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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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通用版)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通用版)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通用版)规定第八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使用物业,并对物业的维护、保养、修缮等工作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业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损害物业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第十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乱涂乱画,不得在楼道内堆放物品,不得在阳台外挂晾衣物,不得在室内使用违禁物品等。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妥善保管物业的钥匙、门禁卡等物品,不得私自转借或丢失。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扔烟蒂、纸屑等易燃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室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环境卫生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扔垃圾,不得在室内倒排污水等。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共部位乱停车、乱摆放物品,不得在阳台外乱丢物品,不得在室内使用危险物品等。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给物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损害物业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导致物业发生火灾、水灾、电气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导致物业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整改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到期之日。

第二十条本规约的修改、补充和解释,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并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约未尽事宜,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另行制定规定,经全体业主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规定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能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也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要求业主遵守法律、法规,以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为原则,处理好与相邻业主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业主规约

业主规约

业主规约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真正实现业主的自治和自律,确保本小区的安全和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特订立本规约,以便全体业主共同遵守。

第二条规约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实际使用本小区物业的人。

第三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业主与本小区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相互关系,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被服务者与服务提供者的合同关系,双方均应当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业主在使用、经营或出租、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小区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不得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所拥有物业的关系时,应及时到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并要求物业使用人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公约,对物业使用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业主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积极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第六条业主可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可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不得乱堆乱放物品、乱掷垃圾;不得乱贴、乱挂广告,乱设广告牌;不得聚众赌博和集会喧闹;不得无故施放烟花爆竹、不得高空抛物。

对损害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有义务进行谴责和制止。

第九条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共用水、电分摊费、停车服务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费等费用。

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大会三项规约范本

业主大会三项规约范本

业主大会三项规约范本嘿,各位亲爱的业主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挺实在也挺重要的事儿——业主大会的三项规约范本。

这就像是咱们小区的“家规”,有了它,咱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美满,邻里之间才能更融洽,你说是不是?首先啊,咱们得有个“公共秩序维护规约”。

这可是咱们小区的“安全卫士”,得好好重视。

你想啊,小区里头,车辆得有序停放,不能乱停乱放,要不然,进出都费劲,多不方便啊!还有,垃圾分类,也得按规矩来,这可是咱们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大事。

再说了,养宠物也得讲文明,得牵绳、得及时清理粪便,这样才能让小区更干净、更整洁,咱们住着也舒心。

再来,咱们得有个“公共设施管理规约”。

这就像是咱们小区的“大管家”,得把公共设施都管得井井有条。

路灯得亮堂堂的,晚上出门才安全;电梯得按时检修,不能出岔子;绿化也得有人管,得定期修剪、浇水,让咱们的小区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这样一来,咱们住着才更有幸福感、更有归属感。

最后啊,咱们还得有个“业主共同利益维护规约”。

这就像是咱们小区的“守护神”,得守护着咱们共同的利益。

比如,物业费得按时交,这是咱们享受物业服务的基础;公共区域的收益,也得合理分配,不能让某些人占便宜,得让大家都受益。

还有,小区里头,不能搞违章建筑,不能私自搭建,得保持小区的整体美观和规划。

这样一来,咱们的小区才能越来越美,越来越宜居。

当然了,这三项规约啊,可不是啥“铁律”,得靠咱们大家一起来遵守。

咱们得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不能光想着自己,得想着整个小区、想着大家。

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得好好相处,才能让小区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所以啊,亲爱的业主朋友们,咱们得一起努力,把这三项规约落到实处。

咱们得用实际行动,来守护咱们的小区、来守护咱们的家园。

这样一来,咱们的小区才能更加宜居、更加美好,咱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幸福、更加充实。

总之啊,这三项规约啊,就像是咱们小区的“三宝”,得好好珍视、好好守护。

咱们得一起努力、一起奋斗,才能让咱们的小区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管理规约是小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秩序的重要法规。

下面是一个业主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供业主们参考。

第一章总则1.1 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约。

1.2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租户及相关工作人员。

1.3 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2.1 业主应当爱护小区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2 业主应当按时清理自家门前的卫生死角,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3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第三章公共设施管理3.1 业主应当爱惜小区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损坏或挪用公共设施。

3.2 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3 业主应当按规定使用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4.1 业主应当加强对家庭安全的意识,做好家庭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2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或占用消防通道。

4.3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安全巡逻和宣传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社区和谐管理5.1 业主应当尊重邻里关系,不得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5.2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友好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5.3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或扰乱社区秩序。

