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居住地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
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 个月。

5.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

6.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五化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各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对流动党员的姓名、入党时间、去向、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专门登记,实行有效管理。

同时要做好流动党员临行前的教育工作,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与每位流动党员进行“一对一”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外地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及时传达支部重要工作,寄送学习材料。

村里如有重大决策和问题,事前要给外出党员发信说明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事后向他们通报结果。

3、流动党员外出后要自觉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月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本人思想、工作及所处地址变动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外接触面广、掌握信息多的优势,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

4、流动党员回村后,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对其进行回访,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并上报组织办备案,作为年终评议时的依据。

5、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家乡社会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二、流动党员学习管理制度1、各党支部要根据党总支制订的年度学习纲要提出具体的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2、各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发放学习书籍和材料,对他们的学习情况要进行不定期调查摸底。

3、流动党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确定一名专人负责联系先进性教育学习培训、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上的难事。

4、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工作有成效,并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

三、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1、流动党员应通过所在地党组织生活会,每月认真负责地、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同时也要向原支部进行书面汇报。

2、思想汇报内容一般为: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一、双重管理制度1、对流动党员实行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的双重管理模式。

2、流出地党组织应督促流出党员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跟踪查访、实地看望,征求其对家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向他们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并通知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3、流入地党组织应主动接纳流入党员,将流入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组织参加党内生活和相关社会活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其现实表现情况。

二、报告登记制度1、党员不论流进还是流出,均应向党组织报告登记,未及时登记的,过后及时补报,有变化的应随时申报变化后的个人信息。

2、流出党员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流向、原因、时间及联系方式后,流出地党组织应详细登记造册,并视具体情况为其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3、压滤机滤布厂家党员流入后应凭党员身份证明文件就近到流入地的党组织报到。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入党员的身份进行确认后,要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对其基本情况、从业单位、暂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

4、流出地、流入地的组织、公安、计生、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为流动党员办理相关证照时,必须核实其党员身份,是党员的要注明政治面貌。

5、流动党员每年要将党员活动证送交流出地党支部审验一次。

三、目标管理制度1、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强化流动党员的责任。

2、流动党员目标管理方式以签订责任状为主,也可设立责任牌、示范岗等。

3、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范围包括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爱科重教、移风易俗、帮穷解困、致富带富等方面。

4、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定期对流动党员落实目标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考评,作为奖惩兑现、评先评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四、定期汇报制度1、流动党员每季度向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汇报一次。

2、汇报以信函、电话、面谈、在线聊天等形式进行。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度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度

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度学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有关组织制度和有关党员管理的要求,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明确流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升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和锻炼流动党员,激励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因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在校外临时流动的党员,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和教育,同时接受学校党委领导。

第三条校外流动党员与校内党员一样,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党员职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四条校外流动党员的管理原则是团结统一、民主生活、严格管理。

第五条校外流动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享有参加党员大会、选举和被选举权利,参加党的会议和其他党组织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参加党组织所批准的工作、学习活动,并享有指导、服务和培训的权利。

(三)享有提议和批评的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党组织提出有关工作和学习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履行党员的义务,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以先锋模范的作用带头支持工作和学习的安排。

第六条校外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返校期间,校内党组织是校外流动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行使其组织处理和教育管理的职责。

(二)根据工作或学习临时流动的需要,校外流动党员可以暂时加入所在地的党组织,建立党员联系点关系。

(三)校外流动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不随其流动而解除,流动期间享受党员权益。

第七条校外流动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应当符合党的要求和学校的规定,维护党的形象,树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党员的身份及名义从事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校外流动党员的接待和联系(一)流动党员来校期间,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学校党委共同落实接待和管理职责。

(二)学校党委设立专门的接待室,负责接待流动党员并提供相关服务。

2024年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2024年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五、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或所去单位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原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党总支对党员的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委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三、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组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流动党员登记制度一、党员流动前,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的方式。

党组织要安排流动党员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一式二份)。

二、流出地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递一份《流动党员活动证》,以便上级党委掌握流动党员的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帐。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也应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实现流动党员的信息化管理。

三、党员返回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其在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参加党的活动的情况,返回后再流动的,党组织应撤销其登记,并在台帐备注栏内说明。

四、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要认真查验其有效证件后,将其登记并上报上级党委。

五、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及时更 __员流入和流出台帐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党支部要确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本支部流动党员的联系员,每人可联系1-10名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的联络与沟通。

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书信等方式,坚持每季度向联系员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反馈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联系员要适时将本支部的决议、工作、学习和活动情况等通报给外出务工党员,使他们能够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家乡的建设情况,征求他们 __,激发他们参与家乡建设的积极性。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外出外来党员管理制度

外出外来党员管理制度

可编辑
外出外来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各支部汇报,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并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返回后要及时报外出情况,交回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凡三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凡分散外出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单位党支部。

从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一般应开具党员证明信,在从业单位参加党组织生活。

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随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3、对外来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必须接纳,对持证明信的党员,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

