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有效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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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整理: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摘要:金融监管是近年来讨论热闹的问题。

本文分别从国家幅员、混业经营、货币政策、分离成本等几个方面讨论了监管制度安排上的问题,并认为,要不要设立民营银行的关键在于私人资本是否具有自我承担风险的能力。

金融监管是近年来讨论得热闹的问题,它使管理层关注,也启发着人们去思考。

国家幅员与监管制度安排一般说来,国家幅员辽阔容易产生监管的阻力,因为国家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区域利益、部门利益差别。

再说国家大不容易产生监管的规模效应:监管力量不能迅速达到,信息不容易掌握。

所以大国的监管要有集中的权威部门,要有比较雄厚的监管力量,要能迅速掌握信息。

日本1998年6月成立金融监管厅,将全部监管从大藏省剥离出来,是因为金融机构的问题多,众多银行、证券公司破产倒闭,这一方面表明必须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表明由大藏省监管的弊端。

英国1997年5月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专门进行金融监管,是基于降低“声望成本”。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不是一个政府机构。

它的管理不能认为是纯粹的政府行为,而更多的是一种行业行为。

行业行为体现市场经济的需要,所以英国金融监管独立于央行,不是强化政府行为,而是强化市场行为。

无论日本还是英国,国家的幅员都很小。

它们的监管制度安排在较小的范围内能够求得监管与被监管力量和机制的均衡,但在幅员辽阔的大国未必能做到这一点。

混业经营与监管制度安排一般说来,统一监管要求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高素质的监管人员。

这样,容易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发现和处理产生的矛盾,因而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条件下,大都选择统一监管的模式。

但混业经营不一定就要统一监管。

美国金融业已趋向混业经营,但它的金融监管机构有:通货监管署和存款保险公司——监管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证券;保险监管委员会——监管保险。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混业经营中,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的情况,称做双层监管。

关于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

关于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论文报告: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引言:近年来,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使得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要。

金融监管的职责从简单的近视监管转变为跨境监管,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管,从而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个人的利益。

然而,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中涌现出来,监管者需要不断更新监管方式和规则,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

本文将分析当前金融监管面临的五大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然后,列举五个案例分析当前监管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一部分:金融监管面临的五大问题问题一:监管缺乏统一标准当前全球金融市场角逐日益加剧,全球金融市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金融市场的风险也更具有全球化特征,金融监管的统一性、有序性和协同性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全球金融监管标准缺乏统一性,许多国家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部分发达国家缺乏足够的金融市场规则,使得全球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与缓解难度加大。

问题二:创新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监管金融科技飞速发展,创新金融成为最热门的话题,比如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等。

这些创新金融的产生和发展给传统金融业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和机遇。

但是,由于创新金融模式的复杂性,监管难度加大,从而增加了监管风险。

问题三:内外联动,风险传染金融市场之间紧密联系,金融风险的传染性也成为了老生常谈的话题。

各金融市场之间的突发事件都可能对其他市场产生连锁反应,从而引发金融危机,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这些风险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密切协作和相互配合,但是国际监管协调只停留在表面。

问题四:不断变化的区域制度和监管模式当前全球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金融市场不断变化,各国也在不断修订国内的金融法规,给监管工作增加不小的难度。

同时,各地区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标准也有很大差异,加上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间的互动较为复杂,很长一段时间内,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协调和谈判,才能实现监管标准上的协调。

问题五:监管技术手段的不足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金融业和技术业的融合愈加密切,金融监管技术手段也越来越重要。

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监管问题的思考

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监管问题的思考
少。
( ) 二 银行 监管 的法律 法规还 不够完 善 。 法律 法规 的不完 善使 我 国的监 管法 规呈 现以下不
这就会 使银行 的信 用风 险 、 动性 风险 、 流 汇率 与利
率 风险 等增加 , 得银行 面 临的风 险加 大 , 使 如果监 管机 和谐之处 : 一是 监管 法规 缺位 现象 。 国的金融 监管 长 我
以帮助 商业银 行获 得更 大的收益 , 是金 融创新 活 动 , 存 款人 、 权 人 、 资人 、 东 等市 场 参 与者 没有 足够 但 债 投 股 具有非 常大 的风 险 。
信 息用 以对商业 银行 进行 评价 和选择 ,难 以对 商业银
主要存 在 以下 几点 风险 : 一是 就创新 本质 来看 , 创 行 的经 营形成有 效 的制约 作用 。 再次 , 未充 分 发挥基层 新之初 往往要 投入 较大 的成本 ,并 伴随着 很 高的失 败 监 管部 门的作用 。对 各地 监管部 门人员 未按 照不 同地 率 ; 是创新 之初往 往无 经验 可循 , 二 并缺少 实 际投入 产 区银 行机 构 的业 务规 模 、业务 复杂 程度及 风 险状况进 出的财务数 据支持 , 常使创 新活 动 中途 夭折 ; 是新 行 配置 , 常 三 而是实 行人 员 的平 均分 配 , 造成有 的地 方监管 产 品很 可 能会抵 消原有 产 品的市场 份额 ,需要 综 合统 人 员工作 强度 大 , 的地方 监管 人员 闲置 。 有 而且 基层监 筹 的分析 ; 四是 由于银行 产 品的 同质性 , 新产 品创造 出 管 部 门上 报 的监 管信 息可 利用 的程 度往往 不 高 ,很 难 来后很 易 于被其 他银行 模仿 ,而 使创新 的 收益大 大减 实 现对基 层 的有 效监 管 。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提升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摘要: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有制度性需求,加强和改进我国金融监管,健全监管协调机制,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有效性;金融创新金融危机不仅对国际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对我国金融发展理念和金融监管也产生了直接冲击和影响。

危机后常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大变革大重组。

由于金融危机冲击和国际竞争的空前加剧,国际金融体系和监管制度面临重大改革,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也在发生很大变化,银行业监管面临着内外制约。

距离有效监管还有较大差距。

为了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服务功能,迫切要求我国金融机构要总结危机之训,完善金融业监管之道。

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一)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我国金融部门实行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分业监管,且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行政管理色彩,其监管部门简称为“一行三会,一部、一委”,具体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与“三会”相比,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承担的金融监管功能和范围较为简单。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者在行政级别上地位相等,这种平级关系使他们之间缺乏协调,无法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监管过程多头、脱节、分散监管。

