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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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法律法规

EHS法律法规

EHS法律法规一、背景介绍环境、健康与安全(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Safety,简称“EHS”)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企业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自然环境的质量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一种综合性管理体系。

鉴于环境、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性,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企业的行为,保障员工和公众的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法规列表1. 环境保护法2. 大气污染防治法3. 水污染防治法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 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6.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7.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8. 合同法9. 劳动合同法10. 安全生产法11. 电气安全法12. 消防法13. 矿山安全法14. 建筑法15. 食品安全法16. 医疗器械管理法17. 环境影响评价法18.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三、法律法规解读1. 环境保护法:旨在促进环境保护、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存环境的权利,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大气污染进行规范,要求各地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监测和惩罚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3. 水污染防治法:针对水体污染进行规范,要求加强管理和监测,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进行规范,要求加强管理和监测,推广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5. 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噪声污染进行规范,要求加强监测和管理,制定噪声标准和控制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6.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针对放射性污染进行规范,要求加强监测和管理,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和紧急预案,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7.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进行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废物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体系,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8. 合同法:用于规范民间经济中的合同关系,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

汇总 |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正)》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二、行业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019年7月1日起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6.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7.《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三、国家标准1.《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四、行业标准1.《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2—2018)2.《制糖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3-2018);《陶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4-2018);《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5-2018);《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3.《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4.《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8-2018)《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9-2018)《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01-2018)5.《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6-2018)《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7-2018)《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8-2018)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7.《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池工业》(HJ967-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12.《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钢铁工业》(HJ885-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86-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浆造纸》(HJ887-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2018)1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制造》(HJ980-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炼焦化学工业》(HJ98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HJ982-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HJ98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2018)15.《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 990-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 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药工业》(HJ 992-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 99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化肥工业》(HJ 99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革工业》(HJ 995-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HJ 996.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996.2-2018);1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HJ 946-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985-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98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工业》(HJ988-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HJ989-2018);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19.《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调查技术规范》(HJ 949—2018)五、地方标准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5.《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6.《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7.《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 37/ 3416.3—2018)9.《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10.《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 3416.5—2018)1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指南》(DB37/T3394-2018)1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DB37/T3393-2018)13.《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37/T2374—2018)六、环评相关文件规定1.《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号)2.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7号)3.《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9号)4.《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5.《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6.《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8.《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第9号)10. 《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环政法[2018]85号)11.《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12.《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废水排放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38号)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14.《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48号)15.《关于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129号)16.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18〕124号)17.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第〔2〕号)18.《关于铝用炭素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复函》(鲁环办科技函〔2018〕119号)19.《关于深化市级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12条工作措施》(济环字[2018]166号)20.《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8〕24 号)21. 《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淄环发[2018]88号)七、污染治理规划1.《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4.《关于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环环监[2018]48号)5.《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6.《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2018〕136号八、部长信箱回复1.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征税的回复2.关于环保税征收疑问的答复3.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回复4.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回复6.对请教GB36600在环评中适用问题的回复7.关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8.关于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实际监测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回复意见9.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疑问的回复10.执行GB3097问题的回复11.GB5468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回复12.关于搬迁项目环评类别咨询的回复13.关于项目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咨询的回复14.关于咨询改装车的项目性质的回复15.关于《环评分类名录》第51条"砖瓦制造”咨询的回复16.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咨询回复17.关于水源地问题疑问的回复18.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回复19.关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可以存在规模化养殖场的回复20.关于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疑惑的回复21.关于明确通信基站与住宅等建筑距离建议的回复22.关于危险废物烟气净化系统湿法静电除尘器请示的回复23.关于布商标印刷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判定咨询的回复24.废油、废电池仓储项目环评项目类别审批咨询的回复25.关于废旧塑料回收破碎清洗环评类别疑惑的回复26.关于连铸机技改应该执行何种环评手续的回复27.关于晾晒池工艺的一些问题的回复28.关于废气监测中测定下限及检出限折算问题的回复29.关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使用何种检测方法的回复30.关于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是否可以批的回复31.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有关问题的咨询32.关于合成树脂排放标准中废气排放量疑问的回复33.关于农田土壤监测45项因子评价标准怎么选的回复34.关于非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疑问的回复35.关于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排污许可证问题的回复36.关于大气法第72条的适用情况的回复37.关于《条例》中法定规划如何理解的回复38.关于咨询土壤导则里两个问题的回复39.关于‘环土壤[2018]22号’疑问的回复40.关于新建加工硫酸铵颗粒肥项目是否必须进园入区的回复41.关于3095修改单疑问的回复42.关于无工业园区就不能新建涉VOCs工业企业的回复43.关于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污水排放问题44.请教土壤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的回复45.关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46.关于进口货物是否是固体废物的再次鉴定咨询的回复47.恳请确认油气田开发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和标准的回复九、其他管理要求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环办法规[2018]46号)2.《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公告78号)3.《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公告 2018年第5号)4.《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8年第7号)5.《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8年第8号)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7.《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环办政法函[2018]67号)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10. 环境保护部2018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1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1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13.《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1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15.《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部令第2号)16.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7.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8.《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发通[2018]54号)19.《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884号)20.《关于排污申报有关问题的复函》(环环监函[2018]102号)21.《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环办环监[2018]28号)22.《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环办转发函[2018]6号2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1168号)24.《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58号)25.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6.《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70号)27.《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2018年)(公告2018年第76号)word格式.. 28.《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公告2018年第66号)29. 《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18-2019年本)》(公告2018年第29号)30.《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公告 2018年第26号)31.《十二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32.《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

