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招聘对象主要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公办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适当考虑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及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的非应届国内毕业生需确认未曾就业且在校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
第三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对口、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二)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岁;(三)身体健康,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单位,公司总部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与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公司系统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3、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人选;4、指导、监督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落实公司下达的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第八条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业务发展情况、劳动定员、人员结构、自然减员等因素,充分征求人员需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第九条毕业生计划内容由需求单位、需求岗位、学历(学位)、专业、需求数量、需求原因等信息构成。
其中,计划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主专业比例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以本单位主营业务需求专业为主,适当补充紧缺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生。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录用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录用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践“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毕业生系指国家教育部及其他部委、省教育厅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应聘毕业生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水平,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在校学习文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各方面表现优秀。
第四条招聘录用毕业生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与公司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三)企业需求,专业对口;(四)按计划招聘录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招聘录用毕业生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招聘录用毕业生计划,统一组织招聘录用毕业生工作;指导、检查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接收毕业生工作。
第七条用人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毕业生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批准的录用名单接收、安排毕业生。
第三章计划编制及招聘程序第八条有毕业生需求的单位应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
毕业生需求计划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定员执行情况,当年及下年企业减员情况,所需毕业生专业、学历、数量及毕业生使用方向。
第九条职工人数未达到公司核定定员标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但人员结构不合理,高素质人员紧缺的用人单位,应在本单位人员零增长或负增长的前提下,从严编制需求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单位,按定员并结合工程进展实际情况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
第十条用人单位每年10月将需求计划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各用人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平衡,编制公司下一年度招聘录用毕业生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参加毕业生招聘会,按照择优的原则,与优秀毕业生签订意向协议书,经公司批准后,办理各项录用手续。
2024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
2024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下是2024年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的一些可能内容:
1. 招聘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用人单位在2024年招聘毕业生的活动。
2. 招聘对象:本管理办法仅针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3. 招聘数量:每个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能力范围确定招聘的毕业生数量。
4. 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应与用人单位的业务需要相匹配,确保毕业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筛选简历、面试、考察等环节。
用人单位应透明、公正地进行各个环节,确保公平竞争。
6. 招聘要求:招聘要求应具体明确,包括学历、专业、技能、经验等条件。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招聘要求,避免过高或过低造成不合理竞争。
7. 待遇标准:用人单位应对招聘的毕业生提供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并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加班制度等。
8. 岗位培训:用人单位应为招聘的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专业能力。
9. 合同签署: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10. 绩效考核:用人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11. 基层服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招聘的毕业生的基层服务,关注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12. 投诉渠道:用人单位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接收和处理招聘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电力公司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科学、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公司招聘工作必须遵循政策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尊重人才的价值和创造力,按照能力、绩效和需要原则进行招聘。
第三条电力公司招聘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的招聘和选拔工作。
第二章招聘管理机构第四条电力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为招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公司招聘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设立招聘组织委员会,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招聘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招聘组织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长任委员长,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技术专家、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组成。
第七条招聘组织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章招聘计划第八条电力公司每年设立招聘计划,由各部门提出用人需求,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招聘计划分为常年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两类,常年招聘计划适用于公司日常招聘工作,临时招聘计划适用于公司突发用人需求。
第十条招聘计划应当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业务工作的特点,科学合理确定招聘职位及数量。
第四章招聘程序第十一条招聘程序包括岗位申请、初试、复试、考察和聘用。
第十二条岗位申请,应通过网上投递或人力资源部指定的招聘渠道进行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和考核报告。
第十三条初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包括岗位知识、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测试,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第十四条复试,面试通过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由专家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第十五条考察,对复试成绩合格者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其工作经历、岗位素质和自身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六条聘用,经过考察合格者,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调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合同签订工作合同。
第五章招聘要求第十七条招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职位的特点,明确职位要求,科学选用人才。
第十八条招聘应当注重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强调岗位的适应性和选择性。
