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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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培训通用课件

法院书记员培训通用课件

调解书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 协议后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文书。
法律文书的格式
标题
文书名称应准确反映其内容,居中排列。
编号
文书编号应按照法院规定格式编写,包括年份、编号号、案件类型等。
正文
正文应包括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等部分,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尾部
尾部应包括审判人员署名、日期等,确保文书完整有效。
细致的观察和记录能力
能够捕捉庭审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准确记录 各方陈述和证据。
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能够与法官、当事人、律师等各方进行有效 沟通。
法院书记员的工作流程
庭前准备
了解案件背景、证据材料等信息,为 庭审过程做准备。
庭审记录
全程记录庭审过程,包括各方陈述、 证人证言等。
庭后整理
对庭审记录进行整理、校对,确保记 录内容准确无误。
行政诉讼证据
证据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包括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据 的审查和判断等。
06
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
忠诚于法律
忠实执行法律
法院书记员应当忠实执行法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 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01
维护司法公正
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书记员应当始终坚 持司法公正,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 保持中立立场。
法院书记员培训通 用课件
目 录
• 法院书记员概述 • 法律文书制作 • 庭审记录技巧 • 电子速录技能 • 法律知识培训 • 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
01
法院书记员概述
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记录庭审过程
准确、完整地记录庭审 过程,包括各方陈述、
证人证言等。
整理卷宗材料
对庭审记录、证据材料 等进行整理、归档,确

书记员培训讲稿上

书记员培训讲稿上

法院书记员培训讲稿(由为刚入职书记员讲课稿整理而成)上半部分书记员的工作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一个案件从立案开始到审理终结,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工作。

可以说,哪里有审判,哪里就有法官,哪里有法官,哪里就有书记员。

也就是说,审判工作是由法官和书记员共同完成的,因此,书记员虽然不主持审判工作,但书记员的每一项工作都和审判有关,所以,书记员必须熟悉审判活动,才能搞好本职工作。

审判活动实际上包含两大块内容,一是查明案件事实,二是适用法律。

法院查明事实,不是随便想怎么查就怎么查,而是严格依照程序法来进行的。

事实查清后,就要适用实体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审判的过程是靠程序法来支撑的,审判的结果是依据实体法作出的。

这就要求书记员在法律修养上,必须熟悉三大程序法和相关实体法。

对于民事审判而言,程序法就是民事诉讼法,实体法就是民商法。

今天,我主要是从民事审判这个角度给大家讲一下这两大类法律。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讲的是程序问题,它规范着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审判过程。

大家都知道,整个审判过程最重要的阶段是开庭审理阶段,对于法官而言,它是行使审判权最集中的场合,对于书记员而言,它是最能体现书记员综合素质的阶段,对书记员的要求非常高。

首先,记录速度你得跟得上吧,形象一点说,庭审记录就像猫捉老鼠一样,猫再有实力,没有速度,也逮不着老鼠。

在庭审记录上,记录必须达到一定的速度,才能把当事人表述的内容完整地记录下来。

民事审判开庭的时候,法官的话往往言简意赅,而且法官在讲话的时候,会考虑书记员记录的问题,自然会放慢语速。

当事人他没有这个意识,特别是有的当事人开庭时情绪比较激动,嘴一张开,就象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想停都停不下来。

这时候,法官可能会提醒他放慢语速,如果法官不提醒,书记员也可以给当事人提个醒儿,告诉他说话慢一点儿。

但是,你提醒的次数不能过多,否则,会影响庭审的连续性。

所以说,在庭审中,最关键的还是要提高记录速度。

其次,书记员要有高度的概括能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范围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范围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范围
一、考试范围概述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范围是用于确定书记员应具备的能力和知识范围,以便招聘和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书记员职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的范围和内容,帮助考生全面了解考试要求。

二、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
3.《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4.《员工保密协议》等
三、业务知识
1.人事管理知识
2.行政文员知识
3.信息管理知识
4.档案管理知识
四、办公软件应用
1.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2.了解数据处理、文档编辑、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
五、审计核算能力
1.能够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
2.具备审查账目和财务报表的能力
3.掌握与出纳、记账有关的基本知识
六、沟通协调能力
1.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协调能力
2.能够与各部门协调工作、沟通合作,处理日常事务
七、应变处理能力
1.具备独立解决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能够冷静应对各种考验、主动解决各类工作问题
八、实际操作能力
1.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2.具备较强的办公文秘和管理实际操作能力
九、总结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范围涵盖了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办公软件应用、审计核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全面准备,掌握各项知识和技能,以便顺利通过考试,胜任书记员岗位。

