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七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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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点任务督办制度方案

学校重点任务督办制度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时完成,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督办制度方案。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学校重点任务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增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3.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 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制度内容1. 督办范围学校重点任务督办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系)以及全校性重大活动、项目等。

2. 督办职责(1)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学校重点任务执行情况,并对各部门、各学院(系)的督办工作进行考核。

(2)各部门、各学院(系)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学院(系)的重点任务计划,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3)学校办公室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确定督办项目,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 督办程序(1)学校办公室在每年初制定年度督办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2)各部门、各学院(系)根据年度督办计划,制定本部门、本学院(系)的季度、月度督办计划,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3)学校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各学院(系)的重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4)各部门、各学院(系)在完成重点任务后,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4. 督办考核(1)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学院(系)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各学院(系)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2)考核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进度、质量、创新等方面。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 督办奖惩(1)对完成重点任务优秀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期完成重点任务的部门、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制度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督办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对督办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督导室工作制度6篇,学校督导室工作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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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室工作制度1第一条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导室是在校长室领导下的教育监督指导组织。

其成员(以下称督导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

第三条“学校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学校内部的规划发展评估、学校评估、教师评估、课堂教学评估和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以及“积极配合市、县教育督导部门,认真完成各项教育督导评估任务”。

结合学校实际,在督导的同时,抓好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亲爱精诚”特教精神,助力学校打造品质高、素质强的特教教师队伍。

第四条督导室以“督教、督学、督管理”为基本工作定位,以“实事求是、认真担当”为工作原则,以“监督、评估、指导、反馈、参谋”为工作落脚点,以“常规督导出长效、专项督导促提升”为工作举措。

第五条勤沟通、多交流、真诚合作是做好督导室工作的基础。

督导室应多联动各处室,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助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前发展。

第六条督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为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勇于担当,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有工作时间保证。

第七条督导员有以下职责1.对学校、教师、学生发展进行评估,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与评估。

2.常规督导。

进行校园“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并记录学校各种管理疏漏或有碍正常教育教学的隐患,每周向校长室、行政会提交周巡查反馈表,反馈信息并提出整改意见。

进行“推门听课”(简称“督导课”),对教师发展予以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大学督办工作制度

大学督办工作制度

大学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效能的提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督办工作制度是指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确保学校决策和计划的实施,提高学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第三条大学督办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分类指导、协同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办工作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督办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学校设立督办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发展规划部门,负责学校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督办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大学督办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决策和计划的落实;(二)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提高;(三)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四)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学校政治稳定;(五)对学校师生员工的诉求和意见建议进行督查,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学校服务水平;(六)对学校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八条大学督办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督查事项: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领导批示,确定需要督查的事项;(二)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和责任人;(三)开展督查工作:按照督查方案,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督查;(四)形成督查报告: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学校领导;(五)问题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六)督查结果运用:将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工作措施第九条大学督办工作采取以下措施:(一)定期开展督查:对学校重要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二)随机抽查: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掌握工作实际情况;(三)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校工作存在的问题;(四)查阅资料:查阅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资料,了解工作落实情况;(五)反馈意见: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六)校领导批示:学校领导对督查报告进行批示,指导督办工作。

学校安全督查督办制度

学校安全督查督办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学校内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督查督办机构1.成立学校安全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四、督查督办内容1.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情况;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6.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事项。

五、督查督办程序1.学校安全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2.督查督办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3.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

4.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督查督办要求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督办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安全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序开展。

3.督查督办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师生员工个人信息。

4.对督查督办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七、奖惩措施1.对在安全督查督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督查督办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3篇)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3篇)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一、督查工作的____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学校督查室。

督查室是在学校党总支、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学校对各职能部门的督查职能。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范围及内容1、学校重要决定、批示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4、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进行督查的重要事项。

5、校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

6、受理工作事故报告,负责对工作事故进行认定及处理。

7、受理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各部门人员的投诉。

8、经校长批示需要督查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方式1、督查工作的方式以转办、督办、催办为主。

属于各系或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系(部)或职能部门进行办理。

督查室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如实反映情况。

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2、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牵头负责____办理,1并认真作好协调工作。

3、对常规性督查工作,每学期期中或期末由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4、对重要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____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学校另作专题报告。

四、督查工作的基本程序1、立项登记对学校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室要做好立项登记,填写《督查事项立项登记表》,进行编号立项。

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作好督办件的运转、传递等环节的登记工作,以备存查。

2、落实责任根据学校领导的批示,由督查室进行具体督查落实,包括安排专人(承办人)负责落实或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3、交办催办交办一般采取由督查室发《督查事项通知单》的形式,把督查事项交承办部门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形式交办。