4、党支部对外出外来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外出外来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精品。

流出党员管理制度流入党员管理制度

流出党员管理制度流入党员管理制度

流出党员管理制度流入党员管理制度⒈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

⒉外出时间较长(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较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开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单位党组织。

⒊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⒋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支部的重要决定和工作。

⒌党员返回后,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要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

⒍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流入党员管理制度⒈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工作或居住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入党员,按属地原则纳入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管理。

⒉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按照十条标准可以确认其身份的外来党员。

⒊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在验明外来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纳入党支部、党小组,并登记造册,报街道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备案。

⒋对接收的外来党员要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并分配做适当工作。

⒌社区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分站应定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如实记录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以及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⒍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流动党员,应在转入地社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党支部参加党员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以及依据其他标准确认的流动党员,应在原单位参加党员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九项制度

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九项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九项制度为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政法委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九项制度,具体如下:一是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

党支部在党员流动前要将其流向和联系办法等进行逐项登记,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二是建立流入党员管理台帐制度。

流入地党组织为流入党员建立台帐,详细登记流入党员的基本情况,确定一名经常联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编入当地党组织,让其参加当地的组织活动。

三是建立流动党员行前教育培训制度。

党组织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行前教育,让其要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发挥作用。

四是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制度。

流动党员由班子中的党员或明确其他党员负责联系,联系人应保管记录好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每季度向支委会进行一次汇报,在召开党员大会时要向党员大会通报。

五是完善流动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不同情况为流动党员设立相应岗位,明确职责。

六是建立流动党员党费收缴制度。

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月交纳,特殊情况可以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七是建立走访制度。

外出党员返回期间,党组织要到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八是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至少每季度应向所在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联系人要经常通过电话或书信等方式及时反馈支部意见,给党员指出不足,帮助其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是建立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制。

支部书记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

2-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2-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

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编入街道下属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4.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凡是具备建支条件的,街道应及时指导其建立党的组织。

5.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党组织领导。

6.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及时接纳他们,为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流动党员。

7.负有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的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量大的党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在外地的情况,向其通报党支部的有关决议和重大事项,寄发学习材料。

9.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于已经出国(出境)定居或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应停止其党籍,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委组织部。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流动党员是指在组织关系所在地改为在居住地继续履行党员职责的党员。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保证其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活动,促进党员队伍的活跃和凝聚力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应该坚决按照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对党忠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

第三条流动党员应当自觉向组织和党员之间建立联系,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接受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党纪党规,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第四条组织流动党员,应当根据党员的性质、工作性质和流动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组织管理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迁移,应当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制度的规定办理,及时办理组织迁移手续。

第六条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向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有关材料,确保流动党员了解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情况。

第七条对于履行组织转接手续的流动党员,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向其发送组织关系迁移函,并安排党费交纳情况。

第八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动态管理,了解其流动情况,并按照要求与流动党员及时联系。

第九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每年对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合理调整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

第十条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地和居住地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由双方党组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申请协调。

第三章活动参与第十一条流动党员应当及时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组织的集体学习、组织活动等,积极参与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居住地党组织应当为流动党员提供充分的学习、交流和参与活动的机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他们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流动党员应当按照组织要求,参加党的各类组织生活,如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民主评议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韩塬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韩塬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韩塬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篇:韩塬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韩塬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中央和省、地、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单位(包括下岗)或居住地,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进行造册登记。

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必须进行行前教育:(1)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外出党员必须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

(2)要求流动党员在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电话、书信或专程回来等,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

(4)要求党员外出返回原单位时,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回党组织查验,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党支部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流动党员继续保持联系,跟踪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联系教育情况必须负责地记录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联系卡》上。

五、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经当地或单位党组织同意,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六、流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或超过六个月但无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原则上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缴纳党费。

有条件的也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在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七、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选举,办理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转入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具党员证明信、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以及其他未持证外出的,则应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七篇)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七篇)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任务1、挑选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威信和____协调能力的正式党员为流动党员的联络员,并备案。

2、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党员的流动情况,并及时向场政工办汇报、备案,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政工办上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3、____开展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各种____活动,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本支部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4、鼓励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活动,为团场、为职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按时向政工办汇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动态及学习工作等情况,搞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二)流动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1、坚持__基本原则,服从__领导,维护__利益,贯彻执行__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员与职工思想交流,不断加强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的联系、密切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和流动党员与____之间的关系,强化____建设,增强__凝聚力和战斗力。

2、接受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由党总支统一安排实施,包括__理论知识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先进经验介绍、吸收和培养非党同志加入____的方法程序等。

3、接受党支部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协助党总支、党支部认真分析和研究在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思想动态等,掌握工作方向。

具体做好联络工作的上通下达,不脱节、不推诿、不扯皮,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团队精神。

4、流动党员联络员在工作中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____上听从领导、听从指挥,敢于同不良思想行为作斗争。