最新发布:2023年环保法律法规清单

最新发布:2023年环保法律法规清单

最新发布:2023年环保法律法规清单一、大气污染防治法2023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修订,更加强调了对大气污染的严格控制和责任追究。

该法规明确提出,企业和个人应当尽可能减少产生大气污染物,对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的法律追究。

二、水污染防治法2023年水污染防治法以更为严格的标准,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进行了规定。

该法律规定,所有的企业和个体,不论大小,都必须按照法定的水处理程序处理排放的水,保证其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存储、运输、利用和处置的各项规定,以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023年的修订更加强调了废物的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将进行严厉的惩罚。

四、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该法律强调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五、环境保护税法2023年的环境保护税法对原有的排污费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将其转变为税收制度。

该法律以税收的方式,鼓励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环保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六、生态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法律,规定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的各项措施。

它强调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七、环境信息公开法环境信息公开法保障了公众获取环保信息的权利,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

该法律规定,政府和企业应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明确了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利用的规定,禁止非法猎捕、销售和购买野生动植物。

以上是2023年最新发布的环保法律法规清单,每一项法律法规都体现了我们国家在环保方面的决心和努力,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遵守和尊重这些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三体系认证法律法规清单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三体系认证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序号名称颁发机关颁发日期实施日期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1.08.31 (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1.2.25 (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07.08 2000.09.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7.6.29 2008.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2012.12.28 2013.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3.15 2014.3.1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10.28 2009.5.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1988.12.29 1989.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3.12.08 1984.01.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1.1 2015.1.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2.28 2008.6.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家环保局2000.3.20 2000.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12.29(修订)2005.04.0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00.4.29 2000.9.1序号名称颁发机关颁发日期实施日期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家环保局1991.05.24 1991.07.0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1996.10.29 1997.3.117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第40号2007.9.7 2008.2.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10.28 2003.9.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72号主席令2002.6.29 2003.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1997.11.1 1998.1.1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1998.11.2922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3号1999.4.1 1999.4.12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8.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10.28 2004.05.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保局1999.07.08 1999.07.08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2.6.29 2003.1.127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1.1 2012.1.128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3.4.27 2004.1.129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2003.2.28 2003.2.28序号名称颁发机关颁发日期实施日期30 河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2003.10.1831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83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1983.7.21 1983.7.2132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39号2007.7.133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环发[1999]246号1999.11.1 1999.11.134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发[2006]114号2006.7.28 2006.7.2835 河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2002.4.1 2002.4.136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政府第11届1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3.137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四次会议通过2013.9.2638 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3】192号2013.10.839 河南省环境监测预警响应规定(试行)豫环文〔2013〕178号2013.8.22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主席令40号2005.8.28 2005.12.14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10.1 2008.10.14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环境保护部2008.8.19 2008.10.143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国家质检总局2008.9.19 2008.1.14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国家环保局2001.12.28 2002.7.1序号名称颁发机关颁发日期实施日期45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国家环保局2001.12.28 2002—7.14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2011.12.31 2011.12.3147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法[1999]第620号1999.12.24 1999.12.2448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2002.3.28 2002.5.149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2002.3.28 2002.3.2850 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发监发[2002]108号2002.4.18 2002.4.185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发监发[2002]63号2002.3.11 2002.3.1152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1998.11.25 1998.11.255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2012.4.27 2012.6.154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6.02.01 1996.02.0155 郑州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郑州市环境保护局1996.10.1 1996.10.156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解决国务院1996.08.13 1996.08.1357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务院2003.05.09 2003.05.0958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2001.10.19 2002.05.0159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1.4 2002.10.160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4.2 2008.7.1序号名称颁发机关颁发日期实施日期61 河南省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号)2011.1.5 2011.1.562 河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2012.5.21 2012.5.2163 河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省安监局2009.07.03 2009.07.0364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省政府2003.12.19 2003.12.1965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通知国务院应急办函[2009]62号2009.10.21 2009.10.2566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1号2005.7.23 2005.9.16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3号2006.1.17 2006.3.168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局令令15号2014.12.30 2014.12.306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17号2009.4.1 2009.5.170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21号2009.5.27 2009.7.171 河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豫安监管应急[2009]184号2009.7.1 2009.7.172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11.3 2007.5.173 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2003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6.3 2003.12.174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国家经贸委2001.12.20 2001.12.2075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国家经贸委2001.12.20 2001.12.2076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2004.7.9 2004.9.1序号名称颁发机关颁发日期实施日期77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8号2009.4.30 2009.5.178 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部等1987.1.19 1987.1.1979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4.12 1990.4.1280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2001.11.4 2002.5.181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12.2 2014.1.182 特种设备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6.29 2014.1.183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8.1 2010.10.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届全国代表大会第10次会议2014.8.31 2014.12.18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八号)2013.12.28 2014.3.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2.29 2012.7.18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2007.12.9 2008.05.01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一、引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EHS)法律法规是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提供指导和保障的法律框架。

