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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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经典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一、公司清算的概念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资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公司清算必须结清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

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程序企业清算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含税务机关)进行清偿。

. . . .3.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终止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企业在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变价净收入、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完成终止的全部过程,包括清偿债务、清理财产、注销登记等。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本文将对其相关实务进行探讨。

一、会计审计实务1.资产清理资产清理是企业清算的重要环节,包括了清理未处理的固定资产、清理未处理的存货、清理未处理的应收账款等。

会计审计人员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清理,核实资产数量和价值,并记录在报表中。

2.负债处理清算期间,需要对企业的各项负债进行清算,包括债权人权益清算、征税清算等。

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欠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核对,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记录在报表中。

3.会计账簿处理会计账簿是企业的核心财务记录,例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在清算期间,审计人员需要对这些账簿进行审查,并记录在报表中。

同时,审计人员需要确认所有应纳税项已经计算和缴纳。

4.报表编制企业清算完成后,审计人员需要编制各种报表,例如会计报告、资产清单、负债清单等。

这些报表需要详细记录企业清算的过程和结果,同时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

1.所得税处理在企业清算的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清算和缴款。

税务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核对、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领取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向税务部门缴纳应付的税款。

2.税务登记注销在企业清算完成之后,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注销企业的税务登记。

税务审计人员需要协助企业进行税务部门的办理程序、核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并配合税务部门的相应审批工作。

3.税务处理报告税务审计人员需要编制所得税会计报表,并配合税务局核对、领取相关报表和单据。

同时,还需要编制所得税处理报告和所得税清单,并向上级税务部门备案,以便其作为企业清算的重要参考文件。

总之,企业清算中的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对于企业的清算结果、财务报表、税务处理等方面均有重要的作用。

企业清算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操作。

企业应该增强财务管理意识,时刻关注企业财务运作状况,避免出现过失和损失。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许多企业面临着清算的情况。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或者停止经营活动,通过清算程序将企业的资产变现,清偿企业的债务,以及分配剩余资产的过程。

在企业清算的过程中,会计与税务审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的实务进行探讨。

一、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会计处理中需要考虑到诸多因素,包括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资产处置等。

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中,需要将企业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进行详细清单和评估。

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并确认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还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的各项变动的处理,包括可能的减值准备和资产处置损益的确认。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尤为重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清算过程中资产的价值得到合理确认。

在资产处置方面,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核实和评估,然后根据清算的实际情况确定最合适的处置方式。

在资产处置中,审计人员需要合理确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以及确认可能的处置损益。

还需要对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处理,确保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在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中,还需要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逐一核实和确认。

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各项债务进行详细的审计和核对,确保清算过程中债务的清偿得到合理处理。

在企业清算过程中,税务审计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税务审计需要根据实际的清算情况,对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处理。

在清算的税务处理中,审计人员需要对可能涉及的税务减免和豁免等优惠政策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确认。

根据不同的清算情况,可能享受到的税务优惠政策也是不同的,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处理,确保企业能够合理享受到相应的税务优惠政策。

会计与税务审计之间需要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协调。

会计处理和税务审计是相互关联的,需要在清算过程中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事务得到合理处理。

在清算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非常复杂的会计和税务事务,只有通过密切的沟通和协调,才能够确保清算过程的顺利进行。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企业清算是指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并分立、解散或宣告破产等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进行清算处理的一项工作。

企业清算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有形和无形财产的变卖、债权债务的清偿等一系列活动,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保障,同时也是企业退出市场、终结经营的一种方式。

企业清算过程中,会计与税务审计是两个重要的方面。

会计在企业清算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在清算过程中负责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核算和记录。

这包括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进行清点和登记,并编制清算财务报表。

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核算和记录,可以清晰地了解企业的资产规模和负债情况,为清算机构制定清算方案提供数据基础。

会计在清算过程中负责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核算和清偿。

会计需要对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进行调查和确认,并按照债务的优先顺序进行清偿。

在清偿过程中,会计需要根据清算方案和法律规定,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核实,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清偿支付。

在债务清偿的过程中,会计还要注意核算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会计在清算过程中负责对企业清算的结果进行核算和报告。

会计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清算方案的要求,对清算结果进行核算,确定企业的清算损益,并编制清算财务报表。

