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最新】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
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管理、电子文档管理、知识管理、数据管理等。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管理的责
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四条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全面、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信息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保护国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信息管理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工具,提高信息
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信息管理应当根据不同的信息类型和需求,制定相应的
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
第八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信息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九条对于违反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昭通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昭通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本网发布时间:202x年07月06日阅读次数:252[大中小][打印] [关闭]去年以来,信息宣传工作在市县区综治维稳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宣传员积极性极大提高,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
在去年考核办法运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推进我市政法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一)考核对象:1、各县区政法委;2、市直政法各部门;3、市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
(二)稿件内容:1、反映昭通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情况信息;2、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理论调研文章;3、正面宣传报道昭通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典型经验事迹、政法干警风采等各类体裁的新闻稿件。
(三)刊载媒体:1、中央、省、市三级党政两厅(办)编辑的信息、简报、内刊。
2、中央、省、市三级政法委、综治维稳委(办)(综治、维稳、610、铁路护路)编辑的信息、简报、内刊。
3、中央、省、市三级新闻媒体:电视、广播、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主要分党报党刊:《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云南日报》,《昭通日报》、《鹤都晚刊》;法制类报刊:《长安》、《法制日报》,《云南法制报》;其它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
4、网络媒体:国家级门户网:新浪、搜狐、网易、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类:中国平安网、法制网;省级网站:云南网,云南政法网;市级网站;市委市政府网、昭通机关党建网、昭通信息港,昭通政法网;其它门户网、综合性网站。
二、考核标准1、简报内刊。
中央党政选载一条得50分;政法综治委办选载一条得40分;省党政选载一条得30分,省政法综治选载一条得20分;市党政选载一条得10分,被市政法委采用刊发,内参、调研一条得5分、简报信息一条得2分。
被党政领导批示的得双倍分。
2、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及公开出版发行刊物)。
国家级电视、广播、党报党刊刊播一条得50分,法制类一条40分,其它国家级新闻媒体一条20分;省级电视广播、党报刊播一条30分,法制类20分,其它10分;市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一条得3分。
信息工程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信息工程工作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信息工程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信息工程部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2.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信息工程部门完成相关工作,积极配合信息工程部门的工作。
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 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防止恶意攻击和病毒感染。
2.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3. 制定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有序。
四、信息系统维护管理1.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漏洞。
2. 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优化,保证系统运行稳定高效。
3. 维护好各类信息系统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信息系统开发管理1.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开发、优化和更新信息系统。
2. 开发过程中,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和安全性。
3. 保证信息系统开发进度及时,并按照规定完成工作。
六、信息系统培训管理1. 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系统使用能力。
2. 不定期进行信息系统应用教育,提高员工对信息系统的认识和掌握。
3. 鼓励员工参加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七、信息系统监管管理1. 设立信息系统监管机构,对信息系统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定期检查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 加强信息系统的监督,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八、信息系统改进管理1. 根据需求,不断改进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系统的质量和性能。
2.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信息系统符合公司需求。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信息系统。
九、信息系统风险管理1. 对信息系统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
2. 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信息系统风险。
3. 定期对信息系统风险进行分析和处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十、信息系统评估管理1.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和审核,检查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
2.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不断完善信息系统。
市经信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最新】
市经信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委信息化项目运维阶段服务水平,促进信息化项目的长效管理,现制定我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根据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XX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招标采购的政务网络、政务系统等信息化项目的运维单位,信息化项目包括一次性建设项目和服务外包项目(须单独制定考核办法的项目除外)。
三、考核机构考核小组由市经信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考核组成员由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管理处、相关业务系统责任处室和市网信中心负责人组成,市网信中心具体负责考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四、考核方法考核采用扣分制,市网信中心根据各运维单位的工作情况及事件实时记录,每季度将扣分情况通报各运维单位。
各运维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由考核小组进行仲裁。
运维单位年度考核总扣分不超过10分(含10分), 视为优秀单位,不扣减费用。
运维单位年度考核总扣分超过10分,根据总扣分情况进行处罚。
