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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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

(完整版)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

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方案1.劳务队伍进场的管理一、项目经理部组织管理人员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入场教育”。

并作好记录二、按照劳务分包方提供的劳务人员花名册核对人员、收集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任合同书,劳务人员花名册上必须加盖劳务公司印章。

三、检查劳务队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并留存复印件。

四、督促劳务分包队伍在签订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五、编制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台帐,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系统。

六、培训教育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讲解劳务管理系统对于他们个人的意义.2.劳务队伍日常管理一、全面落实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中心的“九统一”。

(劳务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工作卡和床头卡统一。

)二、建立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1、项目经理部注册备案劳务人员花名册2、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动态管理记录3、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考勤表4、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三、建立项目劳务人员个人管理档案1、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劳动合同书2、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暂住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胸卡编号6、项目经理部劳务人员床头卡编号四、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劳动力管理员应随时掌握现场劳务人员的进出场情况,对新进场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审核及档案留存。

填写项目部劳务工人进出场记录表,及时管理系统中增加进场人员信息,删除离场人员信息。

五、项目经理部经理、工长、预算员及劳动力管理员应互相沟通,根据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现场施工人员总数的综合比对,明确每日现场务工人员总数量并记录存档。

六、每日对劳务人员生活区进行检查,核对床头卡姓名与劳务公司提供的花名册是否统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劳务工人工资的支付及劳务费的结算一、劳务公司首先向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供上月在本项目劳务人员的考勤表,该考勤表应为原件并加盖了劳务公司公章。

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制度

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制度

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制度,以确保工地的用工情况合法、安全、有序。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地劳动的工人和用工单位。

2. 工地实名制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地必须实行实名制劳动力管理,包括以下要求:- 所有在工地进行劳动的工人必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向用工单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工地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建立工人档案。

3. 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流程为了落实工地实名制要求,以下为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的流程:3.1 工人入场登记- 工人在进入工地前,必须向工地安全管理员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 工地安全管理员核对工人的身份信息和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登记。

- 工地安全管理员将工人的身份信息录入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系统,并生成工人的入场证明。

3.2 工地用工单位管理- 工地用工单位必须在录用工人前核实工人的身份信息,并建立工人档案。

- 工地用工单位应定期更新工人档案,保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工地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实名制要求进行用工管理,不得雇佣未实名登记的工人。

3.3 工地实名制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工地进行实名制劳动力管理的检查,确保其执行情况。

- 检查人员应核对工地的实名制劳动力管理记录和工人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或处罚。

4. 附则4.1 法律法规依据本制度的实施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劳动用工登记管理规定》4.2 制度宣传和培训工地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实名制劳动力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人了解和遵守该制度。

4.3 配套措施工地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施,以确保工地实名制劳动力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5. 维护和修订本制度由工地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和维护。

如有需要,工地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但修订后的制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适当的宣传和培训。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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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2)负责对进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发放实名制管理卡。

3)负责建立实名制系统,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负责补办IC卡和填报备案的实名制资料。

5)负责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手续的办理和管理卡的回收。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为了实现“五清”目标,采取以下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身份核实和实名制管理卡的发放。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对进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实名制系统建立:建立实名制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电子考勤:采用专人考勤和班组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对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进行登记,确保记录一致。

6)补办IC卡:对遗失或损坏的实名制管理卡进行补办。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对实名制资料进行填报备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对退场手续进行办理,并回收管理卡。

三、注意事项在实行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进场手续和管理卡发放。

2)对进场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建立实名制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电子考勤和临时出入登记。

4)对遗失或损坏的实名制管理卡进行及时补办。

5)对实名制资料进行填报备案,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对分包单位或工人的退场手续进行办理,并回收管理卡。

管理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

同时,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确保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

此外,还要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这样可以保证工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可靠,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

根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工地实名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实名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实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地实名制管理,规范工地务工人员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劳资纠纷,提高工地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 公开透明:务工人员实名信息采集、使用和查询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便民高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务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4. 信息安全:加强实名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泄露、滥用和盗用。