出现监管漏洞,而存在的这些漏洞往往是金融机构不能独自承担的,甚至直接威胁到国家整个金融体系。

(二)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我国的金融监管比较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从而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空间。

一切跨部门的金融创新,至少需要得到两个以上监管当局的批准,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性,而且不利于统一金融市场的建成。

当前,我国金融业监管内容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方面,且存在着不足:一是重审批轻管理;二是重传统的存贷业务:三是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四是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等。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合理性及改革完善的建议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合理性及改革完善的建议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合理性及改革完善的建议摘要:金融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业和国民经济安全与稳定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实行单线多头的分业监管模式,与我国历史、政治、经济及金融发展水平等相适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在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下,这种模式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缺陷,需要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合理性;改革;建议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165-01目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实行单线多头的监管模式。

我国从最早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监管到现在“三会一行”的分业监管模式,与我国政治、社会、法律、历史、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等因素相适应,并随着金融也的发展逐步形成。

1992年我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成立,1998年6月银行业与证券业监管分离。

1998年11月18日,保监会成立,意味着保险业的监管职能转移于保监会,保险业分业监管。

2003年3月28日,中国银监会成立,最终促成了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分离,由此形成了我国“三行一会”、“三足鼎立”的分业监管格局。

一、分业监管的合理性分业监管模式有利于各监管部门专业分工,各司其职,有利于加强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更加细致、有序。

我国采取“银、证、保三足鼎立”的监管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首先,这种监管模式适应于当前我国金融业的经营方式。

我国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区分较为明显,均经营自己的标准产品,业务之间有明显的差异性。

此外,即使近些年我国金融业有混业迹象,这种现象也不是非常普遍,并且与真正意义上的混业经营有所区别。

因此,现阶段实行分业监管体制,适应我国金融业经营现状,具有延续性,而且更有利于提高监管的效率。

其次,我国现有监管模式具有经济效率。

我国“三足鼎立”的监管模式是经过改革而逐渐形成的,是经济有效的。

在这种监管体制与我国金融业经营方式未出现严重背离时,不应发生根本性变化。

改革应从与现实不符的部分入手,由浅入深,逐步推进。

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和机制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和机制的思考
兰 —
—一
Ci w e noea o c ha e T h li drus nN c ogsn Pd t
财 经与 管理
关于 完善我 国 金融监 管体制 和机制 的思 考
刘 剑 桥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 2 ) 0 0 9
摘 要: 改革 开放 以来 , 国的经 济获得 了很 大程 度的 发展 。随着我 国金 融体 制改 革 的不 断深入 进行 , 我 国金 融 管理所 面临 的金 融 我 使 环 境也 发 生 了很 大的 变化 。金 融本 身具有 一定 的风 险性 , 要 求我 国应该 建 立健 全相 应 的金 融管理 体 制和 相应 的 管理机 制 , 而 这就 从 预 防金 融危 机定的 发展 。 化 促 关 键词 : 融监 管 ; 体 制 ; 金 有效 问题
中图分 类号 :4 7 1 F 0. 6 文献 标识 码 : A
很 大 程 度 的发 展 , D G P总量 已 经 跃居 世 界第 二 , 经济 总量 上 看 , 国已经 成 为世 界经 济 从 我 的重 要部 分 ,同 时 ,对于 全球 经济 增 长 的拉 动 , 国, 中 以及 新兴 经 济 体 的贡 献 不 可或 缺 。