书记员考试内容有哪些

书记员考试内容有哪些

书记员考试内容有哪些考试内容概述书记员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中的重要职位,负责处理案件的秘书工作。

为了选拔和培养合适的人才担任书记员职位,许多司法机关会进行书记员考试。

书记员考试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下面将详细介绍书记员考试的内容。

法律知识书记员考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法律知识。

考生需要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法律制度以及与书记员工作相关的法律领域。

这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多个法律分支。

考生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

文书写作书记员在工作中需要负责起草和整理各种法律文书,因此书记员考试也会对考生的文书写作能力进行考查。

考生需要掌握规范的文书格式和写作技巧,包括使用清晰简洁的表达语言、正确运用法律术语、书写准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观点等。

此外,考生还需具备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准确地表达法律意见和判断。

司法制度和程序书记员需要熟悉司法制度和相关程序,以协助法官或办案人员高效地处理案件。

考生需要了解诉讼程序、证据收集和保全、判决执行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书记员还需了解相关的法庭礼仪和法院组织架构,以便更好地执行职责。

法律技能除了理论知识,书记员还需要具备实际操作的法律技能。

书记员考试会考察考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如案件材料整理、信息收集与调查、法规法律研究等能力。

考生需要能够快速准确地处理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具备良好的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素养书记员是司法机关中的重要岗位,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在书记员考试中,考生还会受到一些道德伦理方面的考察。

考生需要具备严守法律纪律、保守秘密、独立公正、尊重当事人权利等职业操守。

实操能力书记员工作需要熟练运用相关的办公软件和技术工具,以提高工作效率。

考生在书记员考试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与办公软件操作相关的题目,如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和办公自动化等知识和技能。

总结书记员考试内容涵盖了法律知识、文书写作、司法制度与程序、法律技能、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等多个方面。

《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

《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书记员工作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二00八年三月《书记员工作实务》教学大纲【课程说明】本大纲适用于高职书记官专业学生,总学时为64学时。

本课程的重点是,如何记录规范的民事庭审笔录、刑事庭审笔录、行政庭审笔录专项练习。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书记官专业学生讲授书记员工作的相关知识,让学生了解掌握法院书记员的素质,明确法院书记员的相关工作,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使其具备书记员的基本素质,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大纲以孟昭科主编的《怎样做好书记官工作》为主要教材,辅助教材为各法院的相关庭审笔录、司法文书、卷宗归档手册、相关法院的法律法规。

【课程内容——理论教学部分】第一章法院书记员制度概述【本章学习目标】共计2学时①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我国人民法院的地位、组织体系及它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②重点掌握书记员的概念、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素质要求及他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③一般性了解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国外书记员制度的情况。

第一节人民法院工职能、组织体系及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和组织体系二、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书记员在人民法院中的地位、工作职责和作用一、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与工作职责(一)书记员的概念及任职必备条件(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二、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三、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四、书记员素质的基本要求第三节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一、我国古代的书记员制度二、北洋军阀、国民政府时期的书记员三、新中国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度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度第四节国外有关书记员制度的介绍【本章思考题】1、人民法院的地位和组织体系是什么?2、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3、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4、书记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5、书记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6、书记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第二章书记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与基本素质培养【本章学习目标】共计2学时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人民法院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法律专业素质和其他业务素质及这些基本素质的培养提高的与方法。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导语:书记员考试是一项对于主管评议员工的能力和知识的测试。

通过书记员考试,员工可以展示他们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素质。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书记员考试的复习资料,希望对于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知识在书记员考试中,法律法规是考查的重点之一。

考生需要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内部规定。

以下是一些复习资料的推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劳动法的基本法律,考生需要熟悉其中的基本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解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是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考生需要了解各个条款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3.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不同公司可能有不同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考生需要熟悉所在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与员工权益相关的规定。

第二部分:组织档案管理知识书记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管理和归档各类组织档案,因此掌握组织档案管理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复习资料的推荐:1. 《组织档案管理办法》:这是组织档案管理的基本法规,考生需要了解档案的分类、归档流程、保管期限等内容。

