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历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整理
历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整理2000年12月15日,金华市卫生防疫站在金华市区五里牌楼农贸市场内查获1500公斤的“毒瓜子”。
这些西瓜子生产中掺了矿物油,同时福建、河南、广东、南京等地也发现了“毒瓜子”。
2001年3月至9月期间,广东河源某饲料公司因购买“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生产猪用混合饲料,导致11月7日河源484名市民因食肉中毒2001年9月3日,吉化公司所属的16所中小学校发生严重的豆奶中毒事件。
万余名学生饮用学校购进的“万方”牌豆奶后,6362名学生集体中毒。
至今,仍有多名饮用豆奶的学生被不同的病症缠身,其中3名学生患上白血病。
2002年2月,用去年的陈月饼非法生产汤圆的恶性事件被查处。
据当地工商部门介绍,在所查获的汤圆馅是由去年中秋节期间生产的月饼经粉碎后制得,月饼早已超过保存期,有些已发霉变质,甚至被鼠咬。
2002年5月21日,长春市卫生局查处一处用牛血、猪血和化工原料加工假“鸭血”的黑窝点,制造假“鸭血”的化工原料一般为建筑或化工用品。
2002年6月21日,金华市卫生局在某仓库发现标识为广西田阳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9.5吨假冒“白砂糖”,该“白砂糖”30%的成分为蔗糖,30%成分为硫酸镁,其余成分无法确认,对这批“白砂糖”全部没收并予以公开销毁。
从2003年7月上旬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浙江省卫生监督部门查获了从嘉兴等地流出的48吨含有的“毒狗肉”。
这些狗大多为土狗,很灵活,所以较难棒杀,大多为毒杀。
2003年11月16日,“金华火腿敌敌畏”事件被曝光,金华市的两家火腿生产企业在生产“反季节腿”时,为了避免蚊虫叮咬和生蛆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剧毒农药敌敌畏。
金华火腿的销量几乎为零,金华市经营千年的城市名片瞬间蒙垢。
2003年12月1日,杭州质检部门公布“毒海带”事件的调查结果,市场上畅销的一种碧绿鲜嫩的海带是用印染化工染料浸泡出来的“毒海带”。
不法经营者采用“连二亚硫酸钠”和“碱性品绿”等化工原料对海带进行泡、染加工。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
食品安全案例:2018年,中国一家知名乳品公司被曝光在其产品中掺入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引发公众关注和抵制。
2.汽车质量案例:2015年,一家国际汽车制造商被曝光在其某款
车型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要求退换或修复车辆,最终该公司被迫召回近百万辆车。
3.电子产品质量案例:2016年,某电子产品制造商被曝光其手机
存在电池爆炸的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或修复手机,最终该公司被迫召回大量产品并向受影响的消费者赔偿。
4.旅行服务案例:2017年,一家旅行社因旅游行程变更、服务质
量差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旅行社被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5.医疗事故案例:2019年,某医院因手术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
属起诉该医院要求赔偿,最终该医院被判赔偿巨额赔偿金。
6.金融服务案例:2018年,一家银行因违规销售理财产品,导致
投资者损失巨大,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并要求赔偿受害投资者。
7.房地产纠纷案例:2016年,某房地产开发商因未按合同约定交
付房屋,消费者要求退款或交付房屋,最终该开发商被判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8.电信服务案例:2017年,某电信运营商因服务质量差、收费不
合理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运营商被要求改善服务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9.教育服务案例:2019年,某培训机构因虚假宣传、教学质量不
达标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机构被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10.网购纠纷案例:2020年,某电商平台因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不
符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平台被要求退款并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食品安全案例
食品安全案例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不良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以下将介绍几个食品安全案例,以此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第一起案例是2018年发生在中国的“疫苗案”。
据报道,一家名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生产的百白破疫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涉及数十万剂次的疫苗。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恐慌,也引发了对中国疫苗监管体系的质疑。
这次事件不仅损害了公众对疫苗的信任,也对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起案例是2015年发生在美国的“沙门氏菌食品安全事件”。
在这次事件中,美国爆发了一起规模较大的沙门氏菌食品安全事件,导致数百人感染,甚至有人因此丧生。
这次事件引发了美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全面检讨和升级,也提醒了全球各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不可掉以轻心。
第三起案例是2011年发生在日本的“辐射食品安全事件”。
在这次事件中,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引发了辐射泄漏,导致周边农产品和水产品受到辐射污染。
这一事件不仅对日本国内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日本食品安全的质疑和担忧。
日本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恢复食品安全,包括对受影响地区的食品进行严格检测和管控。
以上三起食品安全案例,充分展示了食品安全对于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不仅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各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权益。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也应当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生产出的食品安全可靠。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更加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让人们放心食用每一份食品。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典型案例1. 2018年“疫苗门”事件: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多种疫苗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全国范围内的公众关注和恐慌。