清算财务报表是对企业清算过程中财务状况和清算结果的最终总结,对于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税务审计对企业的税务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

税务审计部门可以对企业的税务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企业在清算过程中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对于不符合税务法规的行为,税务审计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并实施相应的处罚和追缴。

税务审计对企业的资产变动和交易进行审查。

税务审计可以对企业清算中涉及的资产变动和交易进行审查,确保企业在清算过程中的资产处置和交易符合税收政策,并对涉及的税收进行计算和核实。

税务审计对企业的清算损益进行调查和确认。

税务审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清算损益进行审查,确认企业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前和税后利润,并核实是否存在偷逃、漏税等问题。

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

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

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企业清算是指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进行资产的清理、债务的清偿和财务的结算的过程。

在企业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资产的处置、债务的清偿以及账目的结算等方面。

下面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介绍如何进行企业清算。

首先,企业清算的第一步是进行资产的处置。

在这一过程中,会计需要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以展示企业在清算阶段所持有的资产和负债额。

会计还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定资产的处置方式。

资产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出售、转让、归还等,会计需要记录和核算这些资产的处置损益,并及时更新资产负债表。

其次,企业清算的第二步是进行债务的清偿。

会计需要收集、核对和确认企业在清算阶段的债务,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偿还。

会计需要编制清算债权债务表,以记录清算阶段的债务情况。

在债务清偿过程中,会计还需要核算债务的结算利息和罚息等费用,并将其计入清算损益表。

此外,会计还需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债务的合理清偿。

第三,企业清算的第三步是进行账目的结算。

会计需要对清算期间的收支进行明细记录和统计,编制清算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清算损益表主要反映企业在清算阶段的收入、费用以及其他损益项目,包括处置资产的损益。

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清算阶段的现金流量情况,包括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这些财务报表对于评估企业清算的效果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后,企业清算的最后一步是进行税务处理。

会计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清算所得税和清算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并缴纳相应税款。

在税务处理中,会计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正确计算纳税义务,并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综上所述,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包括资产的处置、债务的清偿和账目的结算等方面。

会计在进行企业清算时,需要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债权债务表、清算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以便进行资产处置、债务清偿和账目结算。

此外,会计还需要进行税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和缴纳税款。

企业注销清算的涉税会计处理

企业注销清算的涉税会计处理

企业注销清算的涉税会计处理刘永恒;吴春凤【摘要】注销是企业经过法定程序,取消其登记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行为,使其最终消灭而不复存在。

清算是企业因各种原因不再持续经营而终止时,清理企业财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期刊名称】《税收征纳》【年(卷),期】2012(000)001【总页数】3页(P34-35,41)【关键词】企业财产;涉税会计处理;清算;注销;税务登记证;法定程序;营业执照;持续经营【作者】刘永恒;吴春凤【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1注销是企业经过法定程序,取消其登记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行为,使其最终消灭而不复存在。

清算是企业因各种原因不再持续经营而终止时,清理企业财产,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案例】:建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钢材、水泥的销售,注册资金100万元,出资人(股东):德闼建筑公司(法人股东,出资额60万元,占60%股份)、苏丕(个人,出资额40万元,占40%股份)。

2011年9月30日,根据章程,股东会议决定不再经营,公司于10月1日成立清算组,截止2011年9月30日,企业账面资产负债情况如下:1、资产:货币资金20万元,存货150万,其中钢材100万元,水泥50万元。

应收账款5万元。

长期待摊费用3万元。

固定资产150万元,其中房屋100万元(2008年12月购入);小轿车一辆30万元;货车一辆20万元。

累计折旧28.06万元,其中房屋13.06万元;小轿车10万元;货车5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121.93万元。

2、负债:短期借款80万元。

应付账款100万元,其中大夏水泥有限公司80万元;汉东钢铁有限公司20万元。

其他应付款-个人11.93万元。

3、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100万元,利润分配8万元(含本年度1-9月利润-1万元)。

