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吊大修后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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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吊大修后的试验

23、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垃圾吊应进行试运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3.1试车前的准备和检查:

23.1.1关闭全部电源,检查各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各传动机构应装配精确、灵活,金属构件无变形,钢丝绳在滑轮和卷筒上缠绕无异常。

23.1.2测量电路系统和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合格。23.1.3在进行开、关动力线路的情况下,检查垃圾吊的操纵线路接线应正确,所有操纵设备的转动部分应灵活可靠。(必要时进行润滑)。

23.1.4电磁铁限位开关、安全和紧急开关必须工作可靠,所有电动机的接线相序应正确。

23.1.5液压抓斗油箱中的液面高度应不低于油面镜中心位置,但也不允许超过油面镜的最高位置。

23.1.6所有需润滑的部件均已按规定注加润滑脂或润滑油。

23.1.7 液压抓斗的开、闭位置应与操作台上的开闭标记一致。

24、液压抓斗的液压系统压力调整:

24.1液压系统的工作压力是保证抓斗正常工作的关键,如果

最高压力调整过低,则抓斗液压装置的功率不能充分发挥,使抓斗抓料无力;如果最高压力调整过高,则抓斗工作中容易造成电机过载。抓斗出厂时最高工作压力已经调整在额定工作压力,在此工作压力下,可保护系统的正常工作和液压系统溢流阀的压力,如果一旦调节过高或过低,则应采取下列步骤进行校正:

24.1.1 拧开油泵出口管道上的测压接头套,拧上测压装置。

24.1.2 将抓斗吊起。

24.1.3 启动电动机使油泵供油(注意电动机转向从上部观察为顺时针)。

24.1.4 开启电液换向阀,使油缸运动至极限位置。

24.1.5调整溢流阀手柄,使压力为21Mpa,再拧紧溢流阀上的销紧螺母。

24.1.6拆下测压装置检查。

注:此方法为调节油泵出口主油管路压力,实际操作时开启及闭合管路压力也需调整检查。

25、垃圾吊试车

25.1 空载试车

25.1.1用手转动各机构的制动轮使最后一根轴(如车轮轴式卷筒轴)旋转一周时不得有卡住现象。

25.1.2垃圾吊试车司机必须得到开车命令后,方可开车,并严格遵守吊车操作规程

25.1.3各机构应先点动试运转、速度逐渐增至额定值,决不允许一开始就以全速试车。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垃圾吊的各机构运转方向相同,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使之正常运转。

25.1.4起升、运行机构的试运转全行程往返不小于3次,其它机构按规定不小于3次。

25.1.5空载运转时各传动机构都应平移工作,无振动、无异常噪声、无卡轨,无冲击及漏油现象。

25.1.6小车运行时,主动轮应在轨道全长接触,被动轮与轨道的间隙应不大于1mm,间隙区间不小于1m,间隙区间的累计长度不大于2m。

25.1.7检查各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25.1.8收缆和放缆的速度应与运行的速度协调。

25.1.9抓斗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的纲丝绳余量不少于5圈。

25.1.10大、小车运行时不应有卡涩现象。

25.2带负荷试车

25.2.1 空载试车合格后,才允许进行带负荷试车。带负荷试车分为静负荷和动负荷两种,先进行静负荷试车再进行动负荷试车。

25.2.2负荷试车内容的检验内容包括:

25.2.3吊机的金属结构各连接出处的螺栓连接、铆接或焊接质量,特别是端梁连接处的质量。

25.2.4机械设备、金属机构和吊具的强度和刚度及起机钢轨的强度。

25.2.5 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25.2.6 减速器无异常的噪音(持续噪音或尖叫声)。

25.2.7 润滑部件的润滑性能良好,轴承温度升高不超过规定。

25.2.8各机构部件应平衡、无振动现象。

25.3 静负荷试车

25.3.1起升额定负荷(可逐渐增至额定负荷),在桥架全长往返运行,检验性能达到要求,卸去负荷,使小车停在桥架中间,定出测量基准点。起升1.25倍额定负荷,离地面100mm 停悬10分钟,然后卸去负荷,检查桥架是否永久变形。如此最多试验三次不再生产永久变形时,将小车开至跨端,检查实际的拱度不小于0.71/1000。最后使小车仍停在桥架中间,起升额定负荷,检查主梁挠度值不大于1/700。(由实际的拱值算起)。

25.4 动负荷试车

25.4.1静负荷试验合格后,方可做动负荷实验,其目的是检查起重机各机构和制动器的功能

25.4.2按电气部件试验规定进行检查限位开关和保护、联锁装置的可靠性。

25.4.3起升按1.1倍额定负荷动负荷试车,分别开动各机构,

各机构应动作灵敏,工作平衡可靠,性能满足使用要求。减速机齿轮啮合正确无异常噪声,润滑良好。轴承温升不超过规定值。

25.4.4按额定速度运转作正反向的试验,各机构做连接反复运转的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因此试验时各机构要交替运转,只有当机构完全停止后才允许反转。进行运转试验全程往返不少于5次。

25.4.5当控制器在不同位置时,检查电动机运转是否正常。

25.4.6电动机和电气设备的温升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活动接点不应有异音,振动及烧灼现象。

25.4.7动负荷试验时,应测量各机构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和稳定电流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25.4.8动载荷试验后,最后测量一次主梁上拱度并记录,看是否产生了永久变形。

25.4.9大车运行时,载荷应在跨中。

26、在试验抓斗时应检查

26.1主要参数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6.2各机构的灵活性是否有异常现象。

26.3抓斗作负荷实验时,应测定所能抓取的物料容积是否符合要求

26.4抓斗的四根钢丝绳应平均受力,否则容易造成断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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