第六章违约责任6.1 对于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6.2 对于严重违反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甚至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6.3 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结语本规约是小区管理的基本法规,希望业主们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为了维护小区内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居民之间的和谐互动,特制定《物业业主管理规约》,以规范业主在小区内的行为举止。

请所有业主积极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条公共区域使用规定1. 为了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请业主爱护公共设施,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

2. 公共区域禁止擅自堆放杂物,损坏公共设施,如有发现需及时报修或移除。

3.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公共区域或设施,请提前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二条住户安全及责任1. 业主需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和个人财产安全,出门请检查是否关闭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2. 严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

3. 责任清单:各业主需定期检查自家水电设施安全性,定期维修检查煤气管道,定期检查楼道灯、防火门、车辆通道等,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三条噪音管控1. 居住区内需维持安静的环境,业主在家中进行噪音大的活动需尽量避免影响邻居。

2. 禁止高音量音乐、乐器演奏、大声喧哗、装修噪音等行为,尤其在夜间时段需特别注意。

3. 若邻居存在噪音扰民行为,请根据情况友好提醒或向物业管理处投诉,维护整个小区的宁静与安宁。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1. 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无特殊情况禁止借用他人车位。

2. 车辆出入需遵循交通规则,保持车速适中,严禁闯红灯和不礼让行人。

3. 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车辆行驶过程中请注意安全,不超速、不打电话、不玩手机。

第五条小区绿化及环境保护1. 爱护小区内的绿化和花草植物,不得随意破坏、乱摘花草。

2. 禁止乱倒垃圾,应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 扔垃圾时务必将垃圾袋扎紧,以避免蚊蝇滋生,确保环境卫生。

第六条社区活动参与1. 小区将定期组织各种有益的社区活动,业主应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融洽的邻里关系。

2. 可以提议并组织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3. 举办各类文艺展览、座谈会等,促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共同成长。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一、总则1.本规约是为了规范业主之间的行为,确保小区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谐和有序,保障业主权益,并促进小区的良好发展而制定的。

2.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全体业主,业主应当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

3.业主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规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二、权利和义务1.业主有权享受与其住宅相关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小区公共设施、参与业主大会、选举业主管理委员会等。

2.业主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3.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积极参与小区维修和绿化等公共事务。

4.业主有义务保护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堆放杂物。

5.业主有义务保持小区内的安全和治安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小区公共设施使用规定1.业主可以按照小区规定的时间和方法使用公共设施。

2.使用公共设施时,业主应当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损坏设施。

3.使用公共设施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保持设施的清洁和整洁。

四、停车管理规定1.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停车场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停放。

2.车辆停放时应当设置好车位号码,便于管理和查找。

3.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等禁止停车的区域。

五、噪音污染管理规定1.业主应当尽量避免制造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和清晨应当保持安静。

2.不得在小区内高声喧哗、放音乐、施工噪音等扰乱他人生活的行为。

3.若有必要进行施工或其他噪音产生活动,应当提前通知并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六、宠物管理规定1.养宠物的业主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宠物不对他人和小区环境造成危害。

2.养宠物的业主应当责任清理宠物排泄物,不得随地乱扔。

3.对于有攻击性的宠物,业主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宠物不对他人构成威胁。

七、纠纷解决1.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调解。

2.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3.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当积极主动进行纠纷调解和解决,确保业主权益得到维护。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保障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业主们制定了以下临时管理规约,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1. 小区内禁止乱扔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禁止在小区内乱倒垃圾和倾倒污水。

2. 养宠物的业主须负责照顾好宠物,避免造成噪音、污染等问题。

狗主人应使用牵引绳带狗遛弯,并清理狗的排泄物。

禁止放养凶猛动物。

3. 禁止在小区内摆摊、拉客、乱贴广告等商业行为,以维护小区的安静和整洁。

4. 小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请抽烟者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5. 严禁在楼道、公共区域乱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6. 严禁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尤其在夜间应尽量保持安静。

7. 禁止在小区内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行为,凡发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和解、调解解决。

若有危险情况发生,应立即报警。

8. 禁止未经允许随意使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

9. 业主有义务维护小区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10. 每位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议事,共同商议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并遵守小区内的其他规章制度。

对于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星级评定、追究法律责任等。

希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上述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随着社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这些规约涵盖了小区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旨在为业主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每个业主都积极参与,共同遵守和落实规约。