(企业2008-2011年均为小型微利企业)清算期内,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将小轿车、货车出售,获得价款18万元,缴纳增值税0.35万元,实得17.65万元;2、将房屋以150万元出售;3、将存货水泥、钢材销售,取得收入155万元;4、将应付账款100万元、其他应付款11.93万元全部支付,短期借款清偿70万元,剩余10万元不再清偿;5、应收账款收回3万元,其余2万元,因债务人突然死亡无法收回,确认为坏账;6、支付清算人员工资0.8万元,业务招待费0.2万元。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会计和税务实务研究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会计和税务实务研究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会计和税务实务研究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财产清算和债权债务处理的过程。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和税务实务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主要从会计和税务实务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1.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实物财产收益法和资产变现法。

实物财产收益法是指将企业的实物财产作为整体进行收益,通过出售资产或者变卖企业实物财产来清偿债务。

资产变现法是指将企业的资产进行变现,将资产转换为现金来清偿债务。

2.资产评估与计价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对资产进行评估和计价是十分重要的。

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

评估资产时需要考虑市场行情、资产状况等多个因素。

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对资产进行计价,确定其在破产清算中的权益。

3.债权债务处理债权债务处理是企业破产清算的核心工作之一。

在债权债务处理过程中,需要对债权进行认定和分类,确定债权的优先顺序,并按照优先顺序对债权进行偿还。

还需要确定债务的真实性和价值,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债务的减免和豁免。

4.账务处理与报告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和报告。

账务处理主要包括资产的确认、估价和计量等工作。

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这些账务处理与报告的工作不仅有助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和分析,还有助于落实债权债务处理的结果。

1.企业所得税处理在企业破产清算中,首先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纳税申报。

需要对企业的收入、费用、税款等进行核算,并支付相应的所得税。

还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和遗产遗留税的处理。

3.其他税费处理除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企业破产清算还涉及其他税费的处理。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在进行企业破产清算时,需要对这些税费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经典]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经典]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一、公司清算的概念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资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必须结清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程序企业清算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1。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含税务机关)进行清偿。

3。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终止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企业在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变价净收入、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会计实务: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

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原经营期间用的损益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支等都不用了,固定资产处置也不再通过因定资产清理科目了,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与经营期间一样.损益类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科目.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例:企业清算时有应收账款30万元,收回25万元,有5万已不能收回.有办公设备账面价值3万元,作价1万元卖掉,支付欠员工工资3000元.借:银行存款250000清算损益50000贷:应收账款300000借:银行存款10000清算损益20200贷:固定资产30000应交税费——增(销)200注:固定资产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借:应交税费——增(销)200贷:银行存款200借:清算费用3000贷:银行存款3000借:清算损益3000贷:清算费用3000最后结余银行存款256800元,清算损益-70500元,无所得,不要交清算所得税. 股东分配剩余财产256800元,扣除累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部分后,与初始出资额比较,确定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注销清算后应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和《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股东分配剩余财产,若是法人股东,减除相当于盈余和未分,再扣除股权计税基础后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扣除股权计税基础后,全部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相当于盈余和未分部分.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企业清算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清算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清算期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清算期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终止经营活动后,进入清算期,这时候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企业清算期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企业清算期的会计处理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时企业的财会部门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务问题。

1、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其账面价值与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按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破产、倒闭、解散等原因不再购进货物而只销售存货的,或者为了维持销售存货的业务而只购进水、电的,其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可按实际动用数抵扣。

申请按动用数抵扣期初进项税额,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其破产、倒闭、解散的文件资料,并报税务机关批准。

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2、破产费用的账务处理支付的破产清算费用,如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清算期间企业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破产企业催收债务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应于支付有关费用时,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清算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变卖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

按实际变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价值与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

