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材料
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
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邵占维二○○七年九月二十日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第四条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二)社会保障与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相结合;(三)公开、公平、公正与及时保障相结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和奖励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应当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奖励工作。
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事、卫生、教育、财政、房管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奖励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其章程,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奖励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
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4日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为确认第三章权益保护第四章表彰奖励第五章社会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确认以及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适用本条例。
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适用本条例,但是行为发生地予以奖励和保障的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救人、抢险、救灾的合法行为。
第四条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抚恤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
日常事务由公安机关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等相关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及时宣传报道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第七条省辖市、县(市、区)依法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相关工作。
《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4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5号令
《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4修改)正文:---------------------------------------------------------------------------------------------------------------------------------------------------- 《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7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发布根据2014年6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5号令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和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公安、财政、精神文明、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教育、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第三条新闻宣传部门应当及时、客观报道见义勇为事迹,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要求保密的情况,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章见义勇为的确认第四条下列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一)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二)同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三)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四)其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正在遭受的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的行为。
第五条见义勇为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
对区、县民政部门确认有困难或者有争议的,有确认权的区、县民政部门可以移交市民政部门确认。
在确认过程中,民政部门可以组织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确认或者邀请市民代表参加。
第六条申请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或者情况说明,包括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经过等;(二)行为人、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三)处理违法犯罪、抢险救灾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或者受益人和证人提供的证明;(四)其他可以证明事实的相关材料。
见义勇为_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您的姓名],现居住于[您的居住地],是一名普通的[您的职业]。
在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贵单位提交一份见义勇为的申请报告。
以下是我亲身经历的见义勇为事迹及申请理由,恳请领导予以审核批准。
一、见义勇为事迹2023年[具体日期],我像往常一样在[具体地点]进行日常活动。
当天,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行人纷纷躲避。
在路过一条小巷时,我看到了一个令人揪心的一幕:一位年约六旬的老人,因不慎摔倒,腿部受伤,无法起身。
周围行人纷纷围观,却无人伸出援手。
我立刻意识到,老人可能急需帮助。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将老人扶起。
经过简单询问,得知老人名叫[老人姓名],独自居住,当天出门时不幸摔倒。
由于腿部受伤,老人无法自行移动。
面对这一情况,我立刻想到了报警。
然而,考虑到老人可能因疼痛而情绪不稳定,我决定先安抚老人,同时联系家人。
在等待过程中,我用自己的雨伞为老人遮雨,并不断鼓励老人保持冷静。
经过大约10分钟的等待,老人的家人赶到现场。
在确认老人无大碍后,我将老人交给了家人。
老人和家人对我表示了深深的感激,并询问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我婉拒了他们的请求,只是微笑着告诉他们,帮助他人是我应该做的。
二、申请理由1. 维护社会正义。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此次行为旨在弘扬正义,传递正能量,为社会树立榜样。
2. 履行公民责任。
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关心身边的人,尤其是在他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手。
我此次行为体现了公民的责任感和道德品质。
3. 增强社会凝聚力。
通过我的见义勇为行为,我希望能够激发更多人的社会责任感,让社会充满关爱和温暖。
4. 树立个人形象。
作为一名[您的职业],我深知自己的言行对社会具有重要影响。
此次见义勇为行为,有助于树立我的良好形象,为我所在的行业树立榜样。
三、申请事项1. 请求贵单位对我此次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表彰,以示鼓励。
2. 请求贵单位将我的事迹在内部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学习。
确认见义勇为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见义勇为认定委员会:您好!我是[您的姓名],现居住于[您的居住地址]。
在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您提交一份关于确认我见义勇为行为的申请报告。
我深知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维护社会正义、弘扬社会正气的具体体现。
以下是我申请确认见义勇为的具体情况:一、见义勇为的基本情况2023年[具体日期],我[您的姓名]在[具体地点]遭遇了一起紧急情况。
当时,我正在[具体地点]附近散步,突然听到一阵呼救声。
我顺着声音望去,发现一位年迈的老人在路边摔倒,身旁的车辆和行人纷纷避让,但没有人上前施救。
我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迅速跑向老人身边。
经过仔细观察,我发现老人脸色苍白,嘴唇发紫,显然是突发疾病。
我立刻将老人扶起,询问其是否需要帮助。
老人无力地指了指胸口,表示呼吸困难。
我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在等待救护车到来的过程中,不断安慰老人,让他保持冷静。
在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我注意到有一位年轻男子(以下简称“男子”)在远处围观,但他并没有上前帮忙。
我意识到,这位男子可能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于是示意他过来帮忙。