首先,垃圾分类是小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一环。

大家应当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这不仅能够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还能够为可回收物的再利用提供方便。

同时,禁止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尊敬的业主:为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物业业主的行为准则,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和谐的社区关系,特制定本《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请所有业主遵守并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安宁。

一、守法宣言1. 业主在小区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2. 业主应遵守相关的居住秩序,不得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影响邻里和谐的行为和活动。

3. 业主应尊重邻里之间的隐私与权益,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

二、环境卫生1. 业主应保持楼道、公共场所、电梯与通道的整洁与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

2. 业主应主动参与小区的绿化工作,积极爱护和保持花草树木的良好环境。

3. 业主在进行大件物品搬迁、装修等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处,确保小区环境不受损。

三、车辆管理1. 业主应在指定的车位停放私家车辆,不得占据他人车位,以免给其他业主带来不便。

2. 业主停车时应注意车辆的规范停放,不得妨碍出入口通道或阻塞他人车辆。

3. 业主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违章停车、乱倒垃圾或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四、安全防范1. 业主应加强对自身家庭和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家中门窗关闭、外出时关闭家电等措施。

2.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的安全巡逻工作,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处或相关部门。

3. 业主不得擅自改动公共设施或干扰小区的正常运营秩序。

五、社区共建1.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的各项活动与会议,如居民代表大会、业主联谊活动等,共同建设和谐的社区环境。

2. 业主应相互尊重,邻里之间要建立友好的关系,团结互助,共同解决小区发展及居住问题。

3. 业主对小区的建议和意见应提供给物业管理处,以促进小区的改进和发展。

六、违约处理对于不遵守本规约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警告、罚款、限制使用公共设施等处罚。

本物业业主管理规约将于制定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小区的行为准则在小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和执行。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时将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将本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应当对遵守本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四条本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五条本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坐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区划四至:东南西北第六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针对单幢建筑物而言,包括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区域,以及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

此外,还包括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涵盖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

(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三)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如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消防、智能化监控设施系统以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均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管理规约是指在小区或楼宇内,为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规范业主行为,保障小区或楼宇内部秩序和环境的管理办法。

业主管理规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小区或楼宇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份合理、严谨的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对于小区或楼宇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业主管理规约的目的。

业主管理规约的目的在于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业主的行为,维护小区或楼宇的正常秩序。

通过规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区或楼宇内部的管理问题,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相处,提升小区或楼宇的整体品质。

二、业主管理规约的内容。

1. 业主权利和义务,明确业主在小区或楼宇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共用设施的使用、维护小区或楼宇的环境卫生、遵守管理规定等。

2. 公共秩序维护,规定业主在公共区域的行为规范,禁止在公共区域随意乱扔垃圾、大声喧哗、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等行为。

3. 财务管理,明确小区或楼宇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的缴纳方式、使用范围、费用标准等内容。

4. 安全管理,规定业主在小区或楼宇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物业设施维护等内容。

5. 纠纷解决,明确小区或楼宇内部纠纷的解决机制和程序,保障业主之间的权益。

三、业主管理规约的制定流程。

1. 征求意见,小区或楼宇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听取业主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初步的管理规约草案。

2. 草案讨论,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就管理规约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最终的管理规约文本。

3. 公示,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最终的管理规约文本进行公示,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反馈。

4. 正式生效,经过公示期后,管理规约文本正式生效,成为小区或楼宇的管理办法。

四、业主管理规约的执行和监督。

1. 执行,小区或楼宇的物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管理规约,对于违反规约的业主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制止。

2. 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管理规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制定了以下业主管理规约,希望所有业主共同遵守。

第一章权益保障第一条所有业主享有平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对小区管理的参与权以及对自己房屋产权的保障权。

第二条所有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公共费用,并保障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所有业主有权利自愿加入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管理和维护提出不同的建议和意见,并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重大事项。

第四条所有业主享有隐私权,其他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窥探或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第二章居住环境第一条所有业主在使用小区公共场所和设施时,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发生噪音污染、乱扔垃圾等现象,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所有业主不得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第三条所有业主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线路,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严禁违规搭建阳台、阻挡消防通道等行为。

第四条所有业主应当自觉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不得随意损坏花草树木,同时也要遵守小区对绿化环境的管理规定。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一条所有业主应当加强对自己房屋的安全防范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避免发生盗窃或其他安全事故。

