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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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填写指导
(适用电子招投标项目)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八年八月
《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填写指导》编制说明
为更好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提升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和效率,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填写指导》(以下简称《填写指导》),本填写指导适用于电子招标投标项目。
一、《填写指导》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 86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
3.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填写指导》编制说明
《填写指导》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需要填写的具体专用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并且对部分条款给出了填写样例。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法规政策和有关要求,结合招标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标人可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改。
三、使用人填写前应注意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2、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3、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本填写指导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为例。
4、“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6、使用中遇到问题,请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反映。
填写指导编写组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项目名称)已由【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1.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1.4】,建设资金来自【1.5】(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6】,招标人为【1.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1】本处项目名称指工程项目名称,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中载明的工程名称。合并招标或划分标段招标的项目在监理招标项目名称中应有所体现。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指本招标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机关名称,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指本招标项目对应的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1.4】项目业主,是指本招标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单位。
【1.5】资金来源,应当按照投资人筹措的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填写。如:政府投资(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国债资金、银行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际组织或政府援助资金等。
【1.6】出资比例,指工程的出资比例。如:国债资金40%,银行贷款50%,企业自筹10%;如全部为国债资金,则直接填写:100%国债资金。
【1.7】招标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的全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1】【2.2】(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2.0】由招标人明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2.1】(1)工程建设规模,根据招标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载明的建设规模填写;已依法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文件的,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设规模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建设规模需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填写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如单项工程建筑面积(或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高度、层数,市政道路等级、跨径、长度等表述工程规模特征指标,提供与投标人资质设定相对应的判断依据。
(2)工程建设地点,按照招标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文件中载明的地点详细填写;对于无需申领批准文件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载明的地点详细填写。
(3)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是指经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概算额,填写时,如果有对应的批复设计概算,应当根据设计概算、实际设计标准和招标范围填写;没有对应的批复概算价,应当填写经合理测算后的估算造价。分标段招标的工程应注明本次招标(标段)部分的投资额。
内容填写应言简意赅、提纲挈领,并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对应。
填写格式举例: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地点: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2.2】招标范围包括监理标段划分、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阶段要求、监理服务(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等内容。
(1)监理标段划分,填写说明本监理招标项目标段设置数量,若设置多标段的应在工程建设规模内容的基础上明确标段划分具体内容并明确各投标人可投标标段数量和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
(2)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描述。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BIM应用等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
(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及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依据本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时间,以及其他阶段相关服务的时间,填写的各阶段的服务期限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一般为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同时为便于投标人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和测算相应的费用,进一步要求可在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进行详细说明。
(4)监理服务阶段,指施工阶段监理、勘察阶段相关服务、设计阶段相关服务、保修阶段相关服务或其他阶段相关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明确。
(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指包含所有监理服务内容的投标总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分标段招标的,分别注明每个标段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相关具体内容可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中进一步细化和约定。
填写格式参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
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期限:①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②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③(按服务阶段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