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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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3•【字号】•【施行日期】2006.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有关单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化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收购主体多元化。

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完善粮食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政府宏观调控需要的粮食流通新体制。

二、全面推进粮食市场化进程,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支持、引导各类粮食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完善粮食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使粮食流通方式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一)全面放开购销市场和价格。

在2004年1月1日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粮食购销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

当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证市场供应、保护群众利益,由市政府采取干预措施,对粮食供求实行宏观调控。

(二)积极培育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变过去单纯管理国有粮食企业为管理全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功能。

2024年上半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结模版(2篇)

2024年上半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结模版(2篇)

2024年上半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结模版____年上半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的成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改革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改革背景及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流通领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推动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即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流通效率、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要改革举措1.破除垄断为了打破粮食流通领域的垄断现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加强对大型粮食企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

其次,鼓励和支持中小粮食企业的发展,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此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粮食流通领域,增加市场竞争程度。

2.促进市场竞争为了增加粮食市场的竞争程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进入门槛,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其次,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另外,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提高市场透明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源。

3.提高流通效率为了提高粮食流通的效率,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首先,推动物流体制改革,优化物流网络,降低流通成本。

其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流通环节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此外,鼓励企业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流通链条的管理效率。

4.保障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我国粮食流通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首先,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储备能力和储备水平。

其次,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行为。

另外,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强对农民的保障。

三、改革成效____年上半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

首先,在破除垄断方面,我国粮食流通领域的竞争程度有所提高,大型粮食企业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中小粮食企业的市场份额有所增加。

其次,在促进市场竞争方面,粮食市场的竞争程度有所增加,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更加激烈,消费者的选择空间更大。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方案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方案

4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方案嘿,各位客官,今儿个就让我来给大家捋一捋这个“4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方案”吧。

毕竟,这可是关系到亿万人民的饭碗,马虎不得。

咱们得明确一个概念,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它涉及到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精心设计和严格把控。

一、优化粮食生产布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调结构、提质量。

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粮食作物,推广高效农业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2.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农民劳动强度。

3.创新农业经营模式。

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

二、完善粮食收购政策,保障粮食市场供应1.建立健全粮食收购体系。

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收购行为,确保粮食市场供应稳定。

2.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当市场粮食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政府要及时启动收购,保障农民利益。

3.优化粮食收购流程。

简化收购手续,提高收购效率,减少粮食损耗。

三、加强粮食储存管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1.建立健全粮食储存制度。

对粮食储存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粮食储存能力。

2.加强粮食储存监管。

加大对粮食储存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3.推广粮食储存新技术。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粮食储存管理水平。

四、推进粮食加工转化,提升粮食附加值1.优化粮食加工产业结构。

引导粮食加工企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提高粮食附加值。

2.加强粮食加工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研发新型粮食加工技术,提高粮食加工效率。

3.扩大粮食加工产品销售渠道。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粮食加工产品销售渠道。

五、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提高粮食流通效率1.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打破地域、行业壁垒,促进粮食资源合理配置。

2.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预警。

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

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一些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1. 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目标应该是提高粮食生产和供应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国家粮食
安全。

在改革中,应该注重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收入水平,保护农民的权益。

2. 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粮食质量和安全
的监督和检测,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

3.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应该推行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参与的粮食流通模式,
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物流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

4. 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制定合理的价格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防范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5. 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应该注重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智
能化水平,提高流通效率和降低流通成本。

6. 在改革中,要注重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
加强粮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以提高粮
食供应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部门改革方案

