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

合集下载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因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提供以下优惠待遇,主要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主要优惠待遇如下:一、主要优惠待遇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50万—70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③每年报销资料费3万元;④随调配偶或一名子女来校工作;⑤配置生活及工作用车;⑥配备工作助手;⑦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2. 国家级知名专家(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12万—22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③三年内每年报销论文版面费1万元;④配偶随调来校工作;⑤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3. 博士生导师、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10万—17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6万元;③三年内每年报销论文版面费8000元;④其配偶的工作问题:如果学校便于安排的,可以考虑;⑤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4. 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45岁以下)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4万—7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

5. 博士(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3万—5万元;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④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来校工作后的一年内,可由学校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的校内待遇。

6. 紧缺人才学科的业绩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万—2万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
规定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9(000)010
【摘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已经2009年4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3页(P8-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719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J],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J],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J],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J], ;
5.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30-8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4.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5.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随调。
6.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第三层次
1.省部级学术带头人
2.境外著名大学的优秀副教授
6.在重庆主城区无房居住者,提供租房补贴(500元/月,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终止后,按国家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
7.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1)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及以上者;
(2)在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担任2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或中层管理工作者;
(3)毕业于境内外著名高校(世界排名前100)并取得博士学位者。
4.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类2万元,理工医科3万元。
5.无副高职称者,高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副高职称者,可申请高聘为教授(聘期3年)。均为校内高聘,聘期3年。
1.可购买学校12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
2.提供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医科8万元。
4.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5.进校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我校引进人才享受追加待遇的条件和标准,可享受追加待遇,上不封顶。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是指根据重庆市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和需求,对具备一定条件和能力的人员进行认定,以便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一、申报条件:1.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毕业,并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2.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其中任职3年以上;3.在本专业领域有杰出的学术成果或专利成果;4.在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取得显著的创新成果或贡献;5.取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技项目、或有主持并完成的科技项目;6.具备负责人素质及团队合作能力。

二、申报程序:1.申报材料准备:填写申报表、个人简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证书等;2.申报方式:个人以及单位可以通过重庆市人事网进行网上申报;3.材料审核:由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评定;4.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人进行面试或评审;5.认定结果:根据审核和专家评审的结果,确定认定人员名单并公布。

三、认定待遇:1.政策支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关的人才政策,包括优先职称认定、职务晋升、人才评选等;2.资金支持:提供科研经费、项目资助等支持;3.待遇优惠:提供生活费用、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4.人才项目: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根据个人的专长和兴趣参与重庆市的人才项目,对相关项目给予重大支持;5.户籍待遇:可享受落户政策,包括落户便利、子女教育等待遇。

四、评估和复审:1.定期评估:对已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定期评估,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将取消认定资格;2.复审程序:对已被取消认定资格的人员,可以进行复审,再次通过则恢复认定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1.保密条款: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要遵守保密条款,并保护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2.服务要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积极参与本单位的相关工作,并为单位发展提供建议和指导。

总结起来,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认定待遇、评估和复审等方面。

重庆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重庆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重庆硕士人才引进政策
重庆市鼓励和支持高等教育机构引进高水平人才用于科研教学活动,市属大学和科研机构可以发起“重庆硕士人才引进计划”,并发放等值报酬,积极推动硕士人才引进工作。

重庆市“硕士人才引进计划”执行办法指出,本计划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属大学境内引进(以支持市教育厅规定的优秀硕士者为主),引进学术带头人和一流高层次的研究人才,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经济报酬。

第二阶段:市属大学境外引进,根据需求,积极招募有高水平研究能力和成果的硕士人才。

招募范围跨国及港澳台和全国境内,重点招募深圳、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和杭州等高水平科研机构下属硕士人才。

凡符合要求,可以根据本计划规定给予有关经济报酬。

具体报酬数额,根据被引进成员的职称、学历和其它因素,由学校给予。

2018年重庆交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110名)

2018年重庆交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110名)

2018年重庆交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110名)为大家提供《2018年重庆交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110名)》,更多事业单位招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重庆交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实现“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学校简介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长江学者”、“****”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重庆市“两江学者” 及“巴渝学者”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120余人次。

有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等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3个国家级平台,桥梁结构工程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水利水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地城市交通系统与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33个省部级平台,西南水运科学研究所、沙漠土壤化研究院等20余个研发机构,正在筹建“重庆航空学院”,学校发展势头良好。

二、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学校本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11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博士层次的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学人员)100名,博士层次的专职辅导员8名及管理人员2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2日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大力引进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决定实施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以下简称“鸿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鸿雁计划”遵循“聚焦产业、突出创新、按需引进、市场认可、重在使用”原则,既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引进,更重点满足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支持存量企业技术创新,更着眼于引进新的创新人才团队,支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既重视市场化人才评价,更重视人才核心技术能力的同行认定,支撑引领性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条“鸿雁计划”按照“属地申报、市级确认、两级分担、分期兑现”方式组织实施,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配置”的引才工作机制。

