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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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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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档案利用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

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机关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管理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服务为本、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以推进档案工作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为重点,积极推动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档案管理,是指管理机关对其所产生、收到或者保管的各类档案实行的收集、整理、编研、保存、开发和利用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六条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管理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

第八条管理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由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督导。

第九条档案管理员是管理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者,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档案管理工具的使用。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十条管理机关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档案收集规范和档案整理工作程序,加强对机关各部门档案的收集工作,做到按期收集,并保证档案材料的齐全性。

第十一条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卷内文件目录,对所属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档案目录。

第十二条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档案的文件特点、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对档案进行鉴定、评价、分类、整理、翻案和装订,并制定整理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的审核、归档、拆卷和销毁工作的监督,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四条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做好档案的保存工作,建立档案库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死火、发霉、老化、腐烂等,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完好。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三)保密性原则:对档案资料实行保密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四)便捷性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方便工作人员查询和使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机关人事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任职时间等。

(二)工作经历:历任职务、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

(三)教育培训:参加的各类培训、学习、进修等。

(四)奖惩情况:获得的各类奖励、表彰、处分等。

(五)其他: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资料收集:(一)工作人员入职时,应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工作人员晋升、调动、退休等过程中,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条档案资料整理:(一)按照档案资料类型进行分类,分别建立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培训档案、奖惩档案等。

(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装订,确保档案资料整齐、有序。

(三)建立档案目录,方便工作人员查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档案资料,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机关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文件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文件档案管理。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机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件、纪要等文件材料;(2)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要点、业务报表、统计报表等;(3)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合同、协议、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法律文件;(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设备、物资、资金等账目、凭证、报表等;(5)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荣誉证书、奖状、锦旗等;(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资料。

(2)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整理包括以下内容:①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将档案分为不同类别,如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实物档案等。

②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连续性。

③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类别、形成时间、页数、保管期限等。

④装订:将档案按照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应注意档案的整洁、牢固。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保管包括以下内容:①档案库房: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②档案存放:按照档案类别、编号、保管期限等要求,将档案存放在相应的位置。

③档案调阅:档案调阅应办理调阅手续,并做好登记。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2)档案利用包括以下内容:①查阅: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档案。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材料前期控制(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公文制发程序,把好拟稿、核稿、登记编号、呈批、注发、印刷、分装、送出等环节,做到行文规范、结构规范、格式规范。

(二)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以及党委、各党支部、各委室召开会议,均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三)拟稿、核稿、呈批、签发各类文件,必须使用符合规范的标准纸张,按格式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认真书写,严禁使用不符合存档规定的红墨水、纯兰墨水、铅笔、园珠笔书写、修改、签批文件材料。

(四)各委室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凡打印或印刷的,应在发放之前,将底稿和二份正本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不打印的,应保存好底稿和抄件,定期交办公室秘书科存档。

(五)收文处理应把好收文、启封、登记、分送、拟办、批办、注办、清退、归档各道环节,防止文件运转使用中丢失、损坏。

(六)凡外出参观、考察、开会者,返回机关后应及时将全____文件材料送交办公室秘书科,并办好交接手续。

(七)凡用公款购买、订阅的公用图书资料,均应交办公室秘书科统一管理,使用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八)凡在归档范围内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应收集齐全,排列整齐,并配以文字说明,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表述清楚,于活动结束后及时移交办公室秘书科。

二、文件归档(一)文件归档要坚持真实反映本机关活动和主要工作情况,有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的基本原则,做到及时、完整、齐全。

(二)凡是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办理完毕且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底片)、录音(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三)各委室每年初应将该归档的上年度文件材料收集齐全,交办公室秘书科,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归档原则、要求和方法,按时完成上一年度的档案归档工作。

(四)凡向市____局移交的档案,应附有案卷目录,移交档案时,应履行严格的交接签字手续。

三、档案管理、利用(一)档案室要及时接收和保管好本单位形成的文书、基建、财会档案,保证这些档案的系统和完整。

机关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

机关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档案室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无滞留,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档案室的职责和权限1.档案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借阅工作。

2.档案室有权审核并采集各部门的档案,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归辑。

3.档案室有权借出档案,但需确保借出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三、档案室的组织和管理1.设立档案室主任,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档案室主任下设档案整理组、档案借阅组,实在职责如下:–档案整理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档案。

–档案借阅组负责档案的借阅、归还和安全保管。

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各部门在整理档案时应依照统一的档案分类与归档规定进行操作,并注明文件标题、发文日期、文号等信息。