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或上级____汇报,帮助解决。

使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一切____事件的发生。

5、流动党员联络工作情况应当经常通过电话、传真、____、信件等方式向政工办反映汇报;对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上报;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交情况反映;年终要对本年度的党群联络工作作出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并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登记和发证制度。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

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2、行前教育制度。

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

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联系人制度。

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

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4、学习制度。

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5、汇报制度。

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

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

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6、交纳党费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7、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对外来务工、经商流入的党员,要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并根据需要向对方党组织反馈该党员的表现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一、流动党员的分类管理根据党员的流动状态和情况的不同,可以将流动党员划分为以下几类:在外地工作、在外地学习、在外地就业、在外地生活、短期出差、长期出差等。

对于不同类别的流动党员,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党员在流动状态下也能够做到忠实履行党员职责。

1.在外地工作的流动党员在外地工作的流动党员,往往面临着工作压力大、生活困难等问题,需要党组织给予关心和帮助。

对于这类党员,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联系机制,定期与其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坚定信仰,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2.在外地学习的流动党员在外地学习的流动党员,往往需要承担学业繁重、压力较大的任务,需要党组织的支持和关怀。

对于这类党员,应加强学习指导,提供学习资源和帮助,帮助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引导其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在学有所获的同时,也要注重将所学知识与党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3.在外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在外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往往面临着工作机会较少、竞争激烈等问题,需要党组织的关心和关怀。

对于这类党员,应加强就业指导,提供就业帮助和支持,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要引导其增强职业意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

4.在外地生活的流动党员在外地生活的流动党员,往往面临着适应环境、交往困难等问题,需要党组织的支持和关怀。

对于这类党员,应引导其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尊重当地文化,增进与当地居民的友谊,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印象。

同时,要加强与其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5.短期出差和长期出差对于短期出差和长期出差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出差管理制度,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在出差期间也能够履行党员职责,不因出差而影响党员身份。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记载清楚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和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实行有效管理。

二、流动党员要自觉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本人的思想和打工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每个支委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支部每季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支部书记每季度汇报一次党员管理情况,若有党员工作单位变更等事项,则党支部分别作调整登记,并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管理情况总结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四、流动党员有责任和义务为锦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五、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锦丰建设和家乡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XX镇流动党员学习制度一、党总支制订年度学习纲要,各支部要提出具体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二、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做到:1、每月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

2、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以及重大问题,开好民主生活会)。

3、每半年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措施,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4、每季度一次党课(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等教育,不断提高党的思想觉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工作有成效。

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主要内容流动党员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流动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同时相应地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建立一定的奖惩约束机制一种管理手段。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
2、规范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在地有关党组织。
(2)无固定地点,党员跨省、市、县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应给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学生流动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并按规定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受地域限制等条件限制,无法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至少每半年要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工作汇报,或通过其他形式与党组织保持联系,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要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工作汇报。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这,均被视为自行脱党,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提供流动期间个人在工作单位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三)自报实际收入,按照党费缴纳的规定标准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一般应有党员个人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或补交但预交或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临时就业单位或通讯地址变动后,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三
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升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流动党员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2篇篇一: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系指因辞职、辞退、落聘待岗、学习进修、讲学、科研、挂职锻炼、出国(境)和学生毕业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而本人脱离学校时间较长的党员。

第三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有序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关系管理第四条党员外出时间在3至6个月,有固定地点的,应持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有固定地点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当地党组织。

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组织关系难以落实或无固定地点的党员,由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相应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按时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五条凡未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在外期间要主动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并按时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遇有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接到党组织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党员外出返回后,应主动向党组织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并将相关证明、鉴定材料交党组织查验。

第六条党员三人及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设立党小组或临时党支部,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指定负责人。

党小组或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应每季度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组织生活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

第七条对外来流入党员,应在接到流出地党组织的委托管理信函后,根据其工作岗位将其及时编入一个党支部,并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对于非学校正式编制党员需要和学校使用部门签订固定用工合同后,方可根据其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接收其组织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因各种理由要求外出流动的,应在外出流动前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流动。

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职。

二、党组织要支持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对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或自谋职业、带头创业的党员,如本人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能用限制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等办法阻止其合理流动。

三、党员个人与所在单位在能否流动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达不成协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当地的人事、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果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四、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

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五、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
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

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六、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或单位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

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七、因公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因私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费可在出国出境前一次交齐,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定期代交。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党员应自觉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八、下岗职工党员已经再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的党组织。

再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安排其归属某个基层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

暂没有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党员,可把组织关糸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

九、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或单位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
那里的党组织生活。

原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

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十、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等经济组织以及居委会、个体劳协、人才(劳动力)中介机构等组织中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三人的,可建立联合党支部,负责接收、管理外地流入的党员。

十一、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有关单位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

对外来流动党员,在街道接收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十二、对流入到本地本单位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用人单位或街道党组织要通知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

对没有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又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十三、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在原所在党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
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十四、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回原所在党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必须向党支部写出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党支部负责将评议结果转达党员本人。

十五、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将党费交到所去的流入地党组织。

十六、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

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十七、本制度同时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