2. 《中国近现代档案史》:这是一本介绍中国档案发展历史的书籍,阅读此书可以了解档案管理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3. 档案管理软件:现代化的档案管理通常使用电子化软件进行,考生可以了解一些常用的档案管理软件及其功能。

第三部分:项目管理知识书记员在项目管理中起到重要的协调和沟通作用,因此需要掌握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

以下是一些复习资料的推荐:1.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这是国际上公认的项目管理领域的权威参考书,考生需要了解其中的项目管理流程、工具和技术等内容。

2.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通过分析一些实际项目案例,考生可以了解项目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第四部分:商务礼仪与沟通技巧书记员在工作中需要处理各种商务活动和人际关系,因此熟悉商务礼仪和沟通技巧对于书记员来说非常重要。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培训教学大纲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完善书记员专业化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化培训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教学大纲。

第一编综合素养第一章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政策解读一、本章的教学目的了解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书记员工作职责、地位、作用;明确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制度体系的总体框架(以《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引领的 6 项配套文件和 1 个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基本内容;《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技术标准及等级晋升暂行办法》、《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等级晋升、单独序列分级管理、技能标准、职业保障等具体内容。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专题授课与讨论交流结合。

第二章书记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一、本章的教学目的掌握书记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内容与要求,明确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职业道德要求;书记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书记员职业纪律要求;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制订的各类“禁令”的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关于处分类型与适用的规定。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侧重于案例教学,以案说法。

第三章书记员职业礼仪一、本章的教学目的明确对书记员的言谈举止和司法礼仪的要求,掌握书记员作为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基本礼仪。

二、本章的教学重点基本社交礼仪;书记员职场礼仪的具体要求(法庭礼仪、职业着装要求、职场称呼;接待礼仪;会场座位排序;餐桌座位排序;乘车座位排序;电话礼仪)。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专题讲授,注意结合实例讲解。

第二编民事审判、执行书记员工作实务第一章民法基础知识一、本章的教学目的了解民事审判常用法律基础知识,理解常用民事法律概念和术语的意义。

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题

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题

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题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概述在司法领域,书记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记录法庭审判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当事人陈述、法官裁决等。

在承担这一职责时,书记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书记员所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二部分:法律术语解析书记员在法庭工作中会接触到大量的法律术语,因此熟悉这些术语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法律术语及其解释:1.被告: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被控告的一方。

2.原告:在民事案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

3.判决: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决。

4.证人:出庭作证的个人。

5.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辩护的专业人士。

第三部分:法律程序规定书记员在记录法庭审判过程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定,以确保记录的合法有效。

一些常见的法律程序规定包括:1.法庭秩序:书记员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干扰法庭正常进行。

2.证人出庭:书记员应当记录证人的出庭时间和作证内容。

3.证据保全:书记员应当妥善保管证据材料,防止遗失或篡改。

第四部分:常见问题解答1.书记员可以向法官提问吗?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书记员不应当向法官提问,而是应当记录法庭参与各方的陈述和交流。

2.书记员如何记录法官的裁决?书记员应当准确记录法官的裁决内容,包括判决结果和理由。

3.书记员应当如何处理法庭现场的干扰?如果法庭现场出现干扰,书记员应当及时向法官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法庭秩序。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书记员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法庭工作中所需掌握的法律知识基础。

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书记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司法审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一、考试概述
书记员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晋升工作的方式,旨在筛选出适合担任书记员职务的人才。

书记员是一个组织的核心,负责公文的撰写、归档、整理以及会议记录等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本资料旨在帮助考生全面系统地复习相关内容,提高考试准备和应试能力。

二、考试大纲
书记员考试大纲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 政策法规知识: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劳动法等相关内容,要求考生能熟悉并正确运用这些法规;
2. 文书写作能力:包括公文写作、简报撰写、会议纪要等,要求考生能清晰准确地表达内容,并符合相关的格式要求;
3. 组织协调能力:书记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会议组织、工作安排等,要求考生能理解并运用相关的管理和协调原则;
4. 信息管理能力:书记员需要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数据库等工具,能够有效管理和处理大量的信息。

