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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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为了确保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明确作业许可的管理范围和控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1本规定明确了作业许可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作业许可的管理。

1.2项目部按权限审批各类作业许可证;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及交底。

负责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应急措施。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监督工作。

2.作业许可管理范围对于重大危险作业、有可能对其他造成影响的作业或与其他有关系的作业,项目部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3.作业许可证的申请1)作业前,项目部专业负责人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确认现场的作业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提前24小时向作业许可证审批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工具、每次作业人数以及作业中潜在的危险、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3)作业许可证不能互相代替。

例如:在晚间24:00到次日凌晨6:00,实施动火作业,作业单位要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夜间作业许可证。

4)各类作业许可证应分类单独编号。

4.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作业许可证审批部门负责人组织检查、确认现场的作业条件和相关的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主要确认以下条件:1)确定现场作业监护人,明确其监护职责;2)配齐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通讯工具;3)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4)通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的各相关方;5)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存档;6)动火作业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7)确保不对其它正在进行中的作业构成威胁。

8)作业许可证中的签字栏、意见栏不得空白。

9)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现场施工队、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持一份。

各类作业票应张贴在施工区域的公示牌。

5.作业许可证的使用1)作业许可证只在其限定的时间和地点有效。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作业或作业推迟,项目部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2)若由于某种原因,某项作业不得不暂停时,项目生产部门应立即收回作业许可证。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篇)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作业,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安全作业的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是指在进行特定安全作业之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发放给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的准入证件。

第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二章许可证的分类和颁发第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分为常规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两类。

常规许可证是指对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长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临时许可证是指对特定短期安全作业的人员,进行短期授权的准入证件。

第六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颁发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必须经过许可证审核小组的评审和批准。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常规许可证:1. 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2. 通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临时许可证:1. 有临时安全作业需求;2. 经过相关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3. 无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事故记录。

第九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

第十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发放应当注明许可证种类、有效期、颁发部门、持证人姓名、照片等信息。

第三章许可证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一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必须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安全作业范围和要求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业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第十三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发现安全隐患或有关事故风险,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许可证,不得转借或盗用。

第十五条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持证人在安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和调查。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旨在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作业许可范围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1.非计划性维修工作;2.承包商作业;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4.交叉作业;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7.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1.进入受限空间;2.挖掘作业;3.高处作业;4.吊装作业;5.管线/设备打开;6.临时用电;7.动火作业;8.放射性作业;9.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作业前准备布置任务。

属地单位应与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就工艺、设备、环境、工作任务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作业活动的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建筑工地、仓库、市政工程、道路施工等。

第三条安全负责人每个作业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作业许可管理的安全负责人,负责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四条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单位应建立作业许可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权限、责任和义务,确保作业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五条作业风险评估在进行任何作业活动之前,作业单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作业活动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

第二章作业许可的申请和审核第六条作业许可的申请作业单位应在作业活动开始前,向安全负责人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包括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作业许可的审核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作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估作业的风险,并决定是否批准作业许可。

第八条作业许可的审批安全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作业许可,并在作业许可证上注明相关信息,同时通知申请作业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作业许可的监督和管理第九条作业许可证的挂证作业活动开始前,作业人员应将作业许可证挂在显眼的位置,以便相关人员查看,同时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明。

第十条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应根据作业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期满后需重新申请作业许可。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证的变更作业活动进行中,如发生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重要变更,作业单位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申请变更作业许可证,并经过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作业活动的检查和监测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对作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作业活动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处罚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违规处罚违反本规定的作业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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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三)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实地考察作业环境、参与作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不同的作业单位应分别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条 安全措施
(一)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二)许可证审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应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同时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工作期间检测的时间和频次。工作中包含的动火、受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气体检测执行相关专项管理规定。
1.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2.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3. 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5.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 事故状态下。
(二)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作业,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十五条 许可证延期和关闭
(一)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也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1. 作业许可证;
2. 作业内容说明;
3. 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4. 风险评估结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业申请人应是实施作业单位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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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障作业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所属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按照“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非常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实行公司总部、二级单位、三级单位的三级管理。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一)非常规作业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以及承包商作业的活动。