第二章范围及条件第四条“鸿雁计划”适用于我市现有企业引进或者来渝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的直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研发类科技人才。

第五条“鸿雁计划”入选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先进的管理理念或创新创业能力。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及标准
2.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在进(回)校后两年内(引进高层次人才从来学校报到工作之日起计算,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必须按时回校工作并从其博士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之日起计算),如以重庆交通大学的名义获得符合此表中的科研、教学奖励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可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申报表》(见附表),并提供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申请追加待遇。

经学校审核批准,追加待遇以人才补贴的形式一次性兑现。

3.以重庆交通大学作为第一获奖单位的,享受上述追加待遇;第二、三获奖单位减半。

若有多位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获同一奖项,则分享上述追加待遇,每人的具体金额由多位高层次人才自行商定。

4.同一人选符合追加待遇中多项条件的,可以累计。

5.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科研立项或获奖成功的,追加待遇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6.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的上述获奖或科研项目可同时享受学校科研、教学奖励。

附表: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申报表。

重庆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重庆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重庆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07-03-23 14:36:00(渝府发[1999]61号)为了支持和鼓励我市各单位大力引进人才,进一步壮大各类人才队伍,提高科技在经济中的含量和贡献率,更好地为科教兴渝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委[1998]1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引进人才重点专业及其主要对象(一)重点引进专业是:生物工程、电子信息、金融,旅游以及机械、化学、冶金、建筑、食品、生态与环境、农业新技术、新材料技术、机电一体化、外经外贸、卫生、体育、艺术等。

(二)重点引进对象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博士以及其他确有特殊专长或技能并为生产、科研、社会事业发展所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

二、引进各类高级人才享受优惠政策引进下列(一)、(二)、(三)、(四)类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分别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工作条件。

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教学启动经费;每年资助由自己支配的资料等经费6万元(人民币,下同);尊重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2名;配备国产轿车1辆;提供应邀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差旅费;根据需要办理两本护照,系留学人员的,出入国(境)来去自由。

2、生活条件。

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住房供其使用,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4万元;安装家庭电话和配备移动电话各1部;除国家规定的院士津贴外,每月另发给重庆市人民政府院士津贴800元;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商业保险金;每年优先安排体检和疗养,就诊不受定点医院限制,并予以重点保障;指定1名保健医生;随调配偶、子女的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妥善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由市教委负责妥善安排到市内较好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就学、入托。

3、政治待遇。

尊重本人意愿,聘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科技顾问;由中共重庆市委向重庆市人大或重庆市政协推荐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政协常委会委员。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学术团队平台建设资助标准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学术团队平台建设资助标准
其他创新团队
资助标准根据其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团队成员组成情况商议。
说明:全职引进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全职引进人才优惠待遇标准”的相应标准兑现。
2.海外人员往返旅费实报实销,参照“重庆交通大学柔性引进海外人才待遇标准”执行。
教育部创新团队
1.科研资助金,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200万元,自然科学700万元;
2.提供实验室。
海外创新团队
1.科研资
2.提供实验室。
其他省部级创新团队
资助标准根据其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团队成员组成情况商议。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学术团队平台建设资助标准
引进学术团队
全职引进团队
(必须有团队带头人1名、方向负责人至少1名、骨干成员至少3名)
柔性引进团队
团队层次和类型
平台建设条件
国家创新研究群体
1.科研资助金,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3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自然科学1000万元;
2.提供实验室。
1.团队带头人须是经权威学术组织或有关行政机构认定的高级专家(如院士、著名大学终身教授、IEEE Fellow、长江学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等)。

关于追加引进人才待遇的公示-重庆交通大学

关于追加引进人才待遇的公示-重庆交通大学

关于追加引进人才待遇的公示-重庆交通大学关于追加引进(或回校工作)人才待遇的公示(2014年第3批)校属各单位: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引进(或回校工作)高层次人才追加待遇的条件及标准》文件精神,邢青松等21位同志符合追加待遇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邢青松,管理学院教师,博士,2012年9月3日引进。

2014年5月获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协同产品创新机制研究》”(14SKG07)”,追加待遇5000元;2014年8月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专利保护下客户协同产品创新效率及协调优化研究》(71401019)”,追加待遇10000元。

2.潘林伟,管理学院教师,博士,2012年9月27日引进。

2014年6月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政府行为边界界定的政府行为与金融市场的契合机制研究》”(14XJL004),追加待遇10000元;2014年5月获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及其与市场机制的契合研究》(14SKG09)”,追加待遇5000元。

3.闫芳,管理学院教师,博士,2013年6月28日引进。

2014年1月获2014年8月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竞合关系的不确定运输服务采购决策研究》(71401020)”,追加待遇10000元。

4.申成然,管理学院教师,博士,2013年1月10日引进。

2014年7月获重庆市科委项目“《节能减排规制下废旧产品再制回收、生产及销售策略研究”》(cstc2014jcyjA20014)”,追加待遇5000元;2014年7月获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不同碳减排规制下的回收再制造决策与优化策略研究》”(kt1400315)”,追加待遇5000元。