遵守相关法规不仅是企业的法律义务,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本文将概述一些国内外的EHS法律法规,以帮助企业了解并遵守相应的要求。

二、国内EHS法律法规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基本工作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针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预防和控制,要求用人单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提供相关职业健康检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设立环保目标、规范环境管理行为,要求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重点治理大气污染,规定了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要求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先进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保护水环境,规定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要求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落实日常监测和记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污染,要求企业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并强调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品管理条例》- 要求对涉及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管控,确保化学品使用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三、国际EHS法律法规清单1.欧盟REACH法规- 进一步推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对企业进行化学品登记和评估,要求替代最危险的化学品。

2.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法规- 包括《清洁空气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等,旨在控制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3.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 包括《职业健康新公约》、《危害物质的制止和禁止公约》等,鼓励国家采取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工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修订时间:2014年4月24日- 主要内容: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原则和目标,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环境保护责任,提出了环境保护的管理措施和制裁措施等。

2.《大气污染防治法》- 修订时间:2015年8月29日- 主要内容: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目标和要求,规定了大气污染的监测、排污许可、污染物减排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水污染防治法》- 修订时间:2008年6月10日- 主要内容: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监测与评估、控制和减排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明确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修订时间:2004年4月29日- 主要内容: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污染防治、处置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修订时间:2018年12月26日- 主要内容:规定了环境噪声的监测、评估、控制和管理要求,明确了环境噪声的标准和限值,并提出了管理措施和处罚规定等。

6.《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修订时间:2001年8月28日- 主要内容:规定了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措施、辐射监测、核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二、其他要求1. 全面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2.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确保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推动企事业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鼓励开展环境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

5. 建立健全环境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并依法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

6. 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附件清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2. 《大气污染防治法》全文3.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文5.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文6.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建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安全及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及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GB6441—86
13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 6721—86
13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94
137
弧焊设备、焊接电缆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的安全要求
GB 7945—87
138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GB15579。11—B16179—1996
1996.10.1
110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7—1989
111
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条件
GB12664—1990
112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16357—1996
113
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11660—1989
114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1651—1989
115
个人防护用品术语
168
169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0-88
1989/07/01
17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1994/03/01
17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1996/03/01
17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96
1996/01/01
173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
GB1495-79
104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GB1495—1979
10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1993
106
铁路机车车辆内部噪声测量
GB/T3449—1994
107
铁路机车司机室噪声允许值
GB/T3450—1994

2024年度环保法律法规清单

2024年度环保法律法规清单

2022.12.23
国家能源局
2021.10.18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部 能源部
2022.7.7 2022.3.28
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2022.1.1
2022.3.21 2022.8.16 2022.12.23 2021.10.18 2022.7.7 2022.3.28 2022.1.1
自然资发[2022]142号
55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22]17号
56
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 干意见
发改产业〔2021〕1464号
57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工信部联节〔2022〕88号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58 的指导意见__2022年第17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 工信部联原〔2022〕34号
生态环境部令第34号
36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令第48号
37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公告 2018年 第3号
3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39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 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
4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令第15号
环办监测函〔2020〕543号
9
关于印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 工作规程》的通知
环办监测函〔2022〕231号
10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11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 价试点的通知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完整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完整版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完整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清单完整版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目标的规定- 环境保护责任的界定-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控制- 自动监测系统和在线监测的要求- 环境监测与评估- 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 环境管理的组织与机构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与要求- 大气污染源排放标准及控制-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与监测-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与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与监督管理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水污染防治目标与要求- 水环境质量标准与监测- 水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 水污染源排放标准与控制- 水污染防治计划与实施- 水污染防治责任与监督管理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与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监测- 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 土壤污染源排放标准与控制- 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与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与监督管理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与要求- 环境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与监测-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与控制- 噪声源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控制- 噪声污染防治计划与实施- 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与监督管理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与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质量标准与监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许可与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计划与实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与监督管理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目标与要求- 放射性污染环境质量标准与监测- 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 放射性污染防治许可与管理- 放射性污染防治计划与实施- 放射性污染防治责任与监督管理附件:1. 《环境保护法实施条例》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 《土壤污染物排放标准》5. 《环境保护目录和环境保护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目标:指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自然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的发展目标。

国家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一、质量相关法律法规1.《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0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会审核通过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施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6.《气瓶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5年8月25日修订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第三十六条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满前,检验机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有效期满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