粮食部门改革方案
六、预期成效
1.管理优化:粮食部门组织结构更加合理,管理效率显著提升。
2.市场活力:粮食市场机制更加完善,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3.创新发展:粮食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4.质量安全:粮食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
本方案旨在为粮食部门改革提供详细指导,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4.评估阶段:定期Biblioteka 估改革成效,针对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3.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改革资金需求。
4.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粮食部门履职能力。
5.宣传引导:加强改革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产业链整合:促进粮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附加值。
(三)创新发展
1.科技创新:加大粮食科技研发投入,推动粮食产业技术创新。
2.生产推广:推广高效、节能、环保的粮食生产技术,提高产量和品质。
3.循环经济:发展粮食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四)质量安全
1.质量监管: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建立严格的粮食质量检测体系。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本方案旨在为我国粮食部门改革提供指导,具体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不断调整完善,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
第2篇
粮食部门改革方案
一、引言
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关乎国计民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粮食部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本方案旨在推动粮食部门改革,提升粮食产业竞争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为了促进粮食流通市场的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力求打破传统的粮食流通壁垒,实现粮食大宗交易的自由化和市场化。

本文将对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进行分析。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是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

为了打击黑市交易和恶意炒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措施,以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例如,要求粮食交易市场必须获得政府的许可证,确保市场的秩序和安全;加强对买卖双方的身份认证,监督商品的品质质量及价格的公平透明等。

二、拓宽粮食交易渠道,降低流通成本为了打破传统委员会体制,提高交易效率,国家不断推广电子化粮食交易平台,以加强粮食流通渠道建设,鼓励企业掌握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流通效率和降低成本。

这样可以实现供应链长效管理和全流程可追溯,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粮食仓储体系,提高贮备能力建立健全的粮食仓储体系,对于保证粮食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转至关重要。

为此,国家出台一系列粮食贮备政策,促进企业扩大仓储规模、提高贮备能力,确保粮食市场的稳定供应。

四、完善粮食保险服务体系,减轻农民负担在实施改革方案的同时,国家还加强了对农民的保障政策。

通过建立完善的粮食保险服务体系,减轻农民的风险负担,为农民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险服务。

总之,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我们需要继续加强市场调节,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交易安全和方便性,并创新金融服务,集聚更多的人才资源,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30年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30年

一、改革历程
三十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
展的需要和粮食供求形势的变
化,国家适时调整粮食购销政
策 ,完 善 体 制 机 制 ,推 动 粮 食 流
通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稳
步前进。
第一步:提高粮食统购价
格,恢复粮食集市贸易(1979 年
- 1981 年)
建国初期国民经济恢复阶
栏 目
段的 1950 年 - 1953 年,国家实
第二步:实行征购、销售、调 拨包干,允许多渠道经营(1982 年 - 1984 年)
从 1982 年 粮 食 年 度 起 ,对 各省(区、市)实行“粮食征购、 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的粮 食管理办法。在完成国家粮食征 超购任务后,积极开展粮食议购 议销,调剂余缺。粮食包干以后, 实 行 中 央 和 省( 区 、市)两 级 管 理 粮 食 的 办 法 ,国 家 储 备 、中 央 直接掌握的周转库存、省间调 拨、归中央支配的议价转平价 粮、军粮、棉糖奖售粮、进口和出 口,由中央统一管理;粮食征购、 销 售 、定 额 周 转 库 存 、议 价 粮 库 存 、代 队 储 备 ,由 省( 区 、市)统 一管理。根据粮食包干办法和当 时“ 分 灶 吃 饭 ”的 财 政 体 制 ,粮 食财务仍由中央粮食管理部门 和省(区、市)两级管理。
1999 年,针对我国粮食已由 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大体平衡、丰 年有余,粮食生产结构性矛盾日 益突出,优质品种相对不足,一些 粮食品种销售不畅,库存大量积 压,而农民仍在继续大量生产;按 保护价收购的范围偏大,影响粮 食生产结构调整和效益提高;粮 食超储补贴办法不尽合理,导致 一些国有粮食企业不积极销售、 坐拿超储补贴,财政补贴负担过 重的状况,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
1993 年末,粮食品种结构不 能满足消费需求,粮价上升较快, 市场供应一度比较紧张。为加强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粮油市场的宏 观调控,1994 年,国务院批准了 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 内贸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 等六部门提出的《粮食风险基金 实施意见》;组建了以经营农产 品收购资金为主的农业政策性金 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务院发出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 革的通知,决定提高粮食定购价 格,要求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建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5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5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5篇)第一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199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地普遍加强了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初步建立了地方政府层层负责的粮食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了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督和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粮食购销企业基本做到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粮食顺价销售政策逐步得到贯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始扭转大量亏损的局面;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得到较好保证,基本实现了封闭运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避免了粮食生产的大起大落,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

