=1DDD; ✓念珠菌感染用800mg=4DDD,改用卡泊芬净?
今后更多关注合理性?
例三:心内膜炎治疗
草绿色链球菌心内膜炎应选青霉素G或头 孢曲松联合庆大霉素;
众多教学医院心内、心外科医生选万古霉 素,甚至联合碳青霉烯类;
不看本科常见病诊治指南!!!
例四:头孢菌素皮试
没有科学依据:
感染专业医师 议
抗菌药物管理
杨帆
本报告的逻辑起点
▪ 抗菌药物滥用是专业知识不足和社会问题共同作用的 结果;
▪ 抗菌药物滥用是短期、局部利益侵犯长期、社会利 益;
▪ 抗菌药物管理主要是一个科学问题,行政强力介入是 因为专业团队无力解决制度问题和对抗各种利益力 量;
▪ 作为一个参与抗菌药物管理的感染专业医生,从较宏 观的角度谈体会、思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统计结果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中心成员医院与全部入网医院 2010年~2015年
%
中心成员
25
20
19.4
15
10
5
17.2 16.2
15.6 14.1
13.9 11.3
12.5
11.2
9.5
9.4
0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5
来自2016年4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统计
28.9
26.2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64.0 41.9%
39.1
25.6 2015年
6
来自2016年4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统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情况
中心成员医院手术组和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 2010年~2015年
%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消耗金额(万元)
99807.1
104917. 3
120096. 0
133151. 0
174634. 8
194691. 8
消耗量
• 自2010年以来碳青霉烯类药物使用量逐年递增,增幅在7.8%~
(累计DDDs) 26.9%
• 2014年和2015年分别涨幅是26.9%和17.0%
使用强度
• 使用强度逐年增加,增幅在1.1%~15.7%
97.3 95.4
Ⅰ类切口
手术组
87.0
72.9
69.9
79.8
65.7
58.1
52.7
49.2
52.8%
59.5 45.0
0.0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7
来自2016年4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统计
统计结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情况
中心成员单位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变化
中心成员单位部分重要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碳青霉烯类)
自2010年以来碳青霉烯类药物使用逐年递增,各品种增幅在 7.8%~26.9% 尤其是2014年和2015年分别涨幅是26.9%和17.0%
来自2016年4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统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情况
中心成员单位部分重要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碳青霉烯类)
• 其中2014年和2015年分别涨幅是15.9%和10.6%
16
来自2016年4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统计
提纲
▪ 成绩与挑战; ▪ 宗旨和策略; ▪ 科学管理; ▪ 优化品种; ▪ 医院之外;
q8h+替加环素100mg q12h(首剂加倍),每天5DDDs;
▪ 医院之外毫无改观;
例一: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时间依赖性药物(β内酰胺类)应一天多次 给药;
已成定论并被传播多年,知晓度高; 但实际执行极差; 如何知行合一? 临床药师大有可为:容易评判和干预;
例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医院、科室差异? 甚至同学科病种差异; 不同品种抗菌药物DDD设定不合理:
问题与挑战
▪ 抗菌药物使用量下降更多源自预防用药减少; ▪ 治疗性应用不合理仍极为多见; ▪ 特殊使用级药物用量不减反升! ▪ 耐药革兰阴性菌传播给控制抗菌药使用带来极大挑战;
➢ 经验治疗药物选择节节升高; ➢ 使用量、医疗费用的大幅增长! ➢ 如碳青霉烯类耐药肺炎克雷伯菌感染治疗方案:美罗培南2g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情况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中心成员医院与全部入网医院 2010年~2015年
% 100.0
80.0 60.0 40.0 20.0
0.0
97.3 67.3 48.5 2010年
非手术组
手术组
两组平均
86.3
72.3
69.9
65.7
59.4
44.2
43.8
40.3
41.5
26.7
✓抗原不明,无统一方法和判断标准; ✓无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其期预测作用; ✓阳性率远高于实际过敏率;
被原来越多推行,甚至写入规章; 这种典型的懒政行为危害巨大:
✓严重缩窄患者选择; ✓抗菌药物升级(碳青霉烯类、万古); ✓大量人力、物力浪费; ✓虚假安全感;
药事委员会行动起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情况
提纲
▪ 成绩与挑战; ▪ 宗旨和策略; ▪ 科学管理; ▪ 优化品种; ▪ 医院之外;
成绩
▪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得到空前重视; ▪ 风气扭转; ▪ 体系建立:
➢ 医院抗菌药物系统监测; ➢ 全国抗菌药物与耐药监测网; ➢ 医院多学科管理团队; ➢ 感染医师、药师培养和临床微生物室建设得到重视; ➢ 各种培训项目(星火5.9
80
70
77.6
60
50
40
30
20
10
0 2010年
70.4 65
2011年
平均值
中位数
41.1%
38.0%
58.9 50.6
55.4 48.1
开始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专项整治
活动
49.85 47.21
50.14 47.25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8
来自2016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