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权益保障
论公安行政执法中的警察权益保护
区域治理RULE OF LAW论公安行政执法中的警察权益保护云南师范大学 段玲陟摘要:警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任务。
警察通常被认为是社会的强势群体,似乎权益侵害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警察的身上,但事实并非如此。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新时期,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变得错综复杂,执勤执法过程中,警察受到外来不法侵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因此,构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警察权益维护机制尤为重要,有利于提高警察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关键词:公安行政执法;警察;权益中图分类号:D693.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1-0074-0001一、公安行政执法警察权益界说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社会公共安全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执法活动的总称,是具有法律效果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行政执法中,警察权益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来说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当警察以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出现时,警察权益理所应当包含职务权利;二是当警察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出现时,警察权益也应当包括其享有的公民个人权利。
职务权利是以执法活动为基础的,主要类型有执法防卫权、警械武器使用权、业务培训学习、紧急避免权等权利;公民权利,包括健康权、生命权、休息权、报酬权、名誉权等权利。
警察具有公职人员和普通公民的双重身份,应由公法和私法进行分别保护。
二、保障公安行政执法中警察权益的重要性(一)深入推进警察体制改革不可否认,现实中,由于一小部分警察执法出现不规范或者不文明而引发被侵权的事件也是有的,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也是大家长期以来关注的重点。
建立健全完善的权利监督及保障制度,有利于倒逼公安队伍进行内部净化,推进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激发警察内心的职业认同感和使命感,增强严格依法办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行政执法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公安贡献。
民警权益保护工作总结(精选6篇)
民警权益保护工作总结第1篇今年以来,在县局和刑警大队的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立足在刑警岗位上,充分履行一名刑警的职能作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刑侦基础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的维护了一方平安,现将全年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充分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作为一名刑警,侦查破案,打击犯罪,保护群众是我的泰天职。
今年以来,按照大队的总体安排部署,我积极参加了全局组织的春、夏季破案大会战、秋季严打攻势、冬季严打严防白日大会战和“侦破命案”、“反盗打抢铲恶”、“禁赌专项斗争”,破获涉及8个省市的盗窃案件100多起,遏制了城区盗案告发的势头。
今年以来,我与其他民警一道克难攻坚,先后破获了伤害致死。
案、团伙系列抢劫杀人案件,突破了”强_杀人案、绑架案件等一批大要案件,抓获逃犯/人,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储持续平稳。
二、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破案水平随着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智能化,我深感自己的知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打击犯罪的需要。
今年以来,我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学习,除认真学习一些政治理论知识没,提高自己的执政理论水平以外,我非常重视对刑侦业务和技术的学习,积极参加到大练兵活动当中,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知识,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我还积极学习一些基本的刑事技术知识,使自己在业务上不外行。
同时,我注重对全县的刑事发案规律特点进行研究,注意从破案中积累知识,使自己侦查破案的水平和能力有了不断的提高。
今年以来,我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并被评为严打整治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奖励。
三、大力强化刑侦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刑侦工作阵地积极参与刑侦技术三级点建设,大力加强阵地控制工作力度。
在刑侦基础建设中,我非常重视“特请耳目”建设,对我物建的特情耳目加强领导,合理使用,今年以来,我物建的特情共提供各类案件线索/条,从中破案/起,特别是在侦破”案件中没,我管理的特情及时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使得案件得到了顺利的破获。
浅析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浅析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合法权益随着当前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各种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公安机关执法环境日趋严峻复杂,民警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受到侵害事件频频发生。
特别是近几年来,民警因公伤亡逐年增多,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家庭带来了极大损失和伤害。
基层民警如何在遭受违法侵害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亟待高度重视和解决的新课题。
笔者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就出现违法侵害的原因及防范对策浅谈几点认识。
一、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特点当前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侵害行为具有突发性。
基层民警日常接触案件多为矛盾纠纷,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处置过程中当事人情绪突然失控,侵害突如其来,民警在极短的时间内遭到攻击。
二是网络侵害成为新的方式。
一条短短不实的“爆料”、一副张冠李戴的照片、一段断章取义的视频,经过网络扩音,就有可能在网络上掀起大浪,动辄让人“社死”,在人人都是自媒体时代,公职人员尤其是警察正成为新的“弱势群体”。
三是实施主体具有群体性。
部分群体会联合起来用过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包括集体上访、静坐、合伙打砸店铺等,基层民警到场处置即使处在客观公正的位置也会被迁怒,遭到群体攻击。
四是行为原因具有复杂性。
基层民警在执法时遭到违法侵害的原因往往系侵害人维权、发泄、仇警等多重因素叠加,民警在进行正当的执法活动时,尤其是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时,既可能遭受违法嫌疑人的反抗,也有可能同时受到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和利益牵连方的阻挠、袭击。
二、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一是基层警务工作压力较大。
农村地区警力少,管辖范围宽,当开展现场执法时,没有绝对性的警力优势解决问题,一旦出现暴力冲突极易造成伤亡。