男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
在两位好心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为老人进行了简单的急救措施,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大约5分钟后,救护车赶到现场,我们将老人抬上了救护车。
二、见义勇为的具体表现1. 及时发现险情:在事发时,我迅速发现老人摔倒,并意识到可能发生了紧急情况。
2. 积极采取行动:在发现老人摔倒后,我立即上前施救,并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
3. 坚定信念:在等待救护车到来的过程中,我不断安慰老人,让他保持冷静,坚定了老人求生的信念。
4. 主动求助:我意识到男子可能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主动邀请他帮忙,展现了团结互助的精神。
5. 勇于承担责任:在整个救援过程中,我始终保持冷静,勇于承担责任,为老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三、申请理由1. 维护社会正义:我见义勇为的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正义,弘扬社会正气,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见义勇为政策汇总
见义勇为政策汇总一、什么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是指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如何确认见义勇为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四)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
三、哪些机构可以作为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县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见义勇为协会,作为见义勇为确认机构。
四、如何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人员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举荐确认见义勇为。
五、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两年。
六、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
下列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也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一)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人民团体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证明材料;(二)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三)其他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的证明材料。
七、见义勇为的奖励包括哪些内容?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包括:(一)授予荣誉称号;(二)颁发奖金;(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奖励。
八、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包括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应当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见义勇为协会,建立、完善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回访制度和长期跟踪服务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优惠待遇;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公安机关对人身、财产安全需要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对恐吓、侮辱、殴打、诬告、陷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见义勇为人员负伤、致残、死亡的,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由加害人或者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加害人、责任人,或者不能确定加害人、责任人以及加害人、责任人无力支付的,按照下列方式支付:(一)见义勇为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二)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按照规定从公费医疗经费中支付;(三)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四)见义勇为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补助;(五)见义勇为人员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无力支付或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从见义勇为基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六)情况特殊确有实际困难仍需救助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最新版】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
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和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是指根据《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公民救助有赡养和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的行为、有监护职责的公民救助被监护人的行为,应当视为履行法定义务,不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同级公安机关负责,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审计、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相关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应当协助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
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由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司法行政等部门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行为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没有申请人、举荐人的,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可以依照职权予以确认。
第七条向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行为人的身份等有关基本情况;(二)行为人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提交法医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证明、评残证明或者死亡证明;(三)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材料或者公安机关的询(讯)问材料;(四)有关单位、人员的见证材料。
西安市见义勇为申请书
尊敬的西安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您好!我叫[您的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出生年月],汉族,现居住于西安市[具体地址]。
在此,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郑重地向您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获得西安市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社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以下是我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具体事迹:一、英勇救助他人2023年[具体日期],我下班途中,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严重,躺在地上无法动弹。
我立刻停车,冲上前去,查看伤者情况。
在确认伤者意识清醒后,我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协助其他热心群众将伤者抬上救护车。
在等待救护车到来的过程中,我不断安慰伤者,让他保持冷静,并为他遮挡风雨。
直到救护车到来,我方才离开现场。
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具体日期],我在街头目睹了一起盗窃案件。
一名男子正在撬锁盗窃一家店铺,店主人无力反抗。
我立刻大声呼喊:“抓小偷!”并迅速追赶盗窃者。
在追赶过程中,我多次提醒周围群众注意安全,避免被盗窃者伤害。
最终,在附近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盗窃者抓获,并将其交由警方处理。
三、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我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如义务献血、关爱留守儿童、环保宣传等。
在义务献血活动中,我每年都坚持献血,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我主动参与支教,为孩子们传授知识,帮助他们度过美好的童年。
