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优选.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建安函[2008]156号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建安函[2008]156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建设系统认真落实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强化建筑施工现场一线作业工人安全意识,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
现就加快全面推进“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事关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安全素质,保障建筑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是我省建设系统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手段。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增强做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责任意识,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完善责任制度为核心,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深入贯彻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
二、明确“平安卡”管理制度推行的目标要求。
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省各地3月底前必须在中心城区的在建和新开工工程全面推行“平安卡”制度,7月1日后全省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要全面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从2008年第二季度开始,省建设厅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将把各市受检项目的“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检查,并作为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建立“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目标责任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全面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为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每个在建工地,建立落实“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阶段控制指标体系,抓好各层级、各环节的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对“平安卡”制度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定期定量考核。
珠海市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珠建建[2007]109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7.07.26
【实施日期】2007.07.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办法(试行)
(珠建建〔2007〕109号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技能,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珠海市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筑工人“平安卡”(简称“平安卡”),是指建筑工人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统一制作、发放,全省通用的智能IC卡。
“平安卡”记录建筑工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职业技能考核信息以及其他管理所需的重要信息。
第四条市建设局对全市“平安卡”实施综合管理。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对本辖区“平安卡”实施监督管理。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挂设珠海市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平安卡”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平安卡” 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建立“平安卡”管理制度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相结合的机制,由珠海市建筑安全协会成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和保险代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
公司平安卡管理制度
公司平安卡管理制度
1、在建工程未完成建筑面积50%(含50%,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的除外)的必须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2、新进场工人必须持有效平安卡(因为地区安监站要求不同,可能个别地区必须持省级平安卡方为有效平安卡)方可进行施工作业,落实每日上下班刷卡制度。
3、新调入工地的工人未持有“平安卡”培训卡的,必须在进场
2天内完成培训考核工作。
4、协助劳务公司对新领取平安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平安卡管理台账,推动建筑从业人员流动从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状态,解决一线建筑工人的培训教育、劳资纠纷等问题,保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5、定期和不定期在分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巡检时着重检查平安卡持证情况,发现现场工人没有办理平安卡等未按本制度进行管理的,按建集机施【2010】67号文内容进行处罚。
6、施工工地的“平安卡”刷卡工作,由专职安全员监督管理。
7、平安卡办理:广东省建筑施工“平安卡”管理系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收办卡资料,办理”平安卡”人员填写《广东省建筑工人平安卡申请登记表》,企业通过广东省建筑施工“平安卡”管理系统的在线报名系统录入办卡人资料,并上报至市建筑协会进行审核.。
建筑工程平安卡专项方案
建筑工程平安卡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共有×栋住宅,其中:1~10号楼为花园洋房,地上5层,部分楼1F地下设工具间,1~3#楼及8#、9#楼-1F为车库;11~15号楼为一类高层,11~13#楼地上24层,1F~2F 为商业用房,-1F~-2F为车库和设备用房;14#、15#楼地上23层,1F为物业办公用房,负一层为商业用房。
结构形式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合理使用年限50年。
二、建设工程办理“平安卡”的目的和意义: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是加强建设行业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建筑企业和工人自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平安卡”制度的实施,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教育力度,培养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建筑工地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平安卡”制度的实施,建立建筑业工人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建筑劳务队伍分布和流动情况,有效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工地上岗作业情况、培训受教育情况和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等信息,有利于推行建筑业使用专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改革,促进建筑工人从无序流动向有序流动的转变,有效解决民工劳资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平安卡”对建筑从业人员的好处:根据施工工地工人进场的许可准入制度,没有“平安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有了“平安卡”就相当于有了进入施工工地工作的“准入证”,才能够被建筑施工企业录用。