2.档案室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与归档。

3.对于机关涉密档案,应依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并加强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五、档案的借阅与归还1.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主管部门审批签字同意。

2.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如有特别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15天。

3.借阅者必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档案外借、拷贝或泄露给他人。

4.档案归还时,须经过档案室工作人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

六、机关档案室的安全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专门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2.档案室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防潮设施等,并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3.档案室应对涉密档案进行定期密封与检查,确保其安全性。

4.各工作人员进入档案室时必需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严禁携带可燃、易爆物品或其他不安全品进入档案室。

七、机关档案室的考核与奖惩制度1.档案室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项目包括档案整理与归档、档案借阅与归还等。

2.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档案室工作人员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3.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改,须经机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范围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2. 人员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

3. 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按照档案管理的范围,全面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收集要求:(1)及时性:档案资料应于形成后及时收集。

(2)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齐全,无遗漏。

(3)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

3. 整理要求:(1)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用途等进行分类。

(2)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号、档名、卷号、页数、形成时间、存放位置等。

(3)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要求:(1)安全: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

(2)保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3)整洁:保持档案库房整洁,定期清理库房,保持通风、干燥。

2. 利用要求:(1)查阅:档案资料查阅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复制:复制档案资料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注明复制用途。

(3)外借:档案资料外借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档案销毁1. 销毁范围:已失去保存价值或按规定应销毁的档案资料。

2. 销毁程序:(1)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2)销毁前,将销毁清单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3)销毁时,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18.10.11•【文号】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明华2018年10月11日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三章基础设施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形成与收集第三节整理与归档第四节保管与保护第五节鉴定与销毁第六节利用与开发第七节统计与移交第五章信息化建设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立卷归档制度根据《档案法》和县档案____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局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档案归档范围:1.本机关的文件材料①本机关颁发的(包括联发及与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②本机关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和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本机关领导在各种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③本机关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记录;④本机关各项人事材料;⑤本机关产生的各种年报;⑥本机关接待重要来宾重形成的文件、声、像等材料;⑦永久性保存的信访案件、违纪案件的档案材料。

2.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对本机关的重要指示、批示、批复、通报、通知等下发文件。

二、档案归档时间:1.本机关各股室应在次年第一个月按要求把本股室上年应归的文件材料,进行清退。

然后,由档案人员按照文件的内容和性质,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向档案室移交。

2.____档案应在第二年的____月底以前整理立卷结束,然后归档。

三、立卷归档要求:本机关领导和各股室文件办理完毕,应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来文、复文,包括领导的签发的底稿、批示等材料(本机关发文、联合发文各一式两份),以及归档范围内其它性质的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及时送交办公室归档。

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整理一份送档案室归档,个人不得保存。

档案保密制度根据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特作如下规定: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职责,严守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____,并定期进行保密制度的学习,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

二、凡需查阅档案材料者,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阅档室内查阅。

对密件档案材料要按照规定范围阅档,不得随意摘录、擅自翻印。

提供利用时经手人不得离开。

三、需要复印密件档案材料,应严格按照本机关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密件档案材料的销毁,要造具清册上报审批,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监销。

解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解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解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于2019年12月23日发布的一项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机关档案的分类、保管、使用、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机关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一、机关档案的分类机关档案分为常用档案、非常用档案和历史档案三类。

其中,常用档案指长期需要使用的档案,非常用档案指暂时不需要使用但又具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历史档案指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研究价值的档案。

二、机关档案的保管机关档案的保管包括文书归档、存储和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文书归档需要遵循“按部门、按系统、按年度、按保管期限”的原则。

文件存储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如室内环境应该控制在一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内。

档案保护则需要加强档案门禁、保管员管理、灾备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三、机关档案的使用机关档案的使用包括查阅、借阅、复制等方面的内容。

查阅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如提出申请、审批、领取档案等。

借阅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在保护措施、审批程序等方面符合要求。

复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并且要注意保障原件的完整性。

四、机关档案的借阅机关档案的借阅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借阅范围应该限制在应急管理、研究、教育、文化等方面的需要。

借阅期限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但不得超过档案保管期限。

借阅人员应该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荣誉感,并且需要履行保密义务。

五、机关档案的销毁机关档案的销毁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对于存续期限已满的档案应该及时清理、评估。

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应该经过审批程序,并且应该采用安全可控、环保节约的方式进行销毁。