但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我国粮食已由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粮食生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优质品种相对不足,一些劣质粮食品种销售不畅,库存大量积压,而农民仍在继续大量生产;按保护价收购的范围偏大,影响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和效益的提高;粮食超储补贴办法不尽合理,导致一些国有粮食企业不积极销售、坐拿超储补贴,财政补贴负担过重。

为加快粮食生产结构调整,提高粮食质量和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要在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新的措施,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黑龙江、吉林、辽宁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河北省北部、山西省北部的春小麦和南方早籼稻、江南小麦,从2000年新粮上市起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

当前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深化改革的政策取向

当前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深化改革的政策取向
的 改 革 放 到 了 突 出位 置 , 在 随 后 的改 革 实 践 中 , 但 这


2 .国 有 粮 食 购 销 企 业 难 以 垄 断 粮 源 即使 购 销 企 业 完 全 做 到 敞 开 收 购 ,要 实 现 对 粮 源 的垄 断也 很 难 。 因 : 是 禁 止 私 商 粮 贩 和 其 他 粮 原 一 食 企 业 进 入 农 村 收 购 粮 食 是 一 项 监 督 成 本 极 高 、根 本 无 法 实 施 的政 策 ; 是存 在 大 量 的农 民 自储 粮 食 , 二 部 分 粮 食 人 市 的 数 量 、 间及 渠 道 是 个 变 数 , 难 预 时 很 料 和 控 制 , 整 个 市 场 的潜 在 影 响 相 当大 ; 是 农 村 对 三
集 市 贸 易 的 存 在 ,主产 区 仓 容 不 足 、粮 满 为 患 的 矛
们 的估 计 和 政 府 财 政 的 承 受 能 力 ;二 是 一 开 始 保 护 价 的 范 围过 宽 ,粮 食 部 门 收 进 了大 量 劣 质 粮 和 等 外
粮 。 敞开 收 购 , 方 面 给 财 政 带 来 巨大 负 担 , 贴 难 一 补
萎M 言M P - 篓
以 及 时 足额 到 位 , 企 业 面 临 巨额 潜 亏 ; 使 另一 方 面 又 给 企 业 收 购 新 粮 带 来 库 容 不 足 的 压 力 ,主 产 区 不 得 不 大 量 露 天 存 放 粮 食 。 结 果 : 是 地 方 政 府 迫 于 财 其 一
而 优 质 粮 和 专 用 粮 又 供 不 应 求 , 每 年 需 要 大 量 进 口。 这 种 状 况 , 成 国家 财 力 、 储 和 运 输 能 力 的 尖 造 仓
锐 矛 盾 , 来 比短 缺 条 件 下 更 复 杂 、 困难 的 问题 , 带 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动粮食生产迈上新的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同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对促进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稳定粮食价格,保证市场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现行粮食流通体制仍然没有摆脱“大锅饭”的模式,国有粮食企业管理落后,政企不分,人员膨胀,成本上升;同时又严重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导致经营亏损和财务挂帐剧增,超出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

这些都说明,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不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责权关系不清,中央财政不堪重负;不改革,国有粮食企业就难以扭转亏损,不能担当粮食流通主渠道的重任;不改革,不利于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必将影响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

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必须利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明显改善、粮食供求情况较好的有利时机,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

改革的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更好地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消费者的利益,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

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一、转换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分开(一)实行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与粮食企业经营的分离。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粮食市场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粮食流通体制方面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市场信息不对称、粮食交易环节复杂、产销效率低下、农民利益保护不够等等,制约着粮食的高效流通。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于2015年实施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期实现粮食流通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一、实施背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的背景是国家应对经济增长下行和粮食安全的双重挑战,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向现代化、规范化、透明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新形势和新需求。