三、复习方法
为了高效地复习,考生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 制定复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和个人时间安排,制定一个合
理的复习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复习;
2. 查找参考资料:寻找相关的教材、考试辅导书籍、历年试题
等作为参考,帮助理解和掌握考试内容;
3. 分模块复习:根据考试大纲,将复习内容分模块进行复习,
分别准备个别的笔记或复习材料,以便集中精力深入学习;
4. 做题并总结:做一些历年的真题和模拟题,对答案还需认真
总结,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并加以强化;
5. 多练习写作:针对书记员工作中的文书写作,进行多次练习,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
6. 制定时间计划:在考试时,适度控制答题时间,尽量提前完
成答题,留出时间进行审核和修改。

2022年湖北省雇员制书记员招录考试《语文》考试大纲

2022年湖北省雇员制书记员招录考试《语文》考试大纲

2022年湖北省雇员制书记员招录考试《语文》考试大纲(一)语文(150分)一、考试范围与要求(一)考试范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语文科考试范围与要求。

根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 1”至“语文 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阅读和表达两个部分。

二、考试内容(一)论述类文本阅读阅读中外论述类文本。

了解政论文、学术论文、时评、书评等论述类文体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表达方式。

理解文中重要概念的含义,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分析文章结构,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分析文本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等。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阅读和评价中外实用类文本。

了解新闻、传记、报告、科普文章的文体基本特征和主要表现手法。

准确解读文本,筛选整合信息,分析思想内容、构成要素和语言特色,评价文本的社会功用,探讨文本反映的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和鉴赏中外文学作品。

了解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表现手法。

阅读鉴赏文学作品,应注重价值判断和审美体验,感受形象,品味语言,领悟内涵,分析艺术表现力,理解作品反映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世界,探索作品蕴涵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

(四)言语表达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

符合题意,符合文体要求,感情真挚,思想健康,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新巧,有个性色彩。

2022年湖北省雇员制书记员招录考试《语文》试卷(样题)(总分150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5小题,共30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文本一:戏曲改良要求的提出早于五四。

戊戌维新失利后,社会维新派归因于民智不开,鼓吹时事新戏以启迪民心。

模块一 第一章 书记员制度概述(1)[58页]

模块一 第一章 书记员制度概述(1)[58页]
1954年9月21日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指出:“各级 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管理其 他有关事务。”
五、我国现行人民法院书记员制度
2003年10月前:
审 判 员
助理 审判员
影响书记员工作的问题突出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员缺额,队伍不稳定。 2.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差。 3.职责不明,机构不健全。
书记员的设置
第四十四规定:“各级法院及分院各置书记员长 一人,书记员若干人,掌握记录、编案、文牍、 统计及其他事务,但分院不置院长者,不置书记 员长”。
书记员的职等
第四十五条规定了书记员的职等:“最高法院 书记员长,简任;高等法院书记员长荐任或简 任;高等法院分院书记员长,荐任;地方法院 及其分院书记员长,荐任或委任。各级法院及 分院书记员,委任或荐任。但荐任员额不得逾 二分之一。”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书记员制度
根据1939年4月4日公布的《陕甘宁边区高等 法院组织条例》第十八至二十一条规定,高等法院 书记室设书记长及书记员,服从法院院长之领导执 行其职务;书记员于法院开庭审判时执行职务者, 服从审判员之指挥;书记员随从检察处或法庭执行 职务者,应服从检察长或庭长之指挥。书记室在书 记长指挥监督下,执行下列职务:(1)司法工作 人员任免登记;(2)案件收发、登记、分配与保 管;(3)撰拟缮写文稿;(4)编制报告及统计; (5)掌理记录;(6)典守印信;(7)保管证物 ;(8)管理图书。
的人员
胥吏
萧何:主吏椽
宋江:押司
宋士杰:县衙书吏
汉、唐、宋等朝代 的司法椽吏、参军、 佐史等胥吏,都是 地方官下属的佐吏, 地位虽然不高,但
仍属国家官员。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书记员复习资料(A卷)一、选择题(单选)1.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注意的是,独任庭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只试用于审理一审民事案件。

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独任庭审判人员。

2.二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书记员工作职责:(1)办理庭审前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

(2)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其他诉讼文书。

(3)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局收据。

(4)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

(5)公布开庭审理公告。

(6)检查开庭时诉讼当事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7)担任按键神力过程的有关记录工作。

(8)打印并核对按键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9)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一集司法统计工作。