一次性建设项目,每扣1分,扣减合同金额的2‰,扣分累积计算,如扣除金额达到合同尾款,市经信委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外包项目,每扣1分,扣减合同金额的2‰,年度扣分超过40分,即视为服务外包单位不具备相应外包服务能力,市经信委有权终止合同。
五、考核内容(一)工单考核工单是指由最终用户发起,经市网信中心审核确认,交予建设运维单位执行的工作联系单(含电子工单)。
市网信中心每季度定期对工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如未按工单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按延误时间扣分。
每个工单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扣0.5分,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含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1分,最多扣5分。
对于非建设运维单位原因造成工单延误,不扣分。
所有工单必须按工单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个工单扣0.5分。
(二)任务考核任务是指在会议上由市经信委或市网信中心和建设运维单位双方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的各类阶段性工作。
信息科规章制度 (1)
信息科规章制度 (1)
信息科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科的管理和运行,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科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系统更新等。
第三条,信息科需定期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四条,信息科需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信息科需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权限管理、审计监控、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信息科需及时响应公司其他部门的信息技术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第七条,信息科需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件。
第八条,信息科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公司和客户的信息安全。
第九条,信息科需建立信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对系统配置、更新记录等进行完整保存。
第十条,信息科需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性能优化和升级,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信息科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聘等。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改,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信息工作管理考核标准
信息工作管理考核标准(考核单位:公司办)
序
号
考核内容考核标准
1 有信息管理制度和信息管
理网络
(1)、无制度,扣500
元。
(2)、无网络,扣200
元。
2 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
归档等有完善的制度和信
息台帐
(1)、无台帐,扣500
元。
(2)、信息归档不完整,
处理不及时,扣100元。
3 生产、经营、技改、改革、
管理等各方面的重大异常
信息24小时内报告、处理、
反馈
重大信息报告、处
理、反馈不及时,扣100
元。
4 相关单位向公司计算机管(1)、对照规定,缺少
理信息主干网录入数据上报数据项目,扣100
元/项.月。
(2)单日缺报数据,扣
100元/项。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安府办函〔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20日安顺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的发挥政务信息参谋助手作用,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省驻安有关单位。
二、考核时间考核按年度进行,即每年1月至12月。
三、考核内容(一)本地本系统领导重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网络建设等方面情况。
(二)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情况。
(三)信息约稿完成情况。
(四)上报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采用情况。
(五)落实领导在采用信息上的批示情况。
四、考核任务考核实行分类积分考核。
(一)县区(8个)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为一类考核县(区),年度任务积分为900分。
安顺经开区、黄果树旅游区为二类考核县(区),年度任务积分为700分。
(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省驻安有关单位(4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战备办)、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人行安顺市中心支行等21个部门(单位)为一类考核部门(单位),年度任务积分为600分。
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执行。
一、月度考核(一)负面清单1. 官方网站管理中,未按要求更新网站和栏目,或未及时整改被提醒的错误,每次扣0.1分。
2. 部门在公开指南中公布的依申请公开电话,检查发现未接通或答复不规范的,每次扣0.1分。
3. 部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联系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未按规定反馈且未提前说明情况的,每次扣0.1分。
4. 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下属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未纳入管理平台,每个扣0.2分。
5. 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人员变更、单位注销等未在全国、全省管理平台内进行审批、备案,扣0.1分。
6. 政务新媒体被平台监测到2周内未更新的,扣0.2分并责令注销。
7.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立项、意见征求、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合法性审核的,每次扣0.1分。
8. 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同步公布政策解读文本,或未做好文件与解读文本的相互关联的,每次扣0.1分。
9.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每次扣0.1分。
10. 未按时按规范完成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1分;政务公开工作被省通报的,每项扣0.1分。
(二)正向激励1. 承担并完成省、市、区指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每次加0.2分;2. 政务工作创新在全区、全市、全省属于首创的,每项加0.2分;3. 总结并上报工作经验,被市委市政府录用的,每次加0.1分;被省政务公开处录用的每次加0.2分。
二、年度考核1. 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中,考核单位成绩应不低于综合平均分,未达标的年度单位考核按0.1扣分,镇街、区级政府部门考核末3位的单位分别扣0.1、0.2、0.3分。
2. 未按时或按要求完成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每项扣0.1分。
3. 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及其他专项检查中,被国办、省级、市级通报的每次分别扣0.3、0.2、0.1分。
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公司宣传信息(政务信息和党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服务,依据**市**管理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宣传信息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围绕市委市政府及本行业发展目标,服从服务于城管局中心工作。
二、组织领导**任宣传信息小组组长,以下人员为宣传信息小组成员。
三、成员职责1、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部门信息。
2、负责与其它同行业单位的信息交流。
3、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单位重要信息。
4、宣传信息小组组长***负责对稿件进行审核,凡审定合格的稿件由***统一报送。
5、由***负责每月汇总信息数量后,上报宣传信息小组组长。
四、奖惩标准(一)基本奖励标准:1、凡被《**网》采用的新闻信息,每篇奖励10元;2、凡被市刊物采用的新闻信息,每篇奖励50元;3、凡被省和国家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
(二)宣传信息小组要严格按规定任务完成上报数量,宣传信息工作将纳入考核范围。
任务量未达标的,每篇将扣30元。
所有奖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一季度一兑现。
五、说明1、信息员。