通过“平安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才能协助解决劳资纠纷和确保工伤保险等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平安卡”管理流程图:五、项目“平安卡”工作管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执行市、区建委“平管办”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
平安卡管理制度范文
平安卡管理制度范文平安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卡片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卡片种类与管理权限2.1 共有以下几种卡片:(1)门禁卡:用于员工进出公司办公区域的权限控制;(2)通行卡:用于员工进出公司园区的权限控制;(3)停车卡:用于员工停放个人车辆的权限控制;(4)购物卡:用于员工享受员工福利购物的权限控制;(5)餐卡:用于员工在公司餐厅就餐的权限控制;(6)办公卡:用于员工办公区域设备的使用权限控制。
2.2 管理权限划分如下:(1)管理员:负责全公司卡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卡片的发放、注销、修改等操作;(2)普通员工:只负责个人卡片的使用和保管。
第三章卡片的发放与使用3.1 卡片的发放(1)卡片的申请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并填写《卡片申请表》;(2)卡片的发放由管理员进行,员工必须亲自到管理员办公室领取,并签字确认;(3)卡片发放后,员工需要对卡片的外观和功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向管理员反馈。
3.2 卡片的使用(1)员工在使用卡片时,必须仔细阅读卡片的使用说明,并按照规定使用;(2)卡片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3)卡片遗失或损坏时,员工必须立即向管理员报备,并办理挂失或补卡手续;(4)员工离职时,必须如实交还卡片,否则将进行相应的追偿。
第四章卡片的保管与安全4.1 卡片的保管(1)员工领取卡片后,必须自行保管妥善,严禁将卡片放置在易受损坏或丢失的地方;(2)员工不得将卡片擅自改装、刻画或转让给他人;(3)卡片不得随意插拔或弯曲,以免损坏卡片芯片;(4)员工不得将卡片外借他人,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负。
4.2 卡片的安全(1)员工使用卡片时应尽量避免他人向自己的卡片靠近;(2)员工在使用卡片过程中,应保持警惕,注意卡片的安全,防止被他人窃取或复制;(3)员工在离开工作区域时,必须确保卡片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不得丢弃或遗忘在工作区域。
平安卡管理制度
平安卡管理制度一、平安卡的发放和登记1.1 平安卡的发放:1)企业应当向所有员工免费发放平安卡,并且要求员工佩戴平安卡到岗上班。
2)平安卡的发放应当记录发放时间、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3)平安卡的发放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由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签字盖章。
1.2 平安卡的登记:1)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平安卡登记台账,记录每个员工平安卡的发放、领取、使用和退还等相关情况。
2)平安卡登记台账应当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3)企业应当定期对平安卡登记台账进行清查,核实平安卡的使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二、平安卡的使用规定2.1 平安卡的佩戴:1)员工应当在上岗上班时佩戴平安卡,并且将平安卡置于身体的显眼位置,方便他人识别。
2)员工不得私自擅自使用他人的平安卡,不得将平安卡交给他人代替使用。
3)员工在换班离岗时应当将平安卡交由接班人保管,确保平安卡的正常使用。
2.2 平安卡的使用记录:1)企业应当为每个区域、场所安装刷卡设备,员工进入这些区域、场所时应当刷卡记录,以便实时监控员工的活动轨迹。
2)平安卡的使用记录应当实时上传至企业安全监控系统,员工的刷卡行为应当受到监控。
3)企业应当定期对平安卡的使用记录进行分析和核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3 平安卡的遗失和补办:1)员工如遗失平安卡,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挂失处理。
2)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注销遗失的平安卡,并办理补办手续,重新发放平安卡。
3)员工补办平安卡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登记,确保平安卡的使用安全。
三、平安卡的管理和监督3.1 平安卡的保管:1)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防水、防静电、防撞击的优质平安卡套,以保护平安卡的外观和功能。
2)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平安卡,防止弄丢、损坏或被盗用。
3)员工如发现平安卡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3.2 平安卡的监督:1)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平安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平安卡使用的安全合规。
平安卡管理制度
平安卡管理制度1. 引言平安卡是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安全而设立的一种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平安卡的申请、使用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员工的工作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3. 平安卡的定义和分类3.1 定义平安卡是指一种员工工作时佩戴的卡片,上面标识了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3.2 分类根据使用范围和权限的不同,平安卡分为以下几类: - 普通平安卡:适用于普通岗位员工,仅具备进出公司大门的权限; - 特殊平安卡:适用于安保岗位、管理岗位等特殊职位的员工,具备进出公司大门和特定区域的权限; - VIP平安卡:适用于高级管理岗位等特殊职位的员工,具备进出公司大门、特定区域和特殊权限的权限。
4. 平安卡的申请和发放4.1 申请流程员工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平安卡的申请,并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和证件。
人力资源部门会按照对应岗位的权限要求进行审核。
4.2 发放流程申请通过审核后,人力资源部门会将平安卡发放给员工,并进行相应记录。
员工在领取平安卡时需要签字确认,并遵守相应的使用规定。
5. 平安卡的使用和管理5.1 佩戴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需要佩戴平安卡,不得私自使用他人的平安卡。
5.2 使用权限根据不同职位的权限要求,员工平安卡的使用权限也不同。
员工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使用平安卡,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对于特殊权限的员工,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权限的合法使用。
5.3 丢失和损坏处理员工发现平安卡丢失或者损坏,需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进行挂失。
人力资源部门会进行相应处理,重新发放新卡。
5.4 解除使用员工离职或者调岗时,需要将平安卡归还给人力资源部门,并进行注销。
人力资源部门确认无误后,将注销记录保存。
6. 违规处理6.1 违规行为员工在使用平安卡时,如发现以下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 未佩戴平安卡进入公司或特定区域; - 未经允许私自使用他人的平安卡; - 超越权限使用平安卡; - 恶意损坏平安卡; - 私自更改平安卡上的信息等。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篇一: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工作流程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工作流程一、单位或个人申办平安卡的具体步骤(一)网上申报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或个人应自行登录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进入报名系统,依照操作步骤如实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现场提交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后,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各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申请平安卡培训考核。