(二) 作业申请人是指承担作业的现场负责人。

如施工方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

(三)作业批准人除动火、高处作业外,批准人为三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现场作业负责人项目作业单位现场第一责任人。

(五) 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现场监护人:由建设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全过程风险控制措施的检查落实,且在异常情况下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人员。

(六)作业现场监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双方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HSE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

包括HSE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基层单位及作业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 负责对所属单位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负责对所属单位二级及以上的危险作业的备案.第七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负责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中技术方案的审查,并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二级单位职责:(一)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二级及以上作业的安全作业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三) 负责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作业许可的审批和签发;(四) 负责对所属单位三级危险作业的备案;(五)负责对所属单位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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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目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作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作业许可与申请时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许可内容/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作业许可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审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执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实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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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标准本工程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方法适用于XX工程。

3、本方法适用于如下作业环境受限空间作业〔沟下作业、基坑开挖等〕、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通球试压作业、动火连头作业。

第二章作业许可分级1、受限空间作业(1)基槽开挖深度在10米以上的。

(2)各场站设备工艺区内的作业。

(3)两家业务单位以上共同参与作业。

(4)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控制的。

(5)同一受限空间作业同时存在一级和二级作业的,原则上“就高不就低”,应同样视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

二级受限空间作业(1)进入污水井、阀井、管道、池、坑、暗沟、涵洞作业。

(2)进入其他封闭、半封闭通风不畅设施及场所。

(3)各场站设备工艺区外的各项作业。

(4)人工挖桩孔、井、基槽开挖深度超过3~10米的作业〔包括新建工程的施工〕。

三级受限空间作业(1)基槽开挖深度在3米以下的。

(2)受限空间动火作业〔低压管线或阀门更换、维修、抢修作业)。

(3)在生产装置区建设安装,未与系统连接,独立的新容器等设备。

(4)进入沟、池以及有井盖的阀门井〔给水、热力等〕。

(5)工程项目、作业的临时用电接电作业。

(6)高空作业。

2、高处作业(1)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

(2)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

(3)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

(4)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3、临时用电作业(1)一级临时用电作业:在生产装置运行时,供用电设施全程至少有一处需一级或特级用火管理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或用电设备台数在5台以上或直接由配电室内配电屏供电时。

(2)二级临时用电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一级临时用电作业以外的临时用电作业;潮湿区域临时用电作业;生产装置安装时,不受用电设备容量、台数及是否直接由配电室内配电屏供电的限制时。

(3)三级临时用电:其他风险较小区域〔如非易燃易爆场所、开阔场地、干燥区域等〕的临时用电。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为保证现场作业顺利进行,避免工程可能造成安全或破坏的事故,防止员工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特制定本规定。

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2 工作许可证的类型脚手架使用许可证脚手嗯搭设完工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脚手架使用许可证。

2.1 起重吊装作业许可证在进行中型起重吊装作业(40吨以上、100吨以下或特殊设备、构件的吊装)、采用两台或多台吊车抬吊同一重物、在重点要害生产装置内进行的不停车检修改造起重吊装作业之前,须办理《起重吊装许可证》;大型起重吊装作业(100吨以上)须办理《大型吊装起吊令》,可不再办理起重吊装许可证。

2.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配电箱安装接线、用电设备接地等完成之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2.3 高处作业许可证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5米以上(含1.5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4 危险化学物品使用许可证在使用或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时,必须办理危险化学物品使用许可证。

2.5 射线作业许可证在使用射线装置进行射线作业时,必须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

2.6 动火作业许可证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区域涉及动火的一切作业,如焊接、气割、打磨、爆破等明火作业、使用非防爆设备、车辆进入、在可燃气体区域启动电气设备等,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容器、罐、炉、坑、池及地下深处等作业时,必须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