就工作压力而言,长期高负荷高强度工作状态下,一线民警的身心健康堪忧,工作效率也不尽人意。
更严重的是,长期亚健康状态之下,现场处置民警容易对形势做出误判,一旦出现对民警的违法侵害行为,当事民警甚至会迟钝的做出消极反应。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利益、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影响,社会公众和媒体特别关注罪犯、劳教人员等被监管者的权利,对监狱民警的权益关注却明显不够。
一、什么是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监狱及其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应当在监管改造中得到充分行使。
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就是指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正当权利,包括执行公务时民警的人格不容侮辱和侵犯,人身不容伤害、名誉不容损害、执法活动不容阻挠,事后不容诬告、陷害、侵扰、报复等各种权利和利益。
具体来说,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包括依法享有刑罚执行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正当防卫权、特别保障权、接受教育培训权、装备保障权、本人及家属不受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权、伤亡抚恤权、获得工资报酬权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等。
二、治安警察的压力是一阵子过后再接一阵子,有一个空隙缓冲区,而监狱警察却是长期面对服刑人员,没有缓冲区和调整空隙,保障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就变得尤为有意义。
1.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国家是警察执法的第一“受益人”,警察在执法中受到不法侵害,不仅使警察本人权益受损,同时也令国家利益受损,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公权被“蔑视”,国家“公序”尤其使政治公序受到挑战。
尤其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连监狱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都遭受侵犯,这将直接导致非常恶劣的后果,那就是人民对国家法律信任的危机,法律威严将不复存在。
2.打击罪犯狱内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顺利执行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极大,暴力犯、“三涉”(涉黑、涉毒、涉枪)犯、“三假”犯、累犯、团伙犯、重大刑事犯罪等罪犯增多,他们往往具有极深的反改造心理和仇社会心理,敢于藐视甚至公然挑衅监规纪律,不服从民警的管教。
罪犯违规违纪手段主要有暴力袭警、行为对抗、辱骂诽谤、寻衅滋事、威胁恐吓、不实投诉、拉拢腐蚀等。
罪犯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大大增加了民警的执法风险,只有保证民警的执法权不受侵犯,对胆敢挑衅民警执法权的罪犯处于严厉惩治,才能彻底打击和遏制狱内罪犯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的顺利执行。
公安工作中的权益保护
公安工作中的权益保护高速发展,社会治安秩序变得日渐复杂,人民警察肩负着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的历史使命,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
人民警察在依法保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自身的执法权益也应当得到相应的保障。
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是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由其承担执法义务和责任而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权利来源于国家赋予人民警察的执法权,人民警察因为行使执法权而享有被保护的权利。
对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保护方式有多种,最具权威的应当是法律形式的保护。
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应当体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的保护。
这三者结合的目的首先是由立法预防危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发生,其次是在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保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最后是在危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以后,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进行救济。
一、警察的执法权益(一)警察的执法权益的内容权益是法制社会所要维护的重要领域,具体而言,权益就是指公民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一种权利。
公安民警作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权益也应当受到重视。
人民警察身份具有双重性。
首先,警察是公民,所以,法律必然赋予其一般公民的权利,保护其作为一般公民的权益。
其次,警察是特殊的国家公务人员,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是行使刑事执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主体。
所以,法律也会赋予人民警察为了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权利。
可见,警察权益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警察的执法权益从内涵上讲有两层含义,其一,警察的执法权益是警察在依法执行警察公务过程中及其结束后依法享有的特定权利。
其二,警察的执法权益是警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警察的执法权益是警察在执法中其自身及其家属不容侵犯的权益。
研究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就必须将民警置于警察职业、执行警察公务这种特定背景下进行研究。
在这种背景、前提下,我们很容易知道,所谓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就是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所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权利。
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策略探微
警察执法权益遭 受侵害的主要情形
屡见不鲜。 警察执法权 益被 损害, 直接影 响着 国家法律的权威 出现 于 报 端 。 要表 现 为 以下几 方 面 : 是 暴 力 袭 警 事 件 不 断 主 一 性, 进而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局面。 由此看来 , 解决警察执法 发 生 , 广大 民警 的生命 安 全 带 来了严重 威 胁 。 公安 部 统 计, 给 据
的 内涵 。 于 警察 执 法 权 益 的 内涵 , 关 学术 界 当前 并没 有 明确 的界 等 行为 也 逐 渐 增多 , 些 行为 通常是 当事人 出于 报 复或 为 了洗 清 这 定 , 同的 学 者对 此 有 不 同的观 点 , 于对 这 些 成 果 的 归纳 , 不 基 笔 自身嫌 疑 而 对 警 察 的执 法 方 式 或 执 法 程 序 予 以不 实 投 诉 , 使 致 四是 威 胁 恐 吓 与警 察 密 切 相 者认为 警察执法权 益主要是指 警察在执法过程 中应 当享有 的 民警 的 工作 积 极 性 受 到 严重 挫 伤 。
期 能为相关行 业界保 护警察执法权益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
【 关键词 】 警察执法权益 侵害 原因 保障
警 察承 担 着 维 护 国家安 全、 会 稳定 的重 要 职 责, 我 国刑 社 是 事 和行 政 执 法 的主 力军 , 是人 民的守 护神 , 应 受到 人 民 的敬仰 理 和 爱 戴 。 而 近 年 来 , 察 在 执 法 过 程 中遭 遇 权 益侵 害 的现 象 然 警 近 年来 , 察 执 法 权 益 遭 受侵 害 的 事件 目益 增 多 , 屡 次 警 并