1.《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报名表》1份/人;2.《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汇总表》1张;3.申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或签署许诺书(许诺书样式见附件);4.免予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
(三)缴纳费用现场提交资料的同时,按标准在各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缴纳相关费用,包括教材费、培训费、平安卡工本费。
(四)参加培训考核按各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安排,按通知时间、地址参加培训考核。
(五)查询合格名单在平安卡管理系统查询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六)领卡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凭介绍信到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领取平安卡,并负责分发给持卡人;个人申请的直接到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领取“平安卡”。
二、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工作流程(一)接受报名审核申办人员报名信息,并登岸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操作;(二)收取费用依照市城乡建委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发放有关费用,并为申办单位和人员开具单据;(三)安排培训考核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按照报名表安排报名人员培训考核时间,并按计划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四)发布合格人员名单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在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卡管理系统发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从头组织培训和考核;(五)提交办卡人员信息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在平安卡管理系统上完善申办人员相关程序,提交申办卡片人员信息;(六)领卡到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平安卡;(七)发卡向前来领卡单位或人员发放平安卡。
工程项目平安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劳务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平安卡发放与管理1. 平安卡发放: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为所有施工人员发放平安卡。
平安卡作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必要证件,应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
2. 平安卡管理:项目经理部设立平安卡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平安卡发放、回收、销毁等情况。
平安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并登记在册。
3. 平安卡信息:平安卡上应包含以下信息:(1)持卡人姓名、工种、工号;(2)所在班组、项目部;(3)发放日期、有效期;(4)安全培训记录;(5)违章记录;(6)奖惩记录。
四、平安卡使用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出示平安卡,接受门卫检查。
2. 施工人员在使用平安卡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平安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平安卡作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奖惩的依据,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五、平安卡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1)安全培训及考核成绩;(2)违章记录;(3)安全事故责任;(4)安全生产贡献。
2. 奖惩措施:(1)对表现优秀的施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章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3)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推行 平安卡 管理制度
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一、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意义1、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通过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员工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主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
2、减少事故发生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让企业的各项工作都按照规范进行,避免人为疏忽导致的事故,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提高企业形象企业通过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展示了企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这种关心员工的态度将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4、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安全管理是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只有保障员工的安全,才能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通过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内容1、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责任,指导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2、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防范事故的发生。
3、安全检查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4、事故处理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5、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惩罚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
6、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合理分工,科学救援,及时处理各类紧急情况,保障员工的安全。
三、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执行1、领导示范企业领导要亲自带头执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以身作则,做好榜样。
2、员工培训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技能,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