第四条管理内容1. 务工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联系方式等。

2. 劳动合同签订: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与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务工人员考勤记录:采用电子打卡、人脸识别等手段,实时记录务工人员出勤情况。

4. 工资支付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通过银行代发。

5. 务工人员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管理流程1. 务工人员入场: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2. 劳动合同签订: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文本留存。

3. 考勤管理: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务工人员进行实时考勤,确保数据准确。

4. 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考勤数据,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5.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6. 资料归档: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将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便查阅。

第六条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进行务工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录入和管理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施工总承包企业未与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完整版)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公开)2020.1.9

(完整版)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公开)2020.1.9

XXXXXXXXX有限公司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根治拖欠我公司项目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推进我公司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规范公司用工秩序,维护公司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工人管理体系适应建筑市场运营环境和时代潮流,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建发[2019]9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我公司项目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工资发放、培训、技能、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总、分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总承包施工项目中其他专业分包企业管理,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甲指分包”)和由我公司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劳务公司的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人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第 1 页共 10普通工人。

本制度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总工程师以及我公司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负员、劳务员等。

第六条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承建建筑规模达到5000㎡的房建项目、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以下简称“规模以上项目”)自开工一个月内必须实现通过广西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实名制平台")对项目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实名考勤、工资代发、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教育培训待平台具有该项功能时开始执行),广西区内符合规模以上的项目必须配备符合广西实名制平台的基础设备。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人员管理。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是指对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合同信息、工资发放、考勤等实施全过程、全环节的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劳务实名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劳务管理部为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2. 负责劳务人员的实名信息采集、登记、审核、录入等工作;3. 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考勤等信息的统计、汇总和分析;4. 对劳务实名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第三章实名信息管理第六条劳务人员入职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劳动合同等。

第七条劳务管理部对劳务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登记、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劳务人员的实名信息包括: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2. 工作信息:工种、技能等级、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等;3. 考勤信息: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记录等;4. 工资发放信息:工资标准、发放日期、发放金额等。

第四章工资发放与考勤管理第九条劳务人员的工资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工资发放时间不得迟于次月15日。

第十条劳务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考勤系统进行考勤,不得代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第十一条劳务管理部定期对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考勤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考勤的规范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劳务管理部及相关部门的绩效挂钩。

(完整版)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加强建设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制定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对所有从事建设工作的人员的准确身份认定和管理。

3. 适用范围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设工作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施工人员等。

4. 管理要求4.1 建设工作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以便核实其真实身份和个人信息。

4.2 建设工作人员需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4.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对建设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身份和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4.4 建设工作人员需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工作证、胸卡等,以便在施工现场进行身份验证。

4.5 一旦发现建设工作人员存在身份不符或虚假登记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 处理方式5.1 对于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建设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5.2 对于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建设工作人员,应进行记录并给予相应的警告或处罚,同时进行修正登记。

6. 监督与检查6.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6.2 对于发现违反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部门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监督执行。

7. 法律责任对违反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人员,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8. 绩效评估定期对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9.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规定和程序的调整或修订,需进行合理的公告和通知。

同时,建议建设单位配合执行,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以上为《建设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完整内容。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工人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和效率,防止建筑工程中出现不良事件,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工人,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工种工人。

三、实名制管理1.建立建筑工程工人档案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工人都应建立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技能等级、健康状况等信息。

档案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2.实行实名制进场施工现场对工人进出必须实行刷卡登记制度,工人所有信息将与个人档案进行核对,确保工人的身份真实性。

3.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进场工人的管理,制定科学的施工进场证规章制度,确保只有经核对后的工人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4.工人换班登记对于需要更换工作岗位或者换班的工人,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核对后才能重新进行进场授权。

5.严禁冒名顶替任何企图冒名顶替他人进入施工现场的行为都将严厉制止,对涉事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违规处理1.对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人,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并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