与职责、 职权有关的权利和利 益。由于警察 自身的特殊性 , 其权 关 的 家庭 、 属等人 的事 件 时 有 发生 。 多不法 分子 为 了阻止 民 亲 许
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的措施
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的措施保障民警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的重要保障之一。
为了使民警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国家和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首先,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了民警的权益和义务,并加强相关监管和制度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对民警的职权和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等,在法律层面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民警队伍建设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
通过培训,提高了民警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增强了他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同时,加强队伍建设还包括改善民警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国家逐步提高民警的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的保障。
再次,建立健全民警权益保护机制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和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民警权益保护的投诉举报机制和申诉上访机制,为民警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
民警可以通过投诉举报和申诉上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追责。
此外,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对民警的职权行使和权益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警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最后,加强舆论宣传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和社会通过舆论宣传,增强社会对民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和提升民警的形象和权益。
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定期发布民警事迹和工作成果,展示他们的辛勤付出和贡献,引导社会对民警表示敬意和关怀。
通过宣传报道,让民警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增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综上所述,保障民警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的重要保障之一。
国家和社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机制和加强舆论宣传等措施,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公检法司]关于新规定出台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加强公安执法保障的思考
[公检法司]关于新规定出台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加强公安执法保障的思考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公安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提出了新要求。
公安机关要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事关国家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9年公安部制定下发了,此规定的出台强力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是有效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尊严的一部公安机关内部的重要法规,民警维权有了自己的“法典”。
据统计,2012年至20XX年,XX区共发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XX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XX起、恶意投诉诬告4起、侮辱诽谤威胁8起。
现笔者结合XX区现状和新规定,谈谈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几点思考。
一、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一)从侵权案件表现形式来看。
一是恶意投诉。
在民警接处警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做出处罚时候,有些当事人往往对民警的执法不理解、不配合或不满意,为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采取恶意投诉、“恶人先告状”等方式干扰正常执法。
二是阻碍执法。
有些当事人,采取挑起事端引起群众围观、拦住警车拒不配合和当众诬陷民警等方式,逃避处罚或打击。
三是暴力袭警。
有些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直接采用暴力方式对正当执法的民警实施侵害。
(二)从侵权案件的特点来看。
一是案件平稳下降,但仍呈高位多发态势。
2012年至20XX年,姜堰区分别发生侵权案(事)件每年逐年上升。
二是案件主体由个人行为转向集体抗法。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暴力抗法行为明显增多。
2012年至20XX年,姜堰区发生的多人或群体抗法侵权案(事)件30余起。
三是侵权性质日趋恶劣。
侵权手段从恶意诬告、陷害,发展到冲击执法办案单位、扰乱办公秩序和无端攻击;由谩骂侮辱发展为采取围攻、殴打及使用棍棒等工具伤害执法民警。
2012年至20XX年,姜堰区共发生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案(事)件138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126起,占总数的91%。
(三)从侵权案件的危害性来看。
一是使党和国家的公权力遭到蔑视和破坏。
浅析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
浅析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近年来,森林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无端遭投诉事件时有发生,民警普遍存在着超负荷工作、正常休息权难保证、心理压力大等现象。
如何有效保障民警执法权益,笔者分析其原因,与大家共勉。
一、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现状人民警察的天职,就是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人民警察正当的执法权益也同样不容侵害,这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我们无法想像,人民警察连自己的执法权益都保护不了,何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生活中人民警察权益保障情况并不乐观。
《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虽对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做了规定,但普遍存在操作性不强、缺乏威慑力等问题。
特别是对恶意投诉和诬告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无形中怂恿了侵害民警权益现象的发生,从而影响民警执法环境的形成。
近年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接到案件有关人的投诉事件逐渐增多,其中有不少是夸大事实投诉、有的甚至是无中生有的恶意投诉。