对于不适合销毁的档案可以进行异地移交等方式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是一项基于中国国家档案管理的行政法规,旨在规范机关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保护国家档案安全和秩序,为机关单位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具体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分级编号方法,一级编号为档案类别,二级编号为档案保管期限,三级编号为档案室顺序号,四级编号为案卷顺序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确保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本机关单位制发的文件、资料;(二)上级机关单位制发的与本机关单位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三)与本机关单位业务相关的其他单位制发的文件、资料;(四)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内容包括:(一)编制档案目录;(二)编制档案卷内目录;(三)编制档案盒内目录;(四)编制档案目录索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库房整洁、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配备档案专用柜、档案架、档案袋等;(三)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工作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档案的公开、合法、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范围包括:(一)本机关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复制、摘录档案;(二)依法应当公开的档案;(三)经批准的科研、教学、出版等活动;(四)其他依法应当利用档案的情形。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四条档案销毁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安全性。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程序第四章机关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第五章机关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章机关档案的借阅管理第七章机关档案的销毁处理第八章机关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机关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是指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电子信息等载体。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归档管理、电子化管理、保管利用、借阅管理、销毁处理等环节。

第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遵循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和科学化的原则。

第六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权责清晰,工作规范。

第七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信息化部门的合作,推进机关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八条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机密性。

第十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原始性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连续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规范性原则,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第十三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便民原则,确保档案的及时利用。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原则,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坚持保护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机关档案管理应遵循最佳实践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充分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程序第十八条机关档案的归档管理应按照文件的分类和归档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机关档案的分类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和用途确定。

第二十条机关档案的归档程序包括整理、鉴定、登记、编目等环节。

解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解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解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是我国国家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法律文件,自199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包括总则、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分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档案的传递利用、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内容,是规范国家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规定对机关档案管理提出了总则。

规定了机关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原则,明确了机关档案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机构的职责。

该规定明确了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分类。

规定了机关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等原则,要求机关档案管理应当按照事务性、层级性、种类性和时限性予以分类管理,对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规定了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鉴定。

对机关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永久保存档案、长期保存档案和短期保存档案等,要求对已经完成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依法保留、销毁或移交。

第四,该规定规定了档案的传递利用。

明确了档案的传递和交接程序,规定了档案借阅的范围和程序,对档案的开放、复制和利用提出了相关管理要求。

该规定规定了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求各级机关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定期进行自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受到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是我国国家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对机关档案管理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机关应当严格依照该规定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机关档案如何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如何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如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机关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机关档案的管理范围1、本机关各部门的办公档案、业务档案和财务档案;2、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及设立的库房的档案;3、本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档案。

三、机关档案的分类、编号和归档1、机关档案应按照文件种类、机关部门和日期进行分类;2、每份档案都应有独立编号,编号应按照机关文件编号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3、归档时,应按照文件的种类和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并建立档案目录。

四、机关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机关档案的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2、机关档案的归档后,应按照规定的办法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点;3、机关档案的利用,应遵守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4、机关档案的利用应适时适度,不得滥用档案信息。

五、机关档案的借阅和调阅1、机关档案的借阅应符合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借阅者必须提供有效的借阅证明;2、借阅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和监管,借阅后须按期归还;3、机关档案的调阅应提供必要的调阅证明,调阅者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六、机关档案的销毁和转移1、机关档案的销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专人负责销毁工作,并按照销毁规定进行记录;2、机关档案的转移应经过审批,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1、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由机关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是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广大机关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机关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安全与稳定。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机关档案的保存、利用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及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保密、公开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存第五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收集、整理与保存的制度,对机关工作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及其他与机关职能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

第六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依据所属行政机构的文件收集规定及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完备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第七条机关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与排序体系进行,确保档案的清晰、完整和便于管理与利用。

第八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保存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编号、盒装等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存与保护。

第九条机关应当制定定期清点、整理和转储档案的计划,确保档案的持续保存。

第十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档案的合法借阅与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利用与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利用和管理的范围、方式与程序。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对外部单位、研究机构和个人的档案借阅工作。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复制、转载、传递的管理制度,确保对档案的复制、转载和传递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第四章档案的保密与公开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依法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档案信息。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公开申请受理与处理制度,依法处理社会各界对档案公开的申请。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对需要公开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编目、发布,建立完善的公开渠道,便于社会各界的获取和利用。

执法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执法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执法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执法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

第三条执法机关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集中管理,分散保存;(四)真实完整,便于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执法机关应当依法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声像、电子、实物等;(二)档案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执法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收集工作责任制,明确收集范围、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规定,确保档案的分类科学、编目规范、编号统一;(二)档案整理应当按照档案保存期限、保管要求等进行分类,实行分级保存;(三)档案整理应当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避免重复和遗漏。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执法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库房安全、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盗、防火;(二)档案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档案保存期限和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定期鉴定、整理和归档。