事件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企业的违法生产、信息不透明等方面。
2. 2013年“地沟油”事件:一些不法商贩收集废弃油脂、动物油脂等,经过加工后用作餐饮业的食用油,导致广泛的食品安全问题。
该事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职、餐饮企业的不合规操作等方面。
3.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三聚氰胺被添加到乳制品中,导致全国范围内的婴幼儿发生肾结石等严重疾病。
该事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企业的不合规生产、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等方面。
4. 2016年“莆田系”事件:一些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非法行医、使用假药等方式进行诈骗,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安全。
该事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医疗机构的不合规操作、监管部门的失职等方面。
5. 2011年“苏丹红”事件:一些食品企业为提高产品色泽,添加了含有致癌物质的色素苏丹红,导致公众食品安全隐患。
该事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企业的不合规操作、监管部门的失职等方面。
6. 2017年“鸡蛋门”事件:一些鸡蛋被检测出含有农药残留物,引发公众对农产品安全的担忧。
该事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农业生产企业的不合规操作、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等方面。
7. 2012年“毒豆芽门”事件:由于豆芽菜的生产环节中存在卫生问题,导致多人因食用受到感染,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该事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食品生产企业的不合规操作、监管部门的失职等方面。
8. 2015年“霉变面包门”事件:一些厂家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了低质量的面粉加工制作面包,导致产品霉变、发霉等问题,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该事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食品生产企业的不合规操作、监管部门的失职等方面。
9. 2014年“大闸蟹”事件:一些大闸蟹被检测出含有过量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11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11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法规类别】司法案例发布【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5.08.05【实施日期】2015.08.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11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2015年8月5日)典型案例1刘伟、黄康等19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13年5月,被告人刘伟租用被告人王树前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金桥镇的一民房,从被告人黄康、高洪等处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生猪,并雇佣被告人宋彬、童大伟、黄红刚进行非法屠宰、销售死猪活动。
其间,被告人刘水清帮助刘伟搬运死猪肉,被告人王健明帮助刘伟将宰杀好的死猪肉销往重庆等地。
另,2010年以来,黄康伙同被告人黄玉秋、曾德华,从被告人韩兴洪、陈军华、雷泽江等人手中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生猪,再转手给刘伟等人屠宰销售。
2013年6月,公安机关在刘伟的非法屠宰场内查获死猪及死猪肉1446余公斤;在成新蒲快速通道新津县兴义镇路段挡获黄康、黄玉秋运输的死猪4.34吨。
此案分别由四川省蒲江县公安局于2013年4月27日对韩兴洪、陈军华、雷泽江等7人立案侦查;成都市公安局于同年6月18日对刘伟、王树前等7人立案侦查;新津县公安局先后对黄康、黄玉秋等5人立案侦查。
后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建议,以上案件由成都市公安局合并管辖。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韩兴洪、刘伟等17人批准逮捕,另有2人分别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经指定双流县人民检察院管辖后,该院于12月30日提起公诉。
2014年4月10日,双流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刘伟、黄康有期徒刑各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其余涉案被告人也均被作有罪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为该案的顺利办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间,针对此案由三地公安机关分别立案侦查的情况,成都市检察院积极与市公安局协商,由市公安局合并管辖,统一指挥,集中报捕,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亦确保了执法尺度的统一性。
2015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2015年度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1、杭州“9.3”假冒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案(立案办理单位: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5月初,省稽查局开展淘宝网保健食品执法检查,从某淘宝网店购买保健食品“菲特牌”乾阳胶囊,送省食药检院检验,检出了化学药物成分“西地那非”。
初步核实该淘宝网店位于杭州萧山,店主为沈某,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
省市区三级食药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经过两个多月的前期调查,发现沈某上家为李某,其在福州通过淘宝网打着卖女装的幌子销售上述产品。
李某还有多位下家,分别位于广东深圳、陕西安康、河南鹤壁。