第四十四条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第四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二是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53号,2017年6月1日实施。

二、环境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9年10月26日修订。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目录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目录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目录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目录1. 环境保护1.1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法规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2 环境管理制度1.2.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2.2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2.3 清洁生产评价规范1.3 自然资源保护1.3.1 水资源保护法规1.3.2 森林资源保护法规1.3.3 矿产资源保护法规2. 职业健康2.1 职业健康管理法规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职业病防治与监测2.2.1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范2.2.2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定2.2.3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使用规范3. 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3.1 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法规3.1.1《安全生产法》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1.3《特种设备安全法》3.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3.2.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3.2.2 建筑工地安全操作规范4.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5. 法律名词及注释-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

- 清洁生产评价规范:指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定清洁生产技术和措施的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法律,目的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应建立和管理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发生情况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旨在保护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责任。

本文档为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综合目录,供参考使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202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202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清单(2023)
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健康安全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政策》
4. 行业相关标准
- GB/T -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 GB/T -20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 GB/T -2016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 GB/T -202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5. 监管机构和专业协会
- 环境保护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
- 中国职业卫生协会
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确认内容)。

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法律法规清单环境法律法规清单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法规,主要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该法规具有以下主要内容:确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和原则;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明确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设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和监督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监测、评估和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要求;确定了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2.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用于预防和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主要针对大气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以下是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制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规定了大气污染源的建设和改建要求;设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度;确定了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要求;规定了大气污染的治理和减排措施;规定了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环境损害赔偿。

3.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用于预防和治理水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主要针对水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水污染的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以下是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制定了污水排放标准和排放许可制度;规定了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要求;设立了水污染源的监控和监督管理制度;确定了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要求;规定了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和减排措施;规定了水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环境损害赔偿。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用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主要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转运、利用、处置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以下是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制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和管理制度;规定了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标准;设立了固体废物的监测和监督管理制度;确定了固体废物的利用和处置要求;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和环境损害赔偿。

5. 生态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用于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

现行有效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清单

现行有效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清单
2016.05.24
2016.05.24
21
规范性文件
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1〕85号
2011.07.21
2011.07.21
22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389号
2015.03.18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5〕4号
2015.01.09
2015.01.09
8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修订稿)》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
国资发综合〔2011〕154号
2011.10.20
2011.10.20
9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等10部委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5〕16号
2015.03.24
2015.03.24
34
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4〕69号
2014.12.27
2014.12.27
35
政策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环境保护部
环规财函〔2017〕172 号
国务院
国令第693号
2017.12.30
2018.01.01
17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国务院
国令第676号
2017.03.01
2017.03.01
18
行政法规

国家环境受控文件清单(标准规范)

国家环境受控文件清单(标准规范)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环境受控文件清单
表格编号
单位:编号: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其他要求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编号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索引信息
1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GB6763-86
001
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6.09.04
1987.03.01
国家环境保护局
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024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1.12.05
2012.07.01
中国环境标准网
25
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HJ660 2013
025
国家环保局
2013.09.18
2013.12.01
国家环境保护局
26
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 2013
026
国家环保局
2013.09.18
2013.12.01
00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1.12.10
2002.0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
00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1.12.10
2002.0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01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1.12.10
2002.0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4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

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清单1.《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包括了环境保护的原则、政府和公民的责任、环境监测与评价、污染的预防与控制、环境修复等内容。

2.《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许可管理、大气环境监测与评价等。

3.《水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了水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区划等。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理措施,包括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和运输、处置和利用等方面。

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了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包括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监测与评价、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等。

6.《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规定了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包括野生动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区划划定、野生动物繁育繁殖等。

7.《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海洋环境的保护措施,包括海洋环境的监测和评价、海洋污染的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

8.《自然保护区法》该法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等。

9.《农药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农药的注册、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管理制度,旨在防治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10.《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规定了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1.《物种保护法》该法规定了珍贵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措施,包括珍贵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方面。

12.《资源保护法》该法规定了对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和措施,包括资源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利用等。

以上是一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希望能够更加全面地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同建设美丽的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清单

2023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清单第一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1.1 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条件良好的权利。

1.1.2 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教育。

1.1.3 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要落实职业卫生、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1 第一章、第二章:规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2 第八章:规定用人单位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3.1 第二章: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3.2 第三章:规定职业病防治应当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1.4.1 第一章: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

第二章环保法律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1.1 第一章、第二章:规定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

2.1.2 第三章: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2.1 第一章、第二章:规定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

2.2.2 第四章:规定排放标准和水质监测控制要求。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3.1 第二章: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原则和责任主体。

2.3.2 第三章:规定固体废物处置的审批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保法律法规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1.1 第一章、第二章: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

3.1.2 第九章:规定开展维稳工作的职责和权利。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2.1 第一章、第二章:规定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

3.2.2 第三章、第四章:规定火灾事故预防、监督和管理制度。

结尾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清单,内容详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多个方面。