2.8 破土作业许可证在工程区域内进行的一切破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

2.9 电气作业许可证在具有危险的电气系统上作业、或需切断电源并可能对其他人员或用电场所产生影响的作业,必须办理电气作业许可证。

3 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凡要进行需办理许可证作业的施工,施工分包方应提前一天向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应注明作业内容、时间、地点、步骤、人员组成等情况以及作业中潜在的危险和预防措施。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解读)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解读)
作业实施前,应对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进行安
全交底。内容包括: *作业内容
*工作安全分析
*安全措施或工作方案 *应急预案(措施)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等。
4、作业关闭——许可证取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许可证取消: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实际作业与规范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汇报完毕,不妥之处,
请批评指正!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状态下
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
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
在许可证上签字。
4、作业关闭——许可证延期及关闭
作业许可延期
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 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 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 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也应在申请上注明。 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 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 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确认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
确认作业前后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区域间的相互影响 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这里“批准人”是指: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或其授 权人。
2、作业批准——现场审查
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场进行 实地检查,确认各项控制削减措施的落实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作业许可关闭
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确认没有遗留任 何安全隐患,并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双方签字关闭作业许 可证。
5、《作业许可证》管理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范围(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范围(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许可管理,保障作业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高空、受限空间、动火、爆破、吊装、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作业许可,是指对特定作业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四)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五条作业许可管理范围包括以下作业:(一)高空作业:指在离地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高空作业平台、吊装作业、高处维修等。

(二)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接近容器、槽、坑、井、池等有限空间进行作业,如管道清洗、设备检修等。

(三)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弧、火花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如焊接、切割、打磨等。

(四)爆破作业:指使用炸药、雷管等爆炸物进行的作业,如拆除、挖掘等。

(五)吊装作业:指使用起重机械、吊车等设备进行物体搬运、安装、拆卸等作业。

(六)临时用电作业:指使用非固定电源进行的电气作业,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等。

(七)其他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作业。

第六条以下作业不属于本规定管理范围:(一)日常生产、维修、保养等一般性作业;(二)非危险作业场所的短时作业;(三)紧急抢修、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下的作业。

第七条对于涉及多个作业许可管理范围的作业,按照最高级别的作业许可管理要求执行。

第三章作业许可申请与审批第八条作业单位应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作业许可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一)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二)作业人员名单、安全技能及培训情况;(三)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四)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及应对措施;(五)作业结束后安全检查及清理措施。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确保作业活动安全、有效进行而制定的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规定内容:
1. 作业许可的申请和批准:规定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性较高或特殊的作业活动之前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并经过审核批准。

2. 作业许可的条件:规定作业许可的条件,包括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培训要求等。

3. 作业许可的审核:规定管理部门对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并针对作业活动的风险程度、场所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

4. 作业许可的有效期:规定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和必要的更新要求,以确保作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持续符合要求。

5. 作业许可的撤销和暂停: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管理部门有权撤销或暂停作业许可,以保障作业活动的安全进行。

6. 作业许可的记录和报告:规定对作业许可申请、批准和审核结果等进行记录和报告,以便监督和评估作业管理的效果。

7. 作业许可的培训要求:规定作业人员需要接受特定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8. 作业许可的监督和检查:规定对作业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要求,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 作业许可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规定对作业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

10. 作业许可的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违反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Permit To Work Management Regulation1 目的为规范作业许可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使各种可能造成事故的作业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作业许可:2.1 热工作业2.2 密闭舱室油漆作业2.3 临时接电2.4 脚手架搭、改、拆作业2.5 射线照相作业2.6 开/关舱室出入孔盖作业2.7 化学制剂/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作业2.8 船底塞开启作业2.9 压载/去除压载作业2.10 船舶液压管试验作业2.11 加油、驳油作业2.12 清油作业2.13 午间及夜间作业2.14 二氧化碳(泡沫、哈龙)间作业2.15 狭小空间或密闭舱室气体保护焊作业2.16 锚地作业2.17 锅炉点火试验2.18 高压电气作业2.19 高压管压力试验作业2.20 管系串油作业2.21 船台滑道下水作业2.22 其他危险性作业3 定义和术语3.1 作业许可:指在危险作业开始前,确认各项防护措施已有效落实,而采取的一种审批形式。