二、实施目标1、提高粮食市场交易效率:通过推动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全面开放、信息共享、公平竞争的粮食市场,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减少交易环节,缩短物流时间,降低交易成本;2、提升粮食营销效益:推行优质粮食品牌战略,推广粮食电子商务,打造粮食商贸流通综合服务平台,促进粮食定价机制的市场化和透明化,促进粮食营销的效益逐年提升;3、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完善粮食流通监管机制,保障生产、种植、销售各个环节的规范有序,有效维护农民权益,防范粮食流通环节对农民利益的侵害;4、提高粮食流通品质:设置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统一制定粮食质量标准,对粮食流通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的粮食安全、卫生、健康。

三、实施措施1、改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立多层次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机制。

同时,支持企业发展,加强对流通企业的引导和规范。

2、推广新型粮食流通模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发展和推广新型的粮食流通模式,例如“互联网+粮油”、“直接采购”、“精品农产品品牌”等,增强品牌效应,促进粮食流通的优化升级。

3、优化粮食流通政策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加大粮食流通领域的开放力度,促进市场化竞争和公平竞争,打造公平开放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的粮食市场监管体系,加强 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粮食流 通秩序,防止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 。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 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 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市 场秩序。
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
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于完善现 代市场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 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 义。
目的和任务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旨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粮 食流通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主要任务包括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完善粮食宏观调控,加强粮食质量安全 监管,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等。
建设。
03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 策措施建议
完善粮食流通法律法规
完善粮食流通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粮食流通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粮食流通 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制定严格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
制定严格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 、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02
粮食流通体制现状及 问题
粮食流通体制现状
粮食生产情况
我国粮食生产总量持续增长,但 生产结构、区域分布和生产方式
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粮食流通渠道
目前,我国粮食流通渠道主要包括 国有粮食企业、民营粮食企业和外 资企业等,但各渠道间的竞争和合 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粮食储备体系
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央、省、市、县 四级粮食储备体系,但储备粮的品 种、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还需要优化 。

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

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
数 量 较 少 。 19 9 7年 , 国 共 有 各 类 市 场 超 过 7万 个 , 专 营 农 产 品 全 而
的市场则只有十分之一 , 70 共 2 0个 , 粮 食 期 货 市 场 和 粮 食 批 发 市 而 场 更 是 屈 指 可 数 ; 2) 场 管 理 混 乱 。 在 市 场 中 , 时 经 营 者 就 是 管 ( 市 有 理 者 , 限 不 明确 使 市 场 管理 陷入 混 乱 , 场 交 易 不 活 跃 。 的 有 场 界 市 有
高 ,机 制 不 灵 活 ,富 余 人 员 过 多 ,经 营 项 目 单 一 等 改 革 不 到 位 的 问 题 ,国 有 粮 食 企 业 在 日 益 扩 大 的 国 际 国 内 市 场 竞 争 中 困 难 较 大 ,不 能 适 应 粮食 市 场 国 际化 竞 争 的 需要 。 5 粮食 市 场 和 国 家宏 观调 控体 系 发 育 不 健 全 。 现 在 : 1市 场 、 表 ()
量相 对 不 足 , 场 供 不 应 求 , 食 安 全 比 较 脆 弱 , 着 2 市 粮 随 0世 纪 9 0年
遍 提 高 , 品 消 费 结 构 发 生 了 较 大 变 化 , 一 般 粗 质 的 稻 谷 、小 麦 、 食 对
玉 米 的 消 费 不 增 反 降 。 而 现 行 政 策 是 依 据 我 国 的 国 情 , 增 加 粮食 以 产 量 为首 要 目标 , 大 宗 的 稻谷 、 麦 和 玉 米 实 行 敞 开 收 购 , 激 这 对 小 刺 些 品种 不 断增 长 , 别 是 当 前 粮 食 阶 段 性 、 构 性 的 过 剩 时 期 , 价 特 结 粮 始 终 处 于 低 价 位 的 运 行 , 一 步 说 明 了敞 开 收 购 与市 场 需 求 存 在 互 进 不 协 调 的 矛 盾 。 短 期 来 看 , 开 收 购 保 障 了 农 民 种 粮 利 益 , 保 了 从 敞 确 粮 食 增 产 目 的 ,但 从 长 远 来 看 却 是 对 农 民 经 营 的 误 导 , 加 了 国 家 增 宏观调控的难度。 2 用保 护 价 增加 农 户 收 入 与一 般 收 入 来 源 非 粮 食 化 错位 。 统 、 据 计 ,我 国 目 前 2 % 以 上 的 农 户 不 从 事 农 耕 ,收 入 基 本 上 不 来 自 农 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07.31•【文号】国发[2001]28号•【施行日期】2001.07.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

