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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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一)医院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医院对各类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含划转、捐赠)、有偿转让(含出售、出让)、报废、报损、置换以及**规定的其他方式。

(二)医院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审批制度,各科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医院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申请、审核、审批,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医院国有资产。

二、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一)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医院按规定审定的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参与各归口国有资产管理科室资产处置行为;监督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上交;办理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确认;负责上报资产处置审批事项。

(二)审计科负责对资产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各国有资产归口管理科室负责所分管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四)器械科负责医疗设备、医用低耗及一般专业设备等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五)总务科负责后勤系统分管的国有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六)总务科按职责范围负责医院交通工具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七)信息科负责无形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调拨等处置行为的初步认定及报废后的处理。

(八)基建科负责房屋建筑物相关处置的处理。

三、国有资产的处置(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国有资产,可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1.使用年日已久,达到合理使用年限,经技术鉴定已丧失使用价值的国有资产。

2.按照**规定强制处置报废的国有资产。

3.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国有资产。

4.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

5.能耗、安全、对环境污染等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强制处置报废的。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范围第四条人民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医院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食堂、锅炉房等;(二)专业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购置的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疗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三)一般设备: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四)图书:指医院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五)其它设备: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本制度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一)购买、接受捐赠、调拨、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二)经批准报废后恢复使用的固定资产;(三)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资产申购与采购第六条资产申购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申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申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七条资产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可靠、性能优良、价格合理;(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保管第八条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资产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资产安全、有效运行。

第九条资产保管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完好无损。

第十条资产使用部门与保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资产处置与报废第十一条资产处置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院长审批;(三)院长审批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医院资产调拨管理制度

医院资产调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资产调拨行为,确保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类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第三条医院资产调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原则;(三)责任明确、手续完备原则。

第二章资产调拨范围第四条资产调拨范围包括:(一)因医院发展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二)因科室合并、分立、撤销等原因,对资产进行调拨;(三)因资产闲置、损坏等原因,对资产进行调拨;(四)其他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的资产调拨。

第三章资产调拨程序第五条资产调拨程序如下:(一)提出申请:申请调拨资产的部门或个人,应填写《医院资产调拨申请表》,明确调拨原因、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原值、净值等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批:申请调拨资产的部门或个人将《医院资产调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院办(人事行政部),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公示:经审核同意的资产调拨事项,应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实施: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资产调拨。

(五)登记:资产调拨完成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第四章资产调拨责任第六条资产调拨过程中,相关责任如下:(一)申请调拨资产的部门或个人应如实填写《医院资产调拨申请表》,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资产调拨的审批、公示、实施等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资产调拨的账务处理。

(四)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调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制度,医院可以规范资产调拨行为,确保资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国有医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的分类国有资产按其性质和用途不同,可分为两类: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在医院内长期使用和保值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

2.流动资产是指在医院日常运营中使用的资产,包括医疗设备、药品、消耗品等。

三、国有资产的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均得到保障。

2.效益优先原则:国有资产的利用应以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3.安全稳定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应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防止意外损失和滥用。

4.减少浪费原则:国有资产的使用应避免浪费,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产使用寿命。

五、国有资产的管理程序1.资产登记:对医院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登记,建立资产清单,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

2.资产评估: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状态,依据评估结果制定后续管理措施。

3.资产处置:对无效、老化或不再需要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包括租赁、转让、报废等。

4.资产维护: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5.资产使用:对于流动资产,医院应根据需要进行合理使用和调配,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国有资产的监督与考核1.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考核办法: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考核办法,对医院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医院的管理水平。

3.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

七、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医院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资产的清点和登记工作。

2.医院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国有资产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国有资产的划转、使用、处置等各个方面。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1. 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国有资产的总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2. 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国有资产的登记、评估、监督等。

四、国有资产的保管和使用1. 国有资产的保管(1) 医院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国有资产的保管工作,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凡属于国有资产的设备、仪器,均须经过登记,设备登记簿应当详尽完整。

2. 国有资产的使用(1) 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

(2) 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规定使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五、国有资产的处置1. 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置或挪用。

2. 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经过评估,确定合理的处置方式,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六、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检查1. 国有资产的监督(1) 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

(2) 对于国有资产的使用、保管、处置等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国有资产的检查(1) 对于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处置程序合法合规。

七、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撤职等处分。

八、附则本制度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开始执行,如有需要变更,应当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以上即为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执行时应当严格遵守,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说明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是指通过合理规划、有效管理和优化配置,实现医院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提升医院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为了推动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方案旨在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和相关措施,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确定1. 实现医院国有资产的最大化利用率,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 减少闲置资产和资源浪费,降低经营成本。