改 革 开放 以来 ,我 国 的国 民经 济获 得 了 径 的交叉 , 旦 出现 问题各 机 构又 互相 推脱 , 况 进行 及 时 的监督 和反 馈 ,这样 可 以保 证集 一 造 成权 利不 清 、 任 不 明 , 至 出现监 管 的空 中力量 办 大事 。 责 甚 白地带 。尤 其是 在 目前金 融 机构 业务 的全 面 2 . 2健 全机 制 , 建 “ 位 一 体 ” 管 体 构 五 监 化 趋势 日益 深化 的背景 下 ,金融 风 险更加 需 系 要 专 业 、 口 、 程 的监 管 , 复 监 管 和监 管 对 全 重 当前 我 国金 融 监管 体制 存 在很 多 的漏 洞 国 国民经济 能 否健 康 、 运行 , 很大 程 真空 对于金 融市 场 的发 展和 风 险 的控制 有着 和不 足之 处 ,监管 对 象和 监管 机 构之 间存 在 稳定 在 度 上受 到 国家 金 融情 况 的影 响 ,一个 国家 只 十分 不利 的影 响 。 着严 重 的对 立 。应 该从 金 融机 构 和监 管机 构 有保 持金 融稳 定 ,才 能够 确保 整 个 国 民经 济 1 . 监 管实 践 中“ 大 求 洋 ” 况 非 常 内部 着手 , 其进 行改 革 , 而不 断 的提升 其 .3 2 贪 情 对 从 的快 速稳 定 的发 展 ,金融 风 险的 集 中爆发 将 突 出 金融 监管 的 能力 , 主要包 括 以下 几个方 面 : 给 国 民经济 带来 灾难 性 的后 果 ,这样 的例 子 随着 我 国金 融市 场 的逐渐 放 开 ,各 国金 2 . 融 机 构应 该 不 断 的强 化 内部 控 .1金 2 在 历史 上屡 见不 鲜 。诸 多 因素都 会对 金 融 的 融机 构积 极参 与 到我 国的 金融 市场 的竞 争 中 制 制度 , 的提 升 自我 约束 的能 力 , 在 不断 能够 安 全 和 稳定 带 来 影 响 , 成金 融 风 险 , 造 因此 , 来 ,极大的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 日常 的经 营 活动 当 中 自觉 的遵守 国家 的相 关 金 融 监管 体系 的完备 性对 于金融 风 险 的防控 展 。 然而 在改 革 中却存 在着 照搬 国外 经验 “ 贪 的金融法 规 和 政策 ,不 断 的提升 自身 的风 险 意 义 重大 。 改革 开放 以来 , 国 已经 逐 步建立 大求 洋 ” 我 的情 况 , 体表 现在 以下几 个方 面 。 具 防范 意识 , 强 自身抵 御风 险 的能力 。 加 建立 健 起 较 为完 善的 、具 有 中国特 色 的社 会 主义 市 1 . 贪大 .4 2 全 完善 的 内部 管理 制度 ,将 责任 落 实到 每 个 场 经 济金 融体 制 ,极 大 的促 进 了我 国金 融事 从 我 国经 济 发 展 的实 际 需 求 上来 说 , 小 工作人 员身 上 , 升其 抵御 风 险的意 识 。 提 通过 业 的发展 , 带动 了国 民经济 的迅 速发 展 。 并 但 微 企业 和 中小企 业是 我 国经济 机 构 的基石 和 强化 自我 监管 ,能 够有 效地 减 轻金 融监 管 部 是 我 国 的金融 监管 起 步时 间相 对较 晚 ,在 很 重 要 组 成部 分 , 于 国家 的就 业 、 收 , 于 门 的压力 。建议 各 家金 融机 构 根据 自身 不 同 对 税 对 多方 面还 存一 些 问题 ,主要 表 现在 以下几 个 中央提 出 的转 变 经济 发展 方式 目标有 着重 大 的情 况 , 理 的选择 内部 控 制 的管 理方 式 , 合 对 方面 : 的战 略意义 ,然 而在 金融 机构 盲 目扩 张规 模 于大 型 的上市企 业 , 大 型上市 银 行 、 如 券商 来 1 当前我 国金 融监 管面 临 的问 题 的背 景下 , 微 企业 和 中小企 业 的融 资难 、 小 融 说 ,首先 应 当按 照所 在证 券交 易所 的要求 进 11货 币政 策管 理 与金 融 监 管 之 间存 在 资贵 问题 迟迟 得不 到解 决 ,在 国家 明确 出 台 行 内部控 制 的 自我评 估 ( . 如美 国上 市公 司应 冲 突 支 持小 微企 业信 贷 的政 策后 , 渐有 所改 善 , 当按 照萨 班斯 法 案要 求进 行 内控 评估 )并 由 逐 , 从 上世 纪九 十年 代 开始 ,我 国货 币政 策 但 短 期 内 , 融 机构 “ 大” 金 贪 思维 仍 然 难 以扭 独立 的第 三方 审 计师 对其 内控 自我评 估 的有 的 目标 就 以稳 定 物价 、 进经 济发 展 为 主 , 促 但 转 ,这对 于我 国金 融体 系 的全 面发 展 十分不 效性 做 评估 ,对于 内控 制度 中存在 的不 足 是 随着 我 国 国民 经 济和 金 融 体 系 的发 展 , 货 利 。 之处 , 及时 进行 整改 和 纠正 , 断完 善 内控 要 不 币政 策 和金 融监 管 职能 也不 断变 化 .这使 得 1 - 洋 3求 制 度 , 升 自身管 理 风 险 、 御 风 险 的 能 力 , 提 抵 我 国 的货 币管理 政策 和金 融 监管 体制 之 间产 方 面 , 目引进 国外 金融 机 构 , 盲 造成 国 而 对 于中小 型金 融 机构 ,则应 当在 主管 部 门 生 了一 定 的矛盾 ,这 对 我 国货 币政 策 的作用 内金融资产的流失 , 加大了金融风险。 另一方 的指导 下 , 行业 协 会 的帮 助下 , 建 立起 在 尽快 产 生 了一定 的影 响 。作 为 国家货 币 政策 主要 面 ,在监 管机 构层 面 上 ,在某 些领 域 盲 目求 适 合 自身发 展 阶段 的 内控体 系 ,并 随着 业务 执 行机 构 的商 业银 行信 贷 ,也受 到 了金 融监 洋 , 不结合 我 国金 融发 展 阶段 的实 际情 况 , 一 的发展 不 断进行 完 善 ,保 证 业务 发 展速 度 和 管 。这 就使 得 国家 的货 币政 策 和银 监会 的贷 昧 照搬 发 达 国家 的金 融 监 管体 制 和 流程 , 导 风 险 管理 能力 同步提 升 。 款 管理 政 策之 间 出现 了冲 突 ,同时 商业 银行 致 在不 同金融 业务 或 金融 产 品之 间 同时存 在 22 .2在 加 强 金 融 机 构 自我 约束 能力 的 . 为 了追 求 自身 的利 益 ,使得 银 监会 的贷 款 管 着 监管缺 失 和监 管过 度 的情 况 ,比如 对于 某 同时 , 还可 以建立 金 融组 织 的行 业协 会 , 过 通 理政 策 的执行 效果 要远 远 高于 国家 的货 币 政 些 外资 机构 引进 国内 的金融 衍 生产 品 ,在 国 这些 行业 协会 制定 适合 本行 业 的相 关 的行 业 策 ,在 很 大程 度上 削弱 了国家 宏观 调控 的能 内发行 时监 管机 构对 产 品缺 乏全 面 的了解 和 规 范 ,同 时还 可 以使金 融 机构 之 间能 够做 到 力。 风 险披 露 , 导致监 管 缺失 , 品发行 后 对 于投 相 互 监督 。 过金 融行业 协会 的建 立 , 有 产 通 能够 1 重复 监 管与 监管 真 空 并存 影 响 金 融 资 人造 成 了重 大的 损失 ,而 对于 我 国经 济实 效 地 协调 本行 业 内部 成员 之 间 的矛盾 ,有 利 . 2 秩序 践 中已经成 熟 的 、 险可 控 的金 融产 品 , 风 反而 于进 行合 作 和交 流 ,能够 为金 融机 构 建立 一 当 前 我 国从 事 金 融 监 管 的 部 门 比 较 繁 以陈 旧的 眼光看 问题 , 以做 到 与 时俱进 , 难 导 个 良好 的竞争 环境 。金融 组织 的行 业 协会 要 杂 ,各个 部 门之 间所 管理 的范 围在 很 大程 度 致 监管 过 度 ,严 重 影响 了我 国金 融产 品 的 多 充分 保证 自身 的独 立 性 ,要与 政府 相 关 的监 上存 在 着重 合与 冲 突 ,这 种 复杂 的管 理模 式 元化 和金融 创 新的 发展 。 管部 门有 所 区别 ,做 到独 立 自主的处 理本 行 必 然会 导致 一些 问题 的发生 ,主要表 现在 以 2完 善我 国金融 监管 体制 和机 制 的思考 业 内部 的一 些 问题 ,同 时也要 及 时 的做好 与 下 几个 方面 : 在 当今我 国深 化经 济发 展 方式 转变 的 过 政府 相关 部 门 的沟通 与 协作 ,对 于超 出 自身 1 . 由于 从 事 金融 监 管 的部 门数 量 比 程 中 , 握金 融 改革 开放 的机 遇 , 步促 职 责之外 的事情要 及 时 的与相 关 部 门进�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及改革对策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及改革对策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及改革对策首先,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已经超出了传统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例如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等新兴金融业态,这些新业态具有高度创新性和复杂性,传统监管机构面临难以适应的问题。