经过3年多的改革,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粮食收购渠道逐步拓宽,销售市场完全放开,除收购市场在粮价过低时实行保护价收购外,粮食购销价格基本由市场调节,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购销协作关系逐步发展和稳定,已经成为粮食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所增强。

但粮食流通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部分粮食品种顺价销售困难;粮食省长负责制没有完全落实,有些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滞后;国家储备粮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还不完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粮食生产和流通形势的变化,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给粮食产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必须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

当前改革的重点是:为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粮食产区和销区的各自优势,粮食产销区要加快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放开粮食收购,粮食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完善国家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适当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中央财政将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完全包干给地方,真正建立起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省长负责制;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发展粮食生产,在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前提下,赋予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策的权力,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199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流通。

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当前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实施步骤(一)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7•【字号】浙政发[2004]22号•【施行日期】2004.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22号)2001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以“一取消、两放开、三确保”(即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供给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了粮食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基本达到了农民、消费者、经营企业和政府“四满意”的改革目标。

随着全国粮食形势的变化,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当前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确定的改革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现就我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粮食市场体系(一)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

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

当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必要时由省政府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或最高销售限价。

(二)加强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培育,充分发挥市场在平衡粮食供求中的重要作用。

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政府在建设用地、建设规费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从事粮食经营,对省政府认定的骨干粮食批发市场的自有运粮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提升市场服务功能,降低交易成本,引导企业入市交易,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设区市)为主,辐射周边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粮食市场网络。

新时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目标取向与政策选择

新时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目标取向与政策选择

作者: 闻海燕
作者机构: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浙江杭州310025
出版物刊名: 社会科学辑刊
页码: 74-77页
主题词: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目标;补贴
摘要:我国历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都是围绕“保障粮食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及保护粮农利益”这一基本目标进行的。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市场化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是,粮食流通体制运行效率低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因此,近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应该是,全面放开粮食市场,促进粮食流通。

粮食补贴方式的改革必须有利于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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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
内容摘要:本文针对现阶段我国粮食流通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几点政策建议,即加大粮食结构调整力度、转换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粮食储备制度和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等。

关键词:粮食流通体制
从1985年取消统购统销开始,特别是1998年实施“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到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全面进入了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阶段。

粮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对于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流通,推动粮食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客观评价,现阶段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还面临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粮食市场体系尚不健全;粮食市场监管薄弱,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滞后,经营机制不活,市场竞争力差;宏观调控能力脆弱,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等。

为此,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粮食流动体制的改革,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要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并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提出了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的明确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本文就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作一些初步性的探讨。

加快粮食结构调整力度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粮食在逐步告别了短缺后,出现了粮食库存居高不下,粮价持续下跌,财政不堪重负的新情况、同时出现了农民“卖粮难”的新问题,导致谷贱伤农,大量撂荒地随之产生。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粮食生产和流通通盘考虑,使粮食向供需均衡靠近。

加快调整粮食种植结构。

适应市场对粮食品种日益多样化、优质化的要求,必须以科技支撑农业,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应从三个层面调整粮食结构:由“二元结构(粮、经)”向“三元结构(粮、经、饲)”转变,把饲料作物的发展提到相应层面上来,加快发展与肉类产品和水产品相关的专用饲料粮、饲料草的生产,增加对粮食具有替代性的动物食品供给,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以“优质、专用”为核心加快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调整,使之满足
消费者的需要;优化粮食产销区结构,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切实保护好粮食耕地。