8月30日,省市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力量60余人,分别赶赴福建福州、广东深圳、陕西安康、河南鹤壁、浙江萧山五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并于9月3日成功收网。
行动中,共查扣“菲特牌”参芪源胶囊、乾阳胶囊、USA男肽等产品及包装材料85大箱(3吨以上),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金额600多万元。
根据嫌疑人李某交代,9月13日,联合专案组赶赴河南郑州对涉案胶囊生产者开展秘密侦查。
9月21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吕某、张某、陈某、吕某某等4人抓捕归案,缴获空心胶囊168公斤、成品胶囊128公斤、大量药粉原料(18大袋)、胶囊生产设备三台,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
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共计涉案金额4600多万元。
该案被国家食药总局和省食药局列为督办案件,并受到省食药局领导批示肯定。
2、龚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立案办理单位: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有人销售毒狗肉。
安吉县局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冷库等肉制品经营单位开展排摸,掌握了部分线索。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安吉县局联合公安部门根据前期掌握的证据,成功破获了龚某安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毒死狗肉)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死狗肉)系列案件。
食品危害案例
食品危害案例【篇一:食品危害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预制菜 食品安全 典型案例
预制菜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预制菜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一、“毒白菜”事件2011年,江苏盐城市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预制菜中检出多氯联苯(PCBs)超标,该企业涉嫌使用被禁用的农药及化肥,导致其生产的预制菜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被媒体称为“毒白菜”事件。
此案例引发了公众对于预制菜食品安全的担忧和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疑。
二、“塑化剂”事件2011年,台湾地区爆发了“塑化剂”事件。
台湾食品药物管理局在对市场上出售的预制菜进行抽检时,发现部分预制菜中的塑化剂含量超标。
这些塑化剂可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引发了公众对于预制菜食品安全的关注。
三、“地沟油”事件2008年,中国媒体曝光了多起使用“地沟油”制作预制菜的案例。
地沟油是指从下水道、垃圾处理场等地收集的废弃油脂再加工而成的食用油,其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极具风险。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预制菜食品安全的广泛关注,并加强了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四、“苏丹红”事件2005年,中国广东省爆发了“苏丹红”事件。
苏丹红是一种被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有害色素,但在一些预制菜中被检出。
这些预制菜中的苏丹红含量超标,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预制菜食品安全的担忧,并促使政府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检测工作。
五、“农药残留”事件2019年,中国广东省发生了一起农药残留超标的预制菜事件。
检测机构在对市场上的预制菜进行抽检时,发现部分预制菜中的农药残留超过了国家标准限值。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预制菜食品安全的关注,并促使政府加强了对于农药使用的监管和控制。
六、“添加剂滥用”事件2013年,中国广东省某企业被曝光在预制菜生产中滥用食品添加剂。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了被禁止使用的添加剂,超过了国家标准限制,引发了公众对于预制菜食品安全的担忧和对食品企业的质疑。
七、“食品中毒”事件2015年,中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食品中毒事件,涉及到的食品主要是预制菜。
调查结果显示,该市多家餐饮企业在制作预制菜时,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导致了大量消费者食用预制菜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2015年食品安全事件
2015年食品安全大事件2015年1月13日,陈女士一家6口亚硝酸盐中毒,毒源或是家乐福超市食盐。
陈女士从菜市场和家乐福超市买回了各种新鲜食材给家人做午饭,可饭后大家都出现了头晕、上吐下泻等症状,幸亏抢救及时,后经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初步检测表明,陈女士一家是亚硝酸盐中毒。
2015年1月14日,云南金珂糖厂发生甘蔗糖浆池中毒事件,致4人死8人中毒。
21时46分许,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珂糖业公司金珂糖厂发生甘蔗糖浆池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已启动应急预案。
这次事件共导致12人中毒。
2015年1月15日,广西一夜宵摊煤气罐突然爆炸,事故导致25人死伤。
21时30分许,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县城中镇德华街新宁超市旁一夜宵摊发生一起疑似煤气爆炸事故,这场事故造成的危害极为严重,截止到当日23时37分,这起爆炸事故导致6人遇难,19人受伤。
2015年2月25日,甘肃古浪县村支书嫁女宴致使上百人食物中毒。
古浪县西靖乡一村支书家的女儿出嫁,在大靖镇一家宾馆内宴请亲朋好友。
可就餐后,许多人出现了上吐下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百余人进医院治疗,古浪县县委县政府、食药、卫生部门介入调查处置此事,确定为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2015年3月10日南充忘情水火锅店里吃出死老鼠,烹饪专家称或是同行恶意竞争。
一则《忘情水鱼头火锅高坪店吃出老鼠》的网帖在南充炸开了锅,很多网友纷纷留言责骂商家,可是南充市烹饪协会会长谢君宪称,从网上的图片上看,死老鼠在沸腾的油锅里连续煮几十分钟,皮毛等外表会发生崩裂、脱落等物理性变化,可能存在同行竞争,执法部门已立案调查。
2015年4月25日,兰州大学两百多名学生腹泻入院治疗,疑因自来水异常。
据报道,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陆续发生学生腹泻事件,截至到今天凌晨,已有两百多名学生先后因为腹泻入院治疗,事件原因为饮用水细菌超标。
2015年5月2日,湖南衡阳举办寿宴致27人食物中毒,疑食用甲鱼引起。
衡阳市祁东县太和堂镇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食品案件案例