在交办时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督查室要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紧急督查事项要及时催办,每次催办都要有纪录,并认真填写《催办通知单》,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交办领导请示、汇报;对于到期未结或久拖不结的,要将具体情况和拟采取的措施报告交办领导,以便领导掌握情况,2加强指导和督促。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学校督查工作是指学校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为了规范学校的督查工作,提高督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机构设置学校督查工作由督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督查办公室由校长任命设立,下设若干个督查组。

三、督查职责1.制定学校督查计划,确定每学期的督查重点和时间安排;2.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4.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实现预期目标;5.督促和检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6.及时向校长和教职工提供督查结果和意见建议。

四、督查程序1.确定督查任务督查办公室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每学期的督查计划,明确督查的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

2.组织实施督查督查办公室根据督查计划,组织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工作。

督查组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督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督查内容和要点。

3.收集信息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各种调查、访谈和观察的方法,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4.分析评估督查组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实地观察所得的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5.提出建议根据问题分析和评估结果,督查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督查结果和相关的建议,为学校改进和提高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6.跟踪督导督查办公室要跟踪和督促学校领导对督查结果和建议进行落实,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五、督查要求1.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进行督查,做到全面、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信息。

2.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客观、准确,不偏袒任何一方。

3.注意保护被督查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公私分明,不干预内部事务。

4.及时将督查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领导,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整改。

5.督查人员要严守职业操守,保守秘密,不以个人名义公开督查结果。

学校教育督查制度

学校教育督查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特制定本学校教育督查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保障师生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3.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督查范围1. 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态度、班级管理等方面。

2. 教学工作:课程设置、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考试管理等。

3. 学生活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级活动、校园安全等。

4. 学校管理:学校制度建设、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

四、督查组织1. 成立学校教育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学校教育督查工作。

2. 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督查工作。

五、督查内容1. 师德师风:是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收费、体罚学生等行为。

2. 教学工作:备课是否充分、课堂教学是否生动活泼、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考试管理是否规范等。

3. 学生活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否遵守,班级活动是否丰富,校园安全是否得到保障等。

4. 学校管理:学校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后勤保障是否到位,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等。

六、督查方式1. 定期督查:每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每学期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 不定期督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时进行抽查。

3. 案例督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案例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七、督查程序1. 督查人员根据督查内容,制定督查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

2. 督查人员按照计划开展督查工作,收集相关资料。

3. 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督查报告。

4. 督查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5. 学校领导根据督查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整改措施。

八、督查结果运用1. 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三篇)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三篇)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管理工作也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学校的良好发展,学校督查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结合现有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对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探讨。

二、学校督查工作的概念和目的学校督查工作是指学校为了检查和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教学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对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向着良性发展的方向不断迈进。

三、学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1. 保证学生学习质量:学校督查工作通过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观察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学习中的问题,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从而保障学生的学习质量。

2.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学校督查工作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估和指导,帮助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增强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3. 促进学校良好发展:学校督查工作能够发现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向着良好的发展方向不断迈进。

四、学校督查工作的内容学校督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学习情况的督查: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观察和评估,旨在及时发现学生学习中的问题。

2.教师教学能力的督查: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和指导,旨在帮助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3.学校管理水平的督查:包括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观察和评估,旨在发现学校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4.学校发展规划的督查: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发展计划和实施情况等方面的评估和指导,旨在推动学校向着良好的发展方向迈进。

五、学校督查工作的程序学校督查工作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督查对象和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督查的对象和内容,明确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

2.制定督查计划:根据督查的对象和内容,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包括时间安排、督查的方式和工作分工等。

高校督察督办管理制度

高校督察督办管理制度

高校督察督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高校督察督办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推进高校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督办的程序(一)督察督办的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全日制本科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成人高校、社会办学高校等。

(二)督察督办的方式:督察督办可以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或高等教育自律组织组织实施。

(三)督察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办学宗旨、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资队伍、校园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

(四)督察督办的程序:督察督办应当遵循程序规范,采取证据推断和听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五)督察督办的结果:督察督办的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高等教育自律组织或其他有关部门。

三、管理责任(一)高校主要领导应当加强对督察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督察督办工作的开展。

同时,高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督察。

(二)高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督察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确保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沟通。

(三)高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督察督办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和情况,服从调查核实。

四、监督机制(一)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高校督察督办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督察督办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高等教育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高校督察督办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高校立即整改。

(三)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等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门或高等教育自律组织举报高校违规违纪问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五、处罚机制(一)对于在督察督办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惩戒处理。

(二)对于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令停止办学、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等。

