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 公司必须建立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2 公司每季度应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教育学时按公司员工培训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3 质量部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无锡杨市氯化石蜡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盐酸、硫酸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采购、经营管理。
2.2本制度明确规定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负责人管理职责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仓储安全管理、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出入库管理、销售流向登记、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内容。
3.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职责3.1 企业负责人管理职责3.1.1企业负责人应对本企业安全负全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1.2企业负责人要自觉遵守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相关部委的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进口和出口工作。
3.1.3保证公司内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非法渠道,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和走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1.4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的生产专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3.1.5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招待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重大问题,落实解决方案。
3.1.7 审定安全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目标,签发制度,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3.1.8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净化安全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净化安全工作。
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培训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
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
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 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 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 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 ; … …
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2、相关法律法规 B《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9、1-苯基-2-丙酮(苯丙酮); 10、N-乙酰邻氨基苯酸; 11、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12、盐酸(氯化氢); 13、硫酸; 14、高猛酸钾; 15、甲苯; 16、乙醚;
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17、丙酮; 18、丁酮(甲基乙基(甲)酮); 19、乙酸酐(醋酸酐); 20、苯乙酸; 21、邻氨基苯甲酸; 22、哌啶(六氢哌啶)
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一)我国法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规制存在一个变迁的过程
1979 年 1988年 1990年 1993年
对《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物公约》所列举22种易制毒化学品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三、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2种易制毒化学品名称: 1、麻黄素(麻黄碱); 2、伪麻黄素(伪麻黄碱); 3、胡椒醛(洋茉莉醛,3,4-亚甲二氧基苯甲醛); 4、黄樟脑(4-烯丙基-1,2-亚甲二氧基苯); 5、异黄樟脑(4-烯丙基 -1,2-亚甲二氧基苯); 6、麦角新碱; 7、麦角胺; 8、麦角酸;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培训_2
10、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
1、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由专人管理,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实行“双人 双锁,双人领取”。
2、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要储存 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内,并按照 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 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 开、分离储存。
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责任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 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 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 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 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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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
3.甲基乙基酮: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丙酮气味 。易挥发。丁酮主要用作溶剂。
4.高锰酸钾:在医药上用作防腐剂、消毒剂、除 臭剂及解毒剂。通过氧化菌体的活性基团,呈现杀 菌作用。
5.硫酸: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与易 燃物(如苯)和有机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 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 人分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制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责任 制度,组织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的 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检查易制毒化学品各 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生产、储存等设备设 施的使用情况,及时通报、报告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情况,组织编制提交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的定期报告等资料。
4、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库存盘点,认 真核对账面数与实物数并记录清查结 果(参见附件7)。发现易制毒化学品 库存量与出入库数量不符时应及时查 找原因,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案。
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易制爆解读及知识培训精选全文
一、危险化学品暨易制毒、易制爆相关法律法规
三、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协同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为促使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 切配合,形成合力,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 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 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相关条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 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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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化学品暨易制毒、易制爆相关法律法规
五、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范畴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 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范畴,严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同时,强化剧 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相关条款: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 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 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 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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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化学品暨易制毒、易制爆相关法律法规
五、法律监管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 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 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 度的; (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 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 (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业内易制毒管理制度
四川省宜宾******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单位负责人岗位职责一、组织、建立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制度职责上墙,分工责任明确。
制订本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自律行为和懂法、守法意识。
二、落实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工作,要求各岗位责任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办证、购买、销售、运输、使用、储存等过程中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实及时地记录好台账,做好数据统计,按时向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备,并保存好有关证明材备查。
三、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每月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仓库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对库存物进行盘点,保证账物相符,并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查处。
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五、做好年度考核评比工作,落实奖惩措施。
对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的人员给予处罚。
六、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协会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物品,不得拒绝和隐匿。
四川省宜宾******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及各级部门关于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二、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有较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对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严格手续,认真登记,做好记录。
四、对库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存放,严禁与其他物品混存、混放,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五、经常对存放易制毒化学品的库房进行检查,防止漏雨进水并及时进行通风散热。
六、搞好库房内温度、湿度的控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16•【文号】安监总厅管三[2014]70号•【施行日期】2014.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加强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6月16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1 总则1.1 为指导企业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南。
1.2 企业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适用本指南。