2.损害建筑工程的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企业进行赔偿。

3.对于企图干扰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将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处理。

五、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工人档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工人实名制进场。

2.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工人的进场证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没有违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通报。

4.建设部门要对施工现场的实名制管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六、结语通过实行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可以防止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希望各方单位都能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得到有效的执行。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所有承揽方单位和劳务人员。

第三章劳务人员资格1. 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资格证书;2.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 填写完整的入场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1.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劳务人员实名制进场,并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进行工地管理;2. 每位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入场登记表登记入场;3. 承揽方单位应当汇总所有劳务人员的入场登记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备案。

第五章工资保障1. 工程项目的承揽方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2.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承揽方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劳务人员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3. 若发现工资未按时支付或支付不足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并严格追究承揽方单位的责任。

第六章安全管理1. 所有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2.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3. 如发生意外事故,工程建设单位和承揽方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救援,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2. 对于恶意违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有权解除与承揽方单位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对于损害他人利益或危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巡查员随时可对工地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查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给工程建设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完整word版)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向管理,更好地落推行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薪水瓜葛,保护务工人员的权益和社会的牢固,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薪水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定按规定推行实名制管
理。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经过身份证进行采集并办
理市民卡,市民卡由各班组配合项目部一致进行登记发放
使用。

三、施工现场应推行封闭管理,明确分开施工地域和非施工地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
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容
颜、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家庭地点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 天
内,建立或补充完满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响人
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丢掉市民卡的,应在核实后及时报项目部补办,并
负责做好相关数据连结,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地域必定刷卡考
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薪水发放和解决劳资瓜葛的重要依
据。

七、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散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
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薪水结算
情况,并在务工人员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有限公司
科亚项目部
2017 年 6 月 6 号。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

2. 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佩戴实名制胸牌,确保在施工现场的身份识别。

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包括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勤、工资发放等。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结算工作。

五、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和查询。

2. 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3. 加强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出勤率。

4. 完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可编辑修改word版)

建设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可编辑修改word版)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1、凡进入我公司在建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2、凡进入我公司在建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4、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我公司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5、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6、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7、农民工作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深入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工作,规范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和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劳动者实名制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用工单位及工地现场工作人员。

三、制度要求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

各企业应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劳务派遣工作资料档案,明确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工种、技能等基本信息。

2、施工企业应在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前,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其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登记备案。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应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确认其身份后方可招收。

用工单位应对经劳务派遣企业介绍的劳务派遣人员视同本单位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实名制要求,认真核对工人身份信息,确保工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文件,并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系统。

6、建筑工程劳动者应主动配合实名制管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证明文件提供。

7、如发现有企业、施工单位和用工单位等在实名制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8、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劳务类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违规行为处罚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约谈,追究法律责任。

2、施工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勒令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背景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地合同工的管理,提升工地安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地合同工的身份真实可靠,提
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合同工,包括施工人员、搬运工、装修工等。

四、实名制流程
1. 施工单位在招聘合同工时,要求合同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

2. 施工单位对合同工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确保身份证明的真实性。

3. 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的个人信息录入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与身份证明进行关联。

4. 工地管理人员在进入工地时,要求所有合同工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5. 工地管理人员通过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合同工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工地。

五、责任和处罚
1. 施工单位负责对合同工的身份核实工作,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

2. 工地管理人员负责对合同工进行身份核验,发现虚假身份或
其他违规行为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合同工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解雇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
1. 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名制管
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施工单位和工地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
时整改问题。

七、其他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所有建筑工地施行。

以上为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敬请遵守。

---。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可编辑修改word版)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可编辑修改word版)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局《劳务管理手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原则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分包队伍(含甲指分包)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是对公司劳务管理办法中劳务分包过程管理的细化和补充。

第五条严格现场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力的掌控,避免劳务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第六条组织机构设置(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副主任:工程部经理组员: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第七条劳务中心管理职责与权限劳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现场使用、管理劳务分包的执行、监督管理机构。