恶意投诉的发生,不仅给被投诉民警带来麻烦,同时也给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整体执法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二、民警执法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一)正常执法受干扰,民警身心疲惫。
由于投诉人和不晓真相的群众不了解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程序,不熟悉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
森林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当有些人的不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不听解释,矛头直指办案民警,到处投诉,甚至谩骂侮辱民警。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不明真相的群众,常常要忍辱负重,委屈和冤枉的长期积累给不少民警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
(二)无效和恶意投诉,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
投诉人对民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公、耍特权等现象进行投诉,可以监督和促进民警工作的开展。
但近年来无效和恶意投诉逐渐增多,对公安工作非但没有起到促进和监督作用,反而带来消极负面影响。
据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在岗民警xx人,其中参与一线执法民警有xx人。
近三年来,xx位民警中遭投诉的达五分之一,其中有x位民警遭恶意投诉。
论公安民警个人权益保障
论公安民警的个人权益保障警察是国家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执法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和平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当今社会中,警察要与各种犯罪分子做斗争,那么保障其各种权益无论从保证警察更有效的行使职权还是激励警察更积极主动的工作两个方面都显得至关重要。
我们知道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扮演着很多种社会角色,作为警察,其主要有警察和社会公民两个角色,那么公安民警的权益保障应分为民警的职业权益保障和个人权益保障。
从定义上看警察的个人权益则是警察权益保障中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内容。
试想警察的个人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怎么让我们的英雄冲锋陷阵,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我国法律赋予我国公民以下基本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人格权等。
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方面结合实际数据谈谈我国现存警察个人权益保护制度的缺陷及改进措施。
一,我国公安民警个人权益保障的现状。
公安民警代表了一个国家法律及刑事司法系统的尊严,本应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在现实中,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科学技术和经济的突飞猛进,我国公安民警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大幅增加,而编制又相对有限,那么就造成我国公安民警警力不足,民警高负荷运转。
我们先看一组数据:1981年至2010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0414人,因公负伤157046人。
”十一五”期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182人,因公负伤15734人,平均每年400多名民警因公牺牲,30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
因劳累过度导致猝死是民警因公牺牲的首要原因。
2006年以来,公安民警因劳累过度猝死在工作岗位的有1029人,占同期牺牲民警总数的47%。
这些数据让我们惊心动魄,公安民警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人身安全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对于公安民警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不容刻缓。
据不完全统计,警察一年的工作量相当于其他公务员两年半的工作量。
新视野下警察执法权益保障对策研究
新视野下警察执法权益保障对策研究[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
警察作为维护正义的保护神也被推到社会矛盾的最前沿。
在执法实践当中,其执法权益正经受着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侵害。
因此,为有效保护警察的执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有必要对警察执法权益的保障对策进行研究,以期能对相关部门对警察执法权益保护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警察;执法权益;保障;对策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加快的今天,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打击违法犯罪重任的人民警察却被推到了社会矛盾的最前沿。
其执法权益正经受着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侵害,影响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发展和进步。
本文试从警察执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现状出发,通过对警察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剖析,提出相关保障警察执法权益的措施,以期对公安机关开展警察执法权益工作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
一、警察执法权益的内涵关于警察执法权益的内涵,学术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综合相关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警察的执法权益主要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当中所应该享有的与其职权和职责相关的权益。
同时,笔者认为警察的执法权益是警察所有权益当中最主要、最核心的利益,因此,不容被侵害和践踏。
警察的执法权益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将警察执法权益划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民事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获得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权;另一类是警察作为公务员在履行职务时,法律所赋予的特别的权利,如使用武器和警械权,紧急征用交通工具权,获得安全保障权等。
二、警察执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从上述对警察执法权益的分类可以看出,上述的公权和私权不仅是警察执法所应该享有的保障,更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保障。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治安形势的复杂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社会对警察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警察执法的难度越来越大,再加上舆论监督形式的多元化,使得警察经常被群众当做攻击对象。
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应进一步加强
保障民警休息权益措施
保障民警休息权益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民警工作压力也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保障民警的身心健康,保障其休息权益,各级警方采取了一些措施,以下是其中的几个方面:1.改善警务宿舍条件休息睡眠是维持身心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许多民警都需要在警务宿舍内居住。