因此,需要建立跨机构、综合监管的体制机制,形成对新业态的有效监管。

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新金融业态的监管,并加强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

其次,当前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金融机构互相关联度加大,系统性风险增加。

然而,现有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不够紧密,导致风险传导不畅、监管盲区存在。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可以在监管层面设立一个协调合作机制,建立风险监测和信息分享的机制,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高整体监管的效果。

此外,当前中国金融市场仍然存在着监管执法力度不均衡的问题。

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存在监管漏洞,监管制度落地不够到位,导致监管的有效性不高。

另一方面,部分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相对较弱,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

改进意见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金融监管的法治化建设,明确监管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强化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

最后,当前金融监管机构的能力和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随着金融发展的不断推进,监管机构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需要。

可以通过加强相关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培养一支具有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监管队伍。

同时,可以对监管机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监管效率。

总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需要进行,以适应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

的核心是建立跨机构、综合监管的体制机制,加强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提高监管效能。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机构的能力和素质,形成科学、严格、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思考

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思考

●金 融 实 务 ●
对 雏 国 金 融 监 管 的 思 考
李 传 峰
( 政部 财 政 科 学研 究 所 , 京 10 3 财 北 0 0 6 J
【 要】 2 摘 0世 纪 9 0年 代 来 . 着 经济 、 融全球 化 及信 息技 术 的 广泛应 用 , 随 金 国际 金融 形 势 发生 了很 大 变 化 , 融 监管方 式也 在 不断 调整 和加 强 。 对 于改 革进 程不 断加快 , 金 这 并 且 面临 加 人 WT O带 来 的挑 战 的我 国金 融 业来说 , 如何解 决 金 融监 管领 域存 在 的 问题 . 不
( 分业 监 管模 式 存在 问题 二)
我 国 陆 续 颁 布 的 《 业 银 行 法 》 证 券 商 、《
表 外 业 务 和 金 融 创 新 业 务 也 潜 伏 着 巨大 风
险 ,这 在 当前 我 国金 融 机 构 的 表 外 业 务 不 断 增 加 和 金 融 创 新 日益 活 跃 的趋 势 下 把 其 纳 入 金融 监 管 的 视 野 已经 成 为 当前 一 个 迫 切 的 任 务 。 次 , 险 监 管 中偏 重 于 信 用 监 管 。在 其 风 目前 我 国 不 太 成 熟 的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下 、社 会
国际接 轨 。
露 出很 多 问 题 。
( ) 管 内吝 和 范 围 太 窄 一 监
另 外 ,我 国对 金 融 机 构 市 场 退 出前 的 监
金 融 监 管 的 内容 应 该 包 括 各 类 金 融 机 构 从 市 场 准 人 到 市 场 退 出 的 全 部 业 务 活 动 ,但 在 我 国 当 前 的 金 融 监 管 中 ,金 融 监 管 的 内 容 主 要 是 机 构 的 审批 、市 场 准 人 和经 营 的 合 规 性 ,对 金 融 机 构 的 日常 经 营 的 风 险 性 监 管 尚 不 规 范 和 完 善 。 这 主 要 表 面 在 两 个 方 面 :首 先在 金 融 监 管 中重 视 传 统 的 金 融 存 贷 业 务 而 忽 视 表 外 业 务 和 金 融 创 新 业 务 ,实 际 上 一 些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若干思考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若干思考

【 键 词】 融 监 管 思 考 关 金
因 此 ,金 融 监 管 的 目标 是 创 造 出一 种 提 高 效 率 并 鼓 励 竞 争 的管 理 结


实施 金 融 监 管 的必 要 性
随着 我 国 市场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 于 金融 市 场 交 易 者 的 不 正 当 运 由
构 , 使 金 融 服 务适 度 化 , 市场 经 济 中更 好地 运 作 。 促 在
健 康 成 长
2 .实 施 金 融 监 管 有 助 于维 护社 会 经 济 稳 定 随 着 围 民 经 济 的 货 币
划 , 松 对 自身 的严 格 管 理 , 调银 行 发展 速 度 和规 模 。 放 松 对 于 质 放 强 而 量 和 效 益 的 提 高 : 且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 出表 现 在对 资 金使 用 的监 并 突
监 管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主 要 是 内部 控 制 机 制 的滞 后 性 .重 视 国 家 的 计
场 经济 在 中 国发 展 的 必 然 进程 。 要科 学 有 效 的 金 融监 管 配 合 强 制性 需 的手 段 . 动 金融 机 构改 革 和 整 个 金 融 业 的 行 为 转 变 . 服 市 场 化 过 推 克 程 中的 各种 障 碍 和 保证 金融 机 构 能 够 在 对 内 、 外 激烈 的 市场 竞 争 中 对
营 及 违 规 违 法 行 为 和 金 融 市 场 机 制 自身 问题 而 导 致 的 金融 风 险也 普 遍 存 在 。 金 融 监 管 是 指 金 融 监 管 是 指 金 融 主 管 部 门 通 过 特 定 的机 构
( 中央 银 行 ) 金 融 交 易行 为 主体 进 行 的 某 种 限 制 或 规 定 , 而有 效 如 对 从

十四五时期中国金融监管的思路与建议

十四五时期中国金融监管的思路与建议

十四五时期中国金融监管的思路与建议第一章:引言十四五规划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金融监管是其中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