企业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破产清算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4. 清偿债权后的账务处理。清算组根据事先编制的财产分配方案,然 后依据破产清算财产变现后的金额,编制财产分配方案。账务处理如 下:应借记抵押债务、清算费用、应付工资、应付职工安置费、应缴税 金、按比例清偿的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等账户,贷记货币资金。将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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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配比,但必须清楚地划分清算费用和非清算费用。本质上讲,清算 费用是一种共益性费用,即企业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 费用,如职工安置费等,不是直接的共益性费用,应进行单独核算避免 人为扩大清算费用,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破产清算账务处理改革思路 在企业被法院正式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代替原企业会计主体,清查资 产及债务,变卖财产和计算损益,偿还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在会计处 理上,需要特别设置“抵押债务”等会计科目。 1. 财产清查时的账务处理。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资产,进行 价格重估后入账。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亏,必须查明盘亏的原因 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出租出借的资产应依法追回。将挂账的待处理 财产损溢等资产性损益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 调整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余额,将应收款项有关明细账的贷方余额结转 入应付款项账户,将应付款项有关明细账的借方余额结转入应收款项账 户。对已经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进行调整。对清查过程 中发现的账外债权、债务进行入账。将上述有关款项进行调整和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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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要将债权人的申报与企业账目进行核对,企业的债务才能最终得到 确认。
2. 进行破产清算会计核算。财产清查完成后进行相关账务调整,进行 账账核对、账实核对,确认无误后,编制资产负债表。依据该资产负债 表以及财产清查相关资料,对破产清算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工 作要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立项,然后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具体实施。当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后,财务部门应根据得到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调整会计账务,资产的增值和减值应当计入 “变现损益”会计科目。根据上述资料,由会计人员编制会计凭证、登 记账簿并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企业清算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企业清算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理 :
资 产
银 行 存 款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OO OO 10 0 200
负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应 4 账 款 , 1 -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200 000 40 0 000
达 到既 能反 映企 业 清算过 程 的财 务状 况 ,又有 利 于
管理 部 门对企 业清算 进行 有效 控制 的 目的 。 ( ) 产 清算会 计 处理 一 破
其他 应 收款等 的账 务处理 如 下 :
( ) 回 应 收 账 款 10 0 1收 0 0 0元 , 入 银 行 。应 收 账 存
款 的 账 面 余 额 为 10 0 2 0 0元 。 编 制 会 计 分 录 如 下 :
贷 : 交税 费一 交增 值税 应 应
( ) 纳 增 值 税 3缴
并 编制 新 的科 目余额表 。
企 业 清算 必须 结清其 作 为独 立 纳税 人 的所 有税 务 事
项 。企业 除 因合 并或 分立 而解散 外 , 其余 原 因引起 的
解散 . 须经过 清算 程序 。 均 企 业清 算 可分为 两种 情 况 ,一是 由 于不 能清偿 到期 债务 而进 入破 产 程序 所进 行 的 企业 清 算 ,称 为
破产。 法院指 定有 关部 门组 成 的清算 组接 管企 业 。 华 远 公 司清算 组在 对 华远公 司的债 务 清 查后 ,确 认 各
项债务 的余额 余 账 面余额 一 致 ; 财产 清查 后 , 制 对 编
华远 公 司截 止 到 2 0 0 9年 4月 2 日财 产 盘 点表 和 资 3 产 负债 表 , 如表 所 示。 根 据 财产 的 清查 结果 ,应 分 别进 行 下 列账 务 处

工厂清算期间的账务处理

工厂清算期间的账务处理

工厂清算期间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清算损益贷:应收账款借:银行存款清算损益贷: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固定资产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借:清算费用贷:银行存款借:清算损益贷: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

“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指的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财政部制定的规定。

企业经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的时点(包括破产宣告日、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编报日、破产终结申请日等,以下简称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并由破产管理人签章。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以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计量。

本规定所称的资产,是指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破产企业)财产。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负债应当以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计量。

破产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进行初始确认计量;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负债进行初始确认计量;相关差额直接计入清算净值。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后续计量,负债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破产企业应当按照破产报表日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和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清算损益。

破产清算期间发生资产处置的,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相关被处置资产,并将处置所得金额与被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直接相关的处置费用后,计入清算损益。

企业清算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清算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清算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清算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处理简直就像是捡到的一个“宝贝”,它不是每个人都会碰到,但一碰到就得好好研究一番。

说白了,清算的时候,很多账目都得整理清楚,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角色。

嗯,你可能会想,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简单来说,它就是企业由于暂时性差异(比如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之间的差异)导致的,可以用来抵消未来税款的资产。

你可别小看这玩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存在可关系到企业能不能在未来减税,甚至直接影响到清算后那笔账是不是结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清算,就是把公司的一切都处理得干干净净,所有的债务、资产都得理清,特别是税务上的事情。

公司要是还有些未能完全弥补的税务损失,这个时候就能拿递延所得税资产出来“通融”一下,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