第二条所有业主应当定期检查燃气管线、电线电器等设施,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修或通知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第三条所有业主应当自觉尊重消防安全规定,不得随意堆放易燃物品,不得阻挡消防通道,同时要参加小区组织的消防演练活动。

第四条所有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乱投乱放烟蒂、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一条对于违反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业主委员会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况对违规业主进行相应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水停电、清退等措施。

第二条对于情节严重、给小区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干扰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报案,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物业业主管理规约1. 规约目的本物业业主管理规约旨在明确物业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业主行为,维护良好的业主管理秩序,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2. 物业业主基本权利和义务2.1 物业业主基本权利- 共同享有小区内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的使用权;- 参与小区基建和公共事务决策,享有表决权;- 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提出合理建议和诉求,得到物业管理公司及开发商的及时回应和处理;- 共同维护物业小区环境,享有健康、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2.2 物业业主基本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规约;- 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按时足额支付;-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家居环境卫生;- 爱护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不随意损坏;- 不扰乱他人生活,不干扰小区公共秩序;- 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3. 物业业主行为规定3.1 安全管理- 业主应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妥善保管门禁卡等安全设施;-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燃气管道等,不得擅自改造居住单位结构;- 发现火灾隐患、电线漏电等安全问题,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破坏消防设施等行为,严禁在阳台乱堆放可燃物品。

3.2 环境卫生- 业主应及时清理自家门前的垃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不得在楼道、公共区域乱丢垃圾;-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蒂等不文明行为;- 共同参与小区环境整治活动,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3.3 噪音管理- 严禁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夜间高分贝噪音干扰他人生活;- 宠物的犬吠、翻箱倒柜等噪音也应避免;- 如需进行装修工程,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3.4 沟通与合作- 业主之间应互相尊重,和谐相处,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小区问题,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遇到其他业主违规行为,可向物业管理公司举报,配合调查处理。

4. 违约与处罚措施4.1 违约规定- 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用;- 擅自改造居住单位结构;- 损坏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 私拉乱接电线、损坏消防设施等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扰乱他人生活;- 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噪音行为;- 拒不配合物业管理工作、故意破坏管理秩序等。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业主管理规约是指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的针对小区业主的管理规定。

业主们需要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共同利益。

下面是一份基本的业主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业主的行为,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共同利益,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约。

第三条业主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保持团结友爱的精神,建设和谐社区,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宁。

第四条业主应当依法缴纳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按时交纳。

第二章物业管理第五条业主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巡查、保洁、绿化、安全等工作。

如发现小区问题,应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配合解决。

第六条业主应当依法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严禁私自损坏或占用。

第七条对于固定资产、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应当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借、出租或变卖。

第八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得在楼道、电梯、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在走廊或窗口晾衣服和物品,不得乱拉乱挂乱贴。

第三章生活环境第九条业主应当自觉维护小区的卫生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小区内乱涂乱画,不得随地吐痰。

第十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噪音规定,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楼道、走廊、公共区域播放大音量音乐或电影等。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自觉遵守小区的停车规定,不得在道路、通道等占用车位或随意停放,不得在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不得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章纠纷解决第十二条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组织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反映。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

第五章监督和惩处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对违反本规约的业主进行批评、警告、责令整改等纪律处分。

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业主管理规约的修改和解释,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全体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重庆市最新范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重庆市最新范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重庆市最新范本)第一篇范本:业主管理规约一:业主权利与义务1. 业主有权享受公共设施,并享有合理的使用时间和场所。

2.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并遵守小区公共秩序。

3. 业主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自有房产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整洁卫生。

4. 业主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小区管理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物业及设施管理要求1. 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功能完好。

2. 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及时修剪草坪和修整花草树木。

3. 建立小区物业维修基金,并及时使用于相关维护和修缮项目。

4. 对小区内的保洁人员进行培训,保障小区的卫生状况。

三:小区安全管理1. 建立小区安保措施,加强巡逻和监控设备的使用,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禁止外来车辆非法驻留。

3. 开展防火演习和消防设备的定期检验,保障小区内的消防安全。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小区的电力安全。

四:争议解决机制1. 对于业主间的纠纷,先由业主委员会协助解决,如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业主间的纠纷应尽量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暴力或侮辱他人的方式。

五:其他规定1. 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宠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扰或危险。

2. 禁止在小区内擅自搭建阳台、增加建筑物的高度等行为。

附件:1. 业主大会议程模板2.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3. 安全巡逻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费:指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及时缴纳的管理小区所需经费。