(一)工程部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考察、过程履约及信用评价。

(三)安全部负责监督分公司、项目部对在用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入场教育考试;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分公司对于劳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包作业队持证上岗人员情况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公司、项目部、分包队伍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行使劳务分包录用的否决权。

第八条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造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造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对建造工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质量,本文制定了建造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建造工人的身份认证、培训、工作记录等方面的管理。

二、实名制管理的目的和合用范围1. 目的:确保建造工人的合法身份,提高施工安全和质量,促进建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所有参预建造施工的工人,包括临时工、外包工等。

三、身份认证管理1. 身份认证要求:建造工人在参预施工前,必须通过身份认证,提供有效身.分.挣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 身份认证程序:建造工人向现场负责人提交身.分.挣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负责人进行核验和记录。

3. 身份认证记录:建造工人的身份认证记录应作为施工档案一部份,保存至少三年。

四、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建造工人应根据工种和技能水平,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

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 培训记录:建造工人的培训记录应作为施工档案一部份,保存至少三年。

五、工作记录管理1. 工作记录要求:建造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录,记录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信息。

2. 工作记录审核:现场负责人应定期对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并及时纠正和指导。

3. 工作记录保存:工作记录应作为施工档案一部份,保存至少三年。

六、奖惩管理1. 奖励机制:建造工人在施工中表现优秀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2. 处罚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建造工人,应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七、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人身份认证申请表、建筑工人培训记录表、工作记录表等。

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建设工程法:指规定了建造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安全和环境质量的法律。

2. 劳动法:指规定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行业人员管理,提高工作安全和效率,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实名制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人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对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范围第四条建筑工人指在建筑施工项目中从事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和与建筑工人相配合、负责保障建筑工作正常进行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涵盖以下范围:(一)建筑工人的招聘、培训和技能评定;(二)建筑工人的登记和档案管理;(三)建筑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四)建筑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管理;(五)建筑工人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六)其他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实名制管理的主体第六条建筑企业为主体负责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筑企业应当组织实施建筑工人的招聘、培训和技能评定工作,确保招聘合格、具备所需技能的建筑工人参与施工。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的义务第九条建筑工人应当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工作经历和技能等相关信息,配合建筑企业进行实名制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人应当参加建筑企业组织的培训和技能评定,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建筑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建筑工人应当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缺勤或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章实名制管理的权利第十三条建筑工人享有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工作安全等。

第十四条建筑工人有权了解自己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建筑工人有权参加建筑企业组织的技能培养和提升培训。

第十六条建筑工人有权按法律法规要求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制度。

第十七条建筑工人有权要求建筑企业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建筑工人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工人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工人。

三、实名制管理内容1. 工人登记- 施工单位必须为每位工人建立实名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岗位技能证书等信息。

2. 身份验证-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通过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3. 信息更新- 施工单位应定期更新工人的实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 培训与教育- 施工单位应组织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的培训,确保工人了解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5. 考勤管理- 施工单位应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工人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

6. 工资发放- 施工单位应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发放工资,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本人。

7. 安全管理- 实名制管理有助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通过身份验证防止未授权人员进入。

8. 应急联系- 在紧急情况下,实名制信息可用于快速联系工人家属或紧急联系人。

四、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 项目管理部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信息保密- 施工单位必须对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项目管理部提出,并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3.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板示例,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2篇)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劳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劳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领域的工程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和劳动者。

第三条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原则;3. 劳动者权益保障原则;4. 安全生产、质量保障原则。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范围第四条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范围包括:1. 劳务企业、施工企业招用的所有劳动者;2. 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内部员工;3. 劳务企业、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所需的所有临时用工。

第三章实名制管理内容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劳动者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2. 劳动合同签订: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社会保险缴纳: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4. 工资支付: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5.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6.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 劳动争议处理: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第六条劳务企业、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以下内容:1. 劳动者信息档案管理:对劳动者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妥善保管;2. 劳动合同管理:对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备案、续签、解除等管理;3. 社会保险缴纳管理: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按时足额缴纳;4. 工资支付管理:对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按时足额支付;5.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6.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管理:对劳动者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7. 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对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进行登记、备案,并依法处理。