3、监督检查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员工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4、奖惩激励企业要建立奖惩机制,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惩罚,形成厚爱厚罚的管理氛围。
“平安卡”管理制度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按照我局本年6月份印发的建[20 ]68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市已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施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步骤,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平安卡”工作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
我市市区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在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即±0.00以上)后一个月内必须报送第一批参加培训考核工人的基本资料,以便统筹安排。
年9月1日前结构封顶的在建项目,暂不报送参加培训考核的工人的基本资料。
二、请各施工单位规定时限内做好本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平安卡”申报工作,并组织好工人参加培训考核(“平安卡”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一):1、建筑业企业应在省平安卡信息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以便工人信息的申报录入。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二。
2、组织工人认真填好《广东省工人平安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三,也可自行在省平安卡信息中心网站上下载),并按登记表的要求贴上工人相片及身份证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工人个人信息的网上录入、申报工作,工人照片录入应采取数码相片的形式直接上传(照片要求详见省平安卡信息中心网站当中的“照片规格说明”)。
4、建筑业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好本项目的《广东省工人平安卡申请登记表》,填写《平安卡培训考核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四)并送交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以便统一安排培训考核。
5、建筑业企业在初次申报人员资料后,如有人员需要增加,可在培训考核通过后进行补充申报。
三、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将在日常监督中对各在建项目实施“平安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工地进行处理。
市建设局“平安卡”制度实施流程“平安卡”管理制度是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秩序的重要举措,凡在我市建筑工地进行一线作业的建筑工人,均应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平安卡",凭“平安卡”打卡进入建筑工地。
平安卡管理制度
平安卡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平安卡”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合格,领取“平安卡”凭卡进出施工现场,企业聘请,使用无“平安卡”人员,经查证属实,将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二、“平安卡”专用卡机应放于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有专人执守。
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出现场必须出示“平安卡”并在专用机上进行刷卡,否则项目部管理者应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四、负责考核的人员在管理作业人员出勤打卡时,要认真核对人是否相符,严禁替人打卡。
五、卡机管理人员。
刷卡人员应爱护卡机,不得人为损坏,并保证卡机随时正常运行,如卡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立即更换卡机。
六、卡机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卡机的容量,根据情况及时将数据上传区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同站数据中心(使用项目每隔一天上传一次数据)。
七、“平安卡”如有遗失或损坏的,施工企业应及时向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重新补发。
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出现现场专用刷卡机上进行刷卡,将处20元/次罚款。
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保证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机房应专门配备操作人员负责各类设备、线路的维护和管理,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使用,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 机房内应保持清洁,每周定期对摄像机、云台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洁作业,保证有清晰的监控效果。
4. 机房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热、防盗。
5. 机房内要配备消防器材,值守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确保消防器材的安全性、有效性。
6. 不能擅自移动、更改安装好的摄像头的位置,对已安装好的摄像头位置进行变动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7. 使用完摄像后,需还原到使用前的位置,或停留在有安全隐患的位置。
8. 夏季应保证工地机房的温度不高于30℃。
平安卡实施方案(企业版)
“平安卡”制度实施方案(企业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利,确保我公司项目的顺利开展,特拟定“平安卡”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平安卡”工作小组明确施工现场分工管理职责,使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实施计划1、“平安卡”系统的办理自报建日内,我公司将按要求积极配合市“平管办”人员办理平安卡服务系统。
2、工人的培训考核购买培训教材下发给工人,包括《广东省建筑工人施工安全知识读本》和《广东省建筑工人施工安全维权手册》。
在工地设立培训点,以项目或工种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任授课教师,采用讲解有关培训教材和观看VCD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批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利用下雨天、停电日或早、中、晚休息时间上课,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确保一线作业工人具备基本的施工安全知识和技能。
培训结束通过闭卷笔试的方式对工人进行考核。
培训考核后,我公司将统计好参加培训人数,将相关资料(包括工人平安卡申请登记表,汇总确认表、考核试卷)报送市“平管办”。
三、平安卡的实施:1、在工地出入口安装平安卡刷卡机,安排专人看守进出工地时工人的刷卡情况。
2、根据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工人实行分批分工种培训考核,分批办卡。
确保进出工地工人都持卡上岗。
3、管理人员跟踪落实平安卡的办理和使用情况。
加强对建筑工人平安卡的检查力度,凡发现有建筑工人没佩挂平安卡上岗的,应责令该建筑工人立即停止作业,离开施工作业现场。
实施“平安卡”制度,农民工个人就有了“工作档案”和“信用档案”,其基本身份信息、工作经历、技能水平、培训情况、个人奖惩等信息都会被录入信息系统,并在全行业共享,为农民工个人求职及企业用工均提供了方便。
同时,“平安卡”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对每个建筑工地一线作业人员进场离场情况、务工轨迹、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奖惩情况的实时监控,给行业监管和企业内部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
因此,我们将会坚持严格实施“平安卡”制度,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以预防因缺乏安全知识而造成施工事故。