4 涉及岗位4.1 总经理、副总经理、4.2 安全环境监督部经理/副经理、安全主管4.3 制造部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建造经理4.4 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工程主管、调试主管、作业长、安全管理员、安监员5 管理和操作流程5.1 “作业许可证”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1.1 作业的名称、项目和具体部位。

5.1.2 申请部门和现场施工班组信息。

5.1.3 施工现场班组负责人、监护人以及作业人数信息。

5.1.4 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HSE)预防措施。

5.1.5 申请、审批和签发人员的签认以及日期。

5.1.6 许可的有效期限。

5.2 申请前工作5.2.1 提交作业申请前,工程主管必须在单船/项目安全协调会(PSCC)上明确声明所要进行的作业,同时向项目安全主管提交每日工程清单(Daily Work List)。

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一、工作范围与适用对象1.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行业和领域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单位和场所,包括生产、建筑、能源、矿山、化工、航空等各个行业和领域。

2.适用对象: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包括操作工、维修工、监工、管理人员等。

二、作业许可程序1.作业申请:员工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需向上级提交作业申请书,详细描述作业内容、作业风险评估和必要的保护措施。

2.作业审批:上级负责对作业申请进行审批,确保作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风险评估合理,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3.作业许可发放:作业审批通过后,上级应向作业人员发放作业许可,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对象、条件和控制措施等信息。

4.作业执行:作业人员在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的情况下,按照许可要求进行作业实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5.作业监控:上级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许可要求执行作业,并随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作业结束: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向上级报告作业情况,并进行作业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作业许可管理要求1.风险评估:作业申请中必须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明确作业的危险性和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2.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应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地点、持有人、作业条件和控制措施等信息,并明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3.作业条件:对于特殊作业环境和危险作业,应明确作业条件,包括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具、紧急救援措施等。

4.作业控制措施:作业许可证中应明确作业的控制措施,包括操作步骤、使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要求等,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5.作业培训:作业人员在持有作业许可证之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并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6.作业监控与评估:上级应对作业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作业按照许可要求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7.作业改进:根据作业总结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以持续改进的方式推动作业管理的优化。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颁发、使用和归档等过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性,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安全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包括各部门、车间、工区等。

三、申请与审批1.任何需要进行安全作业的部门或作业人员,应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安全作业许可证。

2.申请人应填写《安全作业许可证申请表》,详细描述作业内容、地点、时间等,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根据作业的性质、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和决策。

4.审批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相关部门。

四、颁发与使用1.经审批通过的申请,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将颁发安全作业许可证给作业人员。

2.安全作业许可证包括作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作业单位、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信息,作为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的身份凭证。

3.持有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将证件随身携带,并在作业现场进行展示。

4.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5.作业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归档管理。

五、监督和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权随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2.发现作业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权暂停或撤销其安全作业许可证。

3.作业人员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危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

六、责任和处罚1.作业人员应对自己的作业行为负责,并积极遵守安全作业许可证的规定。

2.违反安全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3.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将对擅自作业或违规作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培训和宣传1.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作业、生产操作的受控管理,规范作业许可,有效控制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xxxx公司(简称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有危害及影响的施工作业、生产操作(统称作业)均应当经过许可,作业前进行策划、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将作业许可要求加入到生命关键要求中。

第三条作业许可实行分类管理,特殊作业实行分级审批,谁组织、谁策划、谁管理,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条作业许可由公司和各单位两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组织作业的部门或者单位对作业负主体责任,实施作业的单位(即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作业设备负组织和管理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及在BOMESC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与承包或者提供服务有关的生产活动的承包商(含分包商)和供应商。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在博迈科所有场地强制实施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适用于制定专项作业管理制度。