国家电网公司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
附件8:国家电网公司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新形势近年来,公司上下认真贯彻公司党组关于实施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的部署,初步统一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管控,统一分部、省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劳动用工制度和员工入口管理,统一人才培养开发体系建设,显著提升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集中度、调控力和效率效益,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随着公司“两个转变”的深入推进,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主要表现为:适应“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机构编制调整规范重点由分部、省公司延伸至地市、县公司层面;用工计划和员工入口管理范围由长期职工扩展至农电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各类用工;量化考核作为消除管理“短板”的重要举措提上日程;收入分配规范管理重点由工资性收入扩展至福利保障等其他收入,员工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步伐- 176 -逐步加快;在全员培训基础上,注重整合培训资源,打造培训品牌,提高培训投入效益。
这些工作能否有效落实,对于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加快实现“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目标,具有重要影响。
二、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围绕公司“两个转变”,坚持集中、规范、高效的原则,以提高效率效益为导向,以“三定”(定编、定员、定岗)、“三考”(考勤、考绩、考试)为抓手,以高端人才培养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六统一”(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劳动用工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人才培养和开发)为主线,以激励约束为保障,加快建立制度标准规范、专业分工协作、调控监督有力、机制运转高效的人力资源集约管控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人员效率目标。
国企校园招聘制度模板范本
国企校园招聘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校园招聘行为,提高招聘质量,吸引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企校园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导向,选拔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人才。
第三条国企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
第四条国企校园招聘工作应建立健全招聘流程、考核评价、录用管理等环节,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有效。
第二章招聘计划与岗位第五条国企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合理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人数、岗位、专业及任职资格要求。
第六条招聘计划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七条国企应根据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校园宣讲、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等方式,广泛吸引优秀人才。
第三章招聘流程第八条国企校园招聘流程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九条报名方式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和材料。
第十条国企应设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招聘对象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简历筛选应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对投递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笔试和面试人选。
第十二条笔试内容应涵盖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形式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方式。
第十三条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应聘者的能力、素质、性格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四条体检应按照公司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第十五条录用结果应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四章录用与待遇第十六条国企应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及待遇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录用人员的待遇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岗位职级、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广州供电局毕业生管理规定
广州供电局毕业生管理规定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F.01.00.02/G110-0004-0907-56752009-07-22印发封面2009-07-22实施本制度信息2009-07-22印发制度信息2009-07-22实施F.01.00.02/G110-0004-0907-5675 广州供电局毕业生管理规定广州供电局毕业生管理规定1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新录用毕业生的管理工作,促进毕业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科学性,使毕业生尽快融入企业,加速成才,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已招聘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前后的培训、分配、定岗及转正定级等。
3培训3.1总体培训目标3.1.1使毕业生了解我局状况、理解南网方略,认同企业文化,熟悉我局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3.1.2使毕业生获得必要的电力生产和企业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必备的工作技能,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1.3熟悉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培养基本安全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技能。
3.1.4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和一线员工实现“一岗多能”打下基础。
3.2培训安排毕业生实习期培训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入职前培训阶段;第二阶段:入职综合知识培训阶段;第三阶段:省公司统一培训阶段;第四阶段:轮岗培训阶段;第五阶段:定岗培训阶段。
3.2.1入职前培训阶段培训3.2.1.1培训目的:共7 页第1 页F.01.00.02/G110-0004-0907-5675 广州供电局毕业生管理规定(1)使毕业生初步了解我局的基本情况、企业文化和安全文化。
(2)使毕业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加强毕业生专业学习。
(3)了解毕业生的自学能力和知识薄弱环节。
3.2.1.2培训方式:在省公司批复录用名单后,人事部即通知相关人员到有关网站下载培训资料,通过校内自学,掌握相关内容。
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管理规定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质量,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根据国家、xx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第三条接收高校毕业生应遵循品学兼优、学用一致、结构合理、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与程序第四条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员调配和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系统正式立户备案的在京单位,方可进行接收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
当年度接收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需提交相关单位领导集体审议。
相关单位审议决定当年度接收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时,应重点考虑单位关键岗位、急需紧缺专业、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
接收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工作依据当年度集团公司下达有关文件严格执行。
第五条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逐级负责制。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发展需要,严格审批相关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对相关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将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应有领导分工负责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检查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并及时解决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实行年度计划,具体时间安排见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年度计划表(见附件1)。
第九条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以接收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为目标。