(完整版)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完整版)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及要求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标准及要求》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通过集采平台以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严禁项目将劳务作业直接发包。

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资料需在项目商务部留存备查,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书、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等。

3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计价方式、单价、停(窝)工索赔及付款方式,现场零工计价等条款必须明确。

4签字盖章: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分包合同签订日期。

5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及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到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严禁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6采用班组承包模式的施工队伍,需提供班组承包协议在项目备案。

7签字盖章: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8 项目需编制项目劳务分包明细表,该表为电子版,依据分包队伍进场情况由项目劳务管理员随时更新。

9分包单位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必须在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中,指定一名懂电脑的专职劳务管理员,并提供劳务管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在项目备案。

用工人数100人以下的劳务分包单位在承诺函中需指定一名兼职劳务管理员。

配合总包单位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10每一位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首先应到总包项目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是特殊作业人员的还需进行特种作业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各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员,持劳务作业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总包项目劳务管理部门办理入门实名制IC卡登记,方可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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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3、实名制系统建立
4、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
6、补办IC卡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三、注意事项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好各班/组工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

要求所属各班/组人员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10)要求本单位劳资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实名制制度落实到位。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1)本工程项目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见面会。

(2)各班/组长管理员上报进场人员数量,提前准备生活区住宿床位、实名制IC卡、床头卡等工作。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本工程项目施工各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后,应首先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经项目部对新进场人员身份核实后建立身份档案。

无身份证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3、实名制系统建立
(1)施工人员进场后,第一时间登记花名册信息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

(2)施工人员进场后,由项目部组织各班/组进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分别进行实名制管理系统采集录入,并进行登记缴纳押金发放IC卡(每张IC卡需交押金20元)、分配住宿床位、宿舍钥匙、填写床头卡信息。

各班/组长管理员监督并要求工人在日常住宿中做好生活设施的保护工作。

4、电子考勤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工地考勤机通道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出入信息。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出工地。

项目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使用他人IC卡,做到人证统一。

刷卡考勤记录作为项目部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5、临时出入登记
临时出入人员(来访人员、运送工地材料车辆、临时进出人员)必须在门岗厅做好临时出入登记信息。

6、补办IC卡
当施工人员遗失IC卡时,由所在班/组长管理人员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带领遗失IC卡当事人来项目部补办IC卡手续,并做好相关数据衔接。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各班/组施工人员进出场应及时更新花名册,新进场人员及时向项目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每月月底26日到28日向项目部提供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月人员动态表。

提供的资料做到真实有效,项目部核实信息后填报金秀瑶族自治县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

8、工人退场
(1)工人在本工程工作结束、退场前,实名制IC卡、宿舍钥匙必须上交到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由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统一收集后及时上交到项目部。

工人退场由项目部民管员、后勤管理员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并退还实名制IC卡押金。

(2)工人退场前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进行检查退场人员所住宿舍、床铺及卫生清理情况,造成设施损坏或未及时清理宿舍卫生的,按照损坏程度和卫生情况对所在班/组长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

(3)施工人员退场后,所属班/组长管理员及时更新人员花名册信息,并上报项目部。

项目管理员在施工人员考勤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各班/组工人在进场或退场时,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登记备案。

2、各班/组工人进场后,做好工人进场教育,学习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IC卡刷卡进出工地,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及门卫人员管理。

不使用IC卡擅自闯入工地或不服从管理人员,一律清除出工地。

并给予所在施工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

3、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日常工人住宿管理工作,保持住宿卫生干净整洁,爱惜使用生活设施。

4、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避免与工人产生工资纠纷问题。

5、各班/组长管理员应严格把控进场工人素质,不符合要求的杜绝使用。

6、各班/组长管理员加强工人培训学习,落实好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生活区住宿安定和谐。

施工单位:广西桂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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