因此,改善警务宿舍的居住条件是保障民警休息权益的重要一步。
针对警务宿舍的居住条件,各地警察机关纷纷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改善室内采光、通风等环境,防止噪音干扰等。
同时,加强对警务宿舍水电气的检测,确保民警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警力配备警力不足、工作超负荷也是导致民警加班加点的主要原因。
合理配置警力,增加警力数量是保障民警休息权益的必要措施。
各地警方投入财力,加强对警察力量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加强对部门的支持,确保民警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减轻民警的工作压力。
3.规范作息制度规范作息制度也是保障民警休息权益的关键一环。
适当的休息和放松,可以帮助民警按时、按质完成所需的工作任务。
在加强工作力度的同时,各级警方积极探索适合的休息制度,如定期休假、轮换工作等保障民警身心健康的举措。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民警生活的关心和慰问,营造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
4.关注心理健康除了工作压力和身体疲劳等问题外,民警还面临着一些心理上的挑战,如对抗暴力犯罪的忧虑和压力等。
因此,关注民警的心理健康也是保障民警休息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警察机关可以定期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民警进行心理辅导,并及时了解心理健康问题的实际情况,为民警提供更好的心理支持。
同时,还可以开展警民交流活动,增强民警对社会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总结保障民警休息权益不仅是维护民警身心健康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措施。
因此,各级警方应该充分重视保障民警的休息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全面保护民警的身心健康,并以民警的安全与快乐为出发点,为人民服务。
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Word最新版)
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通过整理的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开放性、人口动态性、社会阶层多样性、人员困难性等因素的增加,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更,全国各地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遭遇暴力抗法、恶意袭警、诬告陷害、阻碍执行公务等不法侵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警察的执法权威不断遇到挑战。
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这一切都说明不断发生并升级的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现象,的确到了令人堪忧的地步。
公安机关须要主动探寻遏制警察执法权益遭遇侵害现象的对策,警察也要敢于利用现有的法律爱护自身的权益。
我从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现状、缘由和对策谈一下自己粗浅看法。
一、当前侵扰警察执法权益的基本状况近年来,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辱骂、撕扯、推搡等正值执法权益被侵扰的状况更是屡见不鲜,由于没有严峻的后果或没有导致执行职务的不能,大多数状况下都是不了了之。
综合分析状况,民警正值执法权益被非法侵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从侵害对象上看,多为基层一线干脆进行现场执法的民警,受侵害最多的是派出所民警和交警两个警种,其次为巡警、治安警和刑警。
从侵权的具体对象上看,主要针对民警本人,但也有一些人威逼要对民警家属进行报复。
(二)从侵权时间节点上看,侵扰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多发生在接处警、执法管理、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特殊多发在处置打斗案件和订正交通违章等现场执法时。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民警在处置群体性事务时受到的侵害不断增多,群体性抗法和暴力袭警时有发生。
(三)从侵权方式上看,有三个明显的趋向:一是羞辱谩骂、围攻阻挠等行为高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面对当事者的纠缠、羞辱谩骂,还要面对围观人员的围堵、指责。
二是暴力化倾向明显,违法犯罪分子气焰嚣张,除传统的拳打脚踢撕咬外,出现了持械殴打、驾车冲撞等恶性案件。
在处置群体性事务中甚至出现打砸警车、持械打砸、用砖石攻击民警等。
警察权益保护措施
警察权益保护措施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中坚力量,警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障警察的权益和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针对警察的权益保护提出以下措施,并对每一项进行详细阐述。
1.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是保护警察权益的重要基础。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警察权益的法律保护,明确规定其权力范围和行使规范,并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确保警察在履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提供合理薪酬和福利待遇警察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守护者,他们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应该与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匹配。
政府应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确保警察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回报,同时为警察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和教育津贴等,以提高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 加强警察培训和职业教育提升警察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是保护他们权益的有效手段。
相关部门应加强警察的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执法水平和危机处理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形势和工作环境,增强警察的自我保护能力。
4. 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对警察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至关重要。
政府和上级部门应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倡导正义和尊重,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和歧视。
同时,要加强对警察的心理疏导和帮助,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5. 加强警察人身安全保护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常面临危险和暴力威胁,因此必须加强对其人身安全的保护。
相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装备设施,确保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的人身安全。
同时,加强对危险情况的预警和风险评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警察的伤亡风险。
6. 加强警察与社会的沟通与配合警察的权益保护需要社会的全力支持和参与。