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单位发展需要,认真开展需求分析,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航xx技集团公司对当年度接收工作的要求制定接收计划。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为了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电力行业的发展需求,江苏省电力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招聘管理办法,以吸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加入公司,共同推动电力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
一、招聘对象江苏省电力公司的招聘对象为各类优秀的高校毕业生。
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只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都可以参加招聘。
公司鼓励不同专业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地域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招聘,以多样化的人才构建更为强大的团队。
二、招聘程序1. 招聘启事发布:江苏省电力公司会在各大高校和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详细说明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薪资待遇等内容。
同时,还会组织宣讲会,向高校毕业生介绍公司情况和职业发展前景。
2. 网上报名: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进行报名,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笔试和面试:通过初步筛选后,公司将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面试则更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4. 入职体检和背调:拟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需进行入职体检和背调,以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公司的利益。
5. 发放录用通知书: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背调程序后,江苏省电力公司将向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录用通知书,明确入职日期、入职岗位和薪资待遇等。
三、薪资待遇和福利江苏省电力公司非常重视高校毕业生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以激励优秀人才的加入和发展。
公司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和能力水平设定相应的薪资待遇,同时还提供丰厚的奖金和绩效考核制度。
此外,公司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制江苏省电力公司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完善的培训机制。
公司将根据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安排相应的岗位,并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同时,公司还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各种岗位轮岗、交流和创新项目,培养他们的创新和领导能力。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招聘行为,保障招聘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员工的招聘活动,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第三条招聘活动应遵循以人为本、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活动,并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招聘计划第五条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岗位、岗位职责、任职资格、招聘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六条招聘计划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招聘计划如需调整,应重新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招聘渠道第八条招聘渠道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内部招聘主要包括公司内部员工晋升、调动等方式;外部招聘主要包括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途径。
第九条内部招聘应遵循员工发展规律,鼓励员工通过竞争获得晋升机会。
内部招聘信息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外部招聘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范围内进行,确保招聘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四章招聘程序第十一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资料、筛选应聘者、组织考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十二条招聘信息应在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收集应聘资料应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等,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
第十四条组织考试、面试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聘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体检。
第十六条录用人员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章招聘管理第十七条招聘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招聘行为的合法性。
第十八条招聘活动应遵循回避原则,确保招聘活动的公正性。
第十九条招聘活动应保护应聘者隐私,未经应聘者同意,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江西省电力公司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
江西省电力公司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的需要,推进劳动用工市场化,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劳动用工文件精神以及公司《关于加强和推进劳动用工市场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公司系统各单位招聘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其它各类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并通过与江西竑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竑鼎人力)的合作,采用人才派遣方式实现人才引进工作,即引进人员与竑鼎人力签订劳动合同,竑鼎人力与省公司所属各单位(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并将引进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引进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第三条引进人员(即派遣人员),是指通过与竑鼎人力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经由竑鼎人力派遣至公司各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派遣人员与竑鼎人力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原则上先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的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派遣期间相关用工手续、社会保险、薪酬发放、职称评定、档案托管、户籍挂靠、出国政审等人事劳资工作均由竑鼎人力办理。
第二章人才引进原则第五条符合公司电网发展和人力资源规划,提高劳动力成本使用效益。
第六条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和严格控制从业人员增长相结合。
第七条淡化体制身份色彩,强化工作岗位及能力差异。
第八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兼顾人员适应性与稳定性。
第九条正式员工的岗位补缺,坚持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员工中优先通过考试考核录用。
第十条省公司本部原则上不使用在公司各用工单位连续派遣时间不满两年的派遣人员。
第三章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第十一条人才引进计划由省公司统一制定。
第十二条在进行劳动强度分析和科学人力资源规划的基础上,由省公司负责制订公司人才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周期不同,引进计划可分为年度例行引进计划和专项引进计划。
例行引进计划指由省公司根据国网公司年度下达的用工总量指标,结合全省电网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实际,按年度制定的全省性人才引进计划。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意见》(国家电网人资[2008]1286号)、《关于加强公司员工入口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人资[2009]372号)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招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苏电人[2009]731号)文件要求,加快建设与“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相适应的员工队伍,提高新进人员质量,现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招聘组织领导与分工第四条成立公司招聘委员会.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正、副主任,成员由人资、财务、生产、营销、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第五条招聘委员会负责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
审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确定考试考评专家组及组成人员名单,决定录用人员名单等。
第六条招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负责招聘计划的汇总、审核,负责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招聘工作的实施第一节编制计划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定员和新增机构、业务等情况,提出高校毕业生需求建议计划。
计划编制应严格控制总量,切实解决结构性缺员矛盾.原则上超员单位按减员人数的1/2,缺员单位按减员人数的2/3编制招聘计划,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新增定员情况和发展需要,可适当调整计划指标。