在环保宣传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宣传,倡导绿色生活,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综上所述,我在日常生活中,始终秉持正义,敢于担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坚信,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因此,我恳请西安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我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高度评价,授予我西安市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如有需要,我愿意随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证言,以便贵委员会对我的申请进行审核。
见义勇为
我们首先看看“见义勇为”的定义:“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对于这个定义,早就有学者、专家提出异义,认为不全面,不严谨,存在缺陷,要进行修改)。
正因为如此,长江大学的三名大学生在救人以后,按照相关规定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
应该说,即便是这三名大学生在救人时没有牺牲,他们的行为也是“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该受到表彰——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笔者在这里要表达的意思是,对于包括长江大学救人牺牲的三名大学生在内的“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来说,他们同样“并非职责所在”的。
但是,他们并没有因为“并非职责所在”而“见死不救”,反而是勇往直前,用人链搭起了一道“见义勇为”的爱心锁链,救起了两个素不相识的少年。
其实,“见义勇为”就是对“见死不救”的一种无声的鞭达和谴责。
我们国家之所以提倡公民“见义勇为”,就是要唤醒少数人的“道德低下病”、“人性冷漠病”,倡导社会公众互帮互助,互爱互救的民族精神。
“见义勇为”既然是一种倡导,当然就没有“职责所在”或“并非职责所在”之分了。
而有关职能部门在面对“见死不救”质疑的时候,公开声称“并非职责所在”,是一种“集体道德冷漠病”。
对于职能部门的这种行为,在受到舆论声讨的同时,至少在行政上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从“见死不救”和“并非职责所在”这些社会不和谐情形看,有关专家、学者关于对“见义勇为”定义的修改无疑是需要的。
笔者以为,“见义勇为”不仅仅是“公民”的事,同样应该是“集体”的事——如“打捞公司”、海事部门等等。
只有这样,当再出现长江大学大学生“见义勇为”时,不再上演“见死不救”的悲剧!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义举,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鼓励成年人采取正当、有效的方式见义勇为,不仅是弘扬社会正气,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见义勇为不符合的流程
见义勇为不符合的流程:
见义勇为行为不能成立的,制作《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或者其家属、举荐人。
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公安机关的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持《见义勇为行为调查结果通知书》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2.对复核申请,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制作《申请复核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登记表》,及时受理。
3.复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书面通知原确认机关提交原确认事项材料。
原确认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机
关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将确认事项材料提交复核机关。
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对受伤的人员,应当及时护送至医疗机构,并报告当地县级公安机关。
在见义勇为发生现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的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或者义务,积极协助并予以救助。
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的人员,应当无条件组织救治,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免费下载】济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认定程序标准
济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认定程序、标准一、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程序我市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是依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中第二章来认定的。
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一)同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二)同正在实施的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三)发现在逃或者被通缉的罪犯、犯罪嫌疑人,主动抓获,扭送公安、国家安全和司法机关或者协助侦破重大犯罪案件的;(四)在抢险救灾中,为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做出重大贡献的;(五)在他人遇险时,救死扶伤的;(六)符合《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的主体应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的自然人。
负有法定职责或约定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约定义务时,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现役军人、国家公职人员或保安等负有安全保卫职责的公民在非履行职责公务期间,具有上述确认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为政法机关提供重要线索侦破案件或抓获犯罪嫌疑人、在逃罪犯,并为此不顾个人人身、财产被侵害的危险的,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公民救助有赡养和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的行为、有监护职责的公民救助被监护人的行为,应视为履行法定义务,不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应当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特殊情况不超过2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和见义勇为行为人均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综治委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填写《济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群体)审批表》并提供行为人身份证明及详细材料。
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县(市)区综治委向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
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收到申请后,调查核实和确认工作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一般不超过6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组织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有关部门、专家和邀请市民代表参加确认。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2.07.12•【字号】浙公通字〔2022〕54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公安局:《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公安厅2022年7月12日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
治安部门是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审核、复核以及日常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
法制部门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法律审核。
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申请或者举荐、开展调查取证、提出确认意见等工作。
第五条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六条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对未提出申请也未被举荐的见义勇为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启动确认工作。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受理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申请或者举荐,填写《受理登记表》,当场制作《受理回执》交申请人或者举荐人。
