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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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一册说明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拆除工程;护坡、挡土墙;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市政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通用于市政定额其他专业册。

四、本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1、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通用项目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规定资料;2、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1997年《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4、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5、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千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含水率大于40%时,执行人工、机械挖淤泥定额。

采用了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如含水率≥25%按湿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系数2.5,机械乘系数1.500八、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系数1.10。

九、夯填灰土中的黄土项目按现场就地取土计算。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 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 2004 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教程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教程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一册说明--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拆除工程;护坡、挡土墙;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于市政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通用于市政定额其他专业册。

四、本定额的主要编制依据:1、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通用项目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规定资料;2、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1997年《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4、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5、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五、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千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含水率大于40%时,执行人工、机械挖淤泥定额。

采用了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如含水率≥25%按湿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系数2.5,机械乘系数1.500八、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系数1.10。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2009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2009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学习

2009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说明(总说明)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1618 更新时间:2010-5-29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汇总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汇总

第五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2、《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GB4708—2000。

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

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

7、《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

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9、《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10、《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0。

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2—90。

1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1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6、《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83。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5—2000。

三、关于一些费用的规定: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3、《静置设备制作》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取;《静置设备安装》、《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球形罐组对安装》、《气柜制作安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综合辅助项目》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组成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50%,机械费占25%。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

内蒙09安装定额第5、6册说明、计算规则

第五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2、《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GB4708—2000。

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

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JB2885—82。

7、《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

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9、《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10、《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0。

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2—90。

1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1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6、《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83。

1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

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5—2000。

三、关于一些费用的规定:1、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3、《静置设备制作》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取;《静置设备安装》、《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球形罐组对安装》、《气柜制作安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综合辅助项目》中的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组成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50%,机械费占25%。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第二章 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第三章 工程名称及费率适用范围第四章 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和程序第五章 建设工程其他项目费总 说 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内蒙古2009费用定额说明

内蒙古2009费用定额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YD15-801-2009)主编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施行日期:2009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建工[2009]208号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盟市建设局(建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利益,满足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经审查,现准予发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同期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三、凡2009年7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应执行定额;2009年7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约定按照政策性规定调整的工程项目,2009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应执行本定额。

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二0 0九年六月九日目录总说明 ........................................................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 ...............................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第三章工程名称及费率适用范围.............................第四章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和程序.........................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方法第二节费用计算程序第三节劳务分包企业取费第五章建设工程其他项目费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

09内蒙装饰定额计算规则内蒙古装饰定额计算规则一、《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及门窗运输措施项目;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它工程;垂运超高及其他措施项目共七章。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装饰装修超高费。

四、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五、本定额综合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拆费用。

3.6m以上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脚手架有关规定计算。

六、本定额未编制防水项目,发生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防水子目。

七、本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八、本定额中注明的门窗、装饰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第02章墙柱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圆弧型、锯齿型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三、离缝镶贴面砖定额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它不变。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9)——电气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9)——电气

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9)——电气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9)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交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1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GL-5009.1-92.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1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20、《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09内蒙建筑工程预算说明及规则

09内蒙建筑工程预算说明及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建筑工程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

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项目┃运输堆放损耗(%) ┃安装、打桩损耗(%) ┃┣━━━━━━━━━╋━━━━━━━━━╋━━━━━━━━━━┫┃各类预制构件┃ 0.8 ┃ 0.5 ┃┣━━━━━━━━━╋━━━━━━━━━╋━━━━━━━━━━┫┃预制钢筋砼桩┃ 0.4 ┃ 1.5 ┃┗━━━━━━━━━┻━━━━━━━━━┻━━━━━━━━━━┛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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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总说明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建筑市场变化情况,根据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资料编制的。

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的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具体问题说明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建筑工程计价。

二、本计价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一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是在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条件下,完成相应建筑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水平。

四、本计价依据中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超运距用工等,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人工单价是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内蒙自治区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综合考虑确定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随身携带使用的工具补贴,不包括各类保险费用。

五、本计价依据中的主要材料按照标准合格产品考虑,分别列出名称规格及消耗量,并包括了正常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周转性材料以摊销量表示,次要和零星材料以该子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

定额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呼和浩特地区2008届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定额执行过程中各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工程施工期调整材料价差。

