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无锡市)
无锡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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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发布时间:2006-08-31 00:00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无锡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江阴市、锡山市、宜兴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无锡市郊区建设环保局、马山区交通建设环保局、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按无锡市建设委员会委托的权限,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四条自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备案机关)备案.第五条健身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并附: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未委托监理的为建设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和功能性检测的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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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锡建城〔2018〕4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无锡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锡建城〔2018〕4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无锡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使用行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安全,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89号令)、《无锡市建筑原材料登记管理办法》(锡建工[2012]5号)的规定,以及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现将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材料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范围及管理(一)实施范围。
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原材料的生产、销售企业、销售代理单位,均应依据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原材料登记。
(二)实施管理。
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市住建局委托,依据锡建工[2012]5号的相关规定,负责市区市政工程原材料的登记申报资料审核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原材料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各类产品质量抽查、抽检等日常动态监督管理工作。
锡山区和惠山区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所用原材料进行抽查和抽检,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本通知、锡建工[2012]5号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推进市政工程原材料登记制度的实施。
市政工程原材料的生产、销售企业、销售代理单位,应依据本通知、锡建工[2012]5号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原材料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随机抽检、比对试验和日常动态监督管理。
二、原材料登记办理程序(一)申请材料登记的企业,须持相关材料,到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梁溪区广瑞路926-88号)办理登记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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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该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关键作用。
下面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阶段。
在这个阶段,申请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估算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报告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从而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接下来是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
在这个阶段,申请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的布置和功能分区、工艺流程、设备布置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然后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
申请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
审批部门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施工的可行性,同时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接着是施工许可阶段。
申请单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包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的施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施工的安全和环保。
最后是竣工验收阶段。
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申请单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项目的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程序,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方面的内容。
各个环节的审批和管理都需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审批部门也需要不断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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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一、立项准备阶段在项目建设的早期阶段,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办理,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以下是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的流程。
1. 项目调研与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建设开始之前,需要进行项目调研和可行性研究。
这个阶段主要是通过实地调查、社会经济分析等方法,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并对项目进行初步规划和设计。
2. 编制项目方案在项目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需要进行项目方案的编制。
项目方案是针对项目目标、内容、规模、进度、投资等方面的详细描述和安排,是项目建设过程的基础和指导。
3. 技术审查项目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技术审查。
技术审查主要是对项目方案的技术可行性、技术路线和技术指标进行评估和审查,以确保项目在技术上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立项阶段1. 内外部论证项目经过技术审查后,需要进行内外部论证。
内部论证主要是对项目的可行性、盈利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论证。
外部论证则是通过与政府、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对项目的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和论证。
2. 提交立项申请内外部论证完成后,需要将项目的立项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
立项申请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目标和意义、投资估算、效益预测等内容。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评审,并作出是否批准立项的决定。
3. 立项审批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需要进行立项审批。
立项审批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批,包括项目的适宜性、合规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
审批通过后,会颁发项目批复文件,正式批准项目的立项。
三、前期手续办理阶段1. 土地选址与用地手续在项目得到立项批复后,需要进行土地选址和用地手续的办理。
这个阶段主要是确定项目建设用地,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并获得土地使用证书或土地租赁协议。
2. 勘察设计与环评手续项目用地确定后,需要进行勘察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手续办理。
勘察设计是对项目建设地点的地质、水文、地形等方面进行勘测和设计,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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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立项阶段(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具体办理见附件1。
