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本溪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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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本溪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
案
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为目的,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如期完成的原则。各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要根据各自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棚改计划,严格执行,确保完成既定任务指标。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征收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政策性、公益性强,各级政府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四)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要根据实际,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原地征收改造与异地回迁安置、产权调换与货币
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造安置。
三、目标任务
本溪市2016年计划改造棚户区9827套,具体指标为:
(一)本溪满族自治县1810套,其中:天龙家园东南450套、本溪县城建局地块300套、本溪县气象局周边410套、城南热源周边108套、滨河东路71套、光明街北295套、腰沟10套、草河口镇166套。
(二)桓仁满族自治县230套,其中:桓仁县县城中心80套、铜锌矿150套。
(三)平山区2306套,其中:甲楼二期含向前街10号楼716套、桥头小城镇550套、千金路230套、千金2016年一期500套、千金2016年二期310套。
(四)明山区3995套,其中:威宁城中村1418套、红砖巷254套、荣山824套、育龙路东段211套、育龙路周边98套、育红社区小东沟246套、峪北山下街444套、牛心台500套。
(五)溪湖区984套,其中:华南危楼512套、103地质队234套、青石沟238套。
(六)本溪高新区502套,其中:华隆矿业120套、本钢尾矿库村86套、中央文化区266套、商贸城30套。
各相关县(区)要做好工作部署,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在9月底前完成总体任务的80%、10月底前完成90%、11月底前完成100%。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各县(区)可根据棚户区改造实际情况,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