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企业现状、问题与建议中国企业联合会-课题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家族企业现状、问题与建议
中国企业联合会课题组
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个体私营企业群体的出现。它们由少到多、由弱变强,日趋成为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组成之一,不仅活跃着城乡市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而且构成中国市场化改革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重要的微观基础。调查表明,无论是农村和城镇的家庭小作坊,还是城市的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大都是由家庭或家族成员共同经营的。在目前我国处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尚欠发达的环境中,正处于成长期的家族企业如何才能进一步健康成长起来?这既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理论课题,也是个体私营企业持续发展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说的中国家族企业是指中国大陆的家族企业)。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家族企业发展之现状
所谓家族企业,是指由家族创业,并且企业资产和股份(50%上决策权)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之中,对经营决策权拥有重要影响的企业组织。家族企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企业组织和当今世界上较为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据估计,目前以家族所有或控制的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80%。20世纪中期以后,无论是欧美国家的家族企业还是港台及周边地区的华人家族企业,都迎来了扩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然而与此同时,以荣氏企业为代表的中国家族企业却经历了一段公私合营的曲折历程,使家族企业正常演化的规律被人为地打破,几乎步入绝境。直到改革开放后,中国家族企业才以个体私营企业为载体,在国有体制边缘
重新艰难地萌生,并以不可阻挡之势,奇迹般地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改革开放后大陆家族企业的发展历程与群体特征
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家族企业孕育的胎盘。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包产到户,推动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将家庭还原成为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使得传统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在中国上冒出来。1992年春天南巡讲话,提出了判断是非得失的三条标准。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报告又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理论的突破和政策调整,使得家族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快速发展起来,并且作为天然的市场经济主体,在填补市场空缺、解决农村和城市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启蒙市场经济观念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期间的家族企业创业者,除白手起家型以外,还有两种情形:一是双轨推动型。即一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技术管理人才,受经济大潮的涌动和双轨体制的诱惑,“下海”创业。二是知识创新型。即一批受过良好教育,拥有比较扎实的科技功底的人才,充分利用自己的科技专长,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并且成功地将自己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商业性产品。
家族企业是一个丰富多样的企业群体,按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将转轨期的中国家族企业分为不同的发展类型。
1.按企业核心成员构成,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父子型。又分为父带子型(或称子承父业型)和父子合作型。前者指父辈完成或基本完成创业,子辈经过精心培养和严格训练后继承家族事业;后者指父亲与儿子分工明确共同创业和发展。二是兄弟型。主要指兄弟携手由共同决策到各持一块分权经营成就家族事业。三是夫妻型。即在夫妻共同浇灌和精心培育下,企业得以起步和发展。四是核心混合型。企业的家族成员中既有血缘关系又有亲缘关系,既有父兄辈又有子女辈,既有夫妻、亲戚又有同学、朋友,以一个或少数几个家族成员为核心,其它成员参与经营管理。
2.按企业管理模式,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作坊式。这类企业的管理大都没有定式,而管理上的随意、混乱却出奇地相似,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主要依靠企业主的直觉和以往的经验。二是现代式。这类企业具有明确的章程和发展规划,机构健全、分工合理,企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都比较完善,经营基于市场调查和科学的分析而做出投资决策。三是渐变式。企业从家庭作坊起步,随着规模扩大逐步引入家族以外成员,建立了相应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企业处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化与嬗变阶段。
3.按企业产权变化,可分为四种形式。一是家族产权+家族成员管理。具有代表性的是“模式”,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三位一体,企业由家庭作坊逐步发展而来。二是家族产权+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引进的社会公众成员)共同管理。在这类企业中,制度化管理逐步与亲情管理有机融合。三是非家族产权+家族成员管理。具有代表性的是传统“南
模式”以及部分“准家族化”的国有企业,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归乡镇集体或国家所有,家族成员参与经营管理掌握实际的剩余控制权。四是“红帽子”型。表面上顶着乡镇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的帽子,实为家族企业。(二)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
在当代中国的宏观经济中,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织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分别在1993、1995、1997、2000、2002、2004年进行了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1997年的调查显示,中国私营企业大都是家族企业。2004年的调查显示,家族企业仍然是大多数私营企业采用的组织形式。据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数据,十年间,以家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企业增长了33倍多,年均增长28.87%,总数达到300.55万家;注册资本由681亿元增加到35,305亿元,增长了52倍,年均增长48.41%;从业人员由372万人增加到4299万人,增长了近12倍,年均增长27.72%;创产值由422亿元增加到20,083亿元,增长了48倍,年均增长47.15%;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190亿元增长到10,603亿元,增长了近56倍,年均增长49.51%;出口创汇的私营企业74,443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749.68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超过1000万元的占15.2%,超过5000万元的占3.6%,超过1亿元的占1.2%。家族企业在地理区域与行业方面表现为高度集中的特征。如富阳市(辖区的一个县级市)就有两万余家个体户、5000余家私营企业,家族企业创造了富阳市GDP及税收的98%,提供了12万个就业岗位,使富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