(10)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4.保障司法公正: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禁止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抵制人情案、关系案。

5.下列民事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手里、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6.法院常用的六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7.适用留置送达时,应首先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明不接收诉讼文书并不影响法院送达,尽量做通当事人的工作让其签收诉讼文书。

如果当事人不签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向见证人说明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有送达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8.挂号信回执是确认送达日期的唯一凭证。

9.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2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一)《综合素质测试》一、考试说明《综合素质测试》由客观性试题构成,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务必携带的文具有:签字笔或钢笔(最好为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卷上的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一)数量关系.数量关系一般有两种类型的题目。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

给你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你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最合适、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2, 4, 7,(), 16A.9 B.10 C.11 D.12解答:这一数列的排列规律是相邻两项之差构成一个等差数列1,2,3,4,5,故空缺项应为11。

正确答案为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主要考察解决四则运算问题的能力。

在这种题型中,每道试题中呈现一道算术式子,或者是表述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考生迅速、准确地计算出答案。

例题:若每隔一米远栽一棵树,问在123米的道路上共栽多少棵树?A.121 B.122 C.123 D.124解答:要考虑到起点和终点两处都要栽树,共124棵树,所以答案为D。

(二)言语理解与表达.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考察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

涉及到词语运用、句子表达、阅读理解与运用等文字方面。

其题型一般有三种。

第一种题型:选词填空。

这种题型先呈现一个句子,在某些关键词的地方留出空位,要求从题后所给的四个词中选出一个词填入句中,从而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最连贯、最完整.例题:这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的云在我们顶上流着,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而瀑布也似乎分外的响了。

A.厚厚B.层层C.微微D.浓浓解答:语境材料中交代了“薄阴的天气”,据此可排除“厚厚"和“浓浓"两项,“层层”和“微微"都适合,但“层层”的云与“在我们头顶上流着”不太合适。

法检书记员考试内容

法检书记员考试内容

法检书记员考试内容
(一)笔试
这个其实每个省的公告写的很清楚,考什么就找相应的复习资料就可以。

总体来说:与国省考相比,书记员考试内容少、简单。

根据全国考试来看,一般考书记员职责所需的法律基本常识及从业相关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法律部分需要重点学习的主要有宪法、刑法和刑诉法‼️提示:这些法律内容看似很多,实际上考的很浅,具备一点点法律基础,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即可。

公共基础知识部分需要重点学习的主要有历史人文、时政和经济。

特别是时政,每年都会考,一定要看最新的。

(二)技能测试
这个基本上只要是参加书记员考试的都会考这个
技能测试包括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书记员考试中一定会有对文字速录的考核,建议去学个双拼,速度会快很多,跟我们平常用的拼音五笔比起来,快的不是一个级别,常用最多的的打字软件有三个吧,可以自行下载到电脑上。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旨在选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文字处理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书记员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一)法律基础知识1、宪法(1)我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我国的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2、民法(1)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

(2)物权、债权、合同的相关规定。

(3)侵权责任的构成与承担。

3、刑法(1)犯罪的构成要件、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2)刑罚的种类、量刑的原则与情节。

(3)常见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4、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民事诉讼的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

5、刑事诉讼法(1)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2)刑事诉讼的管辖、证据制度、强制措施。

(二)文字处理能力1、汉字书写与录入(1)要求考生能够熟练、准确地书写常用汉字。

(2)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文字录入任务,达到一定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2、文书写作(1)掌握常用司法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规范,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

(2)能够根据给定的材料,撰写符合要求的司法文书。

3、语言理解与表达(1)理解给定的文字材料,准确把握其含义。

(2)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语言通顺、逻辑清晰。

(三)职业素养1、司法职业道德(1)了解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具备公正、廉洁、敬业、诚信等职业品质。

2、保密意识(1)明确司法工作中的保密要求和责任。

(2)能够妥善处理和保管涉及机密的文件和信息。

3、团队协作能力(1)认识到团队协作在司法工作中的重要性。

(2)具备与同事合作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一)考试形式1、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处理能力。

2、技能测试包括汉字录入、文书排版等实际操作。

(二)考试时间1、笔试时间:_____小时。

2、技能测试时间:_____小时。

书记员综合基础知识

书记员综合基础知识

书记员综合基础知识一、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书记员是一种承担文书工作的职业,主要负责协助法官和法庭工作。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准备案件文件:书记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他们需要仔细审查文书,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书写法庭文书:书记员需要根据法官的指示,书写各种法庭文书,如传票、法庭判决书、决定书等。

