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记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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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复式记账原理并正确运用借贷记账法
一、单式记账与复式记账
自会计产生以后,在复式记账法出现以前,很长时间会计记账采用的是单式记账方法。所谓单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记录,一般只记录现金的收付以及应收(人欠)、应付(欠人)等往来账项,而不记录实物资产的增减、收入的来源和费用支出的用途等。比如,企业用现金(包括银行存款)购买了一批材料,在单式记账法下只记录现金的减少,而不同时记录原材料的增加,因此单从会计记录中只看到现金减少了而看不出用来干什么了。可见,单式记账不能全面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或者说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复式记账法是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相互联系地进行记录的一种方法。比如:企业以现金(含银行存款)购买了一批材料,在复式记账法下,既要记录现金的减少,同时也要以相等的金额记录原材料的增加。这种相互联系的记录能够完整地反映出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现金减少的原因(用途、去向)是购买了原材料,而原材料增加的原因(来源)是企业用现金买来的。因此,相对于单式记账法来说,复式记账法是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
二、复式记账法的基本特征
复式记账法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1.对于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的账户中相互联系地进行记录。通过账户的双重记录,不仅可以了解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还能够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2.由于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都是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同时记录,因而可以通过进行试算平衡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
三、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
(一)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历史上曾经有过多种符合复式记账基本原理的复式记账法,但目前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复式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我国会计准则也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采用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一种产生于15世纪的复式记账方法,它以“借”、“贷”二字为记账符号,用来表示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至于是用“借”来表示增加还是用“贷”来表示增加,对不同的会计要素来说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我们下面再讲。这里同学们只要记住借贷记账法是用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就可以了。很多初学者容易去纠缠借、贷二字本身的含义,这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它早就失去了其本身的含义而仅仅是一种符号了,就像甲、乙或A、B一样。
(二)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1.账户的基本结构
以“丁字帐”为例,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固定称为“借方”,右方固定称为“贷方”。
2.各会计要素增减变化在账户中的反映
前面说过,会计要素间的数量关系即会计等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各种复式记账法都是以此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的,因此,借贷记账法对每个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反映就是:资产在会计等式的左边,它的增加就记在账户的左边也就是借方,减少就相应地记在账户的右边即贷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这两个要素在会计等式的右边,他们的增加当然就记在账户的右边即贷方,减少就相应地记在账户的左边即借方;收入的增加将导致利润的增加并最终引起所有权权益的增加,因此与所有者权益一样记在贷方,减少记在借方;成本费用的增加将导致利润的减少并最终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因此其记账方向与所有者权益相反,就是增加记在借方,减少记在贷方。
上述各种情况用“丁字帐”图形表示如下:
上述借贷记账法对各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反映同学们必须记住。一开始可能只是死记硬背,到后面随着各种经济业务账务处理练习的增多,就会慢慢熟悉而不用刻意去记了。
3.账户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由于会计核算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因此就某一个会计期间来说,除了为计算当期经营成果而结清的各种收入和成本、费用类账户以外,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一般都有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包括增加额和减少额)和期末余额,其中期初余额也就是上期的期末余额,而本期的期末余额也就是下期的期初余额。
账户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是: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
由于不同会计要素用来记录增减变化的借、贷方向不同,但一般说来各要素的增加额总是要大于其减少额,因而其余额通常也就与增加额记录在同一个方向。因此在借贷记账法下各类账户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间的数量关系如下:
资产类账户借方期末余额=借方期初余额+借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本期发生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
账户贷方期末余额=贷方期初余额+贷方本期发生额-借方本期减少额
(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前面第二章介绍会计等式的时候讲过,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都不外乎这样四种情况:引起等式两边同时增加;引起等式两边同时减少;只引起等式左边内部某些项目以相同金额增加和减少;只引起等式右边内部某些项目以相等金额增加和减少。结合上述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基本结构图示,我们可以看出:
(1)经济业务的发生如果引起会计等式两边同时增加,也就是左边的资产增加,同时右边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以相等金额增加。资产的增加应该记在借方,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则是记在贷方,因此这类业务用借贷记账法进行处理就是一方面记在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记在贷方,而且借方与贷方的金额相等。
(2)经济业务的发生如果引起会计等式两边同时减少,也就是左边的资产减少,同时右边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以相等金额减少。资产的减少应该记在贷方,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则是记在借方,因此这类业务用借贷记账法进行处理就是一方面记在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记在贷方,而且借方与贷方的金额相等。
(3)经济业务的发生如果只是引起会计等式左边资产要素内部的某一个或某几个项目增加,另一个或另几个项目同时以相等的金额减少,而资产的增加应该记在借方,减少应该记在贷方,因此这类业务用借贷记账法进行处理就是一方面记在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记在贷方,而且借方与贷方的金额相等。
(4)经济业务的发生如果只是引起会计等式右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某一个或某几个项目增加,另一个或另几个项目同时以相等的金额减少,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该记在贷方,减少应该记在借方,因此这类业务用借贷记账法进行处理就是一方面记在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记在贷方,而且借方与贷方的金额相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用借贷记账法处理任何经济业务都是一方面记在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记在贷方,而且借方与贷方的金额相等,也就是说可以归纳为一句话: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就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如果你对于我们刚才的分析一时还没有完全理解,那么你就记住“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一句话。这句话对于你今后正确运用借贷记账法处理各种经济业务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