但是呢,这个递延所得税资产也不是能随便处理的。

你得先判断是否符合确认条件。

好比你家那颗“祖传的老古董”,不是说你想放就放,你得确定它真的值钱。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得看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未来盈利来消化这部分资产。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在未来很可能继续亏损,那你手里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可能只是“空中楼阁”。

这时候,清算时它就不能算作有效资产,反而得去做减值处理,别到时候一帮税务部门过来找你麻烦,你还觉得自己是亏了个大底儿。

那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清算的时候怎么做账呢?呃,可以说这其实是一个“技术活”。

如果公司决定清算,那么递延所得税资产通常会在清算前进行调整。

比如,如果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现不再有能力利用这些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亏损的空间已经不复存在,那么就需要立马做减值处理。

啥意思呢?就是把它的账面价值降低,避免把自己困在一个幻想里,造成税务上的麻烦。

不过说实话,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时候,你必须得拿捏住一个分寸。

既要按照会计准则来操作,又要根据税法的规定来处理。

因为不管怎么说,递延所得税资产最终是要和企业的税务利益挂钩的。

可别一不小心让它变成了“空头支票”,反而搞得自己不好收场。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企业清算是指企业解散或破产时,通过清理企业的资产与负债,担保给债权人权益的有序清算过程。

企业清算过程中,会计与税务审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下面将就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的实务进行探讨。

企业清算中的会计实务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核实资产与负债:企业清算时需要将企业的所有资产和负债进行详细核实,并进行清点,以确定清算时的基础。

2. 编制清算责任财务报表:企业清算时需要编制清算责任财务报表,包括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利润表和清算现金流量表。

这些报表反映了清算时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助于债权人了解清算进展和决策。

3. 确定清算收入和支出:企业清算过程中会有一些收入和支出产生,如拍卖资产所得、追偿债务所支出等。

会计人员需要将这些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确保清算结果的准确性。

企业清算中的税务审计实务也是十分重要的。

税务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税务备案:企业清算时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备案,申报清算所得税。

税务部门会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税务备案的准确性。

3. 税务退税:企业清算时,如果存在未核销的进项税额,可以申请进行退税。

税务审计人员会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查,确保退税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除了以上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外,还需要关注遗产及遗赠税方面的处理。

企业清算过程中可能会有遗产分配或遗产继承的情况发生,这涉及到遗产及遗赠税的处理。

会计与税务审计人员需要对遗产及遗赠进行计算和申报,确保遗产及遗赠税的合规性。

企业清算中的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和维护税收秩序都有着关键作用。

会计与税务审计人员需要熟悉相关法规和规定,掌握会计与税务处理的方法,以确保企业清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实务探讨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经营结束或者面临破产清算时对企业进行清理和结算的过程。

企业清算的过程中,会计与税务审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企业清算中会计与税务审计的实务进行探讨。

会计在企业清算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

会计主要负责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和结算。

对于已经形成的债务和权益,会计需要进行分类和归集,确定清算义务和清算责任。

会计还需要进行资产的评估和处置,确保资产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理。

在企业清算过程中,会计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以便为清算工作提供依据。

财务报表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理解企业的风险和潜在损失。

会计还需要编制清算报告,将清算结果和清算回款进行汇总和通知。

会计还需要向清算委员会提供财务信息,配合清算委员会开展清算工作。

税务审计在企业清算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税务审计主要负责对企业在清算过程中的税收事项进行审计和核查。

税务审计需要对企业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审查,确保企业在清算过程中遵守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审计还需要对企业的资产处置和清算收入进行核实和确认。

在企业清算过程中,企业可能会有资产处置和清算收入,税务审计需要核实这些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企业没有逃税行为。

税务审计还需要对企业的税务清算进行核查,确定清算期间的纳税义务和纳税义务的清理路径。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分析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分析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分析企业财务清算是指企业决定终止经营活动,以清算企业财产、偿付债务的过程。

在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分别对其进行分析。

一、会计实务工作分析:1. 提取坏账准备:在企业清算时,应该对坏账进行提取坏账准备,以减少企业财产清算时的损失。

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核查和整理,计算出坏账准备的数额,并在会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处理存货:企业在清算期间,需要对存货进行处理。

会计人员需要对存货进行盘点,并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还需要对存货进行分类,判断其是否可以销售或进行清算处理。