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
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尊敬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经过严谨的调查和核实,现对以下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并出具本确认书。
事件经过:在具体日期的具体时间,地点位于详细地点,当时的情况十分危急。
_____正走在这条街道上,突然听到了一阵急切的呼喊声:“救命啊!有人抢劫!”他/她循声望去,只见一名歹徒正手持凶器,抢夺一位女士的手提包,并企图逃窜。
_____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刻朝着歹徒逃跑的方向追去。
歹徒见状,加快了脚步,试图摆脱追捕。
但_____凭借着坚定的决心和敏捷的身手,紧紧咬住歹徒不放。
在追逐的过程中,_____多次面临危险。
歹徒为了阻止他/她,甚至挥舞着凶器进行威胁。
然而,_____毫不畏惧,继续奋勇直追。
最终,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后,_____成功地制服了歹徒,并夺回了被抢的财物,保护了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调查核实情况:为了确认这一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我们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
首先,我们对受害者进行了询问。
受害者清晰地描述了事件的经过,并对_____的英勇行为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她表示,如果不是_____的挺身而出,她不仅会遭受财产损失,甚至可能会面临生命危险。
其次,我们走访了周边的目击群众。
多位证人提供了一致的证词,证实了_____在面对危险时的勇敢和果断。
他们纷纷称赞_____的行为是正义之举,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此外,我们还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
录像清晰地记录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与受害者和目击群众的描述完全相符。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确信,_____的行为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
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在本次事件中,_____在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主动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搏斗,保护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具备了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关于见义勇为认定问题的探讨
关于见义勇为认定问题的探讨摘要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义举,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受到人们的普遍赞赏。
近年来,“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案件屡见不鲜,其中一部分是因为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过程存在问题所致。
由于我国目前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机制尚不完善,致使一些危险救助行为得不到及时认定,以至于使救助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因此,笔者试对见义勇为认定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见义勇为认定问题探析一、“见义勇为”释义及特点1.国内地方性法规对“见义勇为”的定义。
目前,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见义勇为行为均未明确规定,但在有关地方性法规中对“见义勇为”进行了定义。
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规定“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之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1)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2)制止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3)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抓获通缉的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4)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5)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本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各地方性法规,虽然体现了同样的主体、客体和主观方面,但在认定标准上存在诸多差异。
2“. 见义勇为”的行为特点。
经过对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关于见义勇为的定义进行分析,笔者认为,见义勇为应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具备紧急性、利他性意图和危难救助行为。
二、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的法律现状1.我国对见义勇为尚未形成统一的、权威的法律界定。
近年来,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道德范畴并逐渐引起法律学界的重视,一些地方已经将其写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见义勇为申请书模板
见义勇为申请书模板申请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见义勇为行为描述:详细记述见义勇为的具体行为过程包括时间地点及行为背景111 时间:见义勇为发生的具体时间112 地点:见义勇为发生的地点概述113 行为背景:见义勇为时的背景状况以及紧急情况描述114 行为过程:描述见义勇为者的具体行动细节包括但不限于救助方式救援对象以及所采取措施12 结果与影响:描述见义勇为行为的结果对受助人社会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正面效果121 受助人的安全状况改善:说明因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受助人是否脱离危险恢复健康或得到及时帮助122 社会反响:阐述该行为在社区公众中的反响包括媒体报道公众评价等123 对见义勇为者自身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心理方面的影响以及因此获得的社会认可奖励等13 证据材料清单:提供证明见义勇为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131 证据名称:列出每项证据的具体名称132 证据来源:说明每项证据是如何获取的133 证据提交方式:指明证据提交的形式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等14 申请人声明:申请人需声明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141 信息真实性保证: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均为真实无误142 法律责任承担:表明理解并同意若提供虚假信息将依法承担责任15 被申请人意见:被申请人针对此申请提出的意见或建议151 意见陈述:被申请人就此次申请发表的看法152 建议措施:基于申请内容被申请人提出的改进建议或处理方案16 审批流程:描述从申请到最终审批通过的整个流程包括各个阶段的审核人员审批标准及时间安排161 初审:介绍初步审查阶段的内容方式及所需时间162 复审:描述复审阶段的过程重点审查内容及相关时间安排163 终审:说明最终审批环节的决定因素审批机构及最终裁决时间17 其他事项:除上述条款外双方认为有必要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171 特别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的特别条款或要求172 备注:用于记录任何未尽事宜或特殊说明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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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个人申请书模板申请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紧急联系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紧急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义勇为行为描述11 行为发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具体时间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时间持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行为发生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1 地理位置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2 周边标志性建筑或参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见义勇为具体行为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1 