3. 优化医院资产配置,提升医院整体运营水平。

4. 增加医院财务收入,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三、工作步骤1. 资产清查:对医院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

2. 资产评估:对清查出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利用价值。

3. 资产整合: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合理进行资产整合,优化资产配置。

4. 资产利用:探索国有资产的不同利用方式,包括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

5. 资产监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监管和维护。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2. 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

3. 制定盘活方案: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盘活方案,并定期评估和调整。

4. 拓宽资产利用渠道:积极开展资产利用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5.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五、工作效果评估1. 资产利用率:定期评估资产利用率,确保资产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

2. 经济效益:评估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后的经济效益,包括财务收入和成本降低情况。

3. 社会影响:评估医院国有资产盘活对社会的影响,包括就业机会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情况。

六、风险及对策1. 风险:资产估值不准确或资产利用方式选择不当导致效益不理想。

对策:加强资产评估工作,确保估值准确;制定合理的资产利用规划,选择可行的利用方式。

2. 风险:资产利用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损失风险。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临时规定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临时规定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临时规定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医院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临时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院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

三、国有资产处置的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公开透明,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2. 经济效益原则: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注重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

3. 稳定改革原则:国有资产的处置应当与医院的改革发展相结合,平衡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和资产增值。

四、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
1. 确定处置需求:医院应当经过合理调研和评估,确定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

2. 编制处置方案:医院应当根据处置需求,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预期效益等。

3. 审批程序:处置方案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报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 公开招标或协商处置:根据处置方案,医院可以选择公开招标或协商处置的方式进行国有资产的转让。

5. 履约及结算:医院与受让方进行合同签订,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最终完成国有资产的处置。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国有资产处置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补充规定,以医院领导的批准文件为准。

关于医院资产管理规定(3篇)

关于医院资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医院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属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医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效益优先: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使用、处置资产。

(三)权责明确: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公开透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编码第四条医院资产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类别:(一)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非易耗性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办公家具等。

(二)流动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包括库存物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

(三)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第五条医院资产按照国家标准和医院内部规定进行编码,确保资产信息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资产配置第六条医院资产配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资产配置计划:根据医院发展规划、业务需求、资产现状等因素,编制资产配置计划。

(二)审核批准:资产配置计划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采购实施:按照采购规定,进行资产采购。

(四)验收登记:对采购到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入库。

第七条医院资产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合理配置资产,避免浪费。

(二)优先配置:优先配置关键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所需的资产。

(三)经济适用: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选择经济适用的资产。

第四章资产使用第八条医院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合理使用:按照资产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等要求,合理使用资产。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置换等,医院应根据资产性质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处置方式。
5.国有资产处置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资产评估,确定资产处置的参考价格;
(2)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方式、时间、程序等;
(3)审批,按照医院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4)公开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的透明度;
(5)收益上缴,将处置收益按规定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3)组织编制医院国有资产年度购置、维修、处置计划;
(4)负责医院国有资产登记、核算、评估、统计等工作;
(5)对医院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组织医院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7)负责医院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绩效考核。
三、资产配置与使用
1.医院国有资产配置应遵循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预算安排进行。
5.医院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续)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医院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6.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
三、资产配置与使用(续)
2.医院国有资产购置应实行审批制度,严格遵循采购程序,确保资产质量。
3.医院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
(1)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合理使用,防止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定期进行资产维护保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程序报批。
四、资产评估与清查
14.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医院处置资产管理规定(3篇)

医院处置资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安全、高效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权责明确原则: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四)公开透明原则:资产处置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产处置范围第四条资产处置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报废、淘汰、闲置、损毁、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

(二)流动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库存药品等。

(三)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三章资产处置程序第五条资产处置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资产评估1. 资产评估部门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价值。

2. 评估结果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院长批准。

(二)资产申报1. 使用部门填写《资产处置申报表》,说明资产处置原因、处置方式等。

2. 申报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资产管理部门。

(三)资产审批1. 资产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处置意见。

2. 院长审批处置方案。

(四)资产处置1.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处置方案,组织实施资产处置。

2. 资产处置过程中,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五)资产处置结果反馈1. 资产处置完成后,使用部门填写《资产处置结果反馈表》,报资产管理部门。

2. 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结果进行审核,形成资产处置报告。

第四章资产处置方式第六条资产处置方式包括:(一)报废:对无法修复、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报废。

(二)出售:对闲置、过剩的资产,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出售。

(三)转让:将资产无偿或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捐赠:将资产捐赠给符合国家规定的慈善机构。