相关部门应加强警察与社会的沟通与配合,建立健全的警民互动机制,加强公众安全教育和宣传,增强警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综上所述,保护警察的权益是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重要保障。
人民警察法保障措施
人民警察法保障措施人民警察法保障措施是指为了确保人民警察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其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的一系列措施。
在我国,人民警察法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人民警察的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首先,人民警察法明确了人民警察的权益。
根据该法,人民警察有权依法使用警械,进行执法活动,保护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人民警察还享有言论、出版、结社、示威游行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不妨碍公务活动的进行,人民警察有权行使这些权利。
其次,人民警察法明确了人民警察受到合法保护的特殊性。
人民警察履行职务过程中,如果因公应诉、受伤、致残、因公牺牲的,应当支付一定的抚恤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
对于因公受伤或致残的人民警察,还给予相应的优待和照顾。
此外,人民警察的遗属也享受相应的抚恤待遇。
第三,人民警察法还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业素质要求和培训机制。
法律明确,人民警察应当具备法律、道德、文化、业务等方面的素质。
同时,执法部门要为人民警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其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这样有助于提高人民警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第四,人民警察法规定了人民警察监督机制。
根据该法,人民警察应当接受公众监督和组织监督,保证警务活动公开透明。
人民警察还要遵守纪律、廉洁从警,接受组织的监督,并接受组织的批评和教育。
这样有助于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和支持度。
最后,人民警察法规定了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违纪问责机制。
如果人民警察违法犯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人民警察还要严格遵守纪律,遵守法律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规范。
如果违反纪律或职责不力,会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总之,人民警察法的出台是为了保障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通过明确人民警察的权益、加强职业素质培养、建立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等措施,为人民警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浅谈如何加强一线交警执勤执法中权益保障的对策
浅谈如何加强一线交警执勤执法中权益保障的对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种车辆与日俱增,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交通管理任务已十分繁重,全国交警在执勤执法、勘查事故现场中伤亡事件屡屡发生,从中暴露出一线交警存在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差、工作不规范、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加强一线交警执法权益保障刻不容缓。
下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浅析一线交警在执勤执法中的权益保障现状、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一线交警在执勤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线交警在执勤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寻衅滋事、袭击交警案件的发生。
一线交警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直接面对当事人,有的违法者故意挑起事端,引起群众围观,或拦住车辆拒绝处理,气焰十分嚣张。
有一些女性交通违法者为逃避处罚,与执法交警软麻磨硬泡,采取哭闹纠缠动手的方式,拒不配合交警的合法处罚。
还有的交通违法者倚仗有钱有后台,对交警的执法不屑一顾,拒不配合,甚至有的直接殴打交警,严重妨碍了交警的正常执法工作。
二是一线交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不规范,随意性大。
在查处交通违法时,总有些车辆在有意逃避检查或者抗拒检查。
那么有的执勤交警遇到突发情况时处置不当,有的追车,有的强行截车,有的强行拽车。
结果导致自己受伤或者当事人受伤,更严重的会造成亡人事故。
三是一线交警执勤执法时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违反规定。
有的一线交通民警自我防护意识差,总认为危险离自己很远,不会发生什么事,存在一总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偷懒行为,不意愿配带安全防护装备。
在使用中安全防护装备也存在着破损、丢失等现象,有的单位不能及时补充到位。
另外事故民警在出现场时,防护不到位,未按着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现场防护,结果造成二次事故,甚至造成事故现场民警伤亡。
四是一线交警在执勤执法中工作压力大,身心处亚健康状态。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总是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执勤执法。
马路就是他们的办公室,呼吸着汽车尾气,还得时刻预防着过往车辆。
从优待警十项措施
从优待警十项措施优待警十项措施指的是针对警察执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为警察提供特殊待遇以确保其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的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警察的权益,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执法能力,从而提高社会治安,并为警察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下面将介绍这十项措施。
一、提供各类防护装备和装备费。
这包括防弹衣、防护头盔、护具等装备,以及用于购买这些装备的费用。
这些装备能够给予警察在危险环境中更大的保护。
二、提供专业培训。
提供丰富多样的专业培训,包括警械使用、危机处理等培训项目,提高警察的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提供买房和租房优惠政策。
为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居住条件,可以给予警察一定程度的购房和租房优惠政策,使其能够在工作地附近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住房。
五、提供交通和伙食补贴。
警察工作需要经常出巡和加班,有时需要在外工作,因此应提供交通和伙食补贴,以保证正常的工作运转。
六、提供完善的保险和医疗福利。
警察工作环境较为特殊,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应提供完善的保险和医疗福利,以保障警察的健康和安全。
七、提供公务用车和加油费。
提供公务用车,以便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执法力量。
同时为了减轻警察的经济负担,可以提供公务用车的加油费用。
八、提供宿舍和托儿所。
为警察提供宿舍和托儿所,以方便工作,减轻生活负担,使其能够更好地投入工作。
九、提供节假日优先休假机会。
警察在节假日常常需要加班,为了保护警察的权益,应优先考虑警察的休假需求,并提供相应的休假机会。
十、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为了激励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应提供良好的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使警察能够在警察事业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总之,优待警十项措施是为了保护警察的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执法能力,从而增强社会治安。