行为动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2 行动过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3 结果及影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现场目击者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1 目击者基本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2 目击者证言概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救助对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1 救助对象基本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 救助对象状态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 涉及的第三方机构或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1 机构或人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2 作用或贡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义勇为行为证明材料清单21 行为发生时的照片或视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1 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2 文件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目击者证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1 证言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2 证言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1 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2 提供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 新闻报道或媒体提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1 报道链接或出版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2 报道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5 其他相关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51 证据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52 提交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声明31 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见义勇为调查笔录的内容概述
见义勇为调查笔录的内容概述见义勇为调查笔录的内容概述一、引言见义勇为是指在遇到他人遭遇危险或困境时,无论是出于同情心、责任感还是正义感,主动采取行动来帮助他人的一种行为。
见义勇为行为展现了人们高尚的品格和勇气,对于维护社会安宁和传播正能量起着重要作用。
而为了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统一的调查和记录,见义勇为调查笔录应运而生。
二、概述见义勇为调查笔录是指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对见义勇为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和审查的一种正式文件。
这份笔录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 事件信息在见义勇为调查笔录中,首先会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
这包括事件的背景、引发事件的原因以及相关人员的身份和特征。
通过清晰地梳理事件的细节,可以更好地了解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生背景和过程。
2. 受害者信息在这一部分,调查人员会记录受害者的身份、伤势和经历。
这对于确定受害者的身份和损伤程度非常重要,也可以从侧面反映见义勇为者的勇敢行为和对他人的关怀。
3. 见义勇为者信息见义勇为调查笔录还会详细记录见义勇为者的身份、行为、动机和过程。
这部分记录可以反映见义勇为者的崇高品质和勇气,并且为后续评估、表彰和奖励提供依据。
了解见义勇为者的动机和过程,有助于社会倡导和普及见义勇为行为。
4. 目击者和证人信息为了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见义勇为调查笔录会记录目击者和证人的证词和观察。
这些信息有助于还原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对见义勇为者的行为进行评估和确认。
5. 警方处理和结果见义勇为调查笔录最后一部分通常会概括公安机关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这包括是否立案、是否发放奖励以及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情况。
为了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和安全,警方在处理过程中也会采取一些措施和安排。
三、观点和理解见义勇为调查笔录的内容概述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这一过程的重要性和组成部分。
通过详细记录事件的发生和相关人员的行动,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见义勇为者的高尚品质和勇气,同时也可以为后续的评选、表彰和奖励提供依据。
见义勇为申请书
见义勇为申请书申请人信息•姓名:XXX•性别:XXX•年龄:XXX•联系方式:XXX事件背景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XXX,我写此申请书的目的是希望能获得见义勇为的表彰和奖励。
以下是我所经历的事件背景:xx年xx月xx日,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途经一条人行道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的尖叫声。
我立即向声源方向望去,发现一个男子正在对一名女性进行袭击。
女性无助地挣扎着,但男子却毫不放松。
轻松自如的决策面对这样的紧急情况,我没有犹豫,立即决定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帮助女性。
我快速向着斗殴的地点奔跑过去,大声呼喊着,试图吸引周围人的注意力。
我的出现让那名男子分了心,女性立即有机会逃离了他的控制。
惊险的救援行动见到女性处于相对安全的地方后,我决定尽快制止那名男子。
我采取了与其搏斗的策略。
尽管身体力行经验不足,但是我全力以赴地与他搏斗,尽量保护自己和别人的安全。
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打,最终,我成功地制服了那名男子,将其交给了警方。
危急时刻的冷静应对在整个事件中,我一直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并且果断而有效地采取行动。
我没有因恶劣的环境和可怕的对手而胆怯,相反,我迅速做出了令人满意的反应。
人民的见证我的行为引起了现场目击者的注意和赞许。
他们纷纷指出我在危急时刻展现出的勇敢和果断,对我的英勇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敬意。
他们毫不保留地赞扬了我对美好社会价值观的坚持,并希望我的行为能成为榜样,影响更多人去勇于作为。
结论在这次见义勇为的事件中,我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和安危,而是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积极参与并为保护他人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颗正直勇敢的心,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诚挚地希望您能批准我的申请,并表彰我的见义勇为行为。
同时,也期待这个事件能够引起社会对于见义勇为的更多关注和支持,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友善和安全。
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申请人签名:XXX 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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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材料:
1、申请书(包括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经过等,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
)(原件1份)
2、行为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如有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行为人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面正反面复印件。
如有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户口本。
)(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4、行为人为非中国公民的需要提供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本人信息及有效签证页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正反面复印件。
)(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证明材料(受益人、证人的证明材料。
)(原件1份)
6、其他材料(如视频资料、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委托日期。
行为人因见义勇为死亡的还需提供由法定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