食品案件案例【篇一:食品案件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食品安全法案例
食品安全法案例【篇一:食品安全法案例】案例一浙江省温州市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以看病开处方的形式,销售其违法生产的森健降糖冲剂等10种假冒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案例分析15酒一张超2015年9月1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疑似问题青枣3.3吨,经检测含有糖精钠(网友称之为“糖精枣”)。
经查,2015年8月20日以来,涉案人邓翔从外地运来青枣,先在烧热的水中过一遍,然后将焯过水的青枣倒入水池里,加入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进行浸泡,制成“糖精枣”,然后运往南宁、北海、海口等地销售,总数达30余吨。
按照国家标准,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严禁在青枣使用。
依据刑法规定,邓翔等生产销售“糖精枣”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这起安全事件属于违法向食物里面添加非食用添加剂,继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和双汇瘦肉精事件之后的又一起典型食品安全事件。
三个案例看似无大多关联,实则反映了中国当前的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
第一,利益至上的经营观念。
对廉价青枣进行违法添加添加剂等方式的加工销售,使数十吨“糖精枣”流入市场,获得黑心收入,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第二,食品质量监督环节的漏洞数十吨的问题青枣,近一个月的市场输入,食品监督部门对此毫无反应,说明食品监督部门对产品流入市场存在监管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占的地位不断强化,其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也不断显现出来,出现了诸如此类的食品安全问题。
个人认为原因有下:第一、食品安全法制不健全,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仅仅对食品质量做了一些概要性的规定,法律监管及处罚方面扔存在较大的法律盲区。
食品安全法律针对食品的来源及流通环节未进行系统性的规范,于是出现了诸多漏洞。
第二、社会主义食品监督体制不合理。
食品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权限不清。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比如卫生部、农业部、环保总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职能权限不明。
出现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发执法、执法缺席、监管空白等现象,监管责任难以落实,职能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第三、诚信问题,社会责任感缺失。
社会责任高于个人或企业责任,树立诚信道德意识。
只看到个人利益,为了牟取暴利,不惜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典型案例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典型案例
1. 三鹿奶粉事件(2008年)
三鹿奶粉事件是2008年中国发生的一起严重的食品质量事件,涉及到三鹿集团制造的奶粉中添加了有害物质,导致大量婴儿中毒甚至死亡。
此次事件引发了公众强烈的不满和抗议,也促使了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加强。
2. 无锡润莎食品危机(2015年)
2015年,中国江苏省无锡市一家润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冻涉嫌使用劣质原料制造,导致大量儿童中毒,一名儿童因此去世。
润莎食品公司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处罚,该事件引发了公众严重的关注和抗议。
3. 糖果事件(2019年)
2019年,《财经》杂志报道青岛一家糖果厂家使用了违禁药品,以降低成本,导致大量儿童中毒。
该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调查,该公司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和支付了赔偿金。
4. 疫苗事件(2018年)
2018年,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存在质量问
题,导致受种者的健康受到威胁,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和抗议。
该公司因存在制造和销售假、劣、伪劣药品违法行为被罚款9.6亿元。
2015年安徽省破坏环境和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2015年安徽省破坏环境和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江淮法治》编辑部【期刊名称】《江淮法治》【年(卷),期】2016(000)004【总页数】7页(P6-12)【作者】《江淮法治》编辑部【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族未来、人民福祉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当前,我国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希望严肃查处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呼声十分迫切和强烈。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2015年3月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统一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今年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中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不到10个月时间里,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1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16件157人,一批典型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被查处。
基本案情:2015年6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以“安徽池州千亩田变荒地河水被污染无法灌溉”为题对东至县香隅镇化工园排污情况进行报道,指出东至县香隅镇周边的村庄大片土地被撂荒搁置,杂草丛生,当地农民反映这些土地的灌溉水源遭到严重污染,已无法耕种。
而香隅化工园内部分企业将污水偷偷排入当地的通河河道,最终流入长江,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中苯含量超标136倍。
监督过程:池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赴东至县开展督办。
该院召开了由市、县两级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相关同志参加的督办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并听取意见建议。