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开放,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

本文旨在探讨十四五时期中国金融监管的思路和建议,从体制机制、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科技监管、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二章:体制机制体制机制一直是中国金融监管所面临的难点。

目前,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

由于监管职责、权限的差异造成了金融监管中的混乱和溢出效应。

因此,建议在十四五时期加强金融监管机构的一体化合并,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

同时,应当完善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

第三章:金融产品创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创新,金融产品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

一方面,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带来了更多的盈利机会。

但是,金融产品创新也带来了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

因此,建议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力度,加强产品的审批和备案管理,严格控制违规金融产品的发行和流通。

同时,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标准化金融产品的监管和评估。

第四章:金融科技监管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进了金融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然而,金融科技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风险和挑战。

因此,建议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加强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准入、合规和安全管理。

同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科技示范区和监管沙盒机制,探索金融科技监管的创新模式和体系,加强对数据保护和隐私的监管。

第五章:风险防控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所面临的难点和瓶颈,建议加强风险防控的工作。

首先,加强金融风险的预警和评估工作,建立全面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

其次,完善金融风险防控的体系和机制,从法律、制度、政策、技术等多个方面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最后,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对金融风险的应对能力和水平。

对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体制的思考

对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体制的思考
行管理暂行条例 》 中国人 民银 行对一切 , 金融机构和活动 实行全面管理 。 第二 阶段 :9 3年证 监会 、9 8年 19 19
保 监 会 、0 4年银 监 会 相 继 成立 , 国人 20 中

中央银 行一般 同时行使 监督 管理的
金融监管的热点之一 。 鉴于此 , 通过对中
20 0 4年 6月 中旬 ,三 家金 融 监 管 机 构 联
( 内审工作牵涉 内部利 害关 系 , 一) 缺
乏 监 管 的 独立 性 中 国人 民银 行 的 内 审 工 作 是 相 对 独
合签署 《 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 金 作备忘录》 明确了三家金融监管机构分 , 工合作 的原则及相关 操作规定 。 至此 , 我
国的 金 融 监 管 形 成 了 以 国务 院为 统 一 领 导 , 国人 民银 行 和 中 国银 监会 、 国证 中 中
立 的,即在本行行 长的领导下开展 内审 监督工作 。由于审查部门与被审计对象
在 本 单 位 中处 于平 级 地 位 , 内审 部 门 与

中央银行 金融 监管 的历 史
回顾 与经验 总结
20 0 4年 2月 1日正 式 开 始 施 行 的
被审 计 对象 存 在着 不 可 回避 的利 害关 系。因此 , 在审计 中出现 的问题 , 常因 常 为各 种原因和压力 ,在某种程 度上无法 做 出客 观 的分 析判 断 或风 险 预警 和 提 示 ,长此以往必会影响 内审工作 的质量
和 最终 的效 果 。
《 国人 民代 表大会 常务委 员会关 于修 全 改(l r华人 民共和 国中国人 民银行法 ) - , 的
券会 、中国保监会分工合作 的 “ 一行 三

金融危机背景下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考

金融危机背景下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考

待 于进 一 步 阐释 细化 ,例如 : 《 民银行 人
法 》第 3 条 仅 原 则性 规 定人 民银行 的监 管 2 职 权范 围 ,未 明确规 定 具 体实 施监 管 的 手 段 、方 式 、程 序 及被 监 管 者需 要履 行 观统 领 地位 ,形 人 成 以规范 保 、证 、银 一会 监管 职 责 为 内容
国 际 惯 例 、条 例 三 部 分 构 成 我
律体 系架 构 。 ( 2)注 意 法 的稳
性 ,既 要适 应 困 内金 融业 务 发展
握 体 制 改革 动 态 ,及 时进 行 法律
要切 忌 “ 事 ”立 “ 一 一法 ” ,保
威性与稳定性 。 ( 3)对较 为笼
法律 条 文及 时解 释 、细化 ,同时 法律 法 规清 理 工作 ,保证 法 律体
当 前 金 融 危 机 背 景 下 ,我 国 现 有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还 存 在 着 许 多 漏 洞 和 缺 陷 亟 待 补 充
■李 淑贤 罗玉国 /文

动 ,蕴 藏 引 发 全 球 性 、系 统 性 金 融 危 机
风 险 。 当 前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还 将 持 续 ,金 融 监 管 问 题 已成 为 世 界 关 注 的 焦 点 。 当前 金 融 危 机 背 景 下 ,我 国 现 有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还 存 在 着 许 多 漏 涧 和 缺 陷 亟 待 补 充 和 完 善 。笔 者 认 为 完 善 我 国金
的金 融监 管 法 为 丰导 ,以规范 金 融 领域 银
务 等 ,使 实 际 操 作 难 度 大 ,监 管 效 率低
下 ,不 利 于监 管 者执 法 ,维护 法律 权 威 。 (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之 间 存 在 着 大量 2) 重 叠 内容 。我 国金融 法 律 内部 条 文重 叠 现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考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考
轴 , 以加强 金融监管 对于维护 金融体 系的安全稳健 具有重 所
定上 , 如对境外分行 的流动性 、 呆帐准备金计提 和报表管理 等
方 面均无 明确的量化规定 , 利于规范管理。 2) 不 ( 配套法规 尚
不完备 。 目前 , 类似 中国人 民银 行银行 监管条例 、 银行业稽 核 法、 外汇管理法等 配套 法规 尚未出台或未提出实质性 的内容 ,
方 向失控 、 管政策 措施 相对滞 后 , 而影 响 了银 行监 管 的 监 从
效果 。
责 ”, 但并没有对履 行职能的情况制定 考核标准 , 也没有 明确
应 负什 么责 任。 ( 银 行业务监管是按监管对象不 同分别 由 4) 不 同的银行 监管部 门负责 , 由于监管部 门较多 , 相互之 间通 气

