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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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22 行为准则 22.1 基本要求 22.2 质量行为要求 42.3 安全行为要求73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93.1 地基基础工程93.2 钢筋工程103.3 混凝土工程 103.4 钢结构工程 113.5 装配式混凝土工程 123.6 砌体工程133.7 防水工程133.8 装饰装修工程143.9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43.10 通风与空调工程153.11 建筑电气工程 153.12 智能建筑工程 163.13 市政工程16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174.1 基坑工程174.2 脚手架工程 174.3 起重机械194.4 模板支撑体系214.5 临时用电214.6 安全防护214.7 其他 215 质量管理资料 225.1 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225.2 施工试验检测资料 235.3 施工记录245.4 质量验收记录256 安全管理资料 25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 25 6.2 基坑工程资料256.3 脚手架工程资料266.4 起重机械资料266.5 模板支撑体系资料 266.6 临时用电资料266.7 安全防护资料277 附则271 总则1.1 目的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1.2.2 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房屋工程质保期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工程质保期相关规定是什么?

It will not be the pressure from the outside that will crush us, but only ourselv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房屋工程质保期相关规定是什么?导读: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房屋工程质保期是指房地产公司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后,需要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一般业主在购买房屋之后往往会忽略房屋工程保质期的相关规定,导致在房屋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反映,错过质保期,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

那么关于房屋工程质保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1.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二、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六条规定:1.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2.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汇编目录一、国家、建设部有关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1997年1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999年8月30日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建建 (1999) 313号1999年12月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年1月30日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 2000年5月1日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 2000年6月26日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2000年6月30日8.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2000年10月8日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 2001年1月17日10.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摘录)建建 (2001) 82号 2001年4月20日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2001年6月1日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发布第12号令 2001年7月5日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2001年12月1日14.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 2002年1月30日1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 21号 2002年3月8日16.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建办市 (2002) 51号 2002年6月11日17.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建法 (2002) 185号2002年7月11日18.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建市 (2002) 214号2002年8月15日19.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建市 (2002) 256号 2002年11月21日20.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摘录 2003年2月17日2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第30号令 2003年3月8日2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联合发布第2号令 2003年6月12日2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24号]建设部 2004年2月3日2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2004年6月29日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2004年7月12日2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8.127.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建市(2004)137号 2004年8月6日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2004年10月25日29.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2004年12月1日30.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建市 [2005] 74号 2005年5月11日31.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 [2005] 78号 2005年5月31日32.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 [2005] 119号 2005年7月12日33.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 [2005] 131号 2005年8月5日34.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 [2005] 456号 2005年8月9日3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 [2005] 208号 2005年10月10日3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2005年11月1日37.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2005年11月10日38.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 [2005] 138号3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2005年40.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 [2006] 6号 2006年1月4日二、甘肃省有关法规文件41.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甘建价 (1993) 272号42.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 1996年6月1日43.《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7年8月1日44.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甘建价 (1997) 270号 1997年9月5日45.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7年10月18日46.《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8年8月1日47.《甘肃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甘建招 (1997) 299号 1998年8月1日48.关于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规定甘纪发 (2000) 7号 2000年4月12日49.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规定甘政办发 (2001) 75号 2001年5月14日50.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办法甘建建 (2001) 158号 2001年6月9日51.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建 (2001) 239号 2001年8月2日52.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建建 (2002) 164号 2002年6月4日53.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行廉政责任书的通知甘建监 (2002) 129号 2002年7月1日54.关于转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肃建 (2003) 1号 2003年1月8日55.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4号 2004年9月14日56.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1号)2005.1.1857.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政办发 [2005] 109号 2005年9月2日58.关于印发《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甘建建 [2006] 230号 2006年7月6日。

通用法律法规

通用法律法规
全部条款
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文本
8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1-07-01
全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
文本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01-07-04
全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1号
文本
1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991-12-05
全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
序号
名称
颁布日期
适用条款
应用于的
环境因素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第13、26条
预防环境污染
文本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1990-06
第3条
预防环境污染
文本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全部
预防环境污染
文本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04-29
1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2023.6.21
全部条款
GB/T50326-2023
电子
文档
序号
名 称
颁布日期
适用条款
版本号
备注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1996.9.4
全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3号
电子
文档
20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
2023.5.27
全部条款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55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2023.4.17