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一、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意义1. 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平安卡是企业管理中的一种新型工具,它提供了一种快捷有效的管理方式。
通过平安卡管理系统,企业可以更好地监督员工的工作状态和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当行为,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2. 提高工作效率平安卡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监督员工的工作状态,防止因私心和懒惰等原因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通过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地促进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优化企业的运作效率。
3. 维护企业形象平安卡管理制度通过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形象,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通过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执行,企业可以更好地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加强员工的自律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4. 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平安卡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团队合作,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通过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执行,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平安卡管理制度方案企业在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之前,首先要制定一份详细的平安卡管理制度方案,明确平安卡的使用范围、管理制度、执行标准和责任人等内容,确保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配备平安卡系统企业需要配备一套完善的平安卡系统,包括平安卡读卡器、平安卡管理软件、监控系统等设备,确保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正常运作。
同时,要对员工进行平安卡的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3. 确立平安卡使用标准企业需要明确平安卡的使用标准,包括平安卡的颁发标准、使用时限、补办规定等内容,规范员工对平安卡的使用和管理。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平安卡管理制度,明确平安卡的使用流程和管理责任,保障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4. 加强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发现和解决平安卡管理制度中的问题和难点,不断完善和优化平安卡管理制度,提高效率和质量。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一、背景建筑业是我国重要的产业之一,涉及人员众多,工作环境复杂,工作风险较高。
为了保障建筑从业人员的权益和安全,重庆市出台了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
二、定义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是对建筑施工现场进出人员进行识别、登记和管理的一种措施和手段。
三、适用范围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监理人员、工程师等。
四、基本要求1.从业人员在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前必须配戴有效平安卡。
2.平安卡应当按照统一规格制作,包括从业人员的姓名、编号和照片等信息。
3.平安卡应当在标准化识别设备上进行扫描验证,准确识别从业人员身份信息。
4.平安卡应当定期更换,并且在遗失、损坏或不合法使用时及时重新办理。
五、实施程序1.平安卡的发放由施工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2.从业人员在办理平安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拍照,核验身份信息后发放平安卡。
3.平安卡的登记管理应当在电子化平台上进行,建立从业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编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对于丢失、损坏或不合法使用的平安卡,应及时进行注销,并补办新的平安卡,同时及时更新电子化平台上的信息。
六、责任和处罚1.建筑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对平安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从业人员,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取消或暂停平安卡,禁止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七、建筑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和安全。
重庆市将继续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水平。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现 场平安卡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平
安
卡
管
理
制
度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
“平安卡”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文件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本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按照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成
立工程项目部平安卡教育培训计划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主管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班组长为小组成员,落实工程项目的平安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程项目部将需要报名办理平安卡的人员按照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
好相应表格,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平安卡培训办公室报名,领取相关培训教材,分发到每一个人员的手中。
四、工程项目所有人员由项目部组织专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3天,从晚上
的18:30——21:30,学时为5学时。
五、按照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学习完成后,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组织进行
考核,经考核合格,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申领平安卡。
六、随着工程进度而增加的人员必须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领取平安卡。
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平安卡的使用管理由项目部负总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
置门卫,并配置平安卡考勤机,凭平安卡打卡进出工地。
所有施工人员无平安卡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有出现因保管不慎造成平安卡遗失的应及时申报项目部补办。
如有访客需要进入工地的,应按相关规定申领临时出入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月日。
渝北区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