通过给予警察特殊待遇和优惠政策,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增强执法力量,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离退休警察管理制度
离退休警察管理制度1. 离退休警察管理范围离退休警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离退休警察,包括退休警察和离职警察。
离退休警察指已经年满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应条件退出警察工作的人员,离职警察指提前退休或离职的警察人员。
2. 离退休警察权益保障离退休警察享有以下权益保障:- 经济待遇:离退休警察有权获得相应的退休金和福利,确保其在经济上得到维持和支持。
- 医疗保障:离退休警察享有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的健康需求。
- 福利待遇:离退休警察有权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养老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3. 离退休警察事务管理为了保证离退休警察事务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以下是离退休警察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机构设置: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离退休警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人事、财务和医疗等方面。
- 信息管理:建立离退休警察信息数据库,记录和管理离退休警察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事务。
- 办理流程:制定明确的离退休警察事务办理流程,确保各项事务按规定程序进行。
-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离退休警察事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4. 离退休警察再就业安排为了充分发挥离退休警察的经验和能力,应积极推动离退休警察的再就业,以下是相关安排:- 转岗安置: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离退休警察,可以提供适合其能力和兴趣的其他职位,进行转岗安置。
- 培训机会:提供培训机会,帮助离退休警察提升自身能力,适应新工作环境和要求。
- 社会支持: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为离退休警察提供就业机会和支持,促进其再就业。
5. 法律法规遵循离退休警察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制定和执行离退休警察管理制度时,需要尊重和保护离退休警察的权益,同时合理平衡社会的利益。
以上是对离退休警察管理制度的简要介绍,旨在为离退休警察提供合理的管理和保障。
离退休警察是社会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贡献应得到充分肯定和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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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权益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和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应该说警察的执法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并非处于一种完全良性的状态。
抗拒、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有所抬头,而且暴力程度加剧。
我们不仅应该关注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成果,也应该关注警察权益的维护。
一、解析警察权益的内涵(一)权益是中心词,而警察是对权益范围和属性的限定(二)警察具有普通公民和公务员的双重身份,警察权益是警察作为公务员所享有的权益判断警察个体的行为是警察行为(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是决定其权益是否属于警察权益范畴的重要前提。
判定具体某一行为是否属于公务行为,对于警察来说,不能仅以是否在工作时间内为标准。
因为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也应履行职责。
执法实践当中,应从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两个方面进行衡量和判别。
从实质标准来看,警察行为的界限应当纵观警察个体的行为与其警察职权的关联性。
如果其行为与行使警察职权无任何联系,纯属涉及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和感情方面的行为,则不是警察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从形式标准衡量,就是看警察是否表明警察身份,这是认定警察行为的关键所在。
警察既是一种身份,又是一种职务,只要表明警察身份,履行相应的义务,就可以判定为警察行为。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依照国家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人民警察法》明确提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
对此,《刑法》专设了妨害公务罪。
(三)警察权益是国家特别赋予警察所享有的权益,其内容具有特定性以公民权利为基础和参照,鉴于警察职业和执行警察公务的特定条件,作为具有特殊执法身份和地位的警察,其权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生命健康权基于人的生命之最高价值的理念,人人都享有最为重要的生命健康权,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不得被任意剥夺,警察也不例外。
警察对自己生命的保护,不仅是保障自己的生存,更重要的是为了保障更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司法特别保护权作为普通公民的警察个体,其权益同其他公民一样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
但被赋予特殊重要职责的警察,应考虑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其权益又必须受到特殊法律的特别保护。
违法犯罪分子对警察的侵害,其行为不仅仅是指向警察个体本身,执法民警所代表的政府形象和执法权威同样受到藐视和损害。
所以,对伤害警察行为的处罚,各国都作了较为严厉的规定。
3、人格尊严权人格权是与个人的人格价值有着内在联系的权利,普遍受到宪法、刑法和民法等法律的保障。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遭到侵害后也理应获得法律救济。
救济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等。
4、伤亡抚恤权警察已成为和平年代最具危险性的职业群体。
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捍卫了国家法律的尊严,换来了社会和百姓的安宁。
根据《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伤亡后,警察及其家属享受与现役军人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5、获得工作报酬权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6、接受教育培训权7、休息休假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四)权利有法定权利和非法定权利之分,警察权益是一种法定权利警察权益是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权益,是一种法定权利,其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要看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
一个正常合法的警察行为要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要求。
即使一个“微不足道”的程序瑕疵,都会造成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的障碍。
现举例说明这一点。