建 设 部 文 件80号文

建 设 部 文 件80号文

建设部文件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二000年六月二十六日经第二十四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000年六月三十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驻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方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这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工作服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尖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剧院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目录

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目录

2007年01月26日 2001年10月23日 2005年6月3日 2007年10月29日 2000年12月11日 2003年9月1日 2001年8月6日 2005年4月7日 2009年3月7日 2006年8月22日 2007年10月29日 2000年12月27日 2001年10月19日 2002年12月3日 2006年6月11日 2001年8月6日 2001年8月6日 2005年9月26日 2010年7月15日 2010年2月2日 2008年8月15日 2001年8月7日 2000年12月12日 2000年12月12日 2003年12月8日 2001年5月21日 2008年8月15日 2004年7月20日
建质质函[2010]70号
建质[2010]170号
建质[2010]111号
建设部令第141号 建设部令第109号 建设部令第81号 建设部令第110号
2001年 2000年 2002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关于印发吴慧娟司长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规定》宣贯会上讲话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推广应用的通知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工作的通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住宅质量问题百问百答

住宅质量问题百问百答

住宅质量问题百问百答1、《建筑法》何时颁布?何时实施?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实施。

共8章85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何时颁布实施?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由国务院于2000年1月10日颁发并于1月30日实施。

共9章82条。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何时颁布?何时执行?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80号)建设部于2000年6月26日发布并于6月30日实施。

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何时颁布?何时实施?答:《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于1995年1月20日颁布实施。

共6章53条。

《条例》对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5、《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答:大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规定了市级投诉机构的主要职责和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范畴,确定了维护房屋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等相关条款。

6、监督站职责范围是什么?(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规划及管理全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的资格考核和申报。

(4)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

(5)负责全市工程监理企业设立、资质审核、申报和外埠进连监理企业资质备案。

(6)负责全市工程质量检查人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

(7)负责全市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

(8)负责全市检测工作管理和检测机构资质审查、申报。

(9)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0)负责全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11)对全市预拌混凝土和构配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12)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立案和实施行政处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年六月三十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㈤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1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住建部令第23号修正)

1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住建部令第23号修正)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1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2000年8月25日建设部令第81号公布,根据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房屋保修办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令

房屋保修办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 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年六月三十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建设部法规清单2010(最新)(同名13110)

建设部法规清单2010(最新)(同名13110)
2008-06-18
有效
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
2008-05-13
有效
6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
2008-04-18
有效
7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质[2008]76号
2005-08-01
有效
20
关于印发《“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
4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修正本)
49
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
50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2001-10-26 建设部令第106号】
5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3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有效
33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21号
2003-12-19
有效
34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22号
2003-12-19
有效
35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3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7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38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39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40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废止)建设部决定:第十三条修改为“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2018年9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2018年9月

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有关要求,制定简洁明了、要求明确的实施细则。

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要以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等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

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的督查。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21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9月目录1 总则 (4)1.1 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适用范围 (5)2 行为准则 (5)2.1 基本要求 (5)2.2 质量行为要求 (6)2.3 安全行为要求 (10)3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12)3.1 地基基础工程 (12)3.2 钢筋工程 (12)3.3 混凝土工程 (13)3.4 钢结构工程 (14)3.5 装配式混凝土工程 (14)3.6 砌体工程 (15)3.7 防水工程 (16)3.8 装饰装修工程 (16)3.9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7)3.10 通风与空调工程 (17)3.11 建筑电气工程 (18)3.12 智能建筑工程 (18)3.13 市政工程 (19)4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 (19)4.1 基坑工程 (19)4.2 脚手架工程 (20)4.3 起重机械 (21)4.4 模板支撑体系 (23)4.5 临时用电 (23)4.6 安全防护 (23)4.7 其他 (24)5 质量管理资料 (24)5.1 建筑材料进场检验资料 (24)5.2 施工试验检测资料 (25)5.3 施工记录 (26)5.4 质量验收记录 (27)6 安全管理资料 (27)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 (27)6.2 基坑工程资料 (27)6.3 脚手架工程资料 (28)6.4 起重机械资料 (28)6.5 模板支撑体系资料 (28)6.6 临时用电资料 (29)6.7 安全防护资料 (29)7 附则 (29)1 总则1.1 目的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现行执行有效标准规程、规范技术资料清单

