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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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股东:

我受本行监事会委托,作2018年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本行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我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改革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协调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开展了领导班子履职行为监督、经营风险监督、行业作风监督,监督理念不断深化,监督能力不断提高,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一)重抓履职行为监督,促进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过去的一年,本行监事会及成员忠于职守、办事公正、实事求是,有效地推进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

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监督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案13项,听取报告4项,针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9条,得到董事会采纳。完善董事会和高管层及其成员日常履职档案,加强定期履职监督分析,开展年度履职评价,讨论和审议履职评价报告8份,评定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水平。同时,坚持监事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原则,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和省联社“十严禁”、遵守政治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经营管理工作等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了解思想行为,提高监督水平。

(二)重抓财务管理监督,促进经营效益不断提高

2018年,监事会认真听取年度预算方案,按季听取财务运行情况报告,充分了解财务预决算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加强年度定期报告监督,依据信息披露要求和监管规定,对定期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深讨和审议。加强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财务资料的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重抓自身建设,促进监事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本行监事会现有监事5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外部监事各占三分之一,成员结构更加优化,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市场乱象整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监事培训学习,提高全体监事专业素质。一年来,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治理有关要求,遵循“三长”分设、“三权”分离的要求开展工作,董事会、监事会和行长室做到团结一心、目标一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较好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实现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目标。

(四)加强稽核审计,开展操作风险监督

本行审计部2018年共开展19项自选审计项目:对74名本行职工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开展2018年全面风险管理专项审计;开展2018年呆账核销专项审计;

开展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专项审计;开展部分支行整体移位式检查;开展制度执行力非现场检查;对上半年支付敏感信息管理进行专项审计;进行制度执行力现场检查;对全辖二季度存款对账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开展信息科技风险专项审计;开展新增贷款专项审计;开展流动性风险专项审计;开展反洗钱专项审计;对三季度存款对账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2018年前4个月存款、信贷专业绩效考核专项检查;对现金、重证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十.一”节前突击查库;开展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违规领取奖金专项审计。上述专项审计共发现问题75个,经过年末后续稽核,存在问题基本已整改完毕,有效提高了分支机构的会计核算质量,防范了信贷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了我行稳健经营发展。专项审计13项: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对2018年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对2018年本行呆账核销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本行2018年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基层支行进行整体移位式检查;进行制度执行力非现场检查;对上半年支付敏感信息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对存款对账、单位定期存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本年新增贷款进行专项审计;开展信息科技风险暨科技风险连续性审计;对存款对账情况进行审计;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审计;对下半年支付敏感信息工作进行专项审计。

2018年,本行监事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方式有待丰富,监督渠道需要进一步畅通。二

是日常监督工作不够深入,对董事会、经营层提出的监督意见不够多,监督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调查研究工作还不到位,特别是对监事会自身建设以及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等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不够多。四是创新意识不强,根据实际工作谋划新思路、开拓新方法做得不够。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二、对本行董事会及成员2018年度工作的总体评价

2018年本行董事会及成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认真贯彻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履行职责,较好促进改革发展。

2018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了包括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更变注册资本等49项议案,听取经营、风险管理、审计、合规等多项报告;向股东大会提交10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本行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能够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自觉遵守法律、发挥及本行章程,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积极维护本行和股东的利益。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积极采纳有关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董事会科学决策作用,推动全行持续、快速发展。董事会成员能够勤勉尽职,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意见,为本行的审慎经营、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对本行高级管理层2018年度工作的总体评价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同业竞争加剧的外部形势,本行高级管理层能够积极应对,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带领全行员工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截至2018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076,369万元,较年初增长70,230万元,同比少增115,44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881,363万元,较年初增长106,450万元,同比多增9,721元;全年实现经营利润20,471万元,同比少增38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319万元,同比增加1,290万元。

监事会认为:2018年,本行高级管理层及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能够坚持董事会确定的战略定位,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存贷款规模不断壮大,电子银行业务迈上新的台阶,监管指标持续改善,经营效益明显上升,较好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2019年监事会工作思路

2019年,监事会将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围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务求实效、促进发展,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思路,为推动本行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指导思想:积极适应经济金融新常态,紧扣全行改革发展大局,以发展思维为引导,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以服务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依法监督能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打造“法治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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