附件1渝北区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建设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建设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市建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在全市率先试点推行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推行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是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建筑业企业和工人自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建设“和谐社会、平安渝北”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工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强工人安全知识的培训,减少建筑工地人为因素引发安全事故。
二是可以及时掌握全区的建筑劳务队伍分布和流动情况,有利于推行建筑业使用专业劳务队伍的用工制度改革,促进建筑工人从无序流动向有序流动的转变。
三是可以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建筑业工人信息数据库,将施工安全初始培训作为建设行业的入场券,使每一个工人入场前,都必须经过施工安全初始培训。
四是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平安卡”管理,有效记录建筑工人进出工地上岗的工作情况、工种培训情况和受教育的情况等信息,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五是为解决劳资纠纷提供可靠、详实的依据,从个人培训记录入手,通过制卡录入的信息,可作为计算农民工工资的基本依据,便于有关部门动态掌握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施工企业也可将其作为规范工资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工作思路“平安卡”是记录建筑工人有关综合信息的卡片,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出勤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诚信记录等,储存在管理信息系统,供有关部门查阅。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渝北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由区建委吴德华主任任组长,区安监局包秀华副局长、区建委陈安万副主任任副组长,建管科、清欠办、执法支队、安管站、质监站、岗培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平安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平管办”),办公室设在区建委岗培中心,陈儒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平管办”设3~5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平安卡”管理制度
“平安卡”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和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现将在公司范围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在建筑工地全面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部门“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推行工作,由公司质安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适用时间和范围凡在我公司建筑工地进行一线作业和现场管理的人员,包括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均应当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平安卡”,凭“平安卡”打卡进入建筑工地。
未取得“平安卡”的,不得进入建筑工地,不得在建筑工地雇用未取得“平安卡”的人员。
三、申领程序(一)教育培训。
在申领“平安卡”之前,当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时间每人不少于8个学时。
(二)考试申报。
教育培训完成后,企业应当进行考试申报。
申报考试原则上以在建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也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
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以下人员免予参加考试,可凭相关证件向市平安卡发卡机构申请领取“平安卡”:1、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在我市通过建设类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3、已领取“安全卡”的人员;(三)考试。
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试。
“平安卡”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转借、涂改,新雇用人员“平安卡”的申领发放,参照本通知办理。
四、使用监管(一)建筑工地“平安卡”的使用管理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总责。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门禁,并配置打卡机,凭“平安卡”打卡进出工地,持卡人与“平安卡”上照片相符后方可允许进入工地作业。
特殊访客进出工地的,应按规定配戴访客牌,并做好进出登记。
(二)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应随身携带“平安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平安卡管理制度范文
平安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
第三条公司制定平安卡为公司员工的安全用卡,员工需随身携带,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配合使用平安卡,确保自身安全和公司安全。
第四条平安卡由公司统一发放,员工需对平安卡进行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转让或遗失。
第五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员工的平安卡进行检查,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对于丢失、损坏的平安卡,员工需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办理补卡手续。
第七条平安卡作为公司员工的身份证明,不得私自盗用、冒领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公司将会定期对平安卡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平安卡的功能第九条平安卡采用先进的智能芯片技术,具有以下功能:(一)人员身份辨识功能:员工使用平安卡可以快速辨识员工的身份信息,确保员工的合法性。
(二)门禁控制功能:公司部门设置了门禁系统,在门禁区域需要刷卡进出,平安卡可以实现刷卡功能,保障公司内部安全。
(三)考勤记录功能:平安卡可以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确保公司劳动力的有效利用。
(四)应急救援功能: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平安卡发送求救信息,及时得到救援。
第十条平安卡是公司员工重要的工具之一,员工应当合理使用,并注意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三章平安卡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平安卡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员对公司员工的平安卡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平安卡与员工的个人信息绑定,确保平安卡的使用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将存储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平安卡使用记录,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第四章平安卡的使用第十五条在公司工作期间,员工需要随身携带平安卡,并在需要时刷卡使用。