现行执行有效标准规程、规范技术资料清单

现行执行有效标准、规程、规范清单黑龙江润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工程项目监理部二O一七年三月现场执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受控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文件清单批准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编制人:年月日前言为了使工程建设的标准、规程、规范在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中应用,方便工程建设人员和工程质量检查人员及时了解和使用最新版本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便于施工管理,编制了《现场执行有效标准、规程、规范和受控文件形成的技术文件清单》。

随着标准、规程、规范的更新而及时更新《现行执行有效标准、规程、规范和受控文件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实行是动态的管理。

根据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项目的施工任务和特点,以质量目标为宗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办法,明确项目部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

为实现本工程能高标准达标,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因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主要依据就是现场执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

为了实现质量和安全目标,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现场执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受控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文件清单》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尤其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在施工中都要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工程检查验收的依据,是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施工质量监督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依据。

该技术清单是井陉30兆瓦地面电站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项目的监理部负责人,根据本工程特点及质量验收中所需要的标准、规程和规范以及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并且经审批后方可在本项目实施。

目录1、国家施工规范标准 (1)2、建设部规范标准 (3)3、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4)4、电力行业规程规范 (5)5、建筑工程常用产品(原材料)标准―(原材料标准―国家标准) (5)6、建筑工程常用试验检测方法标准一国家 (6)7、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检测标准 (7)8、消防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检测规程 (7)9、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主要管理规律、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和规范标准 (7)10、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及规范标准 (8)现场执行有效标准规程规范文件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编号标准名称标准号1、国家施工规范标准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2011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0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0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1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08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030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610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200911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20071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14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6-20081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16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200217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1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519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3-201320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872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08-2012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19992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25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26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27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20112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2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20143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163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3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 GB 50204-20153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1234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20123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3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1138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201439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015-08-01实施) GB 50219-20144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GB 50222-20014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42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224-201043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20094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4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46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252-2010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2015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20154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20055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20075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52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8-201053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1-20065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5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19-201356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65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27-20015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1459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136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1261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20046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20126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6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54-200565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66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01-200767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4-20076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201469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70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 50444-200871 水泥基础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T50448-20087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 50496-20127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497-200974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50-201075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76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76-201077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GB 50585-201078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201079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617-20108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 50618-201181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GB/T50640-201082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 50661-20118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666-201184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693-201185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702-201186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87 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 GB/T50733-201189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 50738-201190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755-201291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50784-201392 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 GB 50843-20139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 50870-20139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77-201495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GB/T50905-201496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97 建筑地基基础术语标准 GB/T50941-201498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99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100 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控技术规范 GB/T51028-2015 101 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2008102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GB 13544-2011 103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 13545-2014 104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 146-2014105 安全帽 GB 2811—2007 106 安全色 GB 2893—2008 107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2894—2008 108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2012 109 安全网 GB 5725—2009 1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份:总则 GB 6067.1—2010 111 安全带 GB 6095—2009 11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08 113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 10055—2007 114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2006 115 建筑卷扬机 GB/T 1955-2008 11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787—2006 117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5972-2009 1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119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GB50093-2015120 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108-2011121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规范 GB50208-20152、建设部规范标准1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3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试验方法标准》JGJ/T 15-20084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6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8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198-20109 《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JGJ/T 213-201010 《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233-201111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2011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13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14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15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1116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17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200818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19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920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152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2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23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824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20132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26 《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J 163-201327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28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29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30 《建筑给水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155-201131《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154-201132 《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20103、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规范标准1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l49-201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13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2012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20141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14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1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50233-2014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50257-201417 《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 