思考
切。
关键词 : 融监管 ; 金 银行 监管 ; 管体 系 监
中图分 类号 :802 文献标识 码 : 文章编号 :0 3 8 7 20 1— 0 7 0 F3. A 10 — 47( 0 2) 0 0 9 — 2
金融监管是一个 国家宏观调控 的重要 内容 ,也是 世界各 国中央银 行的主要职能之一。金融监管是实现 国家宏观经济
( ) 国金融监管 的现状 。 一 我
我国金融监 管主要是 指对商业 银行 国内 、 国外 机构 的监 管以及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 目前 , 国已经建立 了比较完善 的监 管体 系。中 国人 民 我 银行是法定 的金融监管 机构 , 其主要任 务是理顺 和调整各 级 人 民银 行体 系 内部 职能 和机构 设置 。我 国 目前 已建 立 了以 “ 两大法 规 ”为主体 和支柱 、 其他法 规为 辅助 和补充 的较 为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

管部 门。从 整 个金 融 市场 来 看 ,则监 管 部 门更
且增加 了发行企业及券商的发行成本与隐性支 出。

E-m i: 1 d b 1 6.om ’ a 2 I nd x @ c
二 、构 建合理 金融监 管体 系的现 实选 择
金融监管规则 的要求 ,应尽快修改和不断完善金
态 ,真 正 意义上 的投 资银 行业 务 尚未 开始 。证 券发
行 的额 度管 理 和行 政 审批 ,导 致 管 理 部 门各 层 次
的 寻 租行 为 ,使 上 市 公 司成 为 各 利 益 集 团争 夺 妥 协 的结 果 ,不 仅 降低 了经 济 资 源 的配 置 效 率 ,而
分 别是 银行 、证券 和保 险三大主要金融行业 的主
有 一 个 监 管 机 构 能 够 总体 评 价 和 监 管不 同行 业 间
产 生 的金 融 风险 。
破 ,金 融机构 的全能化 、金融业务一体化 经营方 向在 不 断 加 强 , 国 际金 融 业 融 合 发 展 的趋 势 已 不
可 逆 转 ,迫使 各 国金 融 管 理 当 局 在监 管 范 围 、监 管 手段 、 管模 式 、监管 体 系上 必须进 行 相应 调整 。 监
司 只 能将 钱 存 人 银 行 ,近 几 年 银 行 连 续 降 息 ,使
得保 险公司的存款利息无法满足其理赔和业务支 出的需要 ,许多保险公司也出现亏损。 证 券 业 目前 受 资 本 市 场 发 展 不 完 善 和 自身 业 务 能力 的 限制 ,其 业 务 经 营 仍 处 于 比较 简 单 的状
法 律 空子 的投 机违 规 行 为 发 生 ,同 时 ,要 通 过 法 规 明确 界 定控 股 集 团 ( 集 团 总公 司 ) 与 附属 公 或

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我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的思考
机 对 全球 的 金融 监 管 体 系 有效 性提 出 了严 重 的质 疑 , 为此 ,党 的 性 后 果 ,不 实 行 监 管 就 一 定 导 致 灾 难 后 果 。
2 制 约 我 国 金融 监 管 有效 性 的 原 因探 讨 。 首 先 ,从 外 部 环境 .
方 面来 看 宏 观 经 济运 行 和 经 济结 构 存 在 一定 的脆 弱性 法 律体

管 法规 的科 学 性 和操 作 性 需 要 进一 步 加 强 监 管手 段 之 间 结 合不
西 方 金 融 监 管 有 效 性 的 理 论 评 析
够 以产 权 制 度 、财 政 救 济及 最 后 贷 款 人 等 为 主要 内容 的金 融 安
1 从金 融监 管 的必要 性 角度论 述 监管 的有 效性 ,关注 的焦点 在 全 网和 信 息 不 对 称 的存 在 .使 金融 机 构 并 不 完全 承 担 因投机 失败 于金 融 监管 能否 有效 化 解银 行破 产倒 闭引致 的外 部性 。代表 性 的学 所 造成 的损 失 .却可 以独 享 投机 成 功 带 来 的 丰厚 回报 造 成风 险
突 ,银 行业 具有 内在 的不稳 定性 ,因而 需要 对银 行 的经 营行 为进 行 嫁 激励 和 不稳 定 。
监 管 。 公众 利益 说 认 为银 行 业是 一 个特 殊 的高 风 险行 业 , 行破 产 银 的社 会成 本 明显 地 高 于银 行 自身 的成 本 , 可能 有 损于 整 个社 会 的利 益 所 以 需要 政府 监 管 来 防止 这 种 负外 部 性进 一 步 向社 会溢 出。
系 。K n a e的监 管辩 证 法 告诉 我 们 金融 监 管 不 是静 态 行 为 而 是 律 授权 监 管 机 构 需 要达 到 的监 管 目标 三 是 尽 量从 定量 的角 度确

对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及监管体制的法律思考(1)

对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及监管体制的法律思考(1)

对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及监管体制的法律思考(1)混业并非无序的混乱,有其内在的规律。

实现金融混业经营需要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是金融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监管效率。

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没有完成,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还不完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才建立不久,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混业经营所需要的优秀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十分缺乏。

现就混业趋势下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和监管制度的健全提出几点建议。

(一)经营模式在外资金融机构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广泛开展各项金融业务之前,塑造能够在国内市场上与国际金融集团抗衡的市场主体是迎接挑战的必然选择。

从现行立法分析,在现在的监管体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银行持股公司制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务的可行模式,这种形式比较适合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金融发展水平。

从形式上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有以下好处:一是集团控股保证了不动金融部门的协同优势,各子公司仍然是分业经营;二是集团内部的法人分业规避了不同金融部门的风险相互传染,适应了分业监管的现行体制;三是集团层面上充分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以及在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等往来的综合经营优势,便于推进金融创新。

只能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中的某一领域的国内金融机构可以仿效国际金融界发展主流,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实现混业经营,以增强自身竞争力,但应当重视金融控股公司的布点和综合利用。

(二)修订相关立法,为混业经营加强制度基础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政策法律不健全不完善,应该先集中清理各类金融法律法规,协调它们之间的不一致,修改冲突的地方,为金融法制的统一做准备。

还可以从统一监管立法着手,制订一部适用于各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的法律,确定各监管机构都要遵守的制度,以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⑥。

相关法律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顺应市场经济和金融创新的需求,体现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