2023年全新法规:环保法律清单

2023年全新法规:环保法律清单

2023年全新法规:环保法律清单
一、《全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此法规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它要求所有工业单位必须符合排放标准,不得在没有经过适当净化的情况下排放废气。

二、《水污染防治法》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防止和控制水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及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根据法律要求, 所有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废水处理和排放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律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四、《环境影响评价法》
这项法规要求所有新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确保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降低。

五、《自然保护区法》
此法律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防止和控制生态环境破坏。

它为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管理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这项法律旨在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种群和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它对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利用、交易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管理。

七、《林业法》
此法律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以维护国家的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沙漠化,保护生物多样性。

以上就是2023年新出台的环保法规清单,期待每个公民和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共同守护我们的环境。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文件清单表(2023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文件清单表(2023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3年2月版)一、2023新施行(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妇女权益保障法》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5.《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6.《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7.《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8.《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9.《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10.《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11.《浙江省电力条例》12.《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13.《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二)规范性文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三)国家标准1.GB 16994.7-2022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第7部分水泥2.GB 18180-2022 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3.GB 41730-2022 油船清洗舱安全作业要求4.GB/T 41510-2022 起重机械安全评估规范通用要求5.GB/T 10827.3-2022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3部分:对带有起升操作台的车辆和专门设计为带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6.GB/T 25296-2022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7.GB/T 41514-2022 钢结构货架使用安全与评估规范(四)行业标准(五)地方标准1.四川 DB51/T2969-2022 工业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2.四川 DB51/T2968-2022 经济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3.四川 DB51/T2967-2022 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导则4.忻州市 DB1409/T 31-2022 锻造企业生产用天然气安全使用指南5.湖北 DB42/T 1944-2022 在用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检查规范6.江西 DB36/T 924-2022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7.重庆 DB50/T867.38-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8部分:邮政快递企业8.重庆 DB50/T867.39-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9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二、2022新施行(一)国家标准8.GB 16994.2-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第2部分:石油化工库区9. 2.GB 16994.3-2021 港口作业安全要求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10.GB 40875-2021油轮单点系泊作业安全要求11.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2.GB/T 41344.2-2022 机械安全风险预警第2部分:监测13.GB/T 41344.1-2022 机械安全风险预警第1部分:通则14.GB/T 41344.3-2022 机械安全风险预警第3部分:分级15.GB/T 41344.4-2022 机械安全风险预警第4部分:措施16.GB/T 41355-2022 机械安全自主移动式机械与人体之间的动态安全距离确定方法17.GB/T 41351-2022 机械安全安全相关无线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18.GB/T 41346.2-2022 机械安全机械装备转运安全防护第2部分:拉紧装置安全要求19.GB/T 41346.1-2022 机械安全机械装备转运安全防护第1部分:结构设计准则20.GB/T 41348-2022 机械安全双手操纵装置技术条件21.GB/T 41349-2022 机械安全急停装置技术条件22.GB/T 39078.2-2022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要求第2部分: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安全参数23.GB/T 41315-2022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用安全切断阀24.GB/Z 41296-2022 用于煤矿安全生产与监控及应急救援的信息系统总体技术要求25.GB/T 41295.2-2022 功能安全应用指南第2部分:设计和实现26.GB/T 41295.1-2022 功能安全应用指南第1部分:危害辨识和需求分析27.GB/T 41295.3-2022 功能安全应用指南第3部分:测试验证28.GB/T 41257-2022 数字化车间功能安全要求29.GB/T 41295.4-2022 功能安全应用指南第4部分:管理和维护30.GB/T 41254-2022 爆炸保护系统的功能安全评估方法31.GB/T 41253-2022 过程工业安全监测系统有效性评估规范32.GB 40554.1-2021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33.GB 6095-2021 坠落防护安全带34.GB/T 41051-2021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岩石隧道掘进机安全要求35.GB/T 41091-2021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36.GB/T 41108.3-2021 机械安全联锁装置的安全要求第3部分:截留钥匙联锁装置及系统37.GB/T 41118-2021 机械安全安全控制系统设计指南38.GB/Z 35850.3-2021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应用第3部分:PESSRAL和PESSRAE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生命周期指南39.GB/T 41098-2021 起重机安全起重吊具40.GB/T 41093-2021 机床安全车床41.GB/T 41130-2021 展览场馆安全管理基本要求42.GB/T 41020-2021 建筑物财产保险火灾风险评估指南43.GB/T 25684.1-2021 土方机械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44.GB/T 13286-2021 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电路独立性准则45.GB/T 41121-2021 玻璃水滑道安全技术要求46.GB/T 10827.2-2021 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2部分: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47.GB/T 