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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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家、宪法与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规则体系。
政治制度是由正式规则和不正式规则构成:非正式规则是由长期而稳定的政治经验演化成的政治行为规范,具体体现在“惯例”、“习俗”、“价值”、“文化”;正式规则是由公共权威机构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设计和确立的,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明确的政治行为规范,具体体现为组织并规范人们政治行为结构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
第一节国家、国家形式和政治制度
一、国家及其观念
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时期:以城市及其近郊为限。
中世纪:地域团体。
正式使用“国家”这一词的是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里。
近代:与主权紧密结合在一起。
亚里士多德:政治社团
西塞罗:法人团体资产阶级启蒙时期居于主导地位的国家学说-契约论
契约论的内涵:第一,国家是人类理性
第二、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和赋予
第三、法律统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观念有:(1)多元主义国家观。(2)精英主义国家观(3)新保守主义国家观(4)新马克思主义的结构主义国家观
二、国家的阶级特性与政治制度的阶级属性
国家被直接等同于公共权力组织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国家的历史形成决定它天然作为公共管理机构和作为暴力统治机器的双重特征,前者是一般特征,后者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属性。
国家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和实施阶级统治的阶级特性。
国家的阶级性体现在:第一、在存在阶级和阶级特征的国家里,政治制度往往成为实施阶级统治的必要工具。第二、政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阶级结构状况和阶级斗争状况。国家的阶级特性和政治制度的阶级属性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阶级性只是政治制度的初级本质。
三、国家形式:政治制度的双向配置
国家的根本职能在于缓和与消减社会矛盾,使社会对立面不致在武威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
国家权力分配体制或组织结构主要表现在横向和纵向。前者涉及同一层级的国家机关尤其是全国性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划分,即政权组织形式。后者涉及全国政府和区域政府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及国家结构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政治制度的横向权力关系
1)国家将沦为何种阶级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构成国体;国家将采用何种方式实施统治构成了政体。
2)国体反映的是国家权力在政治上或实质上的归属状况,政体所要解决的是国家权力在你法律或形式上的归属问题。
3)历史上的国体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政体有:君主制、寡头制和共和制。
4)不同国体的国家,会呈现出相同或相似的政体,而相同的国体的国家,也有可能实行不同的政体。
5)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机构体系中横向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的制度模式。依据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状况,即国家权力在同一层级的国家机关尤其是在议会与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可将政权组织形式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委员会制和人民代表制四种基本类型。议会制的基本特点是:议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实际的或法律上的主导地位;根据政体之不同议会又分为议会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则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在实际或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委员会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采取委员会制,并以合议制的形式行使职权。人民代表制,是人民代表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法律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其他机关由它产生。
2、国家结构形式-政治制度的纵向权力关系
1)国家结构,是指作为整体的国家和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国家区域构成单位的划分,各层级区域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划分,处理全国性政府和区域性政府之间纵向职权的原则,各层级政府之间的权限争议之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2)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结构在特定国家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是指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特别是全国性政府与区域性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形式,它是指国家机构体系内向纵向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的一种制度模式,是政治制度的纵向权力关系。
3)国家结构形式划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指,国家权力的最终柜式全国性政府;联邦制指,由全国性政府和区域性政府根据宪法分享。
4)单一制和联邦制之间的区别,①联邦国家,中央政府和各帮政府的实权,由宪法规定,,单一制国家,其地方是去哪有中央政府以普通的法律或命令规定。②根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限划分方式的不同,单一制主要呈现中央集权单一制、中央地方均权单一制、地方自治单一制和民主集中单一制。联邦制主要呈现出中央集权联邦制、分权制衡联邦制、民主集中联邦制和自治民主联邦制。
第二节宪法与政治制度
一、宪政:宪法与政治制度的高度融合
宪法与政治制度的高度融合体现在:第一,宪法成为调节社会矛盾和政治利益冲突的最高准绳。
第二,宪法为政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实体和程序规范
第三,政治制度为宪法精神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政治制度与宪法关系的三种类型
1、以制定新宪法的方式确立新的政治制度-法国
2、政治制度的改革与调整不涉及宪法更迭-美国
3、修改或制定新的宪法,基本政治制度保持不变-中国
第二节战后宪法与政治制度的发展
二战后的宪法与政治制度发展,呈现三个方面的发展态势:
1、从宪法和政治制度的阶级属性看,社会主义制度蓬勃发展
2、从宪法和政治制度的类型上看,亚非拉三洲出现了新兴民族独立的国家,广泛
吸收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的经验,使之与本国国情结合演化出极富
特色的制度形式,使宪法和政治制度的原生类型得到丰富和扩展。
3、资本主义宪法和政治制度的原生形态也发生了变异,一方面,原有的以代议民
主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走向行政集权民主制。另一方面,人民争取更广泛公民
权利的诉求。
一、行政集权民主制主导西方政治制度的发展
1、传统代议民主制由盛转衰
原因:西方国家现代化过程中行政权力不断扩张,最终由量变叠至质变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