他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和组织能力,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维护法庭记录:书记员需要记录法庭审讯和庭审过程中的所有细节和事件。

他们必须准确记录证词、证据和法庭决定,以备日后参考。

4.协助庭审:书记员需要在庭审过程中提供支持和协助。

他们负责组织文件和证据,并确保法庭程序的顺畅进行。

5.管理案件时间表:书记员负责管理法庭案件的时间表,并确保按时处理各项工作。

他们需要与律师、当事人和其他相关方沟通,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二、书记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书记员的工作要求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以下是书记员需要具备的一些重要知识和技能:1.法律知识:书记员需要熟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术语。

他们需要理解法庭程序和相关法规,以便准确处理案件和书写法庭文书。

2.文书处理能力:书记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文书处理能力。

他们必须具备快速、准确地处理文件和记录的能力,以及进行文字表达和组织的能力。

3.组织能力:书记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

他们要处理大量的文书和文件,必须有效地组织和管理这些文件,以便日后参考和查阅。

4.注意细节:书记员的工作需要非常注重细节。

他们必须审查和检查各种文件和记录,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5.沟通能力:书记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他们与律师、当事人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需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积极倾听他人的意见。

三、书记员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书记员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较为丰富。

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1.参与培训课程:书记员可以参加各种培训课程,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书记员的具体工作

书记员的具体工作

书记员的具体工作书记员在各个机构和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工作内容十分繁琐而细致。

本文将从书记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技能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详细介绍书记员的具体工作。

1. 书记员的职责书记员是负责管理和维护文书资料的专业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文书管理:负责管理机构或企业的文件、档案和资料,保持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文件处理: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以及保管文件,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易查性。

•数据录入: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会议记录: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起草会议纪要和文件。

•协助领导:协助领导完成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文书管理书记员要进行文件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文件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同时,还需要负责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便捷性。

2.2 数据录入书记员需要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熟练操作键盘和鼠标,保证数据录入的高效率和准确性。

2.3 会议记录书记员要参与机构的各类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起草会议纪要和文件。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2.4 协助领导书记员需要协助领导完成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效地处理各类工作中的紧急情况和问题。

3. 书记员的工作技能书记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重要的工作技能:•准确性:书记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效率性:书记员需要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和顺利性。

•沟通能力:书记员需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同事和领导有效地沟通和协作。

•抗压能力:书记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够应对各种工作中的挑战和困难。

4. 书记员的发展前景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书记员的工作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

法院书记员制度概述

法院书记员制度概述

第一章法院书记员制度概述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明确掌握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及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

重点掌握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工作素质要求、任职条件及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一般性了解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国外相关书记员制度的情况。

第一节人民法院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和组织体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都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也就是说,“一府两院”是处于平行法律关系、同等隶属国家权力机关之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

就人民法院的内部组织体系而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

也就是说,从地方到中央共四级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

就人民法院的内部机构设置而言,主要包括审判机构、行政机构、事业机构和党的工作机构等。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大体情况是:地方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可设以下机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告诉申诉审判庭(设立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的,不设告诉申诉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研究室、技术室、法警总队(支队、大队)、办公室、监察室、计划财务装备处(科)、机关事务管理处(科)、政治部(处、政工科)。

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他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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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教学大纲【适用专业】书记官专业、法律文秘专业【总学时数】36学时一、课程性质、目的《书记员工作原理与实务》课程是书记官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同时也是法律文秘专业学生需要修读的一门课程。

该课程作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新型书记员的专业课,主要是通过讲授法院书记员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笔录制作等内容,培养学生对书记员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并为将来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及适应法律专业工作或其他适用法律较多的专业工作奠定基础。

