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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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法令,并根据《委托管理合同》对矿区实行一体化“目标管理”。

2.全面负责矿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对矿区的服务、保洁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并结合矿区每个岗位的实际,制定分公司各岗位的工作细则、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检查分公司员工切实履行各工作岗位责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全面完成管理目标。

4.受理职工来访、重要投诉等事宜;接待和处理政府各职能部门交代办理的事宜。

5.受总公司的领导,落实总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6.负责分公司的服务管理,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熟悉矿区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并安排定期张榜公布。

8.接受矿区领导的监督,认真采纳合理化建议。

9.负责分公司开源节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0.负责分公司员工的检查、指导、监督与员工的考核工作。

11.编制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报总公司审批,并监督实施。

12.定期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公司副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分公司经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对矿区实施全面管理。

2.协助分公司经理分管矿区绿化、保洁等工作,在分公司经理不在时,履行分公司经理职责。

3.负责对分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全面监督和工作协调,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4.协助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项制度的考核工作,并严格组织落实。

5.配合企业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矿区内职工的公德意识,提升矿区的公众形象。

6.工作的主要时间是盯靠现场,要重心下移,按照各岗位工作标准严格要求。

7.负责组织分公司的各项工作检查。通过检查、考核,加强部门及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感。督导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提高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8.负责走访、回访职工,广泛征求、收集物业管理意见,不断改进提高管理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公司业务主管岗位职责

在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指定项目的清洁卫生工作,带领分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分公司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

1.要每天与分公司的领导一起召开碰头会,对上一班的工作质量、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研究,结合企业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负责贯彻实施。

2.在工作中必须深入现场,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回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在具体工作中,实行科学化管理,深入现场,将问题解决在现场,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洁量化管理运作流程,不留清洁、卫生死角。

4.掌握季节及环卫工作的特点,制定最经济、最节省的操作实施计划,不断提高细化管理的层次。

5.安排保洁工具的存放、维护和保养工作,对保洁工具丢失和人为损坏的,落实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6.坚持每天都在现场,对区域的保洁工作进行巡回检查,严格考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清洁过程中不安全操作方法及时指出,确保厂区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7.以身作则,关心员工,奖惩分明,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公司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分管分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管理处报表。

3.负责分管分公司成本和费用控制,审核分管分公司费用报销单据。

4.负责分管分公司税收核算、申报及缴纳。

5.协助分公司经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编制财务预算。

6.负责对分管分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7.负责协助分公司编制财务收支公布表。

8.建立健全各种帐目,及时与出纳核对往来帐目,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全、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准确无误。

9.妥善保管分管帐套的财务档案,处理好政府相关部门(税务、银行)的业务关系。

10.对分管分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跟踪及分析。

11.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公司出纳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照业务发生顺序每日进行逐笔登记。出纳员定期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公司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报分公司经理审阅。

2.除了供日常零用支付所需限额以外的现金,公司收到的各种汇票、支票等,均需及时存入银行。

3.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出租、出借公司银行账户。

4.出纳员每周一向分公司经理上报“银行存款收付周报表”。

5.财务部人员应加强银行存款余额、收付业务的保密工作,财务部只向分公司领导提供银行存款余额情况。

6.分公司银行付款由分公司经办人员填写“付款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领导、分公司经理签字后办理付款,支付支票等必须具备收款单位、经办人的收据。

7.分公司收到客户货款入账或汇票无法存入银行等情况,出纳员在最短时间内通知分公司经理。

二、现金管理

1.分公司收入现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公司提供服务费用、以及其它经营收入收取现金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如实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栏次一次性填写,加盖“现金收讫”和“收款人”印章。

2.分公司支付现金范围:劳保用品;公司员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分公司结算起点为500元);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以支票支付,确须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领导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3.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确需支出的,事先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

4.分公司库存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出纳员按规定妥善保管,超出部分随时存入开户银行。

5.出纳员从银行提取备用金填写“现金领用单”,经财务部领导、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提取。

6.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财务部领导、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后提取。

7.出纳员不准用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凭证顶库存现金,公司员工不准用公司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出纳员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登记现金收付,账目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三、支票管理

1.公司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

2.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分别由财务部领导与出纳员各自保管,支票盖章时“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领导亲自加盖,并复核付款原始凭证。

3.出纳员妥善保管好公司支票,因丢失造成公司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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