六、本计价依据中的机械分别列明名称、规格、型号及台班耗用量,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零星机械以占该子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

其价格按照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七、本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八、本计价依据在使用中应遵守下述规定:1、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严格按照本计价依据中的消耗量、计价程序、方法和各盟市公布的价格信息计算,不得随意调整定额水平。

2、招标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的,施工企业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计价依据和自治区及盟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未做明确要求或要求参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的,施工企业可对本定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3、对于施工图设计未达到施工要求,实行费率招标的工程(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直接费部分应严格执行本计价依据的规定;直接费部分要求浮动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双方协议执行。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本计价依据是投标人的参考性依据。

投标人可依据企业定额或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情况对本计价依据进行适当的调整后执行。

5、使用本计价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价的工程其计价格式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表示。

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的工程其计价格式应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格式表示。

九、本计价依据中的水电费是按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水电表、安装费用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

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

其它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1、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用电与工业电之间的电费差价由建设单位负担。

工程由多家施工企业施工时,其总表由总包单位(无总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分表由各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现场无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取水、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定额内已计入的水电费按本条说明3扣除。

3、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如无条件按上述规定计算,则按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扣除(其中水费占0.4%,电费占0.8%)。

十、本计价依据中的缺项,如果是一次性使用的,由施工单位编制补充定额,由盟市造价站批复后执行,并报自治区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重复使用的,应报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复后执行。

十一、本定额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以上或者以外,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计价依据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全部主要施工过程和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三、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节说明。

十四、利用本计价依据数据编制计算机应用软件者,须经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意并申请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查准入。

十五、本计价依据未经版权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发行电子出版物,违者必究。

十六、本计价依据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解释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册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降水措施项目;桩基础与垫层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措施项目;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措施项目;预制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措施项目;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措施项目;垂运超高及其它措施项目共十五章内容。

二、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砌筑砂浆标号,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定额现场搅拌的砼是按碎石编制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设计或发包方要求砼中掺加外加剂时,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

商品砼的使用,应根据各盟市有关政策规定或发包方的要求确定。

五、预制钢筋砼构件运输及安装损耗率按下表规定计算:项目各类预制构件预制钢筋砼桩运输堆放损耗(%)0.8 0.4安装、打桩损耗(%)0.5 1.5六、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0m以下为标准编制的,超过20m的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建筑物超高费。

七、建筑物、构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作为起算点:1、平屋顶建筑,算至檐口滴水处标高;2、有女儿墙的建筑,算至屋顶结构上皮标高;3、坡屋顶或其它曲面屋顶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4、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层的建筑计算檐高;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八、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垂运及超高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下列情况虽然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取二次搬运及完工清理费。

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设备管道夹层、骑楼、过街楼底层;2、阳台维护结构充当建筑物外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定额中的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的自然方计算,如遇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另作补充。

3、人工土方定额中干湿土是综合考虑的,使用时不作换算。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5、人工土方定额中遇有障碍物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6、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

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7、支挡土板定额分为密撑和疏撑。

密撑是指满铺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

实际间隔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是按人工考虑的。

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计算,20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淤泥、流砂时另行处理。

9、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

10、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1、人工挖冻土不分土质类别、是否冬季开挖,均执行本定额。

12、人工凿石深度以1.5m以内为准,如实际深度超过1.5m,2.5m以内者乘以系数1.15,6m以内者乘以系数1.25,深度超过6m者另行补充。

13、人工装土,仅限于土方在50m3以内零星土方装车。

二、机械土石方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3计算。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乘以系数1.17。

5、机械挖土方、沟槽,按机械挖土90%、人工挖土10%计算工程量,人工挖土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计算。

6、机械凿挖岩石管沟,按机械凿挖岩石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

7、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考虑的,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计算,大于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1.25计算。

8、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计算,铺设垫板所用材料、人工、辅助机械等按实计算。

9、机械原土碾压是按两遍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比例增减;除原土碾压外,其他碾压的遍数,定额已按正常需要作了考虑,并已计算了洒水所需的人工、机械。

10、机械挖冻土按实际冻层深度计算。

三、石方爆破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需覆盖的材料或安全屏障架设发生的费用按实际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本定额除药壶法爆破可另调整外,其他爆破法已综合考虑。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积水除外)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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