1.3 企业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国家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1.4 企业应当履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社会责任,积极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并鼓励员工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反映易制毒化学品可疑交易线索等异常情况。
2 责任制2.1 企业应当认真履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内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员工在5人以内的微型企业至少应当明确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职责。
易制毒化学品培训
易制毒化学品的可制毒性决定上其应当被管制的性质,也就是说,易制毒化学品因其 本身特性决定了其不能如普通商品一样完全自由生产和贸易,而必须进行相应的管理 和约束。
易制毒化学品种类
第一类:19种 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 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麦角酸*、麦角氨*、麦角新碱*。麻黄素*、 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 等麻黄素类物质*;邻氯苯基环戊酮、羟亚胺、 1-苯基-2-溴-1-丙酮、3-氧-2-苯基 丁腈、 N-苯已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已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 胺
(一)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或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 (二)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三)销售、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 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销售情况的; (四)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 (六)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和库 存情况的。
概念和种类 法律法规 日常管理
硫酸
别名:分子式:H2SO4 特征:浓硫酸对皮肤有极强的腐蚀性,导致严重灼 伤。与许多物质特别是木屑、 稻草、纸张等接触猛 烈反应,放出高热,并可引起燃烧。遇高锰酸钾、硝酸盐、 金属粉末及其他可燃物等能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遇金属即反应放出氢气 危险性:强腐蚀性。 合法使用:化学试剂等 非法使用:多种毒品的制程辅料。
(一)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五篇)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根据《____禁毒法》、《易____化学品的管理条例》(____(第____号),国家对易____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易____化学品。
为了加强我院易____化学品的管理,规范行为,在保证我院医疗科研需要的同时,防止易____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教育1、由医务部举办培训班学习《____禁毒法》、《易____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及我院____品、精神药品、易____化学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参加人员包括全体医药技人员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
2、科室业务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掌握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知识。
3、科室____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4、将禁毒工作纳入职工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采购1、要严格按照《____禁毒法》和《易____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采购。
2、易____化学品的采购由我院采购部门指派专人持证统一购买,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由药剂科药库购买,非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由设备科购买。
3、持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的,需向____省公安厅提出申请,办理购买许可证。
4、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____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鼓楼区公安局备案。
5、对易____化学品的供货方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出具我院购买证明。
6、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____化学品的购买结算。
7、相关的易____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
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由药剂科药库保存,非药品类易____化学品由设备科保存。
8、各采购部门应当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公安机关以及市卫生局报告本部门上年度易____化学品的购买情况;有条件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易制毒培训管理制度
易制毒培训管理制度一、培训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毒行为的打击,防止易制毒品流入市场,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易制毒培训管理制度,明确易制毒培训的目的、方式、内容和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过程,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二、培训对象所有从事潜在易制毒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生产、销售、仓储、运输、医疗机构、药品执法监管、化工企业等相关人员。
对于易制毒辖区的从业人员,应加强易制毒培训,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易制毒知识,提高对易制毒行为的警惕性,有效防范易制毒行为的发生。
三、培训内容1.易制毒概述:介绍易制毒的定义、特点、危害和分布情况,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易制毒的危害性和普遍性。
2.易制毒品种及易收购原料:介绍易制毒品种和易收购原料,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常见易制毒品种和易制毒原料的特点和来源。
3.易制毒制备过程:介绍易制毒的制备过程和方法,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易制毒的制备流程和技术要点。
4.易制毒行为特征及查处方法:介绍易制毒行为的特征和常见查处方法,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易制毒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查处方式。
5.易制毒打击政策法规:介绍相关易制毒打击政策法规,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易制毒行为的规定和打击力度。
6.易制毒安全防护知识:介绍易制毒安全防护知识,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易制毒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7.易制毒应急处置方法:介绍易制毒应急处置方法,使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在易制毒事件发生时如何进行处置,保障个人安全。
四、培训方式1.线下培训:由专业易制毒培训机构或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面对面培训,通过讲座、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方式传授易制毒知识。
2.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在线易制毒培训,采用微课、视频教学等方式让参与培训的人员随时随地学习易制毒知识。
3.定期集中培训:定期组织易制毒培训班,选拔具备一定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员参加,提升易制毒防控能力。
4.专项培训:针对部分易制毒辖区或易制毒高发区域,组织专项易制毒培训,强化易制毒防控工作力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和打击易制毒化学品的滥用和非法制造,避免其被用于制毒、爆炸等违法活动,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主要指那些在正常情况下被广泛应用的化学品,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非法分离、提纯或转化成毒品或爆炸物的物质,比如盐酸、硝酸等。
这些化学品在正常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无害,但如果被滥用或恶意使用,则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生产许可管理:对生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进行许可管理,要求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销售许可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进行许可管理,要求销售商要出具销售合同、购买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建立销售记录和销售情况报告制度,确保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
3. 运输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运输进行管理,要求运输企业要持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运输途中发生泄露和意外事故。
4. 存储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进行管理,要求存储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存储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存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防止非法存储和滥用。
5. 使用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管理,要求使用单位要合法购买和使用化学品,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防止滥用和事故发生。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使用和滥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也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是指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的相关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以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或混合物。
由于易制毒化学品具有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防止其被非法使用。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许可证制度:对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求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许可证的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安全生产设施、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2. 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单位或个人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购买、使用、储存和销售等信息。
这样可以建立起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追溯体系,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安全措施要求:明确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措施要求,包括储存区域的划定、防火、防爆设备的设置、防盗措施、人员培训等。
同时,要求单位和个人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4. 监控和检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使用和损耗等进行监控和检测,通过技术手段和采样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5. 处罚措施:明确违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建立起严格的法律监管机制,增强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避免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使用来制造毒品,同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和管理,减少安全风险的发生。
这样可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无仓库管理的)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人:批准人:滨州市鑫龙油田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9月15日目录1、目的 (1)2、术语定义 (1)3、适用范围 (1)4、内容 (1)4.1 各级岗位职责 (1)4.2 出入库管理制度 (2)4.3 购销管理制度 (2)4.4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3)4.5 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3)4.6 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3)4.7 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管理制度 (5)4.8 信息系统填报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制度 (5)4.9 培训教育制度 (6)5、资料、台帐管理 (7)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本制度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经辨识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盐酸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销售等过程管理。