目前,涉案的池州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某、生产厂长任某某、众望制药有限公司副总张屹挺、环保部长金广辉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东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评析:香隅镇地处长江南岸,这里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有着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可由于企业违法排污,使得数千亩农田变成了荒地,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实在令人痛心!案件经媒体曝光后,我省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重拳出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对维护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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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高,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筛选了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案例一浙江温州赖中超卤味烤肉店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7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对赖中超、蒋成全经营的卤味烤肉店销售的卤肉上瘾,怀疑添加违禁物质。
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混有罂粟粉的调味料20克、罂粟壳350克。
经查,赖中超为拉拢回头客,自2014年8月,在加工卤肉时采用将完整罂粟壳放在汤料包里置于卤汤中,或将罂粟壳碾磨成粉末,混入其他香料,直接撒在卤肉上等方式,进行非法添加。
根据赖中超供述,执法人员查处了向其销售罂粟壳的仟家味调味品店,以及该店的上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淑芳香料商行,共查获罂粟壳19千克。
卤味烤肉店经营者赖中超、蒋成全被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列入2015年第二期瓯海区食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瓯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仟家味调味品店和淑芳香料商行的经营者黄剑文、傅莉莉、葛淑芳3人已被人民检察院以贩毒罪提起公诉。
案例二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陕西省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天富生”菊花玉竹片、“天富生”芡实片等多种标注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可疑产品。
经检验,“兴胰粉胶囊?森健降糖冲剂”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属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涉嫌犯罪,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经查,2014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泽安家族利用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和其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的诊所作为掩护,以看病开处方的形式,销售其违法生产的森健降糖冲剂等10种假冒保健食品。
这些产品均标注虚假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11批次产品中检出化学物质格列本脲、盐酸二甲双胍等药物成分。
此案共查获上述假冒保健食品35000余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江苏南京“7•21”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南京市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多家成人用品店销售的保健食品疑似为假冒伪劣产品。
2015年7月21日,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11家性保健店进行了突击查处,发现11家性保健店存在销售宣称壮阳功能的假冒保健食品行为。
经检验,在相关产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药物成分。
经深入追查,涉案假冒保健食品的生产窝点位于河南郑州和三门峡市,犯罪嫌疑人檀伟强、席海霞、席兰伟等人以租赁的房屋为加工窝点,购卖大量空胶囊、西地那非、淀粉等原料,以及空瓶子和外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将西地那非和淀粉混合装进空胶囊,包装后制成成品销售至江苏、山东等多个省份。
上述11家性保健店经营者通过陕西省西安市的郝辉和翟文静购进这些假冒保健食品进行销售。
此案共查获“金伟哥”、“植物伟哥”、“德国黑蚂蚁”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近百个品种共计90多万颗,西地那非粉末25公斤,涉案金额约13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广西柳州市桂坤酒厂、德顺酒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配制酒案2015年6月2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线索,到柳州市桂坤酒厂进行调查,对该厂生产的“金锅功夫酒”进行抽检,在其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经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柳州市桂坤酒厂为使其产品达到宣称的功效,利用柳州绿神生物有限公司提供的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原料,生产“金锅功夫酒”。
调查时发现,柳州市德顺酒厂也从柳州绿神生物有限公司购买含西地那非成分原料,生产“瑶健酒”和“柳霸神养生酒”进行销售。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行动,查获“金锅功夫酒”、“瑶健酒”、“柳霸神养生酒”共17000余瓶,相应半成品酒1124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德顺酒厂厂长韦茂来、桂坤酒厂厂长胡强、提供配制酒原料的麦广贤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广东省惠州市老铁烤鱼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5年6月,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惠州市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惠阳区孙长付经营的老铁烤鱼店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对餐后汤底和该店使用的调味料“草果粉”抽样检验。