医院内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内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报废程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废范围
1. 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
2. 设备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于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固定资产;
3. 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固定资产;
4. 设备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三、报废程序
1. 固定资产使用科室或管理人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报废申请表,包括需要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年限、报废理由等,报主管领导审批;
2. 主管领导审批后,将报废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报送上级部门批准;
3. 资产报废后,财务科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退出医院。

四、报废后处置及残值收回
1. 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的如压力容器、车辆、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安全设施等,为废品交指定回收公司,不得转让;
2. 固定资产残值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估值,估值在五万元以上;
3. 残值收入纳入医院收入管理,用于购置新固定资产或补充医院其他资金。

五、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本制度,擅自报废、挪用、变卖、出租、出借、转让固定资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 对报废资产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规范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提高资产利用率,确保医院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凡购置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专用设备1500元及以上设备资产以及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资产,不管其资金来源或实物来源,统纳入我院国有资产统管理,当设备损坏、闲置或者无继续使用价值时,使用科室不可自行处置,应按规定提出报废(减)要求,并由物资设备部门(综合保障科)具体负责固定资产报废(减)处置。

一、2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1、报废(减)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及原值2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时,需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报废单,并经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批(每月25日之前将本科室报废计划单上交综合保障科)。

2、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报废(减)资产的具体情况、技术鉴定结果,提出是否报废(减)意见,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3、主管院长按照资产报废(减)审批程序,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院领导审批意见,设备部门办理相应报废(减)手续。

二、2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文件,处置单价或一次性处置原值20万元以上的资产,需报卫生部审批。

三、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1、已报废(减)的资产设备使用科室不得自行丢掷,应交由物资管理部门统处置,原则上交由专业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拍卖或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处理,处置结果须相关人员逐级签字确认。

2、处置残值收入上缴院财务部门。

四、其它
1、本制度自XXXX年2月1日开始试行。

医院实物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实物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实物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实物资产的处置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实物资产的处置,包括房屋、土地、设备、物资等。

第三条实物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二章处置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进行实物资产处置:(一)因医院发展需要,确需处置的闲置、报废、损坏、过时的实物资产;(二)经评估认定,无法继续使用的实物资产;(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置的实物资产;(四)其他需要处置的实物资产。

第三章处置程序第五条实物资产处置程序如下:(一)提出申请。

资产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实物资产处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估确认。

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处置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其价值及处置方式。

(三)审批。

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将评估结果及处置方案报医院领导审批。

(四)公开招标。

对于处置价值较高的实物资产,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五)签订合同。

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与医院签订处置合同。

(六)处置实施。

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实物资产处置。

(七)验收。

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后的实物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处置工作符合要求。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实物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实物资产处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实物资产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医院对其占有、使用地国有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地一种行为,包括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医院国有资产包括入固定资产账目地房屋、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家具、被服装具等.
固定资产处置地申报程序
、由资产所在科室地负责人向物资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物资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科室(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办公室)现场查看,确定资产地种类、型号、价值等信息,填写处置申请表,说明处置理由,提出处理意见,分别由资产所在科室、职能科室、物资管理办公室签字后报医院领导审批.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由资产使用部门将申请报废物品送至总务科制定地库房保管.
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物资管理办公室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医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县卫生局)审核盖章.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报资产处置部门(县卫生局),资产处置部门进行资产核对、拍卖后核实盖章.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县卫生局)审批后盖章.
、医院财务科凭审批后地《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销固定资产账目,物资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销帐,撤销固定资产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物资处置申请表
申请科室:
物资详细情况
名称规格编号起用日期原值备注
处置原因:
处置意见:
所在科室意见:年月日职能科室意见:
年月日
物资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院长意见:
年月日
处置情况:年月日。

医院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

医院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固定资产处置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医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17〕17号,以下简称《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医院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履职或者事业发展需要和资产使用现状,科学选择资产处置方式,合理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并按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权限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

第三条办理医院固定资产处置的一般程序为: 科室申报→各部门审核→院长办公会审核→单位申报→省卫健委财务部审核(审批)→资产处置实施→收入收缴。

第二章单位申报第四条单位申报是指医院对产权清晰、符合处置条件的待处置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意见,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通过院长办公会后,向省卫健委财务处提交资产处置书面申请报告的行为。

其中,土地、房屋、车辆、大型设备等资产处置,应纳入单位集体决策范围。

第五条医院在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时,应按规定向省卫健委财务处提交正式申请文件(范本详见附件1),并附相关情况说明以及下列有关文件和资料:(一)处置清单(附件2);(二)同意处置固定资产的内部决议或会议纪要;(三)固定资产的有效价值凭证,如项目竣工决算副本、入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财务明细分类账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固定资产实物照片;(六)其他资料等。

第六条属于无偿划转的,还需要提供:1、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资产的,需提供撤销、合并、分立批文以及资产清查报告等;2、跨部门、跨级次的,需提供接收方同类资产存量和需求情况等。