2. 业主大会:指小区业主定期召开的会议,用于讨论和决策小区管理事宜。

3.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协助处理小区内的管理事宜。

第二篇范本:业主管理规约一:小区安全管理1. 建立小区安保措施,加强巡逻和监控设备的使用,提升小区的居民安全感。

2. 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禁止未经许可的车辆进入小区。

3. 定期检查和维修小区内的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安全。

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

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

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是指在一个小区或者楼盘内,由业主共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小区或楼盘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居住环境。

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不仅是业主之间的约定,也是业主与物业管理方之间的约定,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文件。

业主公约是业主们共同制定的一套准则,规定了小区或楼盘内的生活秩序和行为规范。

这些规定可以包括小区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停车管理、噪音控制等方面。

例如,业主公约可以规定在小区内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等等。

通过业主公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提升居住舒适度。

业主规约是业主和物业管理方共同制定的一套规定,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方在小区或楼盘内承担着维护公共设施、维修维护、保洁等职责,而业主则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公共场所的使用规定等。

业主规约可以规定物业管理方的服务标准和业主的权益保障措施,如在物业管理方未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提出投诉并要求解决问题。

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业主的需求和共同利益,应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协商达成共识。

在制定过程中,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由业主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起草和修改相关规定。

在确定规定内容时,应尽量避免歧义和模糊性,以便业主和物业管理方能够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益。

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的执行也需要得到业主和物业管理方的共同配合。

业主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公共场所的使用规定等。

同时,业主也有权利监督物业管理方的服务质量,如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公共设施的维护等。

物业管理方应积极响应业主的合理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小区或楼盘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小区或楼盘的良好管理和和谐居住环境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可以有效解决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因此,在小区或楼盘内,业主们应当积极参与到业主公约和业主规约的制定和执行中,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三篇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三篇

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三篇篇一:业主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首次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第三条本业主建筑物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业主建筑物区域四至: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蓄水池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子锁、对讲系统等;(三)由业主建筑物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庭院花园、一楼全部架空楼层门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用供电设备、电子门禁、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公司以下权利:1、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业主的正当权益,维护小区的安全和良好秩序,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业主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的业主、租户和使用者。

第三条本规约内容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物业服务、装修管理、噪音控制、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车辆管理、文化活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第四条业主、租户、使用者在小区公共区域应遵守交通秩序,不得私拉乱挂、占用或堵塞通道。

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吐痰及乱涂乱画。

第五条对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业主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保养。

第六条禁止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违法、违规活动,严禁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使用小区公共设施如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应按规定使用,不得损坏或私自改造。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八条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如维修、清洁、保安、绿化等。

第九条业主对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如发现物业服务不到位,应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并要求改进。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员工,保证服务质量。

对于巡查不到位、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装修管理第十一条业主、租户在进行装修前,应向物业公司提出装修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装修押金。

第十二条装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持施工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三条装修结束后,需由业主或租户向物业公司备案,并接受物业公司的验收。

第十四条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对公共设施和他人财产造成损坏的,责任由装修人承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噪音控制第十五条居住人员在办公楼内及楼道内不得发出妨害其他居住人员正常生活的噪音。

第十六条晚上十点至早晨六点为静音时间,禁止进行制造噪音的活动。

第十七条使用音响、电视、乐器等设备应适度控制音量,避免对他人造成困扰。

第六章安全保卫第十八条居民楼入口、楼道、单元门、公共设施等地方,应加强安保工作,防止陌生人闯入。

第十九条业主、租户应加强个人和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居民小区业主规约

居民小区业主规约

居民小区业主规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维护公共秩序,做一名合格业主。

2、禁止在楼阁内堆放废旧家具,把垃圾投放在堆放点,住户应阻止他人乱张贴、乱涂写“牛皮癣”小广告。

3、装修房屋的建筑垃圾、破烂家具等自行清运处理,若有违者,由物业公司清运走,所产生的人工、运输费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房屋出售、出租、装修时,业主要主动告知物业公司。

4、不准将手纸及易堵塞的物品、杂物丢入下水道、确保下水道、化粪池畅通,住户家庭下水道堵塞由住户自费疏通,单元下水道堵塞由该单元住户、商家共同出资解决,化粪池堵塞由所有住房共同出资解决。

5、禁止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不准在楼顶、阳台及防护栏内饲养鸡、鸭、鹅、犬只类畜禽类,住户有权监督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义务。