第九条供电公司计划编制应以电力专业为主,可适当编排财会等专业计划指标,但总量不超过10%。
其他单位需求计划应以本单位主要业务所需专业为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当编排少量与业务相关的其他专业指标,但总量不超过10%。
第十条需求计划须明确到缺员的部门、岗位,明确学历、专业、性别要求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于每年7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招聘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对各用人单位申报的高校毕业生需求建议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公司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经公司招聘委员会批准后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湖北电力公司应届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
湖北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毕业生招聘质量和效率,优化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毕业生招聘遵循的原则(一)需求导向、专业对口;(二)流程规范、标准统一;(三)公开公平、择优录用;(四)从严审核、宁缺毋滥.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二)负责审批各单位毕业生招聘计划;(三)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招聘工作;(四)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毕业生招聘政策;(二)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三)负责毕业生报名受理、资格审核、面试初步筛选、岗位志愿填报等招聘工作;(四)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第六条公司成立招聘考试工作小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相关生产业务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招聘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招聘考试工作及其他招聘考试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招聘对象及条件第七条公司系统招聘毕业生的对象及范围为:(一)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二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二)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三类本科(独立学院)主营专业毕业生;(三)属于国家统招计划、就读于高职高专一的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应届主营专业专科毕业生;(四)通过国家教育部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具体招聘条件和程序见本办法第五章);第八条网络生、民办院校、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函授等国家统招计划外办学性质的各类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国家统招计划外的军事院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第九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规等不良记录;(二)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下列条件:专科(高职)生22周岁、本科生25周岁、硕士研究生28周岁、博士研究生33周岁。
电力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电力公司招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聘效率,为公司输送合格的人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各类人员。
三、招聘原则1. 公平原则:招聘工作中,公司应确保所有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原因歧视任何应聘者。
2. 公正原则:招聘工作中,公司应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业绩进行选拔,不得徇私舞弊。
3. 公开原则:招聘工作中,公司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程序1. 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报名方式等事项。
3. 收集简历:设定简历收集截止日期,对收到的简历进行整理、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4. 面试: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业绩进行评估,确定拟录用人选。
5. 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证书等信息。
6. 发放录用通知:向拟录用人选发放录用通知书,明确报到时间、地点、待遇等相关事项。
7. 签订劳动合同: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培训与试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招聘管理1. 建立招聘工作小组:公司应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聘工作。
2. 定期总结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应总结招聘工作,分析招聘效果,为下一次招聘提供参考。
3. 招聘渠道管理:公司应建立招聘渠道管理制度,确保招聘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
4. 招聘资料管理:公司应建立招聘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应聘者的简历、面试记录等资料。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校园招聘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校园招聘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保证校园招聘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校内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信息发布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校内其它职能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此类招聘活动。
就业指导中心可以委托各分院在职责范围内举办本分院或跨分院毕业生招聘活动。
各分院可以自行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但须提前报招生与就业处备案。
(各分院每周专场招聘会结束后,于本周五进行统计招聘情况,并移交就业指导中心汇总。
)第二条就业指导中心为到校进行招聘的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及服务工作。
第三条继续实行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小型招聘会和分院的专场招聘会、双选会相结合的形式,校内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招聘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招聘活动,招聘单位未经学院同意,不得随意发布招聘信息。
第四条校内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就业指导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社会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举办的与就业有关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的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如实公布拟招聘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不得做虚假宣传。
2. 首次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招聘人员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到校办理招聘活动,须提供用人单位的书面委托材料及出示本单位相关证明。
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要求中介公司必须与学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界定中介公司与毕业生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3. 所有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须向招就处提供招聘活动确认的书面申请,明确举办招聘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招聘负责人姓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并服从招就处的统一安排。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人员管理,积极吸纳社会优秀人才作为本部劳动用工的有益补充,构建公司本部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招聘人员,是指通过履行招聘手续,在公司本部从事非核心技术性或辅助性通用工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招聘人员应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掌握聘用岗位的专业技能和岗位知识,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无不良记录。
第四条招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所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人员的归口管理工作。
招聘人员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招聘人员的程序第六条招聘分为返聘离退休人员和招聘社会人员。
第七条返聘离退休人员,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人力资源部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书》。