50297-2006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1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20142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4、电力行业规程规范1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5434-200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14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13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20135 《箱式变电站技术条件》DL/T 537-2002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 869=20127 《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20058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149 《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1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 5168-20021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7部分:焊接)DL/T5210.7-201012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13 《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DL/T5344-200614 《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DL/T5349-200715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 5445-201016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1517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5022-201218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1部分土建篇DL5190.1-201219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8部分加工配制篇DL5190.8-201220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篇DL/T5210.1-20122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范》第8部分加工配制篇DL/T5210.8-200922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20045、建筑工程常用产品(原材料)标准―(原材料标准―国家标准)1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2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20053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4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8239=2014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11968-20066 《防火门》GB 12955-20087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 13544-20118 《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20029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扎光圆钢筋》GB 1499.1-200810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扎带肋钢筋》GB 1499.2-200711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GB 15762-200812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GB 18242-200813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200114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钢丝网架模塑聚苯乙烯板》GB 26540-20111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50107-20101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17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18 《烧结普通砖》GB/T5101-200319 《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20 《纸面石膏板》GB/T9775-200821 《建设用砂》GB/T14684-201122 《建设用卵、碎石》GB/T14685-201123 《轻骨(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200224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17748-200825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GB/T22412-200826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23451-200927 《卫生间用天然石材台面板》GB/T23454-200928 《防水用塑性体改性沥青》GB/T26510-201129 《高分子增强复合防水片材》GB/T26518-201130 《防水用弹性(SBS)改性沥青》GB/T26528-201131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程》GB/T50488-200832 《钢筋焊接验收规程》JGJ 18-201233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试验方法》JGJ 52-200634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50661-201235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36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200137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169-200938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 T17-200839 《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JGJ/T 224 -200740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200741 《外墙外保温用膨胀聚苯乙烯板抹面胶浆》JC/T993-200642 《混凝土泵送剂》JC 473-200143 《混凝土防冻剂》JC 475-200144 《混凝土膨胀剂》JC 476-200145 《混凝土多孔砖》JC 943-200446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200847 《水泥基灌浆材料》JC/T 986 —200548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2014 6、建筑工程常用试验检测方法标准-国家6.1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 《建筑外门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6.2建设部等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工程饰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建筑外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J211-2007《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范》JGJ/T205-2010《混凝土试模》JG237-2008《混凝土标准养护箱》JG238-2008《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检测规程》JTJ059-95《生活净水水质标准》(生活给水系统管道交用前水质检测)CJ94-20057、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检测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8、消防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检测规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9、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主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和规范标准9.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14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4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新版9.2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3年新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9.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等)规章及法规性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2000]211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2000]185号《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国测国字〔2008〕8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80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2000年8月25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2005年9月28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含等级标准)建设部令15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含分级标准建设部令160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2〕219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6]102 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 号《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2〕219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6]102 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4 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131号9.4 有关的管理规范与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文档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计划指南》GB/T19015-2008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四节,节水、能、地、材)GB/T50378-2006)《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50668-2011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整合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DL/T1004-2006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 《国家重大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9.5电力部门规章及法规性文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电力建设工程土建试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电建质监(2005)56号《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号文《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建质〔1995〕13号《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建质〔1995〕140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版《电力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示范工程管理办法》2010年1月2日9发布《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国家电网输变电工程—基建质量〔2010〕19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版《电力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010年1月29日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电源〔2002〕896 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 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建〔1995〕543 号《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06版)中电建协〔2007〕10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网生技[2005]400号《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建设部办电输〔2006〕8号10、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及规范标准10.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0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年03月01日10.2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2.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10.3建设部、公安部等部门规章及法规性文件《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06月17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75号《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5年06月29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07月05日《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建质函〔2004〕189号10.4电力部门规章及法规性文件《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国电公司文件2002.1.2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国电2004.9发布实施10.5有关的安全环境技术与管理规范(规程)与标准10.5.1建筑行业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安全带测试方法》GB6096-200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5.2建筑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现场执行有效标准规程规范文件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说明编号标准名称标准号11、国家2016年8月1日更新施工规范标准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5-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区质监站行政处罚职权裁量标准二0—九年四月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45 项)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一)法律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年1 月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第五十六条第六款“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6 年10 月14 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九条第五款“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承办机构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初次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面积在5 千平方米以下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 万元2、【一般】(1)违法情形初次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面积在5 千至1 万平方米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5 万元3、【较重】(1)违法情形违反上述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面积在1 万至5 万平方米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0 万元4、【严重】(1)违法情形违反上述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面积在5 万平方米以上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30 万元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违反上述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经督促拒不整改,或造成恶劣影响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50 万元二、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一)法律依据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0 年4 月 4 日,建设部令第78 号发布)第十一条“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2000年6月30日发布施行)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2000年6月30日发布施行)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2000年6月30日发布施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8.08.06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0号
•【施行日期】2008.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0号)
现批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4-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1、3.1.3、6.1.2、
6.1.3、6.1.4、6.2.2、6.2.3、6.2.4、6.2.6、6.2.7、6.2.8、6.3.l、8.0.5、8.0.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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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 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
二○○○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条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

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限。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二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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