二、阶段(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2(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3(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4(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具体办理见附件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窗口发件2.环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申请试生产→窗口受理→审核→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验收→窗口受理→审核→批复→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2)核准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前期工作的公函,备案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3)新建项目需提供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新建需基建的项目需提供规划审批材料,其它项目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5)公用事业局、区建设局污水接管审批材料及排水管网图;(6)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和总量批准指标;(7)按规定应事先征求规划、园林、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材料;(8)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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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范围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经市、市(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并使用下列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三)政府融资及利用国债用于建设的资金;(四)政府统借并由政府承诺还款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六)其它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是指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主要依据:(一)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概算、设计变更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项目建设文件的批准文件;(二)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四)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五)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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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
在项目建设的初期阶段,手续办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项目的合法性和顺利性。
下面将介绍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的流程。
1. 立项阶段
1.1 项目规划在立项阶段,首先需要制定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和预算等,为后续手续办理奠定基础。
1.2 项目申报将项目规划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申报,包括填写申报表格、提交各项材料等,等待审核。
2. 审批阶段
2.1 立项批复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会出具立项批复文件,确认项目可行性和合法性。
2.2 环评审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手续办理。
3. 建设用地审批
3.1 土地规划提交土地规划申请,经审批后取得土地规划许可证。
3.2 建设用地申请根据项目需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等待用地审批结果。
4. 设计阶段
4.1 设计方案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设计审查。
4.2 设计审查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准备阶段。
5. 其他手续办理
5.1 施工许可经过前期准备工作后,项目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才能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5.2 合同签订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结语
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是确保项目合法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个环节的
细致办理都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项目才能够按照计划有序实施。
以上是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流程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1792d6e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e0.png)
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09•【字号】锡政发[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6]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九日无锡市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03〕32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征土、拆迁、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评估与审查,以及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是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是政府投资评审业务的具体实施单位。
第四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制度。
政府投资评审结论将作为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拨付资金、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政府投资评审范围:(一)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第六条政府投资评审职责:(一)审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参与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论证;(三)审查材料、设备定价合理性和项目招标文件、标底,参与招投标及工程采购等有关工作;(四)审查项目征土、拆迁等前期费用和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决算;(五)审查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六)对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全过程跟踪管理;(七)审查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27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93a1a906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41.png)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27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28日无锡市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建立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工作规范,健全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政府性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政府性项目是指各级国有投融资主体使用财政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国有资本收益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自有资金、政府性融资等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目前主要包括政府指令性产业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含道桥水利、市政设施、环境治理等)建设投资项目、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和功能片区开发投资项目等。
本制度所称国有投融资主体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的负责政府性项目的资金筹措及管理主体,目前主要包括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承担政府性项目的国有企业,以及其它由各级人民政府明确承担投融资职责的有关单位。
第三条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的原则:(一)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负责本级政府性项目投融资管理工作。
(二)量力而行,规模适度,防范风险。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50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a24a1cdc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c3.png)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5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4日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科学安排政府投资,有效控制“超规模、超投资、超标准”现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综合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82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8〕124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2013〕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市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使用上级及本级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资金以及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类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纳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和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
对各级政府以资金、土地等形式进行资本金注入或基金注资且注资额超过法定资本金50%的企业投资项目,或虽不足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投资项目,需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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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标题: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引言概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政府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管的过程。
良好的审批流程能够保障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
一、前期准备阶段1.1 制定项目规划:明确项目的定位、规模、功能等,编制项目规划书。
1.2 资金筹措:确定项目资金来源,编制资金筹集方案。
1.3 土地手续: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确保项目用地合法性。
二、设计阶段2.1 设计方案审批:提交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2.2 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获得环评批复。
2.3 施工图审查:提交施工图纸,经审查合格后获得审图意见。
三、施工阶段3.1 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符合条件后获得许可。
3.2 施工合同签订: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
3.3 安全生产监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四、竣工验收阶段4.1 竣工验收申请:工程完工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4.2 竣工验收评定: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出具验收报告。