二、中国警察现状:高强度工作与公信力缺乏1、警力严重不足2、大量工作为非警务活动3、工作时间长、强度大4、身心与心理健康问题严重5、工作危险性高,积劳成疾者多6、财政投入不足,经费难以保障7、执法指标催生“执法犯法”8、权力过大,难以监督例:《我省“警察压力调查”》三、我省公安机关维权机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福建省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规则》(简称《工作规则》)(一)维权机构设置《工作规则》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维权委”及“维权办”。
“维权办”为专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警务督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维权日常事务。
(二)维权职责范围《工作规则》所称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是指公安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时或之后因行使职权而涉及本人及家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财产等应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工作规则》规定维权范围主要是:1、遭受暴力袭击,人身、财产受到侵害。
2、遭到无端阻扰、围攻、侮辱、谩骂、诽谤,受到伤害情节比较严重的。
3、遭到不实投诉、诬告陷害、报复造成伤害的。
4、遭到威胁、恐吓、骚扰、纠缠,无法正常执行职务的。
5、被新闻媒体歪曲事实或互联网上被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
6、受到不当法律追究、纪律处分或其他无执法过错被追究的7、其他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三)维权工作程序《工作规则》规定的维权工作程序是:公安民警认为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本人及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可以书面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维权委提出维权申请。
是否受理,应在15日内答复申请人(与我们公安民警有关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维权委受理维权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重大、疑难、复杂的维权事项,由维权委主任或副主任决定,可以延长1个月。
申请人对办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受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维权委申请复查。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复查结论。
(四)公安民警执行职务应遵守的规定《工作规则》规定公安民警执行职务应遵守以下规定:1、根据不同的警情,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警务装备。
2、按照有关警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工作,防止和减少人身伤害。
3、注意观察现场情况,正确评估执法危险程度,根据现场情况和条件采取适当的措施。
4、遇有自身无法完成任务或者可能遭致人身重大伤害的情形时,除法律规定必须履行职责以及不采取措施将使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紧急情况外,应当中止或暂缓执行任务,密切关注态势,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待增援。
《工作规则》特别规定公安民警在现场处置中,遇到自行处置有困难的,应当在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和减少自身伤害的同时,尽可能收集、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或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报告,请求援助。
四、福建省维权典型案例(一)从严打击暴力抗法袭警案(二)妥善处置酒后闹事案(三)关注互联网维权工作五、透视国外警察权益保障警察,是一个古老的职业,自从有了国家就有了警察,警察是和会公众的保护神。
然而,这个令人敬畏的职业却在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境遇。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拥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警察已成为一种颇具吸引力的职业。
绝对权威:设想一下,警察执法若无权威,单在枪支横行的美国,警察岂不成了持枪犯罪绝好的“活靶”?但美国警察遇袭伤亡率却远低于中国。
在美国,按法律规定,警察执勤中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可对可疑人员采取较强烈的强制措施,如当警察在公路上截住普通违章车辆时,只要他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就可以举起手枪,喝令车内人高举双手或抱住后脑走出车门,然后对其进行搜查。
如果对方是无辜的,他们也只能表示无奈,而不能因此投诉警察滥用权力。
美国警察作为国家法律执行者,在执行公务时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没有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
例如当警察处理交通违章时,当事者若不服气,可以事后凭警察争辩,更不能伴有任何肢体动作,否则会被认为有防碍执行公务和袭警的嫌疑,轻者被带上手铐,送进监狱,重者会遭到警察的枪击而丧命。
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对警察执行公务给予了较大的法律保障。
在英国,根据相关警察法的规定,警察完全有权就某一罪行对任何人进行讯问。
与此同时,《英国警察法》也明确规定,任何人在接受警察的讯问时,不得虚假回答或提供导致警察发生错误的陈述,若发生了此类情况,被讯问者就会因为导致警察浪费警力而构成伪证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按英国1967年刑事法规定,一个正执行职务的警察若合理地认为有人故意妨碍他对另一个人实行合法地逮捕或拘留,他可对该人实施无证逮捕。
“敢抵抗,就开枪”P75对于讨论:《泰安袭警》――《看天下》2011、1总第162期我国的警种划分比较细,但是在实际的出警中又会出现一种警察职能泛化的现象。
而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又充满刚性,因此容易使警察在实际中无所适从,例如什么警察可以配枪、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枪支等等,在实践中都曾经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而这些在泰安袭警案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一、脆弱的警察(问题)和美国大片中那些动辄拔枪的警察不同,中国的基层民警腰上,很难看到露在牛皮外套外的手枪把。
人们对配枪感到不安,当泰安警察因为没有配枪殉职之后,大家又忽然感到,警察还是应该有枪的。
持枪的警察可能因为滥用武器给公民带来伤害,赤手空拳的警察难以保护公民的安全,怎么办?二、案例(泰安袭警:无枪警察VS持枪歹徒)2011、1、4四、感触(爱恨交织――警察的那把枪)《寻枪》陆川五、传说中的三大“黑枪基地”化隆:与公安打“地道战”松桃:国民党败兵传下造枪术合浦:离公安局千米之遥的制枪村六、公安部人士谈涉枪犯罪(一)五类人群对枪支有需求一个是黑恶势力,哪个黑恶势力手中有枪,就会占上风。
第二个是地下赌场的看场保镖,地下赌场是非法的,经营需要枪来威慑。
第三个是藏区。
藏区人民有打猎的习惯,身上有枪是他们的传统喜好。
第四个是矿老板。
矿区是比较复杂的,为了争好的矿坑口,枪对他们来说也很具有威慑力。
第五个是贩毒团伙。
(二)八成黑枪系自制和走私(三)枪支贩运都是走快递公司七、国外警察用枪纵览世界各国的警察分两类,一类是大陆派警察,以德国、法国的警察为代表,他们的警察都配备枪支等高端武器。
另一类是海洋派警察,以英国为代表,严格限制配枪。
但在越来越多的犯罪者携带性能良好的武器、袭警事件又屡屡发生的情况下,既要确保警察和公众的安全,又要减少误伤,已经成为困扰世界许多国家警方的难题。
(略)我们应该寻求一种警察职责代价和权益保障的最佳平衡,而在这其中有两个关键性因素:一是执法环境的改善;二是警务保障的加强。
袭警罪?袭警罪在一些国家早有类似规定,比如美国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人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向对方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