结果显示,在调味料“草果粉”中检出罂粟碱。
2015年7月7日,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老铁烤鱼店老板孙长付为吸引消费者来店就餐,在调味料“草果粉”中违法添加罂粟壳。
惠阳区检察机关对老铁烤鱼店老板孙长付和厨师孙双利以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16日,经惠州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孙长付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孙双利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六海南邓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糖精枣”案2015年9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海口市南北水果批发市场查获疑似问题青枣3.3吨,经检测含有糖精钠(网友称之为“糖精枣”),含量为0.3g/kg。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调查,会同广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广东省雷州市英利镇一举捣毁加工“糖精枣”的“黑窝点”,当场查获大量腐烂青枣及加工工具和设备。
经查,2015年8月20日以来,涉案人邓翔从外地运来青枣,先在烧热的水中过一遍,然后将焯过水的青枣倒入水池里,加入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进行浸泡,制成“糖精枣”,然后运往南宁、北海、海口等地销售,总数达30余吨。
按照国家标准,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钠等添加剂严禁在青枣使用。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邓翔等生产销售“糖精枣”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该案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七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天然居大酒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2015年2月25日,古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87名就餐者在天然居大酒楼就餐后出现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
古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派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中毒患者救治同时,对天然居大酒酒楼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该酒楼擅自变更了经营场所、食品加工间布局,未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热菜加工间存有食品原料,且生熟不分;操作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不认真执行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上述违法行为增加了发生食物中毒风险。
经对现场留样的菜品和食物中毒患者排泄物抽样检验,致病性微生物沙门氏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天然居大酒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古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天然居大酒楼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2920.00元,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罚款129200.00元,并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案例八河北省邢台市冉荣阳、崔保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2015年初,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通报,称邢台市豫西市场冉荣阳涉嫌购进假冒名牌白酒在市场上销售。
经鉴定,冉荣阳从河南濮阳祥和商贸有限公司等地购进的大量所谓名牌白酒均为假冒产品。
邢台市食品安全办立即调集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骨干与公安干警组成联合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并商请河南、山东、四川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案件协查。
经过近8个月的缜密侦查,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邢台市公安局联合对制售假酒犯罪链条各环节人员进行了抓捕。
专案组在邢台将犯罪嫌疑人冉荣阳抓获,在其经营的门市、库房查获假冒名牌白酒共2500余件;在山东冠县,一举端掉郑金良的制假窝点,查获假冒各种名牌酒6000余件,查封了一条用于灌装假酒的生产线以及大量制假设备;在河南濮阳对祥和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摸排,查获公司负责人崔保红委托包材公司定制的大量相关品牌的酒盒、酒箱等包材;在成都市,查清邓聪批发假冒名酒违法事实,并实施抓捕。
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窝点7处,查获假冒白酒制品共计7.2万余件(约45万瓶);查处包材公司2家,查获假酒包装盒30万个、外包装箱4万余个,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冉荣阳等11名犯罪嫌疑人违反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邢台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九浙江金华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肉制品案2015年5月20日,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金华市串串香食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对“哩脊肉串”、“蒙古肉串”等产品现场抽样送检,有1批次“蒙古肉串”检出日落黄,有3批次“哩脊肉串”检出诱惑红。
经查,该企业为了使肉串“卖相”更好,在“蒙古肉串”“哩脊肉串”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诱惑红”,上述不合格速冻肉串共13191箱,涉案金额180余万元。
在速冻调制食品中添加日落黄和诱惑红,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企业相关责任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金华市公安机关。
目前,该案已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