二、课程基本要求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毕业后的就业岗位群,要求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了解各有关法律规则蕴含的理性,即为什么这么规定;着重掌握具体操作技术,即在现实中如何处理的问题,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能做到真正融会贯通,在实际生活中熟练运用。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三、学时安排四、教学内容第一章法院书记员概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系统了解法院书记员基本知识,如国外法院书记员、我国法院书记员的发展历史和法院书记员的概念、特点、意义、职责等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美国司法辅助人员的分类,书记员工作的意义、特点,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难点是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教学内容】第一节国外法院书记员一、美国法院书记员(一)美国法院系统(二)美国司法辅助人员的分类二、日本法院书记员(一)日本法院系统(二)日本书记官的任职资格(三)日本书记官的职责三、英国法院书记员(一)英国法院系统(二)英国法院书记官第二节我国书记员的历史发展一、中国古代书记官二、国民政府时期的书记官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书记员四、新中国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第三节人民法院书记员概述一、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二、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一)专业性(二)辅助性(三)规范性三、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意义四、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责(一)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责定位(二)人民法院其他相关辅助岗位的职责【思考题】1、简述美国司法辅助人员的分类情况。

2、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3、法院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表现在哪些方面?第二章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基本素质【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全面熟悉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基本素质。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法院书记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难点是法院书记员的业务素质。

【教学内容】第一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政治素质一、政治素质的内涵二、强调法院书记员政治素质的意义三、法院书记员政治素质的内容(一)具体相当高的政治理论素养(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二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业务素质一、法院书记员的知识水平要求(一)基础文化知识(二)专业理论知识二、法院书记员的能力要求(一)理解理解(二)表达能力(三)逻辑思维能力三、法院书记员的专业技能要求(一)笔录和常用文书制作的能力(二)速记和速录技能(三)计算机操作技能第三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业道德一、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含义二、法院书记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一)爱岗敬业(二)求真求实(三)公正清廉(四)保守秘密(五)注重礼仪(六)团结协作【思考题】1、法院书记员的政治素质包括哪些内容?2、法院书记员应具备哪些专业技能?3、法院书记员应具备哪些职业道德?第三章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全面了解法院书记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准入制度、保障制度、考核制度、晋升制度、奖惩制度和培训制度等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单独序列管理的概念、意义、存在的问题,法院书记员人事制度的内容;难点是单独序列管理的相关内容。

【教学内容】第一节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制度概述一、单独序列管理(一)单独序列管理的概念(二)单独序列管理的背景(三)单独序列管理的意义(四)单独序列管理存在的问题二、聘任制公务员(一)公务员的种类(二)聘任制公务员三、聘任制与合同管理第二节人民法院书记员人事管理制度一、法院书记员的任职条件二、法院书记员的保障制度三、法院书记员的考核制度四、法院书记员的晋升制度五、法院书记员的奖惩制度六、法院书记员培训制度(一)岗前培训(二)在职培训【思考题】1、法院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的含义是什么,意义体现在哪几个方面?2、法院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存在哪些问题?3、简述法院书记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章人民法院工作常识【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法院书记员的工作常识,包括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基本审判制度、案件审判流程和司法礼仪等。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合议制度、案件审判流程和司法礼仪;难点是案件审判流程。

【教学内容】第一节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二、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一)立案庭(二)刑事审判庭(三)民事审判庭(四)行政审判庭(五)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六)审判监督庭(七)执行工作办公室(八)研究室第二节审判制度常识一、法院的审判组织形式(一)独任庭(二)合议庭(三)审判委员会二、审判工作的基本制度(一)公开审判制度(二)辩护制度(三)两审终审制度(四)合议制度(五)回避制度(六)死刑复核制度(七)审判监督制度(八)司法协助制度三、法官制度(一)法官的资格要求(二)法官的任免(三)法官保障制度(四)法官晋升制度(五)法官奖惩制度第三节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一、审判流程管理概念和特征二、审判流程管理的内容(一)扩大立案庭的职能(二)强化审判庭的案件审理职能(三)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四)加强案件审理过程的监督、检查,规范审判工作第四节司法礼仪规范一、司法礼仪的概念二、司法礼仪的意义(一)司法礼仪有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及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二)有利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三)规范化的司法礼仪是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三、司法礼仪的具体体现(一)法袍(二)法槌(三)法院建筑(四)语言和行为四、书记员与司法礼仪的关系【思考题】1、简述立案庭在案件审理流程管理中的职能。

2、法院书记员应如何体现自己在合议庭的作用?3、司法礼仪具有哪些方面的意义?第五章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法院书记员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工作流程。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书记员工作流程,同时也是难点。