3. 记录资产减值损失:在企业财务清算期间,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如果存在减值风险,则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并在会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4. 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在清算过程中,会计人员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在清算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税务审计工作分析:1. 税务准备:清算期间,企业需要对各项税费进行核算和申报。

税务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税务准备情况进行审查,确保企业在清算期间的税务申报合规。

2. 税务优惠政策的适用:在清算期间,企业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务优惠政策的适用。

税务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适用情况进行审查,并确保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税务优惠。

企业财务清算期间的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会计实务工作主要包括提取坏账准备、处理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编制财务报表等;税务审计工作主要包括税务准备、税务优惠政策的适用、税务争议解决和税务报表编制等。

在企业的财务清算过程中,会计实务与税务审计工作的合理开展,能够确保企业财产清算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

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

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企业清算是指企业资金不能满足债务支付需求,无力偿还债务,或者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法正常经营时,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清退资产、清偿债务等程序,将企业的财务状况合理地处理的过程。

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是清算过程中对企业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转移和清理的会计核算处理。

以下是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步骤:1. 资产估值和分类:首先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估值,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和应收账款等。

根据财务报表,将资产进行合理分门别类,确保清算时能够清晰地识别每一项资产。

2. 债务确认和分类:确认和分类企业的债务,包括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应付账款等。

债务需要按照清算的优先顺序进行分类,例如优先债务、次级债务等。

确保在清算时能够有针对性地清偿债务。

3. 资产减值和清理:对于已经确定减值的资产,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减值处理,并将其清理出资产负债表。

例如,对于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需要将其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为损失。

对于无法变现的存货,需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值处理。

4. 资产处置:根据清算计划,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

例如,将固定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通过拍卖、竞价等方式变现资产。

处置资产的收益或损失需要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5. 债务清偿:根据清算计划,按照债务优先级进行债务清偿。

优先偿还的债务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其次是税款和其他应交款项,最后是普通债权。

清偿债务需要通过支付现金、转让资产等方式进行。

6. 盈余分配:如果在清算过程中有剩余资金,需要按照企业法人章程和法律规定进行盈余分配。

优先偿付的是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

7. 编制财务报表:对企业的清算过程进行完整的会计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清算的结果和财务状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报送。

8. 结案和注销登记:完成清算程序后,需要及时完成企业的结案和注销登记手续。

在取消企业法人身份后,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将得到解除。

企业普通清算相关会计与税务处理管见

企业普通清算相关会计与税务处理管见
资产进行 全面的清查 , 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 ; 应按会计制度规 定的报表编制 方法 , 编制 自年初至清算前一 日的会计报表 , 并 经注册会 计师审查 , 出具 审计报告 , 作为企业终止经营和清算 的重要依据。清算结束 日企业还应按规定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 交清算报告 , 进行清算所得的纳税 申报 。 纳税人应 当以清算期 间作为一个独立 的纳税年度 ,清算所得既不 能弥补 以前年度
其注销企业 时所得税 的清算 ,就是对其经 营期 内的所得税进 行汇算 清缴 , 多退少补 , 这其实混 淆了汇缴 与清算的概念与关 系, 造成 了税源管理的误 区。
目前 国家对 内资企业 的普通清算期 间尚未做 出具体的规
定。 一些企业 由于无法 可依 , 以致清算工作迟迟 未能进行 , 如
亏损 , 又不能享受税收优 惠政 策和适用照顾性税率 , 只能依照
法定税率依法计缴入库 。 五、 清算所得的计算 企业清算所得 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
也可确定为 10天 ,对清算截止 日尚未清算完毕的剩余资产 8 和债务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或评估机构 的评估重新确 认 ,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与清算截止 日账 面净 资产之间 的差额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适宜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管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对内资企业的清算期间也可确定为180天对清算截止日尚未清算完毕的剩余资产和债务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或评估机构的评估重新确认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与清算截止日账面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应体现为清算损益
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在清算期间未进行 彻底 清算 ,注销税 务登
记 时 尚有 大量 存 货 留待 以后 继 续 处 理 ,而在 注 销 税 务 登记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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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一、公司清算的概念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资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公司清算必须结清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

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程序企业清算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1.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含税务机关)进行清偿。

3.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终止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企业在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变价净收入、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