第八条招聘社会人员,履行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岗位申请,填写《公司招聘岗位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人力资源部;(二)人力资源部汇总有关信息,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办公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按照与劳务公司签署的派遣协议,与劳务公司协商有关招聘事宜;(三)通过劳务公司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对拟招聘人员,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公司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和《公司招聘人员审批表》,并协商有关部门拟定招聘人员使用期、试用期、招聘薪酬标准,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劳务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五)聘用期超过一年的招聘人员,次年度聘用薪酬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结合招聘部门对招聘人员的考核意见,提出调整建议,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六)如部门招聘人员合同到期仍需继续使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人力资源部联系劳务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央企校园招聘制度模板
央企校园招聘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央企校园招聘工作,提高招聘质量,吸引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央企校园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核心,选拔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人才。
第三条央企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全国各类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央企校园招聘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招聘人数、岗位、专业及任职资格等要求。
第六条招聘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并通过校园宣讲、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优秀人才。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岗位特点和任职资格要求,采取笔试、面试、测评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选拔。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招聘评估机制,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聘程序第十条企业应根据招聘计划,提前组织招聘团队,开展校园宣讲、宣传等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吸引力。
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招聘报名系统,便于应聘者在线报名、上传简历及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应按照企业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第十三条企业应组织面试考核,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求职意向等方面。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政审等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应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新员工提供培训、辅导等职业发展支持,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
四、招聘管理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招聘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应聘者的个人信息、简历及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企业应对招聘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7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信息来源:亳州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15-01-06 文字大小: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规范招人用人制度。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等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
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开招聘工作,取得了较好进展。
但是也要看到,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不公开等用人不公问题,影响到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益。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公平就业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一)国有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下同)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即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下同),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国有企业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人用人范围,积极促进公平就业。
二、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二)国有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制度。
招聘制度中要明确招聘计划、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招聘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
招聘计划不得缺少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人员数量、招聘时间安排、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内容。
(三)国有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布招聘信息,保证真实有效。
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规定
电力招聘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聘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队伍建设,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公司的招聘活动。
招聘是指根据公司需要和用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以填补公司在各层次、各部门的用人空缺。
第三条公司在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规范招聘流程,严格审查招聘资格,加强招聘宣传,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
第四条公司在招聘工作中,坚持以能力和绩效为导向,注重选拔具有专业技能和诚信品质的优秀人才,落实“知识、能力、品德”立主的用人导向。
第五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各级单位和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人才市场等合作,积极探索多种渠道,广泛吸收优秀人才。
第六条用户部门需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合理编制用人计划,根据用人计划和后续发展需求,择优推进人才选拔工作。
第二章招聘程序第七条招聘计划的编制每个用人部门在招聘之初,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呈报该部门一季度的招聘计划,包括拟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方式、时间、地点等。
第八条流程严谨性企业招聘流程应当合理规范,程序清晰、运作严密、唯一性。
在招聘过程中,必须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招聘信息发布用人部门可自主选定媒体,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送招聘信息以备查档。
第十条报名资格审核所有应聘人员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招聘条件,同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证明。
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部门提交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用人部门应对申请职位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核实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笔试及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用人部门应组织面试和笔试环节,通过面试和笔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录用用人部门在确定应聘人员后,需递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人力资源部门在核实所建档案后,由用人部门公告录用结果。
第十三条岗位培训公司在招聘录取后,应向应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和公司的相应规章制度。
国企校园招聘制度模板
国企校园招聘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企校园招聘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加入国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三条国企校园招聘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条国企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国家教育部所属以及省、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回国(境)后初次就业并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生。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第五条国企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招聘人数、岗位、专业等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国企招聘的岗位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注重选拔具备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七条国企在招聘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确保招聘工作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三、招聘程序第八条国企校园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接收简历、筛选简历、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九条国企应通过校园招聘网站、企业官网、高校就业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时间、地点、流程和要求。