组织人员聚集活动、实施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涉及实行许可的作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控制特殊作业和非常规作业,可通过常规作业或者低风险作业方法完成的作业,不应采用特殊作业和非常规作业方法来完成。

第七条本规定实行许可范围内的作业,未按本规定及相应管理办法进行许可的不准实施。

第二章作业许可分类、分级第八条作业许可按其作业内容、作业频次、技术难度、客观条件和可能带来的危害及影响分为特殊作业许可、非常规作业许可。

非常规作业的许可不实行分级管理,特殊作业实行一、二、三、四级许可管理。

第九条下列作业应当纳入特殊作业许可管理:(一)工业施工动火;(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高处作业;(四)涉及放射源作业;(五)电器设备安装、供电线路敷设以及检维修作业;(六)涉及民用爆炸物品作业;(七)特殊井施工;(八)临时用电;(九)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十)动土(挖掘)作业;(十一)封堵泄压(打开管道)作业;(十二)临时或者关键吊装作业;(十三)水上、冰上作业(包括作业通行);(十四)环境敏感区作业;(十五)其它存在高风险的作业。

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是指对高处作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一般的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高处作业许可证:对于高处作业,需要获得许可证。

只有经过培训和合格的人员才能获得许可证,并且有权进行高处作业。

2. 安全培训:在获得许可证之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高处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等。

3. 工作计划: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作业目标、步骤、所需设备和工具、安全措施等内容。

4. 安全装备: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适当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这些装备。

5. 工作监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6. 风险评估: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评估应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作业环境等方面。

7. 作业控制: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

任何未经许可的变动和调整都是不允许的。

8. 紧急情况应对: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有应急预案,并由专人负责应急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高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国家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3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作业许可范围(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1.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2.承包商作业;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4.交叉作业;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7.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1.进入受限空间;2.挖掘作业;3.高处作业;4.吊装作业;5.管线/设备打开;6.临时用电;7.动火作业;8.放射性作业;9.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作业前准备(一)布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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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的高风险作业管理,对检维修、维保工程项目等业主有作业许可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 作业前必须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许可管理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

1.5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1.6 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间、作业人数和许可审批。

2 引用文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3 管控方式与职责3.1 项目部负责作业许可的管理与实施。

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施工管理。

负责组织作业前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能量隔离、介质隔离、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调配施工作业所需的各种资源,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负责作业活动终止后的核实、许可证关闭以及现场恢复。

3.1.2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施工作业的技术质量管理。

负责组织制定施工作业的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与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或提供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等,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检查施工设备/器材的管理情况。

3.1.4 项目部调度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水、电、施工车辆等业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实施与管理。

3.1.5 项目部其他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所涉及的主体责任的实施与管理。

3.1.6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参与JSA及其交底,负责作业空间的气体检测与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会签,监督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负责作业许可票证的归档管理。

3.1.7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许可的实施。

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作业环境(如能量隔离、介质隔离、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巡视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和许可执行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8 施工班组(作业单位)负责作业许可的实施。

负责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完成施工作业。

3.1.9 监护人负责作业全过程的监护。

作业前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清点作业人数,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查看施工作业状况和安全状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3.1.10 作业人员负责持有效作业许可进行施工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佩戴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设备,按照许可要求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3.2 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作业许可管理范围凡涉及以下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4.1.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在没有永久性自然通风或强力通风的封闭或半封闭的设备、设施及场所(含大口径管道)进行的作业;2)在可能积聚可燃性或有毒介质的场所(如窨井、沟渠内)进行的作业;3)在可能存在缺氧危险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4.1.2用火作业1)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焊接、切割及金属加工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喷灯、火炉(电、气、煤、油)等明火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电动设备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受电后电气、仪表施工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3)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烧(煨、烤)管线、熬沥青、炒沙子、锤击、喷砂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4.1.3临时用电作业1)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安装、调试作业;2)变配电室、控制室和已受电的电气、仪表设备所做的安装、调试作业。