4、内容4.1 各级岗位职责4.1.1 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1)公司总经理作为主要负责人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第一责任人。
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应了解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基本知识,并严格遵守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项规定。
3)应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批准实施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4)保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报告等资料的内容真实性;5)检查各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与完善情况;6)积极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化工作。
4.1.2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安全管理人员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联系人。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表
生产企业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其他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合格。
3
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出入库管理、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销售流向登记、销售记录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等制度;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是否附有按照国家标准编制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
销售管理情况
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是否按规定查验购买方的购买许可、备案证和购买经办人身份证;
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方,是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和购买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留存上述资质证明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非药品类易制药化学品信息系统填报制度;
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4
设施设备情况
生产设备、储存设施、产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有关规定;
储存设施是否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理化特性要求,符合防盗等安全监控要求;
产品包装是否标明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规范名称、化学分子式、成分和含量;
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办理重新备案和变更手续;
不再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是否及时办理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注销手续。
2
责任体系建立和人员资质情况
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内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否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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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85号各市安监局: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宣传贯彻《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等法规规章的重要文件,对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迅速将文件发到各相关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充分领会《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握其内涵和基本要求,确保《指导意见》宣贯落实到基层和所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二、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订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工作措施。
要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201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颁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在制定执法工作计划时予以重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三、加强督促指导,促进企业责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督促和指导,推动企业落实《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指导企业认真按照《指导意见》逐条对照查找差距,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责任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doc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以下简称《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责任,推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其被非法制造、非法流通和非法使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能够经过一定改性或化学反应产生毒品成分的化学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甲基苯丙胺类、麻黄素丙氨基苯丙酮、咖啡因、盐酸左旋麻黄素、硝基苯丙胺类、甲基苯丙胺盐酸盐、N-苄基丙氨基苯丙酮盐酸盐、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类、甲基亚甲二氧基苯丙胺类等化学品。
第四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原则是: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科学的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产生非法制毒物质。
第六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原辅材料、成品药品和废弃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七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控制销售渠道,确保销售对象的合法合规,不允许向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经营者销售。
第三章经营环节管理第八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科学的经营管理体系,确保经营过程中不产生非法制毒物质。
第九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进货、销售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进货来源和销售对象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监控,确保销售渠道的合法合规,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第四章储存环节管理第十一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科学的储存管理体系,确保储存过程中不产生非法制毒物质。
第十二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储存条件、储存地点、储存设施等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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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 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易制 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 对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 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 安全隐患。
提高员工安全意 识预防事故发生
企业应对员工 进行易制毒化 学品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操作
技能。
企业应定期对 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储存和 使用场所进行 安全检查及时 发现并消除安
全隐患。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 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 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 如实记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确保可追溯。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原因:易制毒化学品泄漏、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 预防措施:加强员工培训、定期检查设备、制定应急预案等 事故处理:及时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等 事后处理:调查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防范措施等
《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 购销和运输管理 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 进出口管理规定》
企业应建立易 制毒化学品安 全管理制度包 括生产、储存、 运输、使用等 环节的安全管
理措施。
企业应制定易 制毒化学品操 作规程规范员 工操作行为确 保生产安全。
废弃物分类:根 据易制毒化学品 性质进行分类处 理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这里是一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范本,共____字。
请仔细阅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和合法使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收归国家管制的化学品,并以此类化学品进行制备的药品。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是指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采购、储存、使用、销售、核实、统计等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成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登记、监管和出入库管理。
第二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登记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用途等进行详细的登记。
第八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登记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号以及供应商等基本信息;(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条件;(三)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四)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使用时间和使用方式;(五)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库记录和使用记录等。
第九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登记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十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登记记录应当允许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
第三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管理第十一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和资质,并与本单位签订供应合同。
第十三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量和质量提供化学品,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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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 公司必须建立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2 公司每季度应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教育学时按公司员工培训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3 质量部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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