第七条档案数字化(一)执法机关应当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二)档案数字化应当遵循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数字化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当对原始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范围、程序和权限;(二)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公开和利用;(三)档案利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方便利用;(三)依法归档、规范管理;(四)安全保密、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销毁;(三)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检索、统计、统计分析等工作;(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五)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六)为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档案查询、咨询和服务;(七)负责档案宣传、培训和交流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六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归档;(三)及时归档。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反映本单位组织沿革、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二)反映本单位业务活动、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三)反映本单位科研、技术、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反映本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档案归档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文件材料形成后,应当及时收集、整理;(二)档案收集齐全后,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三)整理完毕的档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室移交;(四)档案室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登记、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档案安全;(二)保持档案整洁、有序;(三)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条档案保管方式:(一)纸质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装订、存放;(二)电子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存储、备份;(三)声像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要求进行整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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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二)保管30年的档案,是指重要审计 关 事项、查考价值较大的档案。 审 计 (保管30年) 档 (三)保管10年的档案,是指一般性 案 管 审计事项的档案。 理 (保管10年)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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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第三条 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 审 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审计机 计 档 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 案 展审计档案工作。 管 (领导体制) 理 规 定
7
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第四条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应当实行 计 集中统一管理。 档 (管理原则) 案 管 理 规 定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张利苗
2013年4月
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国家基本准则》是规范和指导审计机 审 计 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行为、保证审计 档 质量的准则,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案 也是档案人员检查档案质量的依据。 管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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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做好审计档案的归档工作是审计 审 监督活动的最后环节, 依据《国家审 计 档 计准则》各项条款的要求检查归档项 案 目档案,是协助审计人员把好审计工 管 作质量的最后关口。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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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第十三条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 计 审计项目涉及的金额、性质、社会影响等因 档 素划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 案 10年。 管 (保管期限)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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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一)永久保管的档案,是指特别重大的 计 审计事项、列入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 档 或第一次涉及的审计领域等具有突出代表意义 案 的审计事项档案。 管 (永久保管)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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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被审计 计 单位整改情、该审计项目审计过程 档 案 中产生的信息等不属于前三类的其他 管 文件材料。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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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第九条 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 计 不同审计项目不得合并立卷。 档 (立卷要求) 案 管 理 规 定
17
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多个下级审 计 计机关的审计组共同实施一个审计项目,由审 档 计机关负责组织的业务部门确定文件材料归档 案 工作。 管 (联合审计归档职责)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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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第十二条 审计复议案件的文件材料由复 审 计 议机构逐案单独立卷归档。 档 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档案机构(人员) 案 应当将审计复议案件归档情况在被复议的审计 管 项目案卷备考表中加以说明。 理 (复议案件归档)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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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关 令 国 家 档 案 局 审 第10号 计 档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审计署审计长 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案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管 理 审 计 长 刘家义 局 长 杨冬权 规 2012年11月28日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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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设立档案机构或 计 者配备专职(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单位 档 的审计档案工作。 案 (机构、人员) 管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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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第六条 审计档案案卷质量的基本要求是: 审 审计项目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 计 范,并做到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 档 案 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 管 便于保管和利用。 理 (质量要求)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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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第十条 审计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实行审计组组长 关 负责制。 审 审计组组长确定的立卷人应当及时收集审计项目 计 的文件材料,在审计项目终结后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 档 行归类整理,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档案人员检查 案 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目和装订,由审计业务部门 管 向本机关档案机构或者专职(兼职)档案人员办理移 理 交手续。 规 (归档职责)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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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被审计单位承诺 计 书、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审计工作底稿及相 档 案 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等。 管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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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上级审计机关 审 或者本级政府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 计 档 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调查了解记录、 案 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 管 权审计通知书等。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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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审 第七条 审计文件材料应当按照结论类、 计 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 档 (排列规则) 案 管 理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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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第八条 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关 (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领导) 审 对该审计项目形成的《审计要情》、《重要信息 计 档 要目》等审计信息批示的情况说明、审计报告、 案 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结论类报告,及 管 相关的审理意见书、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 理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 规 面说明等。 (归档范围)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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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档案管理,维护审 审 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 计 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档 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 案 管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理 (目的、依据)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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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学好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计 机 关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 审 机关进行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 计 档 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 案 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管 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理 (审计档案定义)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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