4.1.4起重吊装作业1)三级及以上吊装作业;2)联合吊装作业。

4.1.5 破土作业1)深度超过0.5米的机械、人工开挖作业;2)地面打孔、打桩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进行的土方作业。

4.1.6 高处作业:二级(5米)及以上高处作业。

4.1.7 射线作业4.1.8 试压、试车、化学清洗及盲板抽堵作业4.1.9 钢格板安装拆除作业4.1.10 根据风险评价确定的其它高风险作业,如大型吊装地基处理作业、大型高支模与混凝土浇筑作业、深基坑作业、高大脚手架或施工平台搭拆作业等。

4.2 许可证办理条件4.2.1 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安全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4.2.2 JSA已经进行,并已经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4.2.3 现场作业条件已经具备,许可证中所列出的控制措施已经落实。

4.3 许可证办理程序4.3.1 许可申请4.3.1.1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向施工(业务)管理部门提出办理《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业许可证》的申请。

4.3.1.2 许可证由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4.3.2 审查确认4.3.2.1 施工(业务)管理部门对申请的作业许可证进行编号、登记,并报告许可批准人。

4.3.2.2 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会签人及作业相关方对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和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审查。

4.3.2.3 当申请的作业影响到其他多个作业活动时,相关作业负责人均须到作业现场实地确认。

4.3.3 许可证签发4.3.3.1 许可证会签人员应在相应业务得到审核确认后签署意见并签字,安全会签人应在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确认后签字。

4.3.3.2 批准人在现场审核确认各项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后签发许可证。

4.3.3.3 许可证的审批应由相应责任人签字,其他人不得代签;许可证签发后,不应再作修改。

4.4 许可证实施4.4.1凡进行第4.1条所列高风险作业,必须办理《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作业许可证》。

4.4.2 施工作业必须按照许可证许可的作业类型和内容进行作业。

4.4.3 施工作业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

当施工中断需重新作业时,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超出许可有效期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也可在许可证到期当天办理延期手续。

4.4.4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的批准。

4.5 许可证取消与关闭4.5.1 许可证取消发生下列情况时,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应立即终止作业,取消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

a)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b)作业内容发生改变;c)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d)安全措施失去效力;e)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f)事故状态下。

4.5.2 许可证关闭对完成的施工作业,申请人与批准人应在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并将其送交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4.6 许可证管理4.6.1 作业许可证应载明作业活动的基本信息,包括作业单位、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风险、主要控制措施及补充措施、作业审批、作业关闭等内容。

4.6.2 作业许可证应进行编号、登记、收回、保存,许可证一式四份,应分别在:安全管理部门留存(第一联白色)施工班组(监护人)使用(第二联黄色,关闭后送交安全管理部存档)施工经理留存(第三联红色)监护人留存(第四联蓝色)4.6.3 许可证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存,按月归档,保存期限为项目执行期。

4.7 许可证有效期4.7.1 许可证有效期应根据作业风险由批准人确定,一般为一个作业活动周期。

4.7.2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和射线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为1天,其它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4.7.3 检维修、保运项目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执行集团公司和业主有关规定。

4.8 其他要求4.8.1 批准人在现场组织审查施工外部作业环境时,必须检查确认与作业部位连通的能量、介质和空间已经有效隔离。

对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设备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对通往下水井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

4.8.2 批准人在批准作业许可证时,必须确认同一区域/地点是否还有其他作业与该作业发生冲突,如存在上下交叉作业、多专业同时作业等,则不能批准该作业许可的执行,应协调其他作业,优先执行更为紧急的作业。

4.8.3 施工作业不得超出许可证上的作业内容。

4.8.4 当许可的作业结束或中止时,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部位处于安全状态。

4.8.5 作业人员、监护人应随身携带或在现场展示作业许可证,以备查验。

4.8.6 JSA应附在作业许可证上。

5 监督检查5.1 安全监督部对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5.2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和不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的班组和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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