齐鲁工业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齐鲁工业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齐鲁工业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督查督办是保证领导决策付诸实施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狠抓工作落实,保障学校政令畅通,全面提高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事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使学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督查督办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具体落实,建立并完善督查督办工作台帐制度。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实行分管校领导与对应职能部门负责人逐层负责制度,项目承办部门(单位)应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高效、不打折扣地抓好工作落实,不拖延、不敷衍、不推诿。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内容(一)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党政重要专项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二)学校各项短、中、长期规划、计划的贯彻实施;(三)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批示、交办、转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四)学校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五)经校领导批示的信访事件及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六)新闻媒体反映的、事关我校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七)其他应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流程(一)拟办:学校办公室在学校做出重大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后,或在接到学校党政领导的批(交)办事项后,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拟办意见包括承办部门(单位)、协办部门(单位)、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对于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后,应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在承办部门(单位)认可的情况下,报领导审定。

(二)立项:办理意见确定后,即可立项。

立项坚持一事一项的原则,一个工作部署或决定,立为一项。

学校办公室按拟办要求立项,请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三)交办:()书面交办——一般采取下发《部门年度重点项目》、《学校重点项目督办通知单》的形式,由学校办公室专人送交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签收。

学校责任督查督导制度

学校责任督查督导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 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制度内容1. 督查督导组织架构(1)成立学校责任督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设立责任督查督导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 督查督导职责(1)负责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

(3)对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4)对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 督查督导内容(1)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

(2)师德师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态度、关爱学生、廉洁自律等。

(3)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等。

(4)后勤保障:校园安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

4. 督查督导方法(1)定期检查: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随机抽查: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明察暗访: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确保督查督导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督查督导结果处理(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

(2)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责任督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学校责任督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责任督查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学校督察处规章制度

学校督察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察处是负责学校内部监督检查、维护学校纪律和秩序的专门机构,对本规章制度负有监督执行的责任。

第三条学校督察处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服务师生。

第二章督察范围与职责第四条督察范围:1.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2. 学校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3. 学校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纪律;4. 学校财务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等;5. 学校后勤服务和管理;6.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7. 学校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五条督察职责:1. 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质量;2. 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教师权益;3. 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进行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4. 对学校财务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浪费和腐败;5. 对学校后勤服务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6. 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校园安全;7. 对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督察程序第六条督察程序:1. 督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督察计划,明确督察对象、内容、时间等;2. 督察部门组织实施督察,可以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3. 督察部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督察单位或个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4. 被督察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反馈意见后,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情况;5. 督察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督察纪律第七条督察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 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2.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督察工作信息和被督察单位的商业秘密;3. 公正廉洁,不得收受、索取贿赂;4.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5. 不得干扰被督察单位的正常工作。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目的规范学校重点工作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学校领导重要批示、学校重要工作的布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范围适用于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行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督查与督办。

三、定义工作督办。

代表学校校分管领导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奖惩建议。

四、职责1、纪委工作者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此项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2、纪委工作者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管理者;3、责任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4、相关部门。

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

五、内容1、纪检办公室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

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2、将督办工作交由承办部门并组织检查。

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责任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汇报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奖罚1、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

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2、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二)濮阳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其他举报、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确保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学校督导检查制度

学校督导检查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检查的原则1. 坚持依法治校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

2.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各项工作。

3. 坚持群众路线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4.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三、督导检查的组织与实施1. 督导检查机构学校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督导检查内容(1)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3)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4)学校德育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5)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包括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6)学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7)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3. 督导检查方式(1)查阅资料:查阅学校相关文件、记录、报表等,了解学校工作情况;(2)实地考察:实地查看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3)座谈访谈:与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学生、家长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师生意见;(4)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在师生中的满意度。

4. 督导检查程序(1)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式、时间等;(2)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收集相关资料和意见;(3)对收集到的资料和意见进行分析、评估;(4)形成督导检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对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反馈,要求学校整改落实。

四、督导检查结果的处理1. 督导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2. 对优秀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合格学校提出改进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4. 对不合格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学校责任督学督查制度范本

学校责任督学督查制度范本

学校责任督学督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责任督学督查制度是指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条责任督学应当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并由学校校长室提名,报学校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批准。

二、责任督学的职责第四条责任督学的主要职责:(一)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督查,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三)对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课,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四)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五)对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进行督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三、责任督学的选拔与聘任第五条责任督学的选拔应当注重其实际工作能力、教育教学经验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由学校校长室提出候选人,报学校董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条责任督学实行聘任制,由学校校长室颁发聘书,明确其职责和任期。

四、责任督学的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所、工作经费等。

第八条责任督学应当定期向学校校长室汇报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九条学校校长室应当对责任督学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不力的责任督学进行调整。

