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习模范警察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模范警察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第一篇:学习模范警察心得体会

学习模范警察心得体会:向英雄致敬,向榜样学习

“排雷英雄”、”战斗英模”,他从前线来,带回了满身荣耀,而今闪闪发光、口耳相传的不仅仅是他在烽火硝烟中的传奇经历,更多的是他在平凡的交警岗位上创造的(查处违章车辆最多、破获案件最多、群众”零投诉”)的不平凡神话。他叫尤建华,被很多人亲切的称为”老尤”。而我,是一名”80后”警察,通过他的先进事迹,我发现要学的还有很多。

我们生于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硝烟战火,于平凡简单的生活中成长起来。但是在”老尤”身上,我看到了其实最不平凡的事是将平凡的事做好,最不简单的事是将简单的事做好。”老尤”转业回到地方,洗去昔日的闪耀成为一名普通的交巡警,一切要从新开始,而他没有抱怨,在新的舞台上勤勤恳恳,再度塑造了辉煌。世人说他淡泊名利、爱岗敬业,这也是我们新进警察所需要学习的工作态度。我们年轻的一代,在工作上偶然会在不如意的工作环境中滋生小情绪,容易浮躁。我要向老尤学习,不仅要将工作当成责任,更是要有积极的态度,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将工作做实做好。

老尤虽然脱去了军装,却没有脱下对国家和人民的爱和忠诚。和老尤打过交道的人们,无论是住在查报站附近的街坊,开车路过查报站的”的哥、的姐”们,甚至是收到老尤罚单处罚的司机,

无不对他交口称赞。他先后在3个查报站工作,捣毁过制售假证窝点,抓过盗窃嫌疑人,劝解救下过轻生女子,他是全市交巡警系统”查控能手”和”纠违能手”,但是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揽过不明之财。他时刻铭记党和国家赋予他的责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率众放弃休假,给老百姓加岗放哨,给抗美援朝遗孀修葺房屋,结对帮扶,他是晓百姓冷暖的知心人。而我们,带上警帽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这些也是我们的责任。我要向老尤学习,学习他秉公执法、勤政廉洁;学习他爱民如子,为民着想,成为百姓心中最可爱的人。

老尤是人民的英雄,是我们的楷模。我要向他学习……

第二篇: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

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转载请注明来源)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

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

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

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警察职责,行使警察权力活动中,必须予以履行和遵守的行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在其第21条所确定的内容中,对人民警察所应尽的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人民警察法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一)社会救助义务(二)解决纠纷的义务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警衔是表明警察身份、区分警察等级的称号和标志。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是适应人民警察性质和任务的要求,对于人

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