4.3 竣工备案手续: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五、后期监管阶段5.1 工程维护管理:建立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工程设施。
5.2 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运行正常。
5.3 整改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
结语: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保障建设项目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各个阶段的审批工作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行。
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
工程施工单位审批流程
![工程施工单位审批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e65f1994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d7.png)
办公室文员工作总结范本6篇第1篇示例:办公室文员工作总结范本作为办公室文员,我在过去的一年里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挑战和成长。
在这一年里,我不断学习进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下面我将对自己在这一年里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希望能够对未来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工作内容作为办公室文员,我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文件整理、资料归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维护、接待来访客人等。
我还负责安排会议室、预订机票酒店、处理日常的邮件和传真等。
在这些工作中,我需要做到细心、严谨和高效,以保证办公室的日常运转。
二、专业能力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在文件整理和资料归档方面,我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和工具,提高了自己的整理能力和效率,让办公室的文件资料更加清晰和方便查阅。
在办公用品采购和维护方面,我学会了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保证办公室的用品充足并且维护良好。
在接待来访客人的工作中,我能够用礼貌和热情对待每一位来访客人,并及时为他们解决问题。
三、工作效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积极寻求改进办公流程的方法。
在文件整理和资料归档过程中,我采用了电子化管理的方式,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使用,有效地提高了整理和查找的效率。
在接待来访客人的工作中,我制定了详细的接待流程和问题解决方案,帮助来访客人能够更快速地解决问题,提高了服务质量。
四、团队合作五、展望未来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我也会继续与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也会寻求更多的学习机会,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让自己在工作中更加出色。
以上就是我过去一年办公室文员工作的总结与反思,我会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希望能够对我的工作有所裨益。
我也相信在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会取得更好的成绩,让公司的业务更加顺畅高效地进行。
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和关心。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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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1.项目立项: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
2.前期工作准备: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选址、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规划设计阶段:1.土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土地用途,并提交土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土地规划要求,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并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三、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提交已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规划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审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并提交住建部门进行审查。
四、施工阶段:1.施工图纸备案: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订,并将最终版施工图纸备案。
2.施工许可证申请:提交施工计划、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申请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完成质量验收工作。
4.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提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资料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备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申请竣工备案。
2.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各方参与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
3.使用登记:完成竣工验收后,申请建设工程使用登记,并获得相应证书。
以上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的基本步骤,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特点,具体的审批手续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时,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了解和适应当地的具体审批要求。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620117b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4f.png)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16•【字号】锡政发[2002]6号•【施行日期】2002.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2]6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无锡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一月十六日无锡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保证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加强重大预备项目库建设,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计划制定第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或者1000万美元左右的项目,列入市重大建设项目:(一)国家、省在本市的重点建设项目;(二)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战略影响的重大项目;(三)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四)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骨干项目;(五)关键领域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六)利用外资和其它社会资本有重大影响及示范作用的项目;(七)体现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的标志性项目;(八)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大项目。
属于农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列入重大项目的投资规模可适当降低。
第四条当年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的,确定为市重大项目;当年未具备开工条件的,确定为市重大预备项目。
第五条市重大项目、重大预备项目年度计划每年年初确定一次,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发展计划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三、第四条规定的项目,于每年10月上旬向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提出申请列为下一年度的重大项目;(二)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进行综合平衡,商有关部门并经优选后提出年度重大项目计划方案;(三)年度计划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公布执行。
无锡市城乡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
![无锡市城乡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2b09b508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2f.png)
无锡市城乡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5.10.25•【字号】锡政发[1985]244号•【施行日期】1985.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无锡市城乡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锡政发[1985]244号1985年10月25日)为了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管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江苏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市、县各级规划部门应切实加强用地规划、管理,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决不能批,不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手续的决不能办;建设单位必须服从规划、服从管理。
未经市建委、县计委批准定点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布点及滥用土地。
二、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征(拨)用土地。
申请用地单位,应持有批准的建设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准文件和用地位置定点图(报省审批的建设用地,须有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及平面图,向市;县征土部门申请办理征(拨)用地手续。
乡以下使用土地(不包括宅基用地、猪舍等纯农业用地调整),同样要按规定报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先用后征(拨),或边用边征(拨),甚至用而不办手续。
特殊急办用地,必须报市政府审批。