五、责任督学的激励与约束第十条学校应当对责任督学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责任督学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生失职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学校督察队规章制度

学校督察队规章制度

学校督察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督察队的工作行为,提高督察效率,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察队是学校内设的具有监督管理职能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学校内部员工和学生进行监督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纪律的维护。

第三条学校督察队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使职权、依规办事,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认真履职,维护学校形象。

第四条学校督察队的工作任务是依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对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条学校督察队的工作职责是根据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的管理机构、教师队伍、学生群体等进行督察,定期编写督察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学校督察队的领导由学校校长任命,负责对督察队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察队员开展工作,并对督察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

第二章督察队员的选拔和职责第七条学校督察队员由学校领导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拔产生,主要原则是政治可靠、廉洁自律、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第八条学校督察队员的职责包括:(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督察任务;(二)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三)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四)维护学校形象,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督察队员应当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督察队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对接收的学校内部信息和资料要妥善保管,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三章督察队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学校督察队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督察计划、督察实施、督察评价、督察报告、问题整改等环节。

第十二条督察队在每学年开始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督察计划,明确督察重点、督察对象和时间节点。

第十三条督察队在督察实施过程中应当认真负责,严格执行督察计划,对督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确保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学校重大工作督办制度

学校重大工作督办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重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系)以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责任明确原则: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级负责原则:根据工作性质和重要程度,实行分级督办。

(三)协调联动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公开透明原则:对督办工作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督办范围第四条学校重大工作督办范围包括:(一)学校党委、行政会议确定的重要决策事项;(二)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优化与改进;(四)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五)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接待活动;(六)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章督办程序第五条督办工作程序如下:(一)督办启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督办事项,明确督办责任部门。

(二)督办任务分解:责任部门根据督办事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三)督办实施:责任部门按照分解的任务,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四)督办检查:督办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督办事项进行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五)督办报告:责任部门定期向督办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六)督办总结:督办事项完成后,责任部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督办部门审核。

第四章督办要求第六条督办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督办工作计划,明确督办任务和责任;(二)对督办事项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工作按时完成;(三)定期召开督办工作会议,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四)对督办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五)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责任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督办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二)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定期向督办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四)按时完成督办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学校教学督查制度

学校教学督查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教学督查机制,确保教学计划的实施。

2. 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 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制度内容1. 督查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教学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教学督查工作。

(2)设立教学督查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 督查内容(1)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2)教师备课、授课、辅导、作业批改等情况。

(3)课堂纪律、学生出勤、课堂互动等情况。

(4)教学资源的使用、教学设备的维护等情况。

(5)教师教学反思、教学研究等情况。

3. 督查方式(1)定期督查:每学期进行两次全面督查,包括期初、期中和期末督查。

(2)随机督查:不定期对教师课堂教学、备课、作业批改等情况进行抽查。

(3)专项督查:针对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4. 督查程序(1)制定督查计划:教学督查办公室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制定督查计划。

(2)组织实施:教学督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查工作。

(3)反馈整改:督查结束后,将督查结果反馈给被督查教师,并提出整改意见。

(4)总结评估:对督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

5. 督查结果运用(1)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进行约谈、培训、指导。

(3)对连续两次督查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停课整改。

(4)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教学督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学校各部门、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教学督查工作,积极配合督查办公室开展工作。

3. 教师要自觉接受督查,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学校教学督查办公室要加强对教学督查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

学校督导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督查机构及职责1.学校设立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督查。

2.督导室设督导员若干名,由校长提名,教职工大会通过。

3.督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正廉洁,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1.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

2.德育工作:德育计划、德育活动、德育评价、心理健康教育、师德建设等。

3.学校管理工作: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纪律、校园安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4.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师培训、教师考核、教师待遇、教师职业道德等。

5.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学籍、学生考核、学生奖励与惩罚、学生安全等。

6.其他重要事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

四、督查程序1.制定督查计划: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2.开展督查工作:按照督查计划,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督查。

3.反馈督查结果: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被督查部门和教职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整改落实:被督查部门和教职工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督导室。

5.汇总分析:督导室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督查报告,提交给校长办公会议。

五、督查结果运用1.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职工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追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教职工,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对督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要予以推广和表彰。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督导室。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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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督查督办工作,推动上级精神和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
彻落实,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完成上级精神、学校决策及学校领导批示等。

第三条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第四条建立分管校领导主抓,牵头单位负责落实,相关单位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既兼顾全局,又突出重点。

第六条以抓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客观反映情况问题,不虚报、不瞒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章督查督办事项范围
第七条上级部门及学校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完成落实情况;
第八条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及其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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