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路产维护站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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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路产维护站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路产维护站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美丽的高速行车环境,根据集团公司和管理公司相关制度办法,结合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维护站的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反应维护站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管理公司所辖路产维护站的养护业务考核。
第二章考核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养护业务考核组。考核组办公室设在路产维护部,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业务分管领导
副组长:路产维护部部长
成员:路产维护部部门成员、各路产维护站负责人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五条考核工作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路产维护部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根据月度考核细则,对维护站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成绩由全年月度考核成绩和年度集中考核成绩组成。其中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占总成绩60%,年度集中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
第六条考核方式
月度考核:月度考核主要是对各维护站日常基础管理工作、临时安排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等内容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底根据情况安排对外业进行抽检考核。月度考核项目及分值根据养护工作实施特点于每月初下发。
年度考核:每年年底集中进行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细则,考核工作由组长带队,考核组成员参加,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作为年度集中考核成绩。
第七条考核内容:
(一)月度考核内容包含基础管理部分、临时安排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三部分,其中基础管理部分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沿线设施及绿化管护、日常管理、内业资料、除雪、防汛、安全操作、设备资料、设备技术、清障救援十三项内容;临时性工作指集团公司、北公司或地方政府需要配合完成的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如需要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分析等);阶段性重点工作指集团和公司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如路域环境专项整治、绿色走廊专项行动等。
(二)年度考核范围包含路况指标、预算费用执行率、招采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养护工程管理、自主实施比例、标准化建设、科技创新、亮点特色等。根据年度养护工作整体计划安排,每年初下发年度考核细则。
第四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八条月度考核成绩按月汇总人力资源部作为维护站养护业务部分的成绩;年度考核成绩年底汇总至人力资源部作为维护站养护业务部分成绩。
第五章责任倒查追究
第九条对上级领导及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巡查发现、任务通知、施工修复及验收等环节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对未完成约束性指标的单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范围包括:
(一)路段路况指标低于集团目标值;
(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四)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五)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发生有理投诉、信访、媒体曝光等影响公司社会形象的事件。
第六章奖励
第十一条受到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表彰的,给予相应奖励,范围包括:
(一)改革工作受到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表彰的;
(二)研发创新取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的;
(三)其他方面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对全省或行业有示范效用的;
(四)养护生产作业小发明、管理小创新、机具改进研发等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北公司路产维护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