三、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规划进行建设,不准随意扩大用地范围。
如确因建设需要扩大用地(包括纯农业用地改变为企事业单位用地),必须经过主管用地部门批准,补办征(拨)用土地手续。
凡属原地翻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也必须按基建程序和规划要求,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四、严格控制使用郊区土地。
凡需在郊区范围内选点、定点征地的建设项目,均应报市计委、建委、规划等有关部门审批;有些虽不属基建项目,但需征用或使用土地的,也须报市审批;乡村建设项目不论新建、扩建、改建、危房翻建,须经市建委、规划处审定发出定点通知后,才能进行建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75e0e226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5a.png)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立项:项目申报人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后,由审批机关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土地手续: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手续,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手续。
3.环境评估: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情况,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经过评估合格后,由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项目规划: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求,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项目规划。
二、项目建设准备阶段1.设计审查:项目申报人根据规划设计文件,向审查机关申请设计审查,审查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标准,对项目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
2.招标采购: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招标主管部门申请招标文件编制,经过招标程序后,招标主管部门颁发招标通知书,项目申报人进行投标。
3.合同签订:项目申报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施工合同。
三、施工阶段1.施工备案:项目申报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备案,提交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经过备案手续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
2.施工验收:项目申报人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施工工作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验收。
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四、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备案:项目申报人根据竣工验收证书,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
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颁发竣工备案证明。
2.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申报人根据竣工验收证书,向审查机关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审查机关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五、投产使用阶段1.设备验收: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技术主管部门申请设备验收。
技术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设备验收证书。
2.竣工投产: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竣工投产。
全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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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一、总则为推动全市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建设进程,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依法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民间投资项目、跨行业项目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三、审批流程1. 项目申请阶段:申请人应准备完备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2. 审批机关受理阶段:审批机关应在受理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决定书中注明审批时限和工作要求。
3. 审批阶段:审批机关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意见。
4. 签发批复:申请人在审批通过后应向审批机关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领取审批批复文件,并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开展工程建设。
5. 监督检查阶段:审批机关应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展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批复文件要求进行建设。
四、审批依据1. 法律法规:审批机关在审批工作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政策文件:审批机关在审批工作中应遵循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行业标准:审批机关在审批工作中应遵循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性和质量。
五、审批必备条件1.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要求。
2. 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3. 项目申请人资质和经验符合相关要求。
4. 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可行、安全。
5.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到位、符合相关要求。
六、审批监督1. 监督主体:审批机关应定期对批复通过的项目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监督方式:审批机关可以采取定期报告、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七、审批结果1. 审批通过: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经审批通过后,可按批复文件要求开展工程建设。
项目开发方案审批
![项目开发方案审批](https://img.taocdn.com/s3/m/7b48476d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15.png)
项目开发方案审批在任何一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项目方案的审批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一个完善的项目方案可以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而一个不完善的项目方案则可能会导致项目的失败或者延期。
因此,项目方案的审批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详细介绍项目开发方案审批的流程和要点。
首先,项目方案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方案,项目团队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编写完整的项目方案,并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批。
2. 审批流程,项目方案通常需要经过多个层级的审批,包括项目经理、部门主管、公司领导等。
每一级审批都需要对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修改和完善,审批过程中,可能会对项目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项目团队需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满足审批者的要求。
4. 最终批准,经过多轮审批和修改完善后,项目方案最终会得到批准,然后可以正式进入项目的实施阶段。
其次,项目方案审批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可行性分析,项目方案中需要包括对项目可行性的分析,包括市场分析、竞争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等,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2. 目标和范围,项目方案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包括项目的目标是什么,需要实现什么样的成果,项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3. 风险评估,项目方案中需要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以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4. 资源和预算,项目方案中需要明确项目所需的资源和预算,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资金预算等。
5. 时间计划,项目方案中需要包括项目的时间计划,明确项目的起止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
最后,项目方案审批是项目开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一个完善的项目方案可以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因此,项目团队需要认真对待项目方案的编写和审批过程,确保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时,项目方案的审批也需要各个层级的审批者认真审核和评估,确保项目方案的质量和可行性。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和要点的把关,项目方案才能得到最终的批准,并顺利进入项目的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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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2008-09-26 14:11:26.0来源:一、区发改局:立项(窗口电话:85863116)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投资科→批复→分管领导签发→窗口发给服务对象并收费申报材料:1、项目核准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文本。
收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一般2元/㎡,园区1元/㎡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二、规划分局:选址(窗口电话:85862756)审批权限:工业园区小于5公顷,其他地区小于3公顷的生产性用地、科研用地。
审批流程:窗口受理→业务科室经办人办理→科长审定→分管副局长签发→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3、1:500-1: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选址用地外20-50米范围的地形地貌);4、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内部选址),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