【教学内容】第一节民事案件书记员工作流程一、收案与登记二、发送副本三、开庭前阶段(一)诉讼保全申请(二)答辩状、证据的送达(三)调查取证(四)安排法庭四、开庭审理阶段五、庭审后阶段(一)参加合议庭(审委会)合议(二)校对文书(三)文书打印及送达(四)上诉案件移送(五)退卷(六)审限延长报批(七)归档(八)退费第二节刑事案件书记员工作流程一、收案与登记二、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前的工作四、制作法庭笔录五、宣判阶段的工作六、执行阶段的工作第三节行政案件书记员工作流程一、收案登记、预收诉讼费二、对起诉进行初步审查三、庭审前的准备工作【思考题】1、简述民事案件庭审前准备阶段书记员的工作。

2、简述刑事案件执行阶段书记员的工作。

3、简述行政诉讼案件书记员对起诉进行初步审查的内容。

第六章法院书记员笔录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人民法院书记员担任着法庭审判记录的重要职责。

书记员笔录对诉讼活动的进行起着非同寻常的作用。

笔录的制作应当严谨与科学。

同时,法院书记员还要掌握各种案件笔录制作的要点与格式,以期能圆满地完成法庭记录按任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书记员笔录的概念、特征;书记员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各种案件笔录的制作要点与格式。

【教学内容第一节法院书记员笔录的概念和种类一、书记员笔录的概念(一) 特定的制作主体(二)特定的制作时间(三)规范的制作形式二、书记员笔录的种类第二节书记员笔录的字词规范一、笔录中的用字规范(一)要端正用字态度(二)扩大识字范围(三)提高读写能力(四)明确用字依据二、笔录中的用词规范(一)法律语言的词语体系(二)用词原则(三)记录时的词语选用技巧三、笔录中的用句规范(一)记录用句的原则(二)记录用句的技巧第三节书记员啊笔录的记录方法与技巧一、灵活运用记录方法与技巧(一)归纳法和提炼法(二)重点法和标记法(三)实时法和连贯输入法(四)速记法和简称法二、熟悉掌握各类笔录的记录重点(一)庭审、提审、听证笔录(二)合议庭评议笔录(三)其他笔录第四节各类案件笔录制作要点与格式一、刑事案件相关笔录(一)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二)询问笔录(三)调查笔录(四)勘验笔录(五)法庭审理笔录(六)合议庭评议笔录(七)审判委员会笔录(八)宣判笔录二、民事经济案件笔录(一)口头起诉笔录(二)调节笔录三、行政审判笔录第五节执行笔录一、刑事案件执行笔录(一)验明正身笔录(二)执行死刑笔录二、民事案件执行笔录(一)执行和解笔录(二)搜查笔录(三)执行笔录【思考题】1、书记员笔录的概念?书记员笔录的特征是什么?2、书记员笔录制作常用的方法与技巧是什么?3、一个完整的执行死刑笔录包括那些内容?应如何制作?第七章常见案件笔录的制作【教学目的和要求】不同案件有不同的诉讼规律。

三大诉讼案件各有其自身的规律性。

书记员在制作笔录时应遵循各类案件的一般规律,并结合实际案件的特点,准确客观的记录案件审理流程。

对于不同案件的笔录制作要点,书记员应当熟悉掌握。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掌握三种主要案件制作要点:刑事、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教学内容】第一节常见刑事案件笔录的制作一、盗窃案件二、抢劫案件三、强奸案件四、伤害、杀人案件(一)故意伤害罪(二)过失致人重伤罪五、贪污案件六、受贿案件第二节常见民事案件笔录的制作一、离婚案件二、合同纠纷案件(一)合同纠纷案件的含义和特点(二)制作合同纠纷案件笔录的重点内容三、侵权案件四、继承案件五、房地产案件六、劳动争议案件第三节常见行政案件笔录的制作一、公安行政案件(一)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二)劳动教养行政案件二、土地行政案件(一)土地行政处罚行政案件(二)土地确权行政案件(三)土地侵权行政案件三、工商行政案件四、税务行政案件五、卫生行政案件(一)食品卫生行政案件(二)药品卫生行政案件【思考题】1、贪污案件的笔录制作应注意那些问题?2、离婚案件的笔录制作应注意那些问题?3、新治安行政处罚案件的笔录制作应注意那些问题?第八章常见司法文书写作【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司法文书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司法文书是司法机关对诉讼进程和诉讼行为进行意志表达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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