不按时按要求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特别是重要紧急信息不报送或者报送不及时的,或者擅自对外发布虚假错误信息,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处理。
2、部门和科室。
在年度信息工作考核中排末位,取消该部门或科室当年各项评先资格。
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对应的信息工作报送和采用任务,对该行业重要信息不把关或把关不严,造成信息虚假错误,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信息部的工作制度
信息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信息部工作,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在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采集与处理1. 信息采集(1)信息部负责收集企业内部各部门的信息需求,并进行整理和归类。
(2)信息部要及时收集与企业相关的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竞争对手等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整理。
(3)信息部要与外部信息源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信息处理(1)信息部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分析,形成报告或简报,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信息部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存储、更新和管理。
(3)信息部要定期对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信息报告与交流1. 信息报告(1)信息部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信息工作的情况,包括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等情况。
(2)信息部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重要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2. 信息交流(1)信息部要定期组织信息交流会议,分享信息采集、处理、分析的经验和方法。
(2)信息部要促进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信息安全管理1. 信息部要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企业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2. 信息部要定期对信息部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3. 信息部要加强对信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工作考核与奖惩1. 信息部要制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对信息采集、处理、报告等环节进行考核。
2. 信息部要定期对优秀信息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 对违反信息工作制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六、工作协调与支持1. 企业领导要关心和支持信息部工作,为信息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2.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信息部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3. 信息部要与外部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息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信息报送考核办法》一、信息报道考核办法1、实行积分考核制度。
社区各口每月至少要向办公室上报一篇工作信息,信息要具有实效性,要结合各个业务口工作实际,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语言要做到文字精炼,内容主题突出,尽可能插入照片(不作为硬性要求),字数不得少于200字。
上报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扣除0.01分,不具有时效性的扣除0.01分。
由办公室统一编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上报信息符合上述要求每报出一条记0.1分,被上级采用的再增加0.1分。
信息报道工作积分将计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测评中。
2、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
按照上述要求,各口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上报办公室,实行一月一通报。
二、新闻报道奖励办法各个业务口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新闻报道数量,在《金昌日报》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30元。
在《甘肃日报》等省级刊物或杂志上发表信息1篇奖励50元,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100元。
奖金于年终单位内部考核结束后予以兑现。
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上报工作考评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信息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全区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考评对象各乡街、区直机关、人民团体。
注。
详见内网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通报第二期分组情况。
二、信息工作考评要求及考评方式各单位各部门每周至少上报一篇信息,信息上报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客观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考评采用计分制度,通过分值计算,综合考评信息数量、质量及各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等要素,以所得分值作为评价信息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信息工作考评标准(一)计分公式信息工作考评总分=信息上报得分+采用得分+附加得分(二)计分标准1、信息上报得分各单位各部门在有效时间内上报的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信息,上报一篇计1分。
老龄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老龄信息工作,实现老龄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老龄办信息工作办法,结合我县老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老龄信息是对老龄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反映,涵盖政策创制、工作部署、业务进展、活动开展、改革创新、重大事件、科研调研、事业发展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老龄信息工作要围绕全国、省、市老龄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善信息工作网络,创新信息工作思路,加强对信息的组织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满足各级党委政府、老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了解老龄工作的需求,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反映老龄工作、老龄事业发展各方面进展情况。
第四条老龄信息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决策;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灵敏高效,快捷畅通;把握规律,创新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老龄信息载体第五条老龄工作信息载体为:全国、省、市、县老龄网站和省《老龄工作动态》。
各级老龄网站信息:各级老龄门户网站主要面向社会公众,登载老龄工作动态、经验介绍、情况交流等内容。
省《老龄工作动态》:刊载老龄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各市县、省老龄委成员单位贯彻省委、省政府、全国和省老龄委、老龄办重要部署和做好老龄工作、推进老年事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好的做法。
第三章老龄工作信息网络第六条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信息员,各镇、开发区老龄办确定专职信息员。
要保持信息工作队伍相对稳定,确保工作连续性。
分管领导职责:管理和指导本单位及本系统信息工作;审核签发本单位上报的信息;督办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工作的总结及表彰组织工作。
信息员职责:按老龄工作要点和信息报送要点,收集、编辑本单位或系统的老龄信息,并按规定格式报送;为本单位或上级部门及时提供老龄信息服务;完成上级部门老龄信息工作约稿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镇、开发区老龄办为一级信息单位;其余单位为二级信息单位。