4. 资产处置,包括收回应收款项、非现金资产转让等。

非现金资产转让给股东的,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转让价格。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作坏账处理。

5. 清偿债务。

由于清算企业有财产担保的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因此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即便是在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

因此,担保财产的变现价值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担保债务,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属于清算财产的一部分,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 )支付清算费用。

企业办理清算发生的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

清算过程中处置资产需要缴纳各项税费(含清算所得税)也作为清算费用处理。

(2)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

(3 )应缴未缴的各项税费,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交未交的各项税费,清算过程的产生的税费按清算费用处理。

(4 )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的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清偿。

既有欠税又欠交滞纳金和罚款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 号)明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两者在征收和缴纳时顺序不同,税款滞纳金在征缴时视同税款管理。

因此,税收及滞纳金的清偿应优先于罚款。

6. 剩余财产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应当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

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金时,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7. 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税务登记、工商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计算清算所得税的相关问题(一)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企业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 号)规定,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1. 清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除公司合并或分立外,其他解散情形必须进行清算。

2. 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按一般重组税务处理原则进行。

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视同清算的企业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全部税务事项(包括尚未弥补的亏损、正在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均应终止,不得结转到接受资产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继。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相应地,企业的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应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相应地,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3 )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相应地,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关于清算所得的税法表述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按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由于“资产= 负债+净资产”,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清算所得的计算方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实际是一致的,只是表述不同而已。

不过新税法表述更严谨,考虑了会计与税法差异项目的纳税调整问题。

其中的资产净值不是指账面价值而是指资产的计税成本(计税基础净值)。

(三)清算期间资产盘盈、盘亏的税务处理清算期间资产盘盈、盘亏应当计入清算所得。

清算期间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作为坏账损失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 号)规定,资产损失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未经审批的资产损失不得在计算清算所得时扣除。

(四)关于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并入所得征税问题企业清算前已确定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企业清算期间确定的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

企业清算期间应支付但由于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的未付款项,无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

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权益,不计入清算所得。

(五)对递延所得、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提和待摊费用的处理应当分期确认所得的项目(如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 以上等业务),剩余未确认所得的金额,必须一次性并入清算所得;对于生产经营期间预提的各项费用(不含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再支付的,必须并入清算所得;其他待摊费用(如按三年平均扣除的企业筹办费、房屋装修费等)按照剩余计税基础扣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生产经营期间不得摊销扣除,在计算清算所得时一次性扣除。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应纳税所得额无关,其计税基础为零。

对于以收入为基础确定扣除限额的广告宣传费,不得结转到清算期间扣除。

在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与清算所得有关的费用,因其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受比例限制,全额扣除。

(六)清算所得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清算期间也是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因此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包括清算期间)的所得弥补。

也可以这样理解,企业的清算所得可以看作是企业资产潜在的、尚未征收过企业所得税的增值部分。

如果企业在关闭清算前,将全部资产出售,或者将无需支付的负债确认为所得,那么在总应纳税所得不变的前提下,清算所得就会转变为经营所得。

因此,清算所得与经营所得应当都可以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七)清算所得的适用税率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不能享受法定减免税优惠(包括定期减免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5+1 ”地区过渡税率等),一律适用基本税率25% 。

(八)清算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清算所得X 25%清算所得= 资产(含盘盈资产)变现收入-清算费用(包括相关税费)- 资产计税基础净值±纳税调整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资产变现收入是指处置资产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资产过户给股东的,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变现收入处理。

纳税调整事项包括递延所得、因债权人的缘故无需或无法支付的款项等。

四、被清算企业股东的税务处理企业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扣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企业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企业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清算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是指清算前的留存收益与清算期间实现的税后留存收益(或损失)之和。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取得的股息所得和投资转让所得应区别情况处理:1. 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从境内直接投资的另一居民纳税人(被清算企业)取得的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 号)规定,因被投资企业清算导致投资方发生的股权处置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扣除。

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清算分配额-股息所得-投资计税基础投资计税基础是指为取得该项投资资产支付的对价,包括现金、非现金资产公允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承担债务金额、相关税费等。

相关税费是指投资方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以不动产、无形资产作为对价,取得被投资方持有第三方的股权,应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由于投资时已获得税前扣除,因此不得计入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否则会导致转让股权时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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