第十六条员工如需外出办事或外勤工作,需事先向公司安全部门请假,并将平安卡交由安全部门负责人代为保管。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发〔2011〕118号)和《关于在建筑行业推行农民工“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意见》(渝建发〔2008〕53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实现岗前安全培训全覆盖,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按照渝建发〔2008〕53号文件要求,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乡建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四站一室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市城乡建委建管处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二)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推行,负责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建立等工作.(三)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负责平安卡管理系统的研发、信息测试及试运行和平安卡的制作。
(四)其它各站室协助配合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做好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并提出充实平安卡功能的具体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平卡办”),“市平卡办"设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平卡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统筹协调,负责指导各区县平安卡的核发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报平安卡管理系统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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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发〔2011〕118号)和《关于在建筑行业推行农民工“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意见》(渝建发〔2008〕53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实现岗前安全培训全覆盖,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按照渝建发〔2008〕53号文件要求,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乡建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四站一室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市城乡建委建管处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二)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推行,负责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建立等工作。
(三)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负责平安卡管理系统的研发、信息测试及试运行和平安卡的制作。
(四)其它各站室协助配合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做好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并提出充实平安卡功能的具体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平卡办”),“市平卡办”设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平卡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统筹协调,负责指导各区县平安卡的核发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报平安卡管理系统实施情况。
各区县城乡建委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当地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推行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平安卡管理机构,负责当地平安卡的发放管理工作。
三、推行范围(一)项目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配置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设备,办理从业人员平安卡。
(二)人员范围。
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要求的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等)、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及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一线建筑工人。
四、推行办法(一)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从2013年四季度起全面启动。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督促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并办理好从业人员平安卡。
(三)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刷卡信息及时上传至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
(四)建筑业从业人员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入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平安卡。
已取得国家注册或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重庆市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取得重庆市监理岗位证书的监理人员和取得质量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证直接办理平安卡。
(五)重庆市建筑从业人员平安卡在重庆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实行“一卡通”。
五、申领程序按照“申请—培训—考核—发卡”流程(详见附件1)进行。
(一)申请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提出平安卡办理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向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登录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
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申报人员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系统自动生成《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报名表》,申报单位将《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汇总表》(详见附件3)盖章确认后连同报送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
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2个工作日完成参加培训人员报名信息审核,审核后由培训机构5个工作日内安排培训。
免予培训的人员申办程序同上,申报时将“有关证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送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审核。
(二)培训1.培训机构。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或认可1个以上建设教育培训机构,负责辖区内在建项目(含市管项目)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2.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两种方式,现场培训采取现场实作的方式,集中培训采取教师面授、播放电视教学片等方式。