统计局统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镇12二考核内容重点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村容村貌农村保洁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使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运行农村垃圾收运清扫处置等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检查抽查评分占80年终检查评分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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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台等提供信息稿源的,一旦对外提供并录用发布的,折算为 1 篇统 计信息网,凡在级报刊杂志上录用的折算为 2 篇统计信息网。同一信 息被多级部门录用的,按分值最高的计算。
(二)激励考核。激励考核考核到个人,1 篇信息多人署名的 以第 1 为准。1、统计信息被省统计信息网录用的 20 分,国家统计信 息网录用的计 50 分;2、统计分析(包括调研报告)被省统计信息网录 用的每篇计 60 分、被国家统计信息网录用的每篇计 200 分。被省级 报刊杂志上录用的按同级网络计分标准双倍计分;3、凡所采写的统计 分析(调研报告)被市及以上领导批示、批转的加 200 分。激励考核年 终一次性兑现。
(三)其他。凡年度在市统计局文章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 的分别奖 800、500 和 300 元。在市级(不含)以上统计会议上被宣读 或编录的分析(调研)文章和微信发布量的奖励由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目标考核评比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考核评比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股室二、考核内容1、信息报送数量。
2、信息质量。
三、考核计分办法(一)信息报送数量计分办法各股室每年报送信息数量达到15条(含15条)以上的,计50分;少于15条的,计0分。
(二)信息采用计分办法1、《**重要信息》单条采用的,每条计5分。
被综合采用的,每个单位计3分。
2、《**要情》采用每条10分,被市委办采用每条10分,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条20分;转报国务院办公厅被采用的每条30分;转报中央办公厅的每条50分。
3、《信息快报》采用每条10分。
4、《**政务信息》:动态信息每条5分,信息约稿及综合调研信息每条10分,简讯每条3分。
5、《**政务信息》采用每条5分,简讯采用每条3分。
6、被作为调研参考、理论文章转报且被采用的,每条以省、市采用得分乘以2计分;7、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的可累计加分,未被省、市、县各刊物采用的信息一律不予计分。
(三)领导批示计分办法1、中央和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加50分;1、省级领导批示,每条加40分。
2、市级领导批示,每条加30分。
3、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每条加20分。
4、县级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
5、同一条信息被多个领导批示的累计加分。
(四)过错扣分办法1、上报信息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每条扣5—10分。
2、无故不报送约稿信息的,视情况每条扣5—10分。
3、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被上级通报的,视情况每条扣10—100分。
(五)考核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信息报送数量分+信息采用分+领导批示分-过错扣分四、目标任务考核基数各股室考核基数为100分。
五、考核措施及评比表彰办法(一)根据目标任务考核基数完成情况,每年各股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通报。
(二)每年对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基数的股室给予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基数的股室,将在年底综合目标考核中酌情扣分。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的目的为了将集团信息化资料收录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的目标定期对责任单位与个人进行信息化工作考核,形成阶段考核结果,指导后期考核工作。
三、被考核的对象:1、责任单位: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项目部2、个人:集团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协办人,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收录人四、考核责任人:1、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指导工作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五、考核的内容:以《信息化实地核查评分标准》为主要依据,详见信息化工作考核表。
六、考核的周期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半年一次,对个人的考核,每季度一次。
考核时间为考核时间段的次月。
七、考核的组织21、人力资源部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考核小组;2、以集中会议的形式,考核小组成员在线检查各模块的进度与质量,对照工作目标逐项进行打分,;3、人力资源部对各考核成员的考评分进行统计,完成考评成绩汇总,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对最终的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与被考核人,以便后期工作的改进;2、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的年终考核结果。
附件:1、《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单位)》2、《信息化工作考核表(个人)》第二篇: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地税局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税收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使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据《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xx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制度》和《xx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机房管理制度》,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1、系统维护员在税政管理科的指导下工作,负责处理本所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熟悉掌握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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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工作管理,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价值和效能,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信息工作要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反应快速、注重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的交流、借鉴、参谋、服务、支持管理和决策的作用。
第二条信息工作是管理和决策支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公司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分公司中心工作和企业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综合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实际运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作、交流情况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章信息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分公司综合部为全市信息工作的业务领导部门,全面负责全市信息工作;负责编发本地区信息及指导、考核本地区信息工作。
各县分公司综合部和分公司各职能部室为信息工作的管理单位,对本
单位、本部门编发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信息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信息网络
(二)负责做好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负责对信息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考评。
(五)负责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全市信息网络分纵向与横向两个通道。
纵向通道:分公司与各县市分公司之间组成信息纵向传递网络。