41092-2021 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48.GB/T 26465-2021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49.GB/T 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50.GB/T 7588.2-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和检验51.GB/T 29315-2022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52.GB/T 40951-2021 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规范53.GB/T 40947-2021 安全韧性城市评价指南54.GB/T 3836.28-2021 爆炸性环境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基本方法和要求55.GB/T 3836.35-2021 爆炸性环境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56.GB/T 10395.20-2021 农林机械安全第20部分:捡拾打捆机57.GB/T 3836.31-2021 爆炸性环境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58.GB/T 3836.2-2021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59.GB/T 3836.13-2021 爆炸性环境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60.GB/T 40620-2021 核动力厂火灾危害性分析指南61.GB/T 3836.5-2021 爆炸性环境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62.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63.GB/T 3836.4-2021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64.GB/T 22158-2021 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65.GB/T 25285.2-2021 爆炸性环境爆炸预防和防护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66.GB/T 3836.32-2021 爆炸性环境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67.GB/T 3836.9-2021 爆炸性环境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68.GB/T 3836.3-2021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69.GB/T 3836.29-2021 爆炸性环境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70.GB/T 3836.34-2021 爆炸性环境第34部分:成套设备71.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72.GB/T 3836.4-2021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73.GB 40880-2021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74.GB 40881-2021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75.GB/T 40702-2021 油气管道地质灾害防护技术规范76.GB 40165-2021 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77.GB/T 40437-2021 电气安全风险预警指南78.GB/T 40431-2021 电气运行场所的人身安全约束指南79.GB/T 40431-2021 电气运行场所的人身安全约束指南80.GB/T 40497-2021 海上设施防火与防爆设计评估原则81.GB 40558-2021 固体散装货物海运安全技术要求82.GB 40557-2021 内河高速客船安全航行技术条件83.GB 40555-2021 海船机舱消防应急操作技术要求(二)行业标准1.TSG 81—2022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12月1日实施)2.GA/T 1044.2-2022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第2部分普通公路3.AQ/T 8012—202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诚信建设规范4.AQ/T 3033—2022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5.DB/T 85—2021 地震监测台网编码规则6.DB/T 86—2021 地震波形数据通道标识7.DB/T 87—2021 地震观测仪器型号编码及名称命名规则8.XF/T 3017.2-2022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第2部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基本信息9.XF/T 3017.4-2022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第4部分:消防信息通信管理基本信息10.XF/T 3017.1-2022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第1部分:灭火救援指挥基本信息11.XF/T 3017.5-2022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第5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建筑物基本信息12.XF/T 3016.1-2022 消防信息代码第1部分:基础业务信息13.XF/T 3018-2022 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14.XF/T 3014.1-2022 消防数据元第1部分:基础业务信息15.XF/T 3015.1-2022 消防数据元限定词第1部分:基础业务信息16.XF/T 3017.3-2022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第3部分:消防装备基本信息17.AQ/T 1118-2021 矿山救援培训大纲及考核规范18.AQ/T 1009-2021 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三)地方标准9.山东 DB37/T 4554—2022 水处理剂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10.山东 DB37/T 4552—2022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安全规范11.重庆 DB50/T 867.36-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6部分:仓储企业12.重庆 DB50/T 867.35-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5部分:食品、饲料13.重庆 DB50/T 867.34-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4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及烟草制品批发市场14.重庆 DB50/T 867.33-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3部分:橡胶、塑料制品企业15.重庆 DB50/T 1292-202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16.重庆 DB50/T 1304-2022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通则17.重庆 DB50/T 1303-2022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通则18.重庆 DB50/T 867.37-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7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19.河南 DB41/T 2304-2022防震减灾科普场所布展指南20.河南DB41/T 2303-2022地震预警信息发布21.山西DB14/T 2536—2022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规范22.江苏 DB32/T 4341-2022 水下道路隧道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3.江苏 DB32/T 4337-2022 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安全验收规范24.北京 DB11/T 2001-2022 建筑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规程25.北京 DB11/T 2000-2022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6.郑州 DB4101/T 27-202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规范27.江苏 DB32/T 4327-2022 化工消防救援站建设规范28.江苏 DB32/T 4326-2022 城市应急准备能力评估规范29.四川DB51/T 2923-2022 森林火灾林木受害判定规范30.重庆 DB51/T 2923-2022 森林火灾林木受害判定规范31.重庆 DB50/T 867.32-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2部分:小五金制造企业32.重庆 DB50/T 867.31-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1部分:酒类制造企业33.重庆 DB50/T 867.30-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30部分:有色金属铸造企业34.重庆 DB50/T 867.29-2022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29部分: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35.