3.培训内容。
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意识、职业道德、避险自救、施工安全技术等内容为主。
4.培训学时。
从业人员首次参加培训的时间在8学时以上。
(三)考核1.考核形式。
培训完成后,由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具体工作由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安排培训机构开展,考核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案例分析、考试、问答、现场实作等方式进行。
采取考试方式的,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考核监督。
区县城乡建委、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培训机构具体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3.考核结果公布。
采取考试方式的,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
采取其他考核方式的,由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考核教师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商议后确定是否考核合格。
培训机构完善考核合格人员报名表中的培训信息后,将报名表报送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
由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在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卡管理系统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未通过考核的人员,重新组织培训和考核。
(四)发卡1.信息审核。
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审核《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报名表》(包括基本信息是否齐全、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标准等)及相关资料(有关证书等)。
2.平安卡制作。
审核申请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合格名单缴纳平安卡工本费、项目服务费和平安卡刷卡机费后,各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将平安卡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制卡,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卡工作,制卡完成后将卡返至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
平安卡办理进行分类制作,绿卡(建筑工人)、黄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蓝卡(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红卡(建设单位管理人员)。
平安卡的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培训记录、用工记录、职称信息、技能等级信息、领薪信息、诚信记录信息等内容,平安卡编号规则见附件4。
3.平安卡申领。
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凭介绍信到区县平安卡管理机构领取平安卡,并负责分发给持卡人。
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开通平安卡管理系统。
市直管工程从业人员按上述申领程序由“市平卡办”培训发卡。
六、经费来源平安卡管理工作费用(主要包括系统软硬件配置、培训、教材等相关费用)采取政府拨付、企业筹措和社会机构支持等方式解决。
系统软件、后台服务端硬件设备经费由市城乡建委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承担,系统前端设备及使用维护费、平安卡工本费、项目服务费用由企业承担。
从业人员的培训经费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按照《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有关规定,从相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市城乡建委将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对此项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七、实施步骤(一)组织、动员阶段(2013年6月30日前)。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据本方案要求,成立专门的平安卡管理机构,制定本地区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组织方案,并将组织方案报送“市平卡办”。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平安卡管理系统研发、使用培训阶段(2013年6月15日—8月31日)。
2013年7月30日前,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完成系统研发、信息测试及试运行和组织开展平安卡的制卡工作;2013年8月31日前,“市平卡办”牵头组织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配合。
(三)培训前期工作阶段(2013年6月15日—8月31日)。
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牵头完成培训大纲、培训教材、题库、师资培训及师资库建立等工作。
(四)全面启动阶段(2013年四季度起)。
平安卡初期发证应与2012—2014年质量安全专项培训工作相结合。
2013年四季度起,全面启动平安卡发放工作,并可通过“先发卡后激活启用”的方式推进平安卡的实施进程;2015年基本实现从业人员持卡上岗,刷卡进出工地。
八、使用监督(一)建设单位应将实施平安卡管理系统纳入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拨付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平安卡管理系统。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项目部实施平安卡管理系统,并运用平安卡管理系统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项目部实施平安卡管理系统的监督检查。
要将项目部建立平安卡管理系统情况、从业人员办理平安卡情况、执行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制度情况列入监理工作范围,在监理日志作好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应随身携带平安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取得平安卡的从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四)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落实平安卡管理工作不得力的(未按规定建立平安卡管理系统、未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平安卡、未按规定执行刷卡进出施工现场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同时在诚信评价中记录不良行为,并根据诚信体系规则对其现场监管部分扣分,纳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同时,取消企业参评重庆市建筑安全市级文明工地等评优评先资格。
九、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要求迅速成立专门的平安卡管理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培训考试工作扎实有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实施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会议、媒体、宣传栏、简报、宣传横幅等多种载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办理平安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
平安卡参培人员不得替考,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3个月内参加考核资格,并在管理系统中记录其不良行为信息。
负责培训、监考、评卷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做到认真细致、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