鉴于金融混业经营以及金融机构的业务多元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加入世贸之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会加速这一进程,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热潮在缺乏监管法规的背景下兴起,必然蕴涵相当大的金融风险。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风险的不断增加,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成为了必然的趋势。

本文将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背景、目的、内容、实施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情况。

一、背景我国金融市场在过去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困境和挑战,如金融风险不断攀升、金融市场失衡、行业监管不灵活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和不适应金融市场的需求,从而导致金融市场的风险和不稳定性不断加剧,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保障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得以推进。

二、目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金融监管的效果、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机制,提高金融监管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2.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优化金融监管结构,适度减轻金融机构的行政负担,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

4.加强金融监管的智能化建设,提高金融监管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三、内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从机构层面和制度层面两个方面展开。

1.机构层面的改革金融监管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对金融监管机构也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1)设立银行保险监管机构为更好地加强银行和保险业的监管,2018年3月,我国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宣布,将原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合并为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一举措的实施,加强了银行和保险业的监管力度,实现了统一监管的运作机制。

(2)建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还明确提出要建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针对当前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保障社会资金安全而设立的。

这一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整合各个金融监管部门的力量,统一制定金融政策和应对措施,提高金融体系的监管和运行效率。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实践中存在着监管体制分散、监管能力不足、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技术手段和人员素质、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等对策。

通过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的分析,可以更好地认识和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

展望未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问题、对策、协调机制、监管能力、监管制度、法律法规、现状分析、展望未来1. 引言1.1 研究背景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监管体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金融风险也在不断增加,金融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建立的时间相对较晚,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和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进行监管。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繁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监管体制分散、监管能力不足、监管制度不完善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深入分析和调研,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只有做好金融监管工作,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金融监管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迅速,金融监管体制逐渐完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解决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通过深入分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可以全面了解当前监管体制的优势和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提供依据。

识别出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引起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重视,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思考

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思考

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思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和扩大,财政金融领域的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金融危机频发、金融乱象丛生的当今社会,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已成为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挑战以及加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财政金融监管是保障国家经济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市场信心和稳定的重要手段。

而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但其金融业务具有高风险性,一旦发生问题将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2. 保护投资者权益。

当前,金融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问题,一些金融机构往往以违法违规手段获取利润,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可以有效监督和规范金融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构建健全的金融体系。

现代金融体系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而健康稳定的金融体系不仅能促进经济发展,也能提升国家整体实力。

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可以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供坚实支持。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尽管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重要性被广泛认同,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1. 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

由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可能会出现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给金融市场带来非理性波动和风险。

2. 跨境金融业务的监管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跨境金融业务在金融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跨境金融业务的监管面临着国际标准不一、法律法规不同等问题,加强监管难度较大。

3. 技术进步带来的监管挑战。

金融科技的发展为金融行业带来了巨大便利,但也伴随着一系列监管挑战。

互联网金融、数字货币等新兴金融业务的监管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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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 管手段 从 以行 政命令 为主 的金融监管 向更多地依赖经济手段监管转变, 特别是由 传统 的 _工检 查 向手 工检查 和现代 化的计 算 f 机 俭 查互 补、以 计算 机检查 拧 制为 主的方 向 发 。改善 金融 监管 手段 , 充分 利用 各种 电 子 化 、信息 化操 作 的手段 和方法 ,不断提 高 金融监管效率和金融监管水平。 ( ) 善金 融分 业 监 管体 制机 制 , 强监 三 完 加 管 协 调 配 合 20 0 3年新 修订 的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中 困 人 民银 行法 明确规 定 了由国务 院组 织建 立金 融监 督管 理协 调机 制 。几年 来 , 方对 地 金融 稳 定协调 机 制进行 了初 步探 索 , 只有 但 从更 高 层次 建立 稳 定协调 机制 , 能提高 才 稳定 协 同机制 的权威 性 和有 效 陆 , 更有 力地 维护 金融 稳定 。从金 融 宏观 凋控看 ,中国人 民银行 与金 融监管部 门在 宏观调控 中也有 明 确的 职责 权限划 分 . 但还 缺乏 有效 的协 调沟 通 机 制。适 应混 业经 营 的要求 , 立较 高层 成 次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门负责管 理 和协 调二 大 监管主 体 的监 管工 作 , 大部 三 门相对独立 , 在业务上协凋监管, 信息共享, 高 层 次联 合协调 , 一政 策 , 加 强金融 监 统 应 管 的合 作 与协调 , 逐步 形 成专业 金融 监管 机 构 和宏观 经济 凋控部 门共 同组 成的金 融稳 定 协调 机 制 。 ( 四)建 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笔者 认 为 可 以成 立 一 个联 合 监 管 委 员 会 , 委 员会 由银监 会 、证 会 、保监 会 及 该 央行 负责 人组 成 , 并且 从法律 上授 予该 委 员 会 一 定的 决策权 力以协调各 监管 机构之 间在 监管 工 作 中可 能产 生 的矛盾 。 委员会 除 了 该 定期组 织 沦坛 会议 以加快 各机构之 间的 信 邑 共享 和交 流 外 , 还需 协调 各 个机构 的监 管事 项,例如安排联合检查活动等。 ( )提 高 金 融 监 管 人 员 素 质 五 金 融监管 水 平 的提 高 ,从 根 本上来 讲 , 有待 丁擎 从 业人 员素质 的提 高 。因为 , 再 完备 的制 度也需 要有 人 来履行 , 面对 一 个基 本素 哽低 下的群 体 , 任何 制度 与规章 的约 束 力与效 力部是 极 其有 限 的。
括 ,从 法律法规、监 管方式、内控机制
等 方 面 分析 了我 国金 融 监 管体 制 存 在 的 问题 ,并提 出 了 高金 融 监 管体 制 有 效 提
性 的措 施
【 关键 词 】 金 融监 管 ;体 制 ;有 效性
金 融业 是 现 代 经 济 的核 心 ,在 经济 发 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同时他又属于高 风险行业,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脆弱性,金 融风险的积累很容易诱发金融危机。 在金融 全球化 的大环 境 下, 建立 经济有 效 的监 管怵 制 , 于确 保我 国金 融业 的安全 性 、效率 对 与高 效性 有着 重要 的意 义 。
( 二)监管 的空缺和不协调 科 技 的 不 断创 新 ,信息 产 业 的 飞 速 发 展 ,新型的金融业务( 如网上银行业务等) 和 金融 的信息 化( 电子货 币 、 如 网上证 券 、 网络 保险等) 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 , 我国
豳 的直接 行政 审批 。从 监管 手段 上看 , 传统 的 锪定和发眨。 金 融 监 管 手段 长期 依 赖 白上 而 下 的 行政 管 【 考文献】 参 理 , 融监 管 以计划 、行政 命令 和适 当的 经 金 1 白钦先 ,郭翠荣。各 国金融体制比 济 处罚 方式进 行 。适应 金融 发展 的需 要 ,进 较 [] 京 :中 国金 融 出版 社 ,2 0 。 M 。北 01 步改革金融监管体制, 需要使用现代化的


