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平台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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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港口物流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上海海事大学行动方案(建议)

智能港口物流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创新平台”)是学校的特区,改革优先发展的试验区。上海海事大学按照政策与经费并重的多元化支持原则,从平台协同创新和机制体制改革的实际需求出发,在地方、高校配套政策优先支持的前提下,给予协同创新平台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扶优扶强。鼓励协同创新平台依据国家政策创新学生招录与选拔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深化高校办学模式改革,使之成为高校综合改革的集聚区。基于此,我校在推进协同创新平台的过程中,需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有效地保障计划的实施[1]。

一、完善组织机构

(一)平台层面

“智能港口物流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作为依托上海海事大学管理,相对独立、自主运行的实体机构,采用“领导小组→管理小组→协同创新子平台→创新团队”的四级组织管理体制,同时成立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发挥其决策咨询功能。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牵头高校上海海事大学校长担任,成员由协同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同创新平台发展规划审定、配套政策与经费保障,明晰各协同单位责权,统筹协调各方人力资源、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一般每年召开2次会议。

2.管理小组

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平台的运行管理,成员包括各协同单位派驻人员、专职行政人员、各协同创新子平台负责人。管理小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协同创新平台的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业绩奖励措施等。协同创新子平台负责人(首席科学家)通过竞争上岗,负责团队组建、人员聘任、目标管理、团队绩效

考核与日常运行管理。

3.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领导组成。

指导委员会职责:站在港口物流行业发展的长远性、全局性视角,以前瞻性、战略性眼光,对不同时期协同创新平台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给予指导,对协同创新平台的工作开展给予政策支持。

4.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组成:由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教育家、管理专家等组成。

学术委员会职责:论证港口物流行业的发展趋势;把握学术方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方向;对协同创新平台的任务设置、人员遴选和考评、自主创新项目审核、创新人才培养、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学校层面

成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双组长,分管科研、学科、人事、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科技处、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定期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协同创新的各项改革[2-4]。成立由学界、业界的知名人士组成的协同创新平台专家委员会,负责校内创新平台建设的学术咨询。组建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专职科员2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机制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给予人事改革自主权

协同创新平台是依托高校,并相对独立的管理运行实体,赋予相对独立的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的自主权,有利于其根据实际发展目标和建设需要,积极探索人才选聘、人事管理以及人员考核等改革,建立各协同单位间的协同机制,增加人员的互聘与流动。

1.岗位设置

依据协同创新平台的目标和任务,实行“按需设岗”。

设立全职和兼职两类岗位。全职岗位为协同体单位受聘进入协同创新平台合同签定的人员;兼职岗位指与协同创新平台有明确聘任合同,每年在平台工作3个月以上相应职位,包括协同体单位以外的首席科学家、团队成员、访问学者、博士后等。

2.岗位聘用

定条件,实行“竞争上岗”,面向协同体内外公开招聘。

根据协同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年度计划,明确岗位的研究方向、创新任务、应聘要求等,由工作小组组织初评,确定有效候选人。经过同行评价,由领导小组投票后聘用。

3.薪酬与考核

平台采用“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的薪酬结构。

对新进人员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首席科学家(每个子平台原则上有一位)一人一议,特聘教授(PI)50-100万,研究员、教授20-50万,优秀博士、博士后10-15万,一般人员6-10万[5]。

全职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原则上由原人事单位承担,绩效部分由平台提供。

所有受聘人员绩效考核分年度考核、期中考核(2年)、建设期满总考核(4年)。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按照团队进行考核,实行“优劳优酬”根据研究团队完成岗位任务情况和业绩贡献大小发放业绩奖励。

为学术型骨干和产业型骨干分别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分类考核”。学术人员,主要从科技创新力、科技竞争力、学术影响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技术人员从工作任务、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发放依据,三年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4.人事关系

学科教师通过重大任务聘入协同创新平台相关岗位,学科归属不变;协同创新平台考核其承担的重大任务完成绩效,学院认可平台考核结果。成果归属方面,教师在平台取得的成果,可以和学院共享[6]。

5.人才计划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平台人员申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支持平台面向国内外设立相应的中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平台积极开展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人才培养,对平台公派留学生、访问学者进行优先支持,扩大平台海外留学人员的招收规模[7]。

(二)财务管理改革与创新

抓紧完善财务机构建设,优化管理制度,细化操作程序,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平台的健康发展和取得实效[8-11]。

1.赋予平台一定的财务自主权

设置协同创新平台独立账套,并设置专门窗口,进行独立的科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设置专项财务主管,服务平台运行

2.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财务部门制定专门的“协同创新平台经费管理办法”,对协同创新平台的经费管理给予特殊政策,减少审批环节,以方便协同单位之间经费的横向拨付以及人员薪酬、奖金、津贴等“人头费”的支出,彻底解决经费“使用难”的问题,以保障协同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三)科研协同改革与创新

1.科研组织模式

以科技创新目标为导向,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和“PI制”相结合的科研组织模式[12],每个协同创新子平台设首席科学家1人,设PI若干名,分别来自学界和业界,每位PI带领一支以博士、博士后为主体的创新团队。在项目组织管理、岗位设定、人员聘任(用)与考核、薪酬设定、资源管理、任务分工等方面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

通过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实现由个人兴趣驱动向国家需求导向转变;由单学科分散研究向多学科协同攻关转变;由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向优势集群整合联动转变。

建立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和实际创新贡献为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科研评价体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平台人员工资和绩效奖励机制,加大对优秀创新团队的激励措施。

2.设立港口物流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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