横向通道:由分公司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组成。
第三章信息工作人员标准及职责
第七条信息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各县市分公司、分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应明确兼职信息人员。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本行业、本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
(三)信息意识强,思想敏锐,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熟练掌握收集、综合、通报和储存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信息工作标准
(一)反映情况要真实、可靠,重大问题上报前必须核实。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要准确,单位名称要规范。
(三)重要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四)实事求是,喜忧兼报,防止弄虚作假、以偏概全。
(五)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
(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七)适应领导需要,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九条信息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收集、编写、通报信息并对信息资料进行贮存和归档。
(二)组织、协调信息传送网络。
(三)总结信息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信息工作的建议。
(四)积极参与本单位其他业务工作。
(五)完成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有关信息工作任务。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凡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信息分类
第十条信息共分三类
(一)动态类信息:《每周工作情况》
主要内容:贯彻党中央、集团公司、省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分公司各职能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思路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省公司等上级领导到各单位视察工作情况;各地突发性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故障等。
各部室及县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到综合部指定的办公网论坛版块。
(二)专题信息:《xxxx信息》
主要内容:(1)各单位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在经营、运维、财务、建设、服务、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典型经验总结。
(2)各县市分公司的专题调研报告以及问题型、建议型、分析型信息。
(3)分公司、省公司、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的
贯彻落实情况。
(三)每周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专业职能部门每周工作部署、执行情况;本专业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各相关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至综合部文秘处。
第五章信息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工作要坚持双向反1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第2页
馈制,下级公司要向上级公司按时、按质、按量报送信息,上级公司要向下级公司及时通报信息工作有关情况。
(二)信息报送采取逐级上报制度,上报信息一般由各单位综合部主任审批,特别重要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批。
特殊情况下,为保证信息及时传送,经上一级授权可以直接越级上报信息。
第十二条重要信息预约制度
上级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预约的方式向下级公司发出重要信息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上报时限。
下级公司要按上级要求积极组织专人收集材料和撰写,并按时上报。
第十三条重要信息督办制度
分公司综合部对预约的重要信息进行督办,对拒报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信息重点通报制度
根据分公司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发布阶段性信息报送重点,定期进行信息点评和信息工作情况通报。
第十五条督查反馈制度
综合部对领导批示的信息,要按批示范围迅速向有关单位通报,需要反馈办理的,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
第十六条信息保管制度
各单位对信息资料应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已编发的信息应按档案部门归档要求立卷归档;采用计算机处理的信息文件,应定期脱机保存到耐久性的载体上,交档案部门归档。
第十七条信息工作培训和会议制度
(一)为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由分公司综合部组织对各级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以会代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各单位要通过编发相关业务资料,传达上级单位对信息工作的批示和工作安排,宣传信息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开展理论研讨。
(三)各单位要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部署信息工作,交流信息工作经验。
第六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考核范围:各县市分公司、分公司各职能部室、中心和信息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考核的总体原则
信息工作考核实行计分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被采用的信息按分值量化,由分公司综合部记分排名,按季纳入绩效考核中进行奖罚。
第二十条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各县市分公司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8篇;各部室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不得少于4篇。
(二)报送形式:《xxxx信息》、《每周工作情况》报送采用直接在机关内部办公网上发布的直观形式,由分公司综合部对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登记,并根据发布信息质量与意义进行筛选,编发《xxxx信息》和《每周工作情况》,同时报送省公司;各部室每周工作计划于每周一报分公司各位领导。
第二十一条考核内容
各单位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每少1条在本单位绩效考核中扣1分,每周工作情况及每周工作计划上报不及时,每发生1次在本单位绩效考核中扣1分,每月最多扣本单位负责人300元。
(四)分公司综合部负责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每月进行通报,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单位按季考核兑现。
第二十二条信息奖励
(一)信息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二)奖励方法:
1、年终评比:根据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得分情况进行评比奖励,共评出4个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分公司奖励1000元;评出5名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奖状。
2、被采用的信息按条数核发稿酬。
被《xxxx信息》采用的标题信息每条20元,简讯不计酬;被省公司采用的信息每条50元,被两级公司同时采用的信息不重复计酬;被集团公司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0元。
第二十三条信息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信息意识强,重视信息工作。
2、信息工作队伍、网络、制度、手段等基础建设基本完善,信息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3、报送的信息被采用的数量较多,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热爱信息工作,工作扎实,成绩突出。
2、信息意识强,思想敏锐,收集、加工、上报信息数量多、质量好、传递快、作用大。
3、所报信息未发生严重失实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本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一)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的。
(二)发生重大内容失实、数据有严重差错的。
(三)连续3个月未按规定数量上报信息,且计分排名最后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