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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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知识产权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可以起到激励创新,保护人们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促进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作用。它是一种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一种激励和保护机制。

一、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发展很快。从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知识产权制度逐渐建立起来,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一)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并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趋于完善。为对知识产权实行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2001年中国加

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在立法精神、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手段等方面更加突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同时,做到了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相一致。

(二)建立起了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执法机制

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中国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在中国,有多个部门分别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年来,这些部门在各自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04年中国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

(三)加入了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公约和条约

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中国相继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种保藏布达佩斯条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国原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和《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10多个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或议定书。

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到2020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五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纲要共分序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专项任务、战略措施五个部分。

纲要序言指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中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增强中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杈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战略目标

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三)战略重点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司法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四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五是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四)专项任务

纲要明确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国防识产权等专项任务,并提出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九项战略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颁布实施后,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28个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的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战略实施体系。相关部委、各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也积极行动起来,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各个层面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实施。从上到下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加强,相应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为战略推进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到2011年6月,已有16个中央部委围绕落实《纲要》出台了本部门本领域的知识产权权战略、实施意见或具体工作方案,其中7个部门专门建立了战略实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铁路、中医药、钢铁等行业率先开展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试点,并取得可喜成效。区域层面,全国共有2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6个地市(区)正式颂布了本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战略实施意见,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呈现出从省到市县,从东部向西部全面展开、梯次推进的良好局面。企业层面,市场主体对于知识产权的需求日趋强烈,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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