贵州 DB52/T 1669.4-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4部分:充装读写控制设备36.贵州 DB52/T 1669.3-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3部分:气瓶信息化标签37.贵州 DB52/T 1669.2-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第2部分:数据接口38.江苏 DB32/T 4304-2022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程39.江苏 DB32/T 4296-2022自然灾害社会捐助服务规范40.江苏 DB32/T 4293-2022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41.湖北 DB42/T 1893-2022 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规范42.湖北 DB42/T 1892-2022非煤矿山钻探施工安全技术规程43.昆明 DB5301/T 77.3-2022 《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第3部分:隐患排查治理通则》44.昆明 DB5301/T 77.2-2022 《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第2部分:风险分级管控通则》45.昆明 DB5301/T 77.1-2022 《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第1部分:基本要求》46.江苏 DB32/T 4291-202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系统纪检监察基本工作规范47.江苏 DB32/T 4290-2022 特种设备用流量计(壳体)安全技术条件48.江苏 DB32/T 4289-202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教学服务规范49.江苏 DB32/T 4288-2022 城市防洪规划编制规程50.江苏 DB32/T 4287-2022 水利防汛物资储备安全管理规范51.广元 DB5108/T34-2022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52.重庆 DB50/T 1236-202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技术规范53.重庆 DB50/T 1217-2022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54.重庆 DB50/T 867.28-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28部分:皮鞋制造企业55.重庆 DB50/T 867.27-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56.重庆 DB50/T 867.26-2022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26部分:涂料制造企业57.河南 DB41/T 2258-2022 现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规范58.河南 DB41/T 2257-2022 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技术要求59.河南 DB41/T 2251-20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规范60.河南 DB41/T 2250-2022 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导则61.河南 DB41/T 2249-2022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62.河南 DB41/T 2248-2022 地质勘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63.山东 DB37/T 4511—2022 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评价要求64.广东 DB44/T 702-2022 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65.广东 B44/T 834-2022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要求66.天津 DB12/T 1111-2021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67.北京 DB11/T 535-2021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68.北京 DB11/T 1014-2021 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69.北京 DB11/T 1903-2021 大型群众性活动场馆安全技术防范基本要求70.北京 DB11/T 1904-2021 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管理规范71.北京 DB11/T 1905-2021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规范72.北京 DB11/T 1906-2021 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指南73.北京 DB11/T 1907-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突发环境事件74.北京 DB11/T 1908-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75.北京 DB11/T 1909-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道路桥梁76.北京 DB11/T 1910-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电网77.北京 DB11/T 1911-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防汛排水78.北京 DB11/T 1912-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供热79.北京 DB11/T 1913-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燃气80.北京 DB11/T 1914-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81.北京 DB11/T 1915-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水域82.北京 DB11/T 1916-2021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规范通信保障83.北京 DB11/ 1889-2021 站城一体化工程消防安全技术标准84.北京 DB11/T 893-20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85.江苏 DB32/T 4170-202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防火设计标准86.辽宁 DB21/T 3569-2022 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87.新疆 DB65/T 4480-2021 电梯困人应急处置导则三、重点关注法律法规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2022年4月1日生效)2.应急管理部5号令《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8-1施行)3.应急管理部 6号令《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2021-9-1施行)4.新《安全生产法》(2021-9-1正式生效)5.《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实施)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09-01实施)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2021-04-01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09-01实施)10.《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01-01实施)1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06-01实施)12.《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 38315-2019(2021-04-01实施)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04-01实施)1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08-10实施)15.《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16.《头部防护安全帽》GB 2811-2019(2020-07-01实施)17.《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 2893.5-2020(2020-10-01实施)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1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81号)(2021-4-29实施)20.《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1.GB/T 39480-2020《钢丝绳吊索使用和维护》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3.《GB/T 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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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陆耀东只主张永达公司赔偿其损失1元, 但因陆耀东不能举证证明光污染对其造成 的实际损失数额,故对该项诉讼请求亦不予 支持。