第七条属于对外捐赠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要求,还需提供受捐方基本情况和草拟的捐赠协议(意向性协议)。

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一、目的和依据随着时间的流逝,医院的固定资产会逐渐老化和损坏,需要通过报废来处理,以确保医院资产的正常运转和管理。

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确保报废审批的公正和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3.《物资管理制度》;4.《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车辆等。

三、报废审批的程序和要求1.资产报废审批程序(1)申请报废:资产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发现资产存在严重老化或无法维修的情况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提交至资产管理部门。

(2)提交审批:资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核实资产的确实报废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申请表和资产相关信息提交至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委员会。

(3)审批会议: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委员会会议。

会议应至少包括主管领导、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会议讨论并审批申请报废的资产,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4)审批结果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和使用部门,同时将审批结果记录在资产登记簿上。

2.报废审批的要求(1)报废审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其公正、公平、透明。

(2)审批会议应及时召开,符合工作需要。

(3)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保存备查。

(4)报废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和使用部门,确保其知情权。

四、报废资产的处理方式1.报废后的资产处理:(1)可修复的资产应送修复中心进行修复,修复后纳入正常使用。

(2)无法修复的资产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环保处理。

(3)资产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情况选择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

2.报废后产生的资产价值:(1)资产的残值应及时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2)产生的资产价值应及时上缴国库,确保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归集。

五、监督与管理1.各部门应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发现固定资产损坏及老化情况,并及时申请报废。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流程

医院国有资产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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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XXXX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县人民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快速发展,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县人民医院的国有资产是指医院各科室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医教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等形成的资产;包括医教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形成的资产;包括医院声誉等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和按照国家法规确认为归属医院的资产。

医院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和增值。

第四条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负责组织医院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变动和产权纠纷调处;指导或组织实施设备采购、验收工作,参与基建(大型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向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实施一级归口管理,按资产的不同形式,由相关部门实施二级归口管理,由所使用科室实施具体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医院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如下:1.各科室、部门负责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分类建卡、归档建账;2.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固定资产无部门验收不得办理结算;3.院长办公室按职责范围负责医院无形资产管理;4.总务科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组织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5.图书馆负责医院图书馆和各科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期刊等的管理;各科室所有图书、资料必须到图书馆办理出入库,由图书馆汇总,定期向国资办上报;6.总务科负责院区的房屋(包括医疗用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库房、学生公寓用房及其它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广场、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管道,输变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室外构筑物、植物、草坪及家具用具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

医院的国有资产处理流程

医院的国有资产处理流程

医院的国有资产处理流程Managing the handling of state-owned assets in hospitals is a complex and delicate process that requires careful planning and execution. 医院国有资产处理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过程,需要仔细规划和执行。

As these assets belong to the state and the public, it is critical to ensure transparency, accountability, and efficiency in their management. 由于这些资产属于国家和公众,因此在其管理中确保透明度、问责制和效率至关重要。

.One of the key aspects of managing state-owned assets in hospitalsis establishing clear guidelines and procedures for their acquisition, utilization, and disposal. 管理医院国有资产的关键方面之一是建立清晰的获取、利用和处置指导方针和程序。

It is important to have a robust system in place to track the acquisition of assets, monitor their utilization, and ensure proper disposal when necessary. 在获取资产、监控资产利用并在必要时进行适当处置方面,建立健全的跟踪系统是至关重要的。

.Additionally, promoting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in the handling of state-owned assets in hospitals is crucial to preventmismanagement, corruption, or misuse of resources. 此外,在医院国有资产处理中促进透明度和问责制至关重要,以防止管理不善、腐败或资源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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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河镇卫生院国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医院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医院国有资产包括入固定资产账目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家具、被服装具等。

固定资产处置的申报程序
1、由资产所在科室的负责人向物资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物资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科室(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办公室)现场查看,确定资产的种类、型号、价值等信息,填写处置申请表,说明处置理由,提出处理意见,分别由资产所在科室、职能科室、物资管理办公室签字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3、由资产使用部门将申请报废物品送至总务科制定的库房保管。

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1、物资管理办公室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医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县卫生局)审核盖章。

2、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报资产处置部门(县卫生局),资产处置部门进行资产核对、拍卖后核实盖章。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县卫生局)审批后盖章。

4、医院财务科凭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销固定资产账目,物资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销帐,撤销固定资产卡。

物资处置申请表
申请科室:
物资详细情况
名称/规格编号起用日期原值备注
处置原因:
处置意见:
所在科室意见:
年月日职能科室意见:
年月日
物资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院长意见:
年月日
处置情况: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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