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常用制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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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

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精神科留陪制度

精神科探视制度

精神科病房巡视管理制度

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管理制度

精神科病房门锁管理制度

精神科病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科住院说明(知情)工作制度

精神科入院评估制度

精神科疗效评估管理制度

精神科实施医疗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

医疗保护措施知情同意签署制度

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制度精神科使用保护性约束的制度

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的制度

精神科常见并发症防范预案

精神科出院康复指导制度

精神科出院病人随访制度

处理精神病患者危急重症患者应急预案

科室人员紧急替代制度

精神科入院评估和住院流程

精神科临床疗效评估流程

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实施流程

医疗保护措施可能导致意外的知情同意签署流程

精神科实施保护性约束流程

精神科使用隔离措施的实施流程

精神科常见并发症防范流程

精神病患者出院流程

精神科医疗保护措施并发症预防规范

精神科门诊工作制度

为加强精神科门诊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门诊病人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本科疾病认真诊治,对他科疾病,要为患者联系好相关科室。

二、接待门诊病人态度要热情、耐心,禁止与病人发生争吵。

三、在接诊病人时,要详细采集病史,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并按照需要进行相关辅助检查,作出明确诊断。门诊接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四、对诊断不明确的或经治疗疗效不佳的病例,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查看,或请其他当班医师共同讨论。

五、门诊治疗本着“安全、有效”的原则,应严格遵照相关诊疗规范,治疗方案应向家属或患者告知。门诊治疗应选用不良反应少、用法患者易掌握的药物,禁止大剂量用药,要详细向患者交待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首诊病人和复诊病人都应交待相关复查事宜,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六、对病情较重、不宜门诊治疗的患者,应收入院治疗,如患者或家属不同意住院,应交待院外的风险,并在门诊病历中记录。

七、门诊处方严格按照相关处方管理规定,特别是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

八、门诊病人应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本,并遵照传染病、院感等相关规定。

九、门诊医师应注意保证患者(特别是有冲动行为的患者)就诊期间的安全,也要注意自身安全,接诊有冲动行为的患者时,可请其他当班工作人员在场,作好必要的防范。

精神科新入院病人接诊管理制度

为保证新入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病人,确诊是精神科疾病,或以精神科疾病为主,可收入本科治疗。首诊特别要注意识别颅内感染(如脑炎、狂犬病等)、脑血管疾病、脑变性疾病、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严重内脏器官疾病、内分泌疾病、营养代谢疾病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二、如病人有严重的急需治疗的躯体疾病,应告知家属,与相关科室联系,先治疗躯体疾病。当精神症状导致患者不配合,影响躯体疾病的治疗时,应在保证躯体疾病的安全、并取得家属同意和配合的情况下,谨慎收入本科

治疗。

三、新病人进入病房后,主管医师要详细进行精神检查和躯体检查,并将患者病情和初步治疗方案告知家属,完成相关文书的签字。

四、对病情特殊需留陪的,主管医师按《精神科留陪制度》执行。

五、新病人带入病房后,接诊医师应通知病房当班医护人员,当班护士应立即处理新病人,接待家属,在耐心解释下作好安全检查。

六、新入院病人往往情绪不稳定、不配合,当班人员要加强防护,放在视线内,防止出现安全意外,特别是在安全检查、躯体检查、输液治疗和采取医疗保护措施时,一定要注意防止出现冲动行为。

七、处理新病人,医护要密切配合,接诊医师在采集病史后即应将可能出现的风险告知病房工作人员,护士在处理医嘱时,应将医嘱的防范措施告知所有当班人员。

八、新入院病人医护均要严格交接班,特别是非当班医生所收病人,一定要向当班医生交班。

精神科留陪制度

为加强精神科病房管理,保证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精神科封闭病区原则上不需家属留陪,接诊工作人员应作好解释工作。但在患者有严重的躯体疾病、严重的自伤自杀倾向、严重的冲动外跑倾向或其它特殊情况下,由主管医师决定可准许或要求家属留陪。年老体弱、儿童或有严重躯体疾病的家属不得在病房留陪。

二、留陪家属进出病房和所带物品的管理同《精神科探视制度》。

三、对留有陪护的病房,护理上应每天检查室内物品和设施,保证安全。

四、当更换留陪人员时,由当班护士负责再次宣讲病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五、当病人病情好转时,主管医师应及时决定取消留陪,并作好家属的解释工作。

六、对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或有自伤自杀倾向,或情绪不稳定有外跑倾向,或有较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接诊医生应要求住封闭病区治疗,但家属强烈要求住开放病区的,必须要求家属24小时留陪,并签署谈话记录。

精神科探视制度

为加强精神科住院患者的探视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病房探视时间原则上规定为每周二、周六上午,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下班后谢绝探视。对新入院患者,当值护士应向家属作好宣教。

二、探视对患者治疗有利或由于家属方面原因等特殊情况下,由主管医师决定可随时准许探视。

三、接待探视时,工作人员应询问探视者身份,为保护病人隐私,保证病房安全,非直系亲属未经患者家人同意时,不准进病房探视,工作人员要作好解释。儿童不准进入病房探视。

四、接待探视时,工作人员应宣讲探视制度,仔细检查携带物品,禁止危险物品进入病房,如刀、剪、绳带、打火机、玻璃器皿、铁器、锐利物等,禁止带骨、带刺或其它易致噎食、不易消化的食物进入病房。

五、探视人员进入病房后,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安排好探视地点,尽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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