不收费承诺时限: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以及内部选址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天。
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同选址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3、1/500—1/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定点用地外20—50米范围的地形地貌);4、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新增与原有(自有)用地接壤土地的建设项目或者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8、以出让方式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收费:规划技术服务费,营业用房1元/平方米,工业厂房0.9元/平方米,住宅及其他0.8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管线及道桥按核定的工程投资总额×0.6‰收费。
承诺时限: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和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已办理选址意见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临时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天。
四、规划分局:方案审批(窗口电话:85862756)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符合规划设计要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件;3、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的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督等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道路管线工程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进行多方案竞选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供专家评审意见;5、非初次报审规划设计方案的,提供根据规划部门对上次规划设计方案提出的审查意见所作出的调整、修改设计方案的说明;6、报审分期实施项目的,提供原批准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审查意见;7、建设项目本身及周边建筑物按规定有日照间距要求的,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计算机模拟日照分析报告。
不收费承诺时限: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召开方案论证会的项目增加5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个工作日。
五、规划工程许可证前的可同时申报审批的项目㈠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窗口电话:85862565)审批权限:审核或上报审批程序:到土管所申请→土管所报中心窗口→窗口受理→局利用科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查批准→签订出让合同,收取有关出让费用。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明确土地位置、用途、面积、办理原因等要素,并按规定盖章),要求打印件;2、营业护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发改委立项批复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4、土地补偿协议及承诺书;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7、地块宗地图;8、用地单位地块平面设计图;9、规划定点图;(原件);10、土地权属面积地类核定表及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11、征地批复及有关权源;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集体讨论纪要;13、土地评估报告;14、国土部门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中立项和定点图(原件)提供2份。
以上材料中定点图(原件)提供1份收费:1、土地出让金:按合同协议价或公开出让成交价收取;2、出让业务费:按出让金总额2%提取(包含在出让金总额中);3、用途变更费:2元/m2(包含在出让金总额中);4、农业开发金:9000元/亩(包含在出让金总额中);5、出让契税,按土地出让金总价的4%计征(代区政府收取);6、出让交易服务费:1-1.5元/㎡。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㈡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窗口电话:85862269)申报材料: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详细填写并盖好单位公章;2、项目立项批文(发改委局、经贸局),总平面布置图、规划定点图;3、建筑施工图(平面图、水施、电施、消防设施图、建施图、水泵图);4、图纸须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防火设计自审章(设计单位防火自审意见);5、图纸按A 4纸大小叠好。
不收费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㈢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窗口电话:85861559)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申请→到区审批中心环保窗口领取申报(登记)表→到各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交区审批中心进行环境影响审批→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环境影响审批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经贸局)外经局)出具同意办理前期工作的公函。
3、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经贸局)外经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4、新办企业或更名企业提交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交其复印件;属分支结构的,提交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建议书,环保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须提交《项目建议书》。
6、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须提交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报告,附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工艺设计方案。
7、排水管网图,污水接管手续。
8、建设项目周围3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相关单位平面位置水系图、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和居住人群,经营地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9、公众参与情况。
10、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依据及总量批准指标。
11、涉及基建项目的资料:(1)、立项批文;(2)、用地规划定点图;(3)、用地红线图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或用地意向图。
12、按规定应事先征求规划、园林、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材料。
1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不收费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㈣区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窗口电话:85865517)审批权限:同规划审批程序:服务对象不建地下室的:窗口受理→办公室→业务科现场勘察→办领导审批→中心窗口收费发证;服务对象建地下室的:窗口受理→办公室→业务科现场勘察→办领导审批→中心窗口发证→报市人防办→市人防办工程处批复(设计条件通知单)→市人防办服务对象。
申报材料: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1、发展计划局立项批文复印件;2、规划定点图;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4、建设部门审批扩初设计的意见;5、地面建筑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各1份)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等各1套);6、防空地下室立项申请报告,人防办立项批文和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各1份)。
二、易地建设申报材料:1、易地建设申请报告;2、区计委立项批文复印件;3、规划定点图;4、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5、建设部门审批扩建设计意见;6、地面建筑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和防空地下施工图(各1套)。
三、缴纳易地建设费申报材料:1、缴纳易地建设费申请报告;2、区发展计划局立项批文复印件或区计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复印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规划总平图;经建设部门审核的施工图(含地面建筑平面图、立面、剖面图)。
收费: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不收费;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10 层以上或9层以下基础挖深超过3米的按楼房底层建筑面积乘以2600/平方米计收;其他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总面积乘以52元/平方米计收。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㈤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窗口电话:85818956)审批权限:同规划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局审验部审核→窗口收费、发核准意见书申报材料: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4、电气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说明、基础接地平面图、配电系统图、天面防雷平面图)及相关材料;5、立面图、剖面图、结构施工图。
收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一般1元/㎡,园区0. 5元/㎡。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六、规划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1份(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3、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原有房屋改建、扩建的,应当提供原有房屋产权证;4、规划设计要点或者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要求提供的环保、消防、交警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的审查意见;5、符合国家设计规划的建筑施工图(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图,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设计人员注册章)及其电子文件(2套);(总平面图3张);6、道路、管线工程提供工程概算书,管线工程涉及桥梁、公路等的,提供相关部门的意见或与有关单位的协议书;7、1:500—1: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