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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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09级英语一班王瑶200900510116
《民法学》课程学习总结
怀着浓厚的兴趣选修了民法,自己很明白,这不是简单的选修一门课程,修够学分就完事,而是对自己的法律素质培养的很好机会。在现代法治社会,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懂法的重要性已经不容赘述。特别是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对于法律更应该有个全面的认识。经过半年多的学习,着实对于民法有了比较全新,深刻的认识。
从简单的了解民法的概念及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力滥用、守法、公序良俗原则,我们开始了民法学的学习。民事权利的六种分类,让我们对于民事权利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民事权利的救济是我们新接触的概念,我们了解到公力救济跟自力救济,对于自卫行为,自助行为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于自卫行为,我第一次知道又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之分,第一次知道还有自助行为,以及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我们了解了民事义务及分类,以及接触到陌生的附随义务。民事责任也有很多种分类,比如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明白了何谓法律事实。然后第二章我们学习了民事主体之一自然人,了解了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自然人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刚告别未成年人,即将步入成年人的生活的我们,对于监护部分法律知识的了解是很必要的。对于以后为人母为人父的我们,了解监护人的职责,也是有很大作用的。对于陌生的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也有了全面的了解,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是还是了解了之后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被宣告死亡的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以住所地为中心的法律关系结束,个人财产变成遗产,婚姻关系消灭,死亡人出现了婚姻自动恢复。而另一民事主体,法人,也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人有很多分类,公法人,私法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要有行为人,意思表示,行为内容,生效要件是具备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时效与期限,这是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诉讼时效来说,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上诉请求法院以诉讼程序强制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再给以保护的法律制度,适用于基于各类债权的请求权,原则上均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物权而发生的物权请求权,原则上均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身份关系的请求权不适用;继承权受到侵害的请求权原则应适用。以上是民法学课上所了解到的关于民法总论的知识。
在第二编,我们学习了物权法,对于物的定义:人体之外的;能为人力所控制;满足人的需求;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独立为一体。而且遵循一物只有一个所有权原则。对于物,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的排他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可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具有优先的效力,具有追及效力和妨害排除效力。对于不动产的公示方法是登记,对于动产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交付也有很多种方式,有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而对于专属权,矿藏,水流,海域及无线电频谱资源归国家所有,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而对专有部分以为的共有部分此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对于相邻关系的不动产,按照习惯。而共有又包括共同拥有和按份共有。关于担保物权制度,讲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占有。
最后一节课的有关婚姻法,我们了解到了结婚的条件以及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结婚的条件是完全自愿;男子年龄22周岁女子20周岁;一夫一妻;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禁止结婚。老师重点讲了夫妻财产制,对于夫妻财产制,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以及存在夫妻同体主义,夫妻别体主义以及折中主义。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具有平等处理权:对于日常生活需要都有最后决定权,重大处理必须经过平等协商。对于离婚,又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必须现予以调节。对于军婚,离婚需要征得军人同意。新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过错处分损害赔偿,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地方。
以上半年多所学习的有关民法学的知识,在上民法学之前,可能会觉得这是一门枯燥的课,但是,在老师比较风趣的教学风格带领下,反而兴趣越来越浓厚。想想在一个个案例背后,需要这么多法律知识,你只会感到自己的无知。虽然我们学习的民法学的知识只是沧海中的一滴,可是这足够对我们的法律知识素养的培养起到很大作用。像对于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的学习,让我们认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正当防卫等,以及行为的适度适量。像对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学习,我们能够清楚的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对于监护的学习,让我们明白监护的责任,使自己在作为监护人的时候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像对于诉讼时效的学习,让我们明白了,该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最重要的是对于物权的学习,在当代社会,消费普遍超前化,对于债权抵押权等的学习,亦是相当重要,对于我们以后的经济生活有很大帮助。对于婚姻,更是每个人今后都要面对的问题,那么对于婚姻法的学习更是十分重要。总之,通过老师课上的一个个小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都是在我们生活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而且,通过对民法学的学习,也激起了我对于其他法律知识的极大兴趣,意识到了,在当代中国的转型社会下,懂法,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当重要,并且在我国法治体制还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学法,懂法更是每个人的一门必修课。
“虽然民法学课程结束了,但是对民法的学习远远没有结束”,完全赞同老师的告诫,可以说只要社会在发展,民法学的学习就永远没
有结束。半年多来的民法学学习,收获颇多,无论在法律知识还是法律思想意识上,在比较短的时间里,老师认真负责的尽可能的为我们讲解,感谢老师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