6、禁止在防护栏上堆放杂物、禁止高空抛物及将拖把放在阳台、防护栏上沥水,防止高空坠物造成他人身体及财产损失,一切后果按法律规定处理。

7、住户不得乱拉接电线,住户有权干涉、阻止,并向物业公司反映。

8、禁止在小区内停放汽车、摩托车,住户要带头遵守。

9、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从事赌博、传销、吸毒、色情等违法人员,一经发现,房屋业主主动终止房屋出租合同,并与公司联系处理。

10、住户须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路灯费、垃圾处理费。

11、消防水管不准私自用水,谁使用谁付费。

12、禁止个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公共区域。

13、本公约月20 年月日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讨论通过,报社区监督指导,从20 年月日起施行。

业主管理规约四篇

业主管理规约四篇

业主管理规约四篇篇一:业主管理规约(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经XX小区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如本规约的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三条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XX小区座落位置:XX街(路)物业类型:XX小区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XX小区南至:XX街(路)西至:XX街(路)北至:XX街(路)第四条本物业区域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栋之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邮编:联系电话: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六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使用、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物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物业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配合物业服务活动;(七)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八)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九)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相关议案予以表决;(十)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住户业主管理规约

住户业主管理规约

住户业主管理规约
一、目的
本规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住户和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确保小区的安全和舒适居住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业主。

三、权利与义务
1. 住户的权利与义务:
- 住户享有安静、清洁的居住环境。

- 住户有责任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卫生。

- 住户应按时缴纳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 住户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 住户应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 住户应积极参与小区的公共事务,如物业会议等。

2.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 业主享有对自有房产的合法权益。

- 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决策。

- 业主有责任及时缴纳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并确保租户遵守规定。

- 业主不得私自改变物业外观和结构。

-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的维修和维护工作。

四、纠纷解决
1. 住户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2. 如纠纷仍无法解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五、规约的修订与解释
本规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所有。

任何修改和解
释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议和投票通过。

以上为住户业主管理规约的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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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五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坐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物业类型:总户数:容积率:绿化面积:第六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 、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邮编:联系电话:第八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以下部位或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或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该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置,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与业主委员会共同无偿使用。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十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外貌保持、使用安全方便等原则,妥善处理供电、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卫、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

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业主应当在征得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本栋业主,其他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能证明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征得同意)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取的收益归业主共有,业主可以约定将该收益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第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应交纳装修保证金标准为,装修验收完毕后 3 个月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业主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修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

物业专有部分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专有部分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缮或者采取防范措施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修缮或采取防范措施,其费用由专有部分所有人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可以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业主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其他时间不得施工,以免噪音扰民。

第十六条业主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没有预留位置的,应当按物业服务企业事先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空调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儿童应在大人陪同下乘坐电梯;运送货物应使用载货电梯,拆除、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物业区域的停车场(库)仅用于停泊机动车,车位的业主或使用人应遵守区域停车场规则的有关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使用需要。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可以向业主出售车位、车库。

拟出售的车位、车库数量等于或低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

车位、车库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个人,但是,每次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我市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公共安全。

本小区不得饲养以下动物:第二十条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例如:开挖地下室、楼顶加层等);(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六)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七)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十二)损毁树木、园林;(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本临时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小区;2 、禁止施工材料进入小区;3 、禁止施工工具进入小区;4 、5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因上述行为导致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章物业的维护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在保修期内,存在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修复,建设单位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保修事宜,双方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十二条保修期满后,业主自行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维修养护的责任,但其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财产安全及生活安宁。

业主因维修养护物业专有部分的需要,必须进入或使用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本区域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相关业主可以提请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时,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业主阻扰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为维修养护需要必须进入物业的专有部分时,应事先通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当配合和支持。

紧急情况下,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本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下,进入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并应于事后及时通知相关业主。

第二十七条单幢建筑物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该幢建筑物内的全体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费用按照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该幢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费用按照业主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占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全部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中支付,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其他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第二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吧、,交纳方式为,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未批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影响物业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免除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规定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后,直接向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书面申请预先拨付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抢修。

维修费用经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后,从相关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物业所有权因买卖、交换、继承、赠予等原因发生变更时,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原业主名下的专项维修资金归物业继受人所有。

第五章物业的管理第三十条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业主同意由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中代行业主大会的以下职责:(一)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三)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一条本区域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装修管理、公共物业经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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