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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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1、教职工借书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2、学生借书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为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由信息技术教育处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维护、检修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
1、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信息技术教育处根据课程表和学生人数统一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2、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使用单位向信息技术教育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信息技术教育处可做统一安排;
3、多媒体教室不得用于非教学性质的各种会议、活动、庆典(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三、多媒体教室由信息技术教育处派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职责为:
1、使用前,必须检查各种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2、提前10分钟打开多媒体教室;
3、除教学计划内的正常教学由教师自己开关系统外,其它情况使用时,须由管理人员开关系统;
4、负责对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的教师进行技术指导;
5、在多媒体教室使用期间,需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或系统故障;
6、保持教室卫生、整洁;
7、注意教室的安全用电,防火、防盗。
五、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时的职责为:
1、提前到教室,与管理人员一起检查设备和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2、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
3、不熟悉多媒体操作系统时,需接受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不能随意操作;
4、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5、在开关系统时需按一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6、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六、学生在多媒体教室内学习时,必须做到:
1、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2、保持教室内卫生和整洁;
3、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否则造成设备和系统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4、管理员必须督促上课教师按时如实填写上课记录表。
为讲求财产对教育、教学、生活的适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如下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对财产着眼于用,着手于管理,使物尽其用的观念,杜绝那种重钱不重物,用而不管的现象发生,教职工当发现学生损坏学校公物时,均有责任追究其赔偿和报告主管人员的责任,众抓齐管,把财产管好用好。
二、学校财产必须按用途、性质归类,造册编号,登记建卡,并采取主管(学校有专职保管员)、兼管(处室、班级、作业组负责人兼管)和群管(全校师生用物管物)三结合管理。
三、学校所购物品必须首先进入公物室(购货发票非经公物保管员签字则无效),保管员必须填写好物品的入库单,建立公物台帐。
四、处室、班级、作业组(食堂)或个人领用公物必须登记签名。
五、教室的公物(桌凳、电灯、教具、门窗包括风钩插销等)按班级造册登记或编号,由班主任领取签字,交其师生使用保管。
六、对于损坏的公物,使用人要及时到总务处报告情况并填写好维修登记卡,属正常损坏的则由总务处安排修复整理,非正常损坏者
则由肇事人照价赔偿或修复。
七、每学期结束时,由公物保管员负责组织公物清理,若有丢失或损坏者,则按本制度第五项规定执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