第十条应聘者可通过指定渠道提交个人简历,应聘者应保证简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国企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筛选简历,并根据招聘需求和应聘者情况,确定面试名单。
第十二条国企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
第十三条面试结束后,国企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国企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公示无异议后,国企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容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企相关规定。
四、招聘管理第十六条国企应建立健全招聘档案管理制度,对招聘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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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招聘对象主要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公办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适当考虑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及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的非应届国内毕业生需确认未曾就业且在校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
第三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对口、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二)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岁;
(三)身体健康,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单位,公司总部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
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与
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公司系统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人选;
4、指导、监督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落实公司下达的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
第八条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业务发展情况、劳动定员、人员结构、自然减员等因素,充分征求人员需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第九条毕业生计划内容由需求单位、需求岗位、学历(学位)、专业、需求数量、需求原因等信息构成。
其中,计划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主专业比例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以本单位主营业务需求专业为主,适当补充紧缺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生。
各单位编制计划主干专业比例不得低于90%,其他专业比例不高于10%。
各类单位主干专业名单见附件1。
(二)学历要求。
各单位招聘的毕业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得招收中专及以下毕业生。
其中:供电单位招聘的大专毕业生仅限于电工类专业,施工修造等单位可招收生产岗位需求的工科类专科毕业生。
各单位单位原则上不得招收财务、信息、管理、法律、文秘等大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
第十条各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年度招聘计划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计划进行审核平衡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公司正式下达计划前,各单位可按照上年度实际接收人数的40%,超前开展主专业优秀毕业生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毕业生计划按年度进行管理,不得跨年度使用,计划落实以当年毕业生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为准。
第四章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根据公司下达的毕业生计划,通过网站、报纸及就业见面会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三条招聘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内985、211工程等重点院校、一类本科院校和原电力系统所属的二类本科院校招聘,适当考虑地方公办二本类院校毕业生;三本、专科类学校毕业生仅限艰苦偏远地区和生产一线岗位;招聘国外院校需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际知名院校招聘。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通知提供毕业生填写应聘登记表
(公司标准格式,见附件2)、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及其他必备材料,根据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和筛选。
第十五条应聘毕业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均要参
加考试。
考试要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其中,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免予笔试。
第十六条各单位在考试成绩基础上,结合毕业生所在学校的专业排名、在校综合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拟定录用人选,经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通过后报公司核准。
第十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录用人选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十八条各单位根据公司核准毕业生名单通知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应添加附加条款,对无法按时报到、报到材料不全、提供需求信息的毕业生不予接收。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生入职手续办理,报到时要查验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报到时未能按招聘条件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录用。
未报到入职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加强招聘毕业生信息管理,通过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管控系统,准确、详细记录毕业生个人信息及岗位变动情况,确保人岗匹配,充分发挥毕业生的才能。
第五章招聘纪律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招聘计划开展毕业生招聘工作,不得超计划指标接收,不得招聘不符合计划规定专业及学历资格的毕业生。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二)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四)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处理相关人员。
(一)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毕业生的;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不得擅自补录毕业生、更改录用毕业生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该毕业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并酌情扣减下年度毕业生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录用标准和工作程序。
代管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类型企业主干专业目录
2、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各类型企业主干专业目录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1、专业分类包括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金融财务类、管理类、其他专业等。
(1)电工类专业包括: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压及绝缘技术、输电线路工程、电机与电器、供用电技术等专业;
(2)电子信息类专业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等专业;(3)其他工学类专业包含公司各类非电类单位所需的力学、机械工程、焊接、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光学等专业;
(4)金融财务类专业包括财务会计、金融学、保险学、精算等专业;
(5)管理类专业包括经济管理、人力资源、技术经济、市场营销等专业;
(6)其他专业包括理学、法学、语言学、医学等专业。
2.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所应聘的单位、岗位。
3.是否同意调剂:如果你的成绩不能达到你所报单位、岗位的录用标准,我们将对你进行择优调剂,如果选择否,在调剂中不对你进行考虑。
4.毕业生类型为国内应届毕业生;国内往届毕业生;留学生。
5.学校类型:985学校;211学校;其他
6.学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
7.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无。
8.在校专业排名:指在本专业的成绩排名,格式位n/m,其中:n为本人排名,m为专业总人数。
9. 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填写,并保持学历连续。
10.实践或工作经历:请填写与你所学专业或者应聘工作相关的实践或工作经历。
11.获取证书情况:外语、计算机、财务等技能获取证书情况。
12.其他获奖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评优情况。
13.其他情况说明:如果有其他未说明事宜,请填写。
14.诚信承诺:本申请表请如实填写,若有虚假,即自愿取消应聘资格。