综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1 月1日判决: 一、被告永达公司应停止使用其经营 场所东面展厅围墙边的三盏双头照明路灯, 排除对原告陆耀东造成的光污染侵害; 二、原告陆耀东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 支持。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路灯不仅为被告自己的经营场所外部环 境提供了照明,事实上也为隔壁小区居民的 夜间行走提供了方便。即便如此,为搞好企 业与临近居民的关系,被告在得知原告起诉 后,已经切断了涉案路灯的电源,并保证今后 不再使用,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未提交证据,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质 证认为:对证据1无异议,证据2、3不能证明 涉案灯光已构成光污染,也不能证明该灯光 妨害了原告,证据4与涉案灯光无直接关系, 证据5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无法证明涉案灯光 的亮度已超出该规范规定的“障害光”、 “光污染”标准。
环境刑事责任



重点罪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盗伐林木罪、 滥发林木罪、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被告设置的这些路灯,严重干扰了居民的休 息;已经违反从2004年9月1日起上海市开 始实施的《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的规 定,构成光污染侵害。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和 排除对原告的光污染侵害,拆除该路灯,公开 向原告道歉,并给原告赔偿损失1000元。审 理中,原告将请求赔偿损失的金额变更为1元。


被告永达公司开启的涉案路灯灯光,已对原 告陆耀东的正常居住环境和健康生活造成 了损害,构成环境污染。永达公司不能举证 证明该侵害行为具有合理的免责事由,故应 承担排除危害的法律责任。永达公司已于 诉讼期间实际停止了开启涉案路灯,并承诺 今后不再使用,于法无悖,应予支持。因永达 公司的侵权行为没有给陆耀东造成不良的 社会影响,故对陆耀东关于永达公司公开赔 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陆耀东提交以下证据: 1.上海市安居房、平价房配售合同一 份,用以证明陆耀东的居室与永达公司的经 营场所相邻; 2.2004年8月30日晚间拍摄的涉案路 灯开启状态以及陆耀东居室外墙的照片2张, 用以证明涉案路灯开启后的亮度以及陆耀 东居室外墙受照射的程度; 3.在陆耀东居室内拍摄的涉案路灯开 启后灯光射人情况的录像片段,用以证明在 夜间目视情况下,射入居室的涉案路灯灯光 非常刺眼;

这些路灯开启后,灯光除能照亮永达公司的 经营场所外,还能散射到陆耀东居室及周围 住宅的外墙上,并通过窗户对居室内造成明 显影响。在陆耀东居室的阳台上,目视夜间 开启后的路灯灯光,亮度达到刺眼的程度。 陆耀东为此于2004年9月1日提起诉讼后,永 达公司已于同年9月3日暂停使用涉案路灯。

另查明,《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由上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4年6月29日发 布,2004年9月1日在上海市范围内实施。在 该规范上,“外溢光/杂散光”的定义是:“照 明装置发出的光中落在目标区域或边界以 外的部分”;“障害光”的定义是:“外溢光 /杂散光的数量或方向足以引起人们烦躁、 不舒适、注意力不集中或降低对于一些重 要信息(如交通信号)的感知能力,甚至对于 动、植物亦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时,即称之为 障害光”;“光污染”的定义是:“由外溢光 /杂散光的不利影响造成的不良照明环境, 狭义地讲,即为障害光的消极影响”。



第七章 环境法律责任 一、环境违法行为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三、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四、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环境违法行政的种类 1、事实上的错误 2、法律上的错误 3、程序违法 4、行政越权 5、滥用职权 6、行政失职
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一、环境侵害 二、环境侵权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和免责条件

光污染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损害,目前已为公众 普遍认识。夜间,人们通常习惯于在暗光环境下休 息。永达公司设置的路灯,其射入周边居民居室内 的外溢光、杂散光,数量足以改变人们夜间休息时 通常习惯的暗光环境,且超出一般公众普遍可忍受 的范围,光污染程度较为明显。在此情况下,陆耀东 诉称涉案灯光使其难以安睡,为此出现了失眠、烦 躁不安等症状,这就是涉案灯光对陆耀东的实际损 害。陆耀东诉称的这些实际损害,符合日常生活经 验法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陆耀东无需举证证明,应 推定属实。永达公司否认光污染对陆耀东造成了 实际损害,应当举证反驳。永达公司不能举出涉案 灯光对陆耀东身体健康没有产生危害的证据,该辩 解理由亦不予采纳。


经质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确认以下 事实: 原告陆耀东的居室西侧与被告永达公 司经营场所的东侧相邻,中间间隔一条宽15 米左右的公共通道。永达公司为给该经营 场所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 边安装了三盏双头照明路灯,每晚七时至次 日晨五时开启。这些位于陆耀东居室西南 一侧的路灯,高度与陆耀东居室的阳台持平, 最近处离陆耀东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 何物件遮挡。


4.“人民网”、“北方网”上关于光污染 的报道2篇,用以证明光污染会对人体健康造 成负面影响; 5.《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文本,用 以证明涉案路灯的灯光对陆耀东居室的照 射已达到该规范所指的“障害光”和“光 污染”标准。

被告辩称:涉案路灯是被告为自己的经营场 所外部环境提供照明安装的,是经营所需的 必要装置,而且是安装在被告自己的经营场 所上,原告无权干涉。该路灯的功率每盏仅 为120瓦,不会造成光污染,不可能侵害原告, 更不会对原告造成什么实际的损害结果。环境侵权责任来自构成
一、有损害事实存在 二、有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存在 三、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不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错
光污染案
原告在被告经营场所的隔壁小区居住。被 告经营场所东面展厅的围墙边,安装着三盏 双头照明路灯,每晚七时至次日晨五时开启。 这些路灯散射的强烈灯光,直人原告居室,使 原告难以安睡,为此出现了失眠、烦躁不安 等症状,工作效率低下。

环境既然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 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路灯灯光当然被 涵盖在其中。被告永达公司在自己的经营场所设 置路灯,为自己的经营场所外部环境提供照明,本无 过错。但由于永达公司的经营场所与周边居民小 区距离甚近,中间无任何物件遮挡,永达公司路灯的 外溢光、杂散光能射入周边居民的居室内,数量足 以改变居室内人们夜间休息时通常习惯的暗光环 境,且超出了一般公众普遍可忍受的范围。因此永 达公司设置的路灯,其外溢光、杂散光确实达到了 《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所指的障害光程度,已 构成由强光引起的光污染,遭受污染的居民有权进 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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