5.徐向阳,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师,博士,2014年1月7日引进。

2014年8月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超大功率多行星轮柔性销轴风电齿轮箱均载机理及构型研究》(51405048)”,追加待遇10000元。

高层次人才类别及待遇一览表

高层次人才类别及待遇一览表

1
高层次人才类别及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岗位津贴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 其他
理工科 人文社科 学科领军人
才 一事一议 配偶子女如有需要,学校予以妥善安置,其他按学校规定执行。

学术带头人 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工资+特聘岗位津贴30-50万 免费提供100-120m 2过渡房,购房补贴及安家费50万元
100-500万 40-100万 A 类博士 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工资+特聘岗位津贴共计25万,同时享受市财政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期限五年,共计18万 提供100-120m 2过渡房,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40万元 50万 30万 B 类博士 执行事业单位人
员待遇,同时享受市财政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期限五年,共计18万 提供100-120m 2过渡房,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30万元 30万 15万 C 类博士 提供过渡房,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15万
按项目确定匹配金额

副高级及以
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上职称
注:以上岗位津贴、安家费等金额为税后金额。

2。

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设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1.提供建筑面积大约2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己。
2.提供安家费50万元。
3.享受院士津贴2万元/月。
动费。
附件1
重庆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
职责
优惠政策
第一层次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主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使本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2.独立或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专著。
3.培养和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国内竞争力的学术团队。
4.开设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课程,编写或组织编写高水平的教材和教学大纲。
1.提供建筑面积大约16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己。
2.提供安家费40万元。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30-8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4.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3.负责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建设,以及学术骨干的培养与引进。
4.为本科生开设并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
1.提供资助购房补贴15.36万元(8年1600元/月)。8年后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
2.提供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医科8万元。
4.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与我校现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正式调入。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已经2009年4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统筹城乡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和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引进人才坚持科学人才观,遵循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业绩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人才既可采取调入(迁入)方式,也可采取柔性引进、智力引进、团队引进等方式。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市场化配置的引进人才机制。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

第二章引进的重点领域与对象第七条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一)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电子信息、综合能源等全市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二)森林重庆、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宜居重庆“五个重庆”建设领域;(三)全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

第八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1]9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1]9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1〕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已经2011年10月24日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努力把重庆两江新区建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打造“人才高地”,现就重庆两江新区引进符合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制定如下政策。

第一章安居政策第一条结合两江新区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在优先保障各类创业人才居住需求的同时,为高层次人才打造100万平方米“专家公寓”。

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20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

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最高每人2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第二条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和社会需求,合理布局并建设适应两江新区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需要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引入全市、全国乃至全球优质教育资源,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需在两江新区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协调安排入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收取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
因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提供以下优惠待遇,主要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主要优惠待遇如下:
一、主要优惠待遇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50万—70万元;
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③每年报销资料费3万元;
④随调配偶或一名子女来校工作;
⑤配置生活及工作用车;
⑥配备工作助手;
⑦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2. 国家级知名专家(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
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12万—22万元;
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③三年内每年报销论文版面费1万元;
④配偶随调来校工作;
⑤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3. 博士生导师、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10万—17万元;
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6万元;
③三年内每年报销论文版面费8000元;
④其配偶的工作问题:如果学校便于安排的,可以考虑;
⑤配置研究室(办公室)及其他工作需要的设备设施。

4. 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45岁以下)
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4万—7万元;
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

5. 博士(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
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3万—5万元;
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
④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来校工作后的一年内,可由学校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的校内待遇。

6. 紧缺人才学科的业绩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
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万—2万元。

同时具备以上第1至6项中的2项或2项以上条件者,按最高的标准兑现待遇,不重复享受。

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1. 符合国家规定和学校需求的业绩特别优秀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在参照上述同类情况后待遇适当从优。

2. 关于桥梁与隧道工程学科“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按上述相应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兑现,招聘的详细情况见《重庆交通大学诚聘桥梁与隧道工程“巴渝学者”特聘教授》。

3. 对“业绩优秀、学术水平和贡献突出”或“学校紧缺人才学科急需引进”的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其一次性人才补贴标准可按本文中的高限执行;其配偶工作便于安排的,学校可以考虑。

对这些人才的认定,由学校根据同一时期的规定来具体确定。

4. 关于住房: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或博士提供建筑面积50—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供过渡1年。

5. 关于为引进人才提供的科研条件:根据学校学科及专业发展规划,结合本人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学校配置必要的实验设备及场地。

6. 引进特别优秀的省部级及以上专家,经学校考核认定,其引进后能担任学校现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且
学术水平、科研业绩达到或超过了校内现有学科带头人者,在兑现优惠政策时,相关待遇可面议,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7. 符合重庆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人员,除享受学校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外,学校还将积极协助其申请重庆市的优惠政策,在申报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创办企业、办理签证及居留证、子女就学等方面,学校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8. 所有引进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根据引进时人才的状况确定,待与学校签订协议书,约定工作职责、待遇和服务期并按期到校工作后,才兑现相应优惠待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