坝 代 商 啦 MOD R U IE S E NB SN S
【 文章 摘 要 】 金 融业 是 现 代 经 济 的核 心 。有 效 的 金 融 监 管是 金 融 业 健康 稳 定 发展 的重 要 保 证 。而 一 个 有 效 的金 融 监 管体 制 正 是 进 行 有 效金 融 监 管 的必 要 条件 。本 文 结 合 金 融 业在 经 济 、 社 会 中 的重 要 地 位 , 首 先 阐 述 了我 国金 融 监 管体 制 发展 概
的建议
二 、我国 金融监 管体 制存在 的 问题
(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日前 我 国虽 然 颁布 了 中 国 人民 银行 法 《 业银 行法 》 票据法 保 险 法》 商 证 券法 信托 法》 等基 本 法 以及 一 系列 有 关 金融 监管 的行政 法规 和规 章 , 对金 融监 管提 供 了法律 依据 。 但是这 些立 法 中存 在着 众 多的 原则性 规定 , 乏实 际可操 作性 ,而_. 缺 同 监管 内容 简单 化 ,滞 后于 金 融业 发 展现 状 , 并 日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 . 对一些新兴 的金融业务、 金融产品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 制, 在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方面也缺乏法律 规 范 。在法 律法规 协调 方面 ,大量 的行政 法 规和规章 与基 本法 有众 多不 协调 之处 , 至 甚


我 国金 融监 管体 制概述
金融监管所涉及的领域主要有 :对存 款货币银行的监管; 对资本市场和证券业以 及 ;类投 资基 金 的监 管 ; 年 对短 期 货 币市场 的 监管; 对保险业的监管;对非存款货币银行 金 融机构 的监 管 ;对 外汇市 场的 监管 ;对衍 生 金融 工具 市场 的监 管 等 。 三 、推进 我 国金 融 监 管体 制有 效 性
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有效性 的
● J 思 考 , = , 周贞银商厦分司3O 贞 联务门 4 公 6 1 0
日前对 这 些 方 面 的监 管 基 本 上处 于 空 缺 状 态 。三大 崎管 主 体各 司其职 ,各 自为 战,业 务交 叉较 少 , 种现 象在 慕层 表现 得尤 为突 这 出 ,在 监 管 上 也存 在 明 的 差异 性 和 局 限 性 。目前 的金融 监管 体制表 明金 融 监管 木实 现信息共享 , 监管不协惆, 存在着重复监管 和监 管真 空 , 在很 大程 度上 浪费 了有 限的 这 监管资源 ,也影响着监管的效果和喷量 。 ( 三)内控机 制不健全 , 自律性监管不完善 金融 崎 管 机 构 独揽 大权 ,导致 了金 融 机 掏 内部的 自我控 制 的缺乏 , 易造 成监 管 容 越 位甚 至 出现 行政 性 的十预 , 且 易十形 成 而 “ 管依 赖 ” 监 一 全依 赖 于监 管机 构 的 完 监 管 。然而 金融 机构 内部 的 自我控 制对 金 融机 构 的管理 有重 大意 义 , 能有 效地 防范 它 由于 金融 机 构 内部 的 原 因 而导 致 的金 融 风 险 ,也有 利于 配 合 金融 监 管 机 构 的 外部 监 管。 ( 四)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信 邑 露是指 金融机构 及时 向公众 发布 披 其经 营活动 和财 务状 况的有 关信息 。金融信 息的适当披露 ,对增强金融系统安全与稳定 能起 到积极 作用 。它 有利丁增 强金 融机 构经 营和 金融监 管的透 明度 ,有 利 丁强化市 场约 束,有利于保护存款人及投资人的利益。而 在我 国,金 融机 构 一 不会 主动披露 经营 信 般 息 ,这 将对 我 国的金 融稳 定有 重大 的影 响 。
有 冲突和 抵 触 。
( 一)进一步完 善金 融监 管法律体 系 有 效 的金 融监 管 需 要 完善 的 金 融 管 法 律体 系 。随着金 融 领域对 外伞 面 : ,我 } 放 们需 要借鉴 国际金 融监管 的成功 经验和理 论 基础,根据我国金融监管未来发展方向,系 统 规划 我 国金融 监 管法 律体 系 , 明确 各个 监 四 、结 语 日前 我 国 的金 融 业 还 仔 在 很 多 问 题 , 管部 门的 权 责 , 现各 协 作 ,消除监 管 空 实 究其原因,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不足正 白与 重叠 , 终形 成一 套完整 的 、并且 相对 最 是 其 中一 个重要 原 因 。因此 , 国可 以采 取 我 稳定 的金 融法 律法 规体 系 , 正做 列有 法 真 以下措施构建我国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 依。 ( 创新金融监管方式, 二) 改善金融监管手段 进 一 步完 善 金 融 监 管 法律 体 系 ;创 新金 融 改善金融监管手段; 建立金融监 由于经济是发展的,所 以金融也要相 监管方式, 管协调机制 ;提高金融监管人员素质,相 应 发展 。在 金融 发展 中 ,需要 不断 改变 金融 信 ,通过 这 些 措 施 的 实施 定 会 提 高我 国金 管 方式 ,加强 金融 监管 。需 要改 变金 融监 管方式, 由服务 金融监管代替传统体制下 融监 管 体 制 的 有 效性 ,促 进 我 国 金 融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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