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失灵原因及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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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科学年论文试论政府失灵原因及其治理
姓名
专业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二0一三年八月
摘要
本文以政府失灵为基础,分析了政府失灵的原因,就如何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介绍了政府失灵的基本理论,并概括了政府失灵的表现。其次,分析了导致政府失灵的原因。最后,就政府失灵的治理对策进行了归纳总结。
结论部分重申了政府干预的现实意义,指出政府干预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关键词】:政府干预政府失灵治理对策
目录
摘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绪论 .. (1)
一、政府失灵的含义及现象 (2)
(一)政府失灵的含义 (2)
(二)政府失灵的表现形式 (2)
二、政府失灵的原因 (5)
(一)政府部门之间缺乏竞争 (5)
(二)政府干预缺乏完全准确的信息 (5)
(三)政府干预活动的时滞性 (5)
(四)对政府行为缺乏合理的规则约束和有效的监督 (6)
三、政府失灵的治理对策 (7)
(一)明确政府角色,正确政府干预 (7)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水平 (7)
(三)加强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组织构架 (7)
(四)针对寻租行为采取的措施 (7)
(五) 矫正政府官僚主义,打破政府垄断公共产品 (8)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绪论
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让人们认识到,市场经济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市场不是万能的,必然存在着不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公共物品无效供给等市场失灵的现象,于是政府开始干预经济来弥补市场失灵。但是,实践证明,政府的干预也不是万能的,20世纪70年代以后,政府干预的缺陷也逐渐显露:政府财政危机频发,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政事不分、效率低下、社会化程度不高、法律制度不健全等。由此可见,相对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现象同样存在着。
那么,何为政府失灵呢?它是如何形成又该如何解决呢?
一、政府失灵的含义及现象
政府失灵,是指政府由于对非公共物品市场的不当干预而最终导致市场价格扭曲、市场秩序紊乱,或由于对公共物品配置的非公开、非公平和非公正行为,而最终导致政府形象与信誉丧失的现象。简单说来,政府失灵就是指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一)政府失灵的含义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国家行动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当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人,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的那样“有效”。在布坎南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
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一样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它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一般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其三,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负效应。
(二)政府失灵的表现形式
1.政府政策的低效率
政府政策的低效率,即公共决策失误,是指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者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首先,政府制定所谓的公共政策并不一定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政府的思维方式和具体行为也并非完全理性、完全符合公共利益。其次,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
杂的过程,而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此外,公共政策在执行上也存在着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另外,在政策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由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的分离及两者利益上的差异,易发生下级政府执行不力的情况,这必然导致政策失效。
2.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
首先,由于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候处于垄断地位,政府与政府中的各个部门之间因为缺乏替代性而无竞争,这样政府各部门就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压力。其次,由于政府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没有产权约束,在行政时往往不太考虑成本。再次,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和从事其他政府行为时,由于政府行为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差异以及公共物品价格的非敏感性,衡量这些行为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比确定市场行为的成本收益更加困难。最后,由于民众与政府机构的地位不平等和信息不对称及监督力量薄弱,使得全社会缺乏对政府机构和官员的有效监督,从而不能很好地促进政府提高效率。
3.政府的创租、寻租活动及官员腐败
寻租是指由于政府的无意创租、被动创租和主动创租可使经济中产生巨额租金,经济人通过各种政治的、经济的、合法的、非法的手段从政府官员那里获得某种垄断特权或者是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直接凭借其垄断特权而取得的非生产性利润的活动。由于寻租排除竞争,造成经济上的特权,阻碍生产效率的提高,过度干预资源配置,可能使社会平均利润被少数生产者不公平地占有。同时寻租活动把本来可用于生产活动的资源浪费在无益于增加社会财富的活动上,实质上增加了全社会的非生产性支出,其存在直接带来了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及分配不公。更值得注意的是,寻租活动扭曲了政府行为,如果政府官员接受了来自企业的特殊利益,就会使政府行为出现不公正,出现官员滥用权力的腐败现象。
4.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及其规模的扩张
政府行为的内在效应是指政府机构及其官员在以追求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为借口的同时,力求实现自身的组织目标或自身利益的现象。如同外部性被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