从长远看,我国粮食供给偏紧,必须高度重视,警惕和预防潜在的粮食风险。

要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增加农业投入,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搞好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大力发展“订单”粮食。

国有粮食企业要努力顺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市场机制灵活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大力发展“订单”粮食,提供市场信息、政策咨询,以“订单”代替“定购”,运用政策法规促进“订单”粮食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签订订单的积极性和履约率,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
实施政企分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所属企业必须在人、财、物上彻底分离,行政经费应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到企业列支费用。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实施政府宏观调控。

粮食企业不再承担政府职能,政策性粮食业务一律实行委托——代理制,合理确定代理费用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政府及时足额拨补。

转换经营机制。

粮食企业改革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实施集团战略,组建集团公司,打造粮食行业航空母舰。

实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合重组,实现工商联合,工商互动,优势互补,改变“买原粮、储原粮、卖原粮”的僵化经营模式;打破行政区划,组建1—2个国有控股的粮食总公司,对偏远、小型、粮食购销量少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实行改组改造、兼并、出租、出售、转制、关闭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实行“两头延伸,拉长产业链”,走粮油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实施粮油的深度开发和精度加工,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粮油商品的品位和档次,增加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对于粮食部门这样一个长期吃财政饭的老系统来说,如果没有来自外部的推动和政策上的鼓励,改革很难深入下去。

国务院国发[2004]17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对“老人”问题,要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允许粮食部门通过资产变现和土地出让筹措改制资金,并可在系统内调剂使用,仍不足的由当地政府财政予以解决;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应减征或免征三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老粮”问题应与改制企业彻底划断,通过包干处理、拍卖等形式,减轻企业包袱。

对“老账”问题,应按国家规定,通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分清责任,属政策性亏损挂账的,由县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挂账,使企业轻装上阵。

完善政府对粮食的宏观调整
合理确定粮食储备规模。

国家粮食储备规模应综合考虑国内粮食供求状况、国家财政能力、国际粮食市场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中央粮食安全储备的最低规模应为1000—1200亿斤,地方储备可按照地方城镇居民口粮及工业饲料用粮等1—1.5个月的规模来建立储备,农村储备按农村人口1.5—2个月消费量计算。

近期粮食品种储备比例稻谷、小麦、玉米大致为4:4:2,长期来看可调整为3:4:3的比例,以保持与消费结构相适应。

构建高效的储备粮运行机制。

建立粮食预警系统,为政府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行情分析,设立粮食价格“安全区”,一旦粮价超出“安全区”,政府就要立即做出反应,启动干预,促使粮价向合理区间回归;改变粮食外贸体制,实行粮食内外贸一体化,把粮食的轮换补库与进出口有机结合起来,当国际市场粮价较高时,可以增加国家储备粮收购,增加部分用于出口,以实现增值,当国际市场粮价较低时,多进口一些国内需要的优质粮食品种充实储备,降低库存成本,以提高储备粮的经济效益;建立统一、权威的粮食调控决策机构,使其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

改变储备粮的吞吐调节运行方式。

今后,储备粮的吞吐要直接通过粮食批发市场进行,公开操作,减少实施环节,降低调控成本,使调控效果更为直接、有效。

加强和规范粮食市场监管
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了粮食市场,使对粮食市场的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必须经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后,并在工商注册登记,方可进入粮食市场进行收购和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登记注册的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得从事粮食收购业务。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所有粮食经营者都必须服从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不得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也不得压级压价,坑害农民。

各相应职能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建立完善的粮食市场体系。

除国有粮食企业外,允许股份制、私营粮食企业在取得资格后,参与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合法经营,形成多元互补的粮食市场主体。

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全国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国有粮食企业应抓住机遇,充分利用现有遍布乡村的网点设施、库点优势,深入农村、农户家中,上门收购,对粮食产、供、销实行农、工、商联手经营,组建一批大型的粮食龙头企业,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载体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课题组.国有粮企市场化改革环境、思路及建议.中国粮食经济,2004
